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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不想当里长的村长不是好村民-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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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山什么都不多,就是竹子多。砍一根竹子,然后截成半米长的一节一节的,当然,要小心绕过关节点。

    然后将一端打通,简平弄了五个,就将那些笋条全部装好了。装好之后再用一个背笼背起来,就是简平的全部行李了。

    身上揣着五百文钱,以防到了镇上想要买东西的时候用。

    简平第二天起的很早,在简家人下地之前就出了门。出门的时候天还有点蒙蒙黑,看时间最多早上五点多一点而已。

    竹筒都有塞子塞着,所以并不害怕东西会掉出来。在不是赶集的日子里,简家村村长家的牛车也是不去镇上的,所以想要花钱坐车也有点不现实。

    如果不是农忙的时候,村长的大儿子还会赶着牛车来回镇上。

    简平出村子的时候,村里还没有多少人走动,所以在出了村子之后,简平直接开始一路小跑。

    走路一个小时的路程,小跑起来怎么说都能减少一半的时间。再者说,也不过是半个小时的晨跑罢了。

    所以等简平到了镇上的时候,时间也不过才过了半个小时而已。

    简平过来的这个镇子以前其实也是一个村子叫做桃花村,可是后来里长出在了这个村子,所以村庄慢慢就发展成了镇子。

    毕竟一个村一个村长,但是是个村才一个里长。而很多事情,村长解决不了的情况之下,是要找里长的。

    所以这样一来,慢慢的桃花村的人气就变得高了许多。人气好了之后,大家也都喜欢来这边赶集。

    这样慢慢的,经济可不就发展起来了嘛。

    只有进城才需要交钱,所以简平来镇上,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简平来的很早,可还有不少比简平更早的人。正街,也就是所谓的商业街现在已经开始热闹起来了。

    开门的店铺,还有零星的几个摆摊的人。买卖的叫喊声,还有到处的说话声,显得无比的热闹。

    简平没有急着赚钱,先是绕着镇子走了一圈,熟悉了一下情况。

    桃花镇怎么说也是一个有着五百户人口的大镇,可就算如此,镇上居然只有一家很小的书店。

    不过聊胜于无。

    简平进去看了一下书店里的书籍,基本上都是四书五经,偶尔还有基本游记,然后就没了。

    “请问,这边需要抄书吗?”

    简平进了书店,店铺里只有一个看起来四十来岁的人。一身书生服,还带着一个书生帽。

    捏着一把像是老版公孙策一样的胡须,正在翻看一本书籍。

    简平走到那个看似是老版的人正前方一米的地方就停了下来,平静的看着对方。

    吴庸抬头看向简平,先是看了一眼简平身后背着的背筐,然后看了一眼简平身上的粗布衣服。

    今天出来之前,简平专门找了自己过年时才穿的那套衣服,所以身上难得的没有补丁。

    吴庸又看了一眼简平的双手,光是看那粗大的关节就知道这是一个农家汉子的手。

    “有,可是需要先看一下你的字体。”吴庸快速观察完,然后温和的笑了笑。

    就算面对一个农家汉子,也没有一点高高在上的模样。虽说这年代人人都信奉‘惟有读书高’,但他吴庸说到底也不过是一家小书店的老板而已。

    至今,连个童生的身份都没有。

    更何况,吴庸深信他的眼光。这汉子虽说看似是地里刨食的,可现在能这么自信的站在自己面前,就已经给了吴庸正视对方的资格了。

    简平点了点头,顺手将背筐放在了一旁。“这是当然的。”

    吴庸将柜台上的笔墨纸砚挪了过去,简平也没客气,看了一眼放在旁边的三字经,手在半空中笔画了几下,就直接拿起笔开始写。

    简平怎么说也是练了十几年的毛笔字,而且当初是给别人抄书赚钱的,字体当然是有一定的要求的。

    正楷,端端正正的一种字体。

    当初简平给人抄佛经的时候,用铂金纸抄写的时候,甚至能做到写出来宛如印刷体一样。

    这几天虽然没有真的笔墨纸砚可用,简平也用木棍在地上比划过不少时间,所以写起来还是没什么困难的。

    简平只写了一句话——人之初性本善,然后就将笔放了下来。

    如果是大家看的话,很容易看出简平字里行间的匠气,但吴庸没那么好的眼力劲儿,所以看到的是一样大小的字体工工整整。

    吴庸笑着点了点头,摸着胡子很是满意。“行,你这个字体可以。你是想抄写什么类型的书籍?”

    就算吴庸一脸的满意,简平的表情也毫无波动。书店里的书籍分两种,价格自然也是两种。

    不过,从一开始简平的选择就只有一个。“抄四书五经吧。”

    闻言,吴庸的表情更加满意了。“像是三字经这种,十五页,三百文。店里提供十七张白纸给你。”

    笔墨纸砚什么的,自然是自带的。

    简平点了点头,按照老板说的规矩交了两百文的押金,拿了一本三字经和三十四张纸。

    抄一本的押金是一百五十文,简平要抄两本也不过是多拿了一份儿的纸,所以也就多交一份儿的纸的押金而已。

    书店抄书,只要在一个月之内抄完随时都可以回来交易。

    出了书店,简平直接去了书店不远处的一家杂货店。

    所谓的杂货店,差不多也就是后来的超市的前身。里面摆放着很多格子,格子里面自然是要卖的东西。

    从蔬菜到点心,米面油盐什么都有。柜台旁边还有几个大罐子,光是闻着味道就知道是酱油醋。

    一大早的,杂货店也不过才开门。老板待在柜台后面正在盘货,看见简平进来才抬头笑呵呵的打了声招呼。

    “想要什么,自己先看啊。”

    和气生财什么的,小本生意的老板总是知道的比任何人都深刻。

    简平走到了柜台旁边,小心翼翼的将手里的书本纸张放在了上面,然后才将背后背着的背筐放下。

    “老板,我是来问问,你收不收这种小菜。”

    老板的目光不自觉的在那书本上多看了几眼,再看向简平的时候,目光也变得更加温和了一些。

    简平就像是一个书呆子该有的样子,自顾自的从背筐里拿出来一个竹筒,然后打开塞子。

    瞬间,一股让人口水快速分泌的香辣味道充斥在空气之中。老板本来只是客气的表情里,还真多了几分心动。

    简平从背筐里再拿出来一双竹筷,一眼看去就能看得出来那是一双新的竹筷。“老板,你先尝尝。”

    和书店的时候,那种无畏无惧的表情不同,现在的简平身上多了一份木讷,目光也变得‘单纯’了几分。

    老板顿了顿,然后不自觉的又看了一眼柜台上的书本,然后才接过简平递过来的竹筷夹了一条笋条放入口中。

    几乎是在那笋条进入口中的瞬间,老板的眼睛都变得亮了几分。“嗯,不错。”

    东西挺好,店里多一份儿小菜贩卖也算是稳赚不赔。本来按照商人的习性,老板应该将价钱压低才对。

    可是再看了一眼放在柜台上的那些书本,老板看向简平的时候,还是那副温和的笑容。

    “那小哥看,一斤一百文怎么样?”

    简平目光都有点呆愣,给人的感觉貌似是没反应过来一斤一百文是什么概念。

    ‘读书人’的身份,倒是在老板的心目中越发的落实了。

    简平挠了挠头,然后看了一眼框子里的五个竹筒。“行吧,那这里大概有五斤。”

    简平直接将竹筒全部拿出来放在了柜台上,然后就看着老板。老板用手掂量了一下,也觉得这斤两绝对有五斤。

    等了片刻,看对方的样子这些竹筒应该就是白送了。至此,老板脸上的笑容都变得更加温和了。

    老板从柜子里数出来五百文钱,然后递给了简平。“小哥以后如果还有货的话,都可以来店里,我都收。”

    做完‘交易’,简平的表情像是松了很大一口气一样。钱货两清之后,简平的表情也变得‘清高’了几分。

    不是看不起人的清高,而是一种‘惟有读书高’的超然感觉。

    “好的老板,以后如果还有,我就送到你这里来。”

    说完,简平小心翼翼的将柜台上的书本拿起来放在怀中,然后才露出来到店里之后的第一个笑容。

    说完,简平再次冲老板点了点头,小心翼翼的抱着书本就出了店。

    简平又去了一趟书店,买了最普通的毛笔和一块最普通的墨,就这,就花了足足五百文。

    刚卖东西得到的钱,转手间就全部给了书店老板。

    真真是,贵啊。

    不过,小小的两件事儿,倒是让简平再次见识到‘读书人’的身份,在这个时代到底有多好用了。

    如果没有那笔字,书店老板肯定不会愿意让自己抄书。如果没有那书本放在杂货店的柜台上,那老板不可能这么好说话的收购简平的笋条。

    笋条好吃,老板说不定会愿意收购,但是价钱还有谈话,就真的不见得能这么顺利了。

    而简平,还真的不喜欢和别人磨磨蹭蹭叽叽歪歪。

第零一零章() 
卖了东西,拿了书。简平身上的钱财基本没什么变动。至于杂货店老板为什么以一百文钱的价格收购一斤的笋条,也不光是因为简平‘读书人’的身份,还有一个原因,自然是因为老板眼不瞎。

    笋条什么的都是其次的,用油超过并且放了不少的作料的事情,光是闻都能闻的出来。

    更何况,其中最关键的还有那价格‘不菲’的辣椒。所以一百文一斤,老板真的不亏。

    更何况,杂货店老板卖的时候,恐怕是论两卖,一两二十文以上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毕竟镇上的人,真心不缺这点钱。这么一个来回,老板就能赚将近一倍的钱,还能在简平面前落个好,何乐而不为呢。

    在确定了自己有赚钱的能力之后,简平更是不觉得花钱有什么问题了。毕竟会花钱的人才会赚钱,上辈子吃了二十五年的苦,尤其是在得到金手指之后,简平就发过誓,绝对不会再亏待自己。

    先是去布店买了两匹棉布,本来还想直接买成衣的,但进去之后才知道,手里的五百文钱真的少的可怜。

    所以最后只能买了两匹棉布,回去之后让家人帮下忙,起码能做出来几身贴身的衣服出来。

    既然要做衣服,那自然不能只给自己一个人做。所以买了两匹,其他人先不说,爹娘一人一身内衬,自己一身,几个小孩说不定也能弄上一身。

    至于弟弟妹妹什么的,暂时就先顾不上了。不过,简平有信心这件事情用不了多久就能解决。

    简平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工地搬砖的糙汉子,也是到了这个地方才知道,原来自己也算是‘身娇肉嫩’的。

    想想也不是不能理解,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就算再怎么贫穷的人,穿个纯棉的衣服还是没什么问题的,毕竟那东西又不贵。

    可是在现在这种古代时空,棉花就变得贵重了不少。

    简平身上的衣服,是一种粗麻制成的。结实有了,但粗糙的程度就算是简平这种糙汉子穿在身上也会被磨的发疼。

    就这,还是简平最好的一件衣服了。

    家里倒还是有一两件穿着不疼的,却不是因为料子好,而是因为穿的时间久了,浆洗的次数多了,就算是麻布也变得软和起来了。

    买好步之后,简平又去买了两斤肉。毕竟这东西还要炼油,所以一大半都是简平不喜欢的肥肉。

    不过想想肥肉也能做吃的,也就只能这样了。

    买了肉之后,又买了两斤白糖。肉也不过十二文钱一斤,可白糖一斤居然要三十文,让简平不由得的咋舌。

    简平路过米粮店的时候,看着里面的大白米稍微流了一点口水,然后默默的走开了。

    毕竟现在是收获的季节,家里刚下来一茬小麦并不缺粮食。就算再怎么想,简平也只能忍下来了。

    不过,简平发誓,这种忍耐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少的。

    买好自己需要的东西之后,简平才出了小镇。长达五年时间的战乱,虽然让整个大夏国的人口骤减,但也因为三年的休养生息还有一系列的减税免税政策的缘故,底层人民的生活总算变的好了一些。

    而且随着时间的发展,还有越来越繁荣的趋势。看得出来,这个新朝的皇帝是一个有本事的人。

    而这一点对简平来说,也算是一件大好事儿了。

    毕竟,简平可没信心能在战乱中好好的活下去。

    从镇上往回走,身上的负重其实也没变多少。只不过五斤的笋条变成了棉布肉和白糖,一点都没影响简平的速度。

    在镇上买了一个包子两个馒头,算是吃过了早饭。往回跑的时候,为了节省之间,没有再顺着大路走,而是走了小道。

    从简家村到镇上,有一条压的很平整的大道。但因为地形的缘故,是呈现半圆的形状连接两边的。

    也就是说,如果以两点之间直线最短的理论来走的话,中间有一段路是要横穿山脚的小路的。

    在简家村这个地处内陆,遍布竹山,连个大型野兽都见不到的地方,抄个近路貌似一点问题都没有。

    简平一路小跑,因为早上活动开了的缘故,往回跑的时候速度加快了许多。

    眼看着就要出了小路,看见另一头的大路的时候,居然听到了一声尖叫——

    “啊,你们放开,混蛋!”

    尖细的嗓音还带着哭腔,一下子就让简平头皮有点发麻了。在简平大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身体倒是已经顺着声音找了过去。

    顺着上山的小路一路狂奔,绕过前面一点,三个正在争斗的人出现在简平面前。

    两个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的人,和一个小可怜?

    “臭小子快放手,小心老子打死你!”

    三个人,其中一个壮汉一脸不耐的站在旁边想走的样子。另一个壮汉手里拿着一个小布包。

    而那个小可怜,正趴在地上,双手抓着那个说话的壮汉的一只脚不放。“那是给我弟弟的,你们不能拿走,你们不能拿走!”

    因为害怕而变得尖细的声音,带着哭腔。不用看,简平甚至都能想象的出来趴在地上的那个人泪流满面的样子。

    “那么多废话干什么,打死算了!”

    本来走在前面的壮汉,一脸不耐的转头看了过来。顺手从旁边捡起一条木棍,直接向着地上趴着的那个人头上用力挥了过去。

    “啊!”

    一声尖叫,却不是地上那个人发出的。

    简平快速将背筐放在了一遍,一脚踢断了旁边的一根手腕粗的竹子。还没长大的竹子本身就只有两米长一点,被简平一脚踩断的地方大约有半米。

    简平抓紧手上呐一米长一点的一头全部倒是断刺的竹竿,猛的冲了过去,直接一个用力穿透了那个手拿长棍想要打死人的壮汉的手。

    壮汉的惨叫声,直接让趴在地上的人和那个正在和他纠缠的人齐齐愣住,一起看了过来。

    简平可不会给敌人反应的时间,在穿透了一个壮汉的手之后,原地转身猛的一脚踢向另一个壮汉的裆部。

    身为一个打野架混到大的人,简平虽然没有经过什么系统的培训,但是怎么能以最快的速度让对手失去行动力这一点,简平还是很有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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