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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江乐,字长乐,曾为法医,后为决曹,属性皮中带凶,凶中带皮,断案杀伐果决,验尸不择手段,世人畏之甚。实际江乐日常:江乐:哎,少年,我看你根骨不错,要不要和我学法医?唐元:??在下失忆了,告辞!江乐:哎,徒弟,我想吃喜客来的鲈鱼!周珍:没钱!江乐: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注意:1、女扮男装2、架空历史,社会氛围较为宽容3、官职架空大乱炖设定,所有细节不要细究,因为无史可考。4、决曹:负责刑狱;提刑官:法官兼职检察官;验官:负责尸体报告;仵作:负责检查尸体;坐婆:负责检验女尸,主职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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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个屋;屋里有个天外来人江长乐;江长乐对自己说:‘从前有座山’”
谷雨刚过;天气温度已然渐渐升高。
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山上院子中一房间里;连带着细小粉尘在空中欢腾。
房间里陈设简单;那嘴里叨念着重复的话的人;将自己的胸部缠紧,利索穿上了一身男装。
这人明明是个女子,穿着男子衣服不说;抬手投足间别说大家闺秀了,就连小家碧玉都不带这么豪放的。
第一眼看到这人,恐怕不会有人怀疑她的性别。一身男装;配上她略有英气的双眉;行为上干净利落,底盘又稳稳当当。谁会去怀疑呢?不仅不怀疑;恐怕还会由于她那白俊的面相;赞一句可真是好少年。
男子和女子大多数时候;在气势上是不同的。这江乐啊;归到女子那儿;还不如归到男子那儿更妥当。
有些人天生在那儿一站;就能吸引走他人的目光。那种目光和性别没有关系,纯粹是那人本身所带来的人格魅力。
江乐便是这样,通身气派和常人不太一样。可要说哪里不一样;又说不太上来。总觉得这人和这个氛围格格不入。
等第二眼再细看她;隐隐约约觉得哪里有点违和。越是细究,这才越是惊诧。而惊诧多了,又觉得好像很正常。这人合着就该如此潇洒坦荡。
桌上摊开着一块布,东西摊放得差不多了。衣柜大开,里面已空空荡荡。
她整理到梳妆柜,看到了面对着自己面前的镜子。
镜子不会辨雌雄,里面的人物配上一身衣服,走出去绝对是一位俏郎君。可这位俏郎君见了自己的容貌,微微叹了口气:“江乐,江长乐,你可真是个麻烦。”
她将柜上的一个铁罐子打开。铁罐子里是染膏一般的东西,一小格里有一种颜色,一眼看过去,有八个格子。有的意外和女子的肤色一样,有的则深一些。
只见她拿了边上一只小笔刷,在自己脖子那儿用深色的抹一抹打了阴影,又用浅色的涂一涂,不过三两下功夫,呵,那可是大变了模样。
镜子中她脖子上竟凸现了一个男人才会有的喉结。
这易容的技术,要多惊人就有多惊人,明明只是色彩上有了差异,竟然会产生如此让人惊愕的视觉错觉。
女子随意吞咽一下,就见那并没有太过突兀喉结跟着她吞咽的动作上下微微一动。
她轻笑了一下,将自己的铁罐子一起扔到了要打包的行李袋中。
她的东西并不多,总的来看,除了这铁罐子,无非是衣服两套、三根发带、两本书、三支碳笔。
哦,还有一封信。
等东西全部理完了,她最后看了一眼这个生活了两年的狭小房间,眼内也有一丝不舍。
“两年时间了啊。”
她内心各种情绪翻滚,主要还是太感慨了。
江乐来到这个并不存在于记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间段的朝代,已经有两年了。
两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勉勉强强够她一个现代人,依葫芦画瓢学着做一个古人,还是不会用毛笔的那种。
想当年她也算是叱咤法医刑侦专业的一名奔三专业人士,理论知识还算良好,实践能力更是优秀,手下怎么也是拥有百具尸体经验的人。可她所有的成绩放到了古代,一切凉凉。
想到这一点她就觉得自己肝疼、肾疼、全身疼。
五年大学,两年研究生,读得书一放到这个时代,所会的技能直接给砍了一大半。遥想当年背到半死不活,让人恨不得从学校六楼来个自由落体的等身高度书籍,再想想读研时由于是警校,不得不每日参与的千米晨练以及定期的拉练。
那些年是何等的刻苦,何等的勤奋,何等的让她自己都佩服自己。
结果呢?
转头跟去现场,石头堆里一脚踩空,她眼前就黑了。
等再醒来,她就特么到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古代。
这是一个有一百二十三年历史的朝代,名叫华朝。从各种文化社会背景来看,是一个极为较为安定,极为繁华的朝代,与周边大部分国家处于一个友好相待状态。
她是理科生出身考上的大学,历史虽说不算精学的,但好歹也知道她曾经所在的世界中完全没有一个持续了一百多年的华朝。至于那位年仅二十五就上位的新皇帝她就更加没听说过了。
对于文化繁荣昌盛的现代来说,穿越并不是个稀奇事情。现代没点特殊遭遇,都不好意思出门和人打招呼。
问题是别人穿越都是附带金手指,附带系统,附带老爷爷的。
她呢?
自己穿越,饿到差点没再次昏厥在荒郊野岭。最后靠着幼年时代的爬树特技找了点果子垫肚子。没有人交代她到底是怎么个回事,身上就一套简单的粗糙男装,什么能证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
江乐勉强垫了肚子后,将自己浑身上下摸来摸去检查了一遍。
她发现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她这个身体似乎才十六岁。
第二个问题,她严重怀疑她这个身体是活活饿死的。
检查完后身体后,江乐就陷入了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如何在荒野求生。
她拿着树枝选了一个方向不停走,没想到找到了一个竹林隐居的快要死了的男人。
“长乐师傅,我收拾好行李了。”脆生生的声音传来,江乐转头一看,一个一样一身男装的小家伙,正在门口探出脑袋来。
哦,还捡了一个便宜徒弟。
小家伙身高比她矮了一个头,骨架子并不大,看着也是白白嫩嫩,瘦瘦小小一只,此刻眼眶还红红的,看起来刚哭过。
“君子顶天立地,怎么能轻易掉眼泪?”江乐将自己的行李包拿着,走到门口去揉了一把便宜徒弟的脑袋,“哎,周珍,你这头发揉起来真舒服。”
周珍,也就是她的便宜徒弟,那男人闭眼前最放心不下的掌上明珠。
小家伙还挺委屈:“长乐师傅,可我是女的,不是君子。”
说完一句反抗的话不够,她摸了摸自己脑袋,还补了一句:“你这么揉,我要长不高了。”
江乐一米七的身高,在姑娘堆里绝对能俯视一群人,而小家伙十四岁,只有一米五。
江乐听了这话不仅没有收回手,脸上还露出了一个相当和善的笑容。
她又揉了一把:“小人也不能轻易掉眼泪。”
不是君子,那相反的词是小人,可不是女子。
周珍:“”
江乐对于反驳自己的话从来不会放过:“还有,你矮没事,我高就行了。”
周珍:“”
便宜徒弟碰上坑徒师傅,也不知道她们两个谁更惨一点。
江乐和周珍两人一人一个包,走出了房间,走出了院子。
这院子坐落在竹林中,位置其实有点偏的。天气冷的时候很凉,天气热的时候虫蚁很多。隐居这种生活,真的不是正常人能习惯的。
可这个院子已经有了八年的历史。
江乐在这个院子里住了两年。
周珍在旁边吸了吸鼻子,江乐便知道这小家伙又想哭了。周珍是不舍这个地方,不过却不至于为了这个地方落泪。她更多的是哭她的父亲,那做了自己两年义兄的周弘宥。
江乐没说什么安慰的话。一个法医见多了生死,要安慰哪里安慰得过来。
她第一次和周弘宥见面时,周弘宥的身子已经撑不住了。他那身毛病是娘胎里带出来的,活得多一天都是运气好。没想到又扛了近两年。
江乐敲了敲周珍的小脑袋:“走了,跟为师下山赶路。”
她转身先走一步,没打算回过头再去看背后的那个院子。
周珍一样转过身,不再看后头的院子。她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迈着自己略小巧的步子。
江乐知道周珍跟着她上来了,脚步和缓了一点,咳嗽了一声:“那个,徒弟啊。”
“嗯?”
“你包重不重?师傅帮你背吧。”
“不用了师傅,我拿得动。”
“你看为师我平日锻炼手上脚上绑着铁块都不觉得重,你这包算多少重?我们可要到永州那么远的地方去呢,要是累着你,我心里不舒坦。”
“不行。”
“我就是想出山先买个糖葫芦。”
“你还会想买烧饼油条豆浆包子糖人酥糖糕。”
“胡说,你师傅是那种人么?”
“是。”
江乐摸摸自己的鼻子,满眼都是惆怅。
日子没法过了,她这两年帮忙赚的钱全都归自己徒弟管了。
不就是根本不懂市场价格么,不就是第一次赚到钱,转头花得只剩下一个铜板么。古代那么多玩意她都没尝过,这能怪她么?
唉。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第 2 章()
江乐带着周珍随着一个商行队伍到了永州。
永州坐落在沿海一带;算是经济极为繁华的一个州府。
小地方的百姓一旦踏进城门内;便是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瞪大双眼;连连赞叹;只觉得周遭一切都是新奇的事物。
先皇热衷于让百姓同乐;大力发展工农业;又有天时地利,这些年连年丰收,灾寒极少。
永州这较为南方的城市;由于粮食种植极多,商业也较为发达,经济基础打好后;文化基础也很快就跟了上来。
自新皇登基以后;最有趣的便是那皇太后。皇太后虽不管朝政,可意外对工部事物极为感兴趣。
曾经先皇由于自小受到教育约束;不会让后宫妃子太过折腾。可新皇对自己的母亲;仗着自己年轻气盛;没那么多顾忌;愣是广下诏书。
天下有能人异士纷纷赶往京都;只为了能够入了皇太后的眼;得到帝王嘉尚。
也便是这段时候,农业工具、丝绸纺织业纷纷发展,就连文人墨客最喜欢的纸张和印刷技术;都有了质的飞跃。
士农工商都得到了满足;民风自然也开放了起来。这街道上男男女女都有,就连胭脂摊位上,有郎君挑选给自己涂抹的胭脂水粉,而卖胭脂水粉的则是个花枝招展的姑娘家。
这永州城内还有一条城内的河,河流上下有不少小摊贩揽客,那闹腾的气氛,烘托显得每个人脸上都欢喜得很。
江乐和周珍到了永州,眼睛都不够用了。
她们两个东看看西望望,一个问另一个这是什么,另一个问这个那是什么。结果当然是两人都分不清。
江乐是第一次见这样古色古香的繁华世界,而周珍则是最多去个镇上,幼年对于州府的记忆只在幽深府邸中,也没有街道上如此有趣。
两人第一次来永州,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江乐看到一座酒楼,眼睛一亮:“哎,徒弟啊,干粮吃了快一周,我们下馆子去啊。”
负责管钱的周珍一样看到了那座酒楼,立刻明白了下馆子的意思。
问题是那酒楼装修看着就价格不便宜,位置还巧的就在临河,里面坐着的客人衣服穿着相当奢华。
周珍一脸犹豫:“会不会钱不够?我们以后住在永州,开销肯定不小。”
江乐拉起周珍就走:“没事,大不了留你在那儿洗盘子。我会经常来看你的。”
周珍:“???”
江乐力气不小,平日里更是天天跑步砍柴锻炼的,周珍根本拦不住,片刻之后,两人就进了酒楼,还直上二楼要了一个雅间。
“师傅!”周珍看着一辆华丽马车被小二引入了后头,一脸慌张拉扯着江乐,试图想要最后挣扎一下。
江乐笑嘻嘻拖着周珍,和旁边穿着比自己还讲究的小二打着岔:“徒弟第一次来酒楼,见笑了啊。”
小二却是见多识广,很是殷切:“没事,吃了咱们喜客来的东西,那以后必然会是常客。两位公子这气派,恐怕还能给咱们喜客来吸引来不少客人。”
江乐听着这话一身舒坦:“有眼光。徒弟,走。”
周珍眼见着注意他们的人多起来,挣扎力度一小,直接被拎上了二楼。二楼雅间比楼下看起来更精致一些,而江乐跟着小二进那雅间的门,半点不惧。
她看着自己便宜师傅进门后还朝着她笑眯眯招手,气得简直要昏过去。
永州知府姜子建,脸上难掩一抹惆怅。
他今年四十八,在永州知府这个位置上待了有三年之久。这是一个谁都想要做的肥差,所以身后每时每刻都有无数的眼睛盯着。
能走到今天这一步,他自然也不会畏惧身后那些眼睛。可惜他人生个人官场得意了,却也不是事事都尽如他意。
姜子建的面前摊开着一封信,信上的字极为好看,风流潇洒,又遒劲有力,看多了,又觉得很惆怅,好似字里行间又憋着什么无法直抒胸臆的念头。
天知道一个人怎么能写出这样矛盾的字呢?他当年在应天书院对周弘宥感兴趣,便是因为这一手字。
可写出这样的字的人被这个世道伤得太深,宁愿蜗居在竹林中,也不乐意出山被世俗纠缠。
信上开头便是称呼他为培然兄,培然是他的字。
落款便是周弘宥的字,邦桀。
一个文采斐然的人,却把这封信写得简简单单,一点不如出师表那般惊才艳艳、深感涕零。先是一两行便交代了他活不久了,人生大部分时间被身体和世俗拖累,最后一段时间感谢有培然、周珍、长乐的陪伴,这才觉得人生没有白来一遭。
再是说他至今放不下心的,就是由于身体原因,极为晚才得到的宝贝女儿周珍。
于是他想将周珍托付给长乐,另外将长乐引荐给培然,希望培然兄能够好好考虑一下。
姜子建知道培然是指自己,可这长乐是谁?
周边似乎也没有哪个后生叫做长乐的。
等看下去了,他满目愕然。
邦桀对于长乐寥寥几笔的描述,让他几近忘却了呼吸。目光盯在了邦桀转述的那句话里——先人有言,“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随后又转移到了那长乐自己说的话。
她的话浅白得很:“比起活人,我更信死人。”
“大人。”书房外,有人靠近门轻敲了敲。
屋里勉强平复下心情的姜子建深深呼出一口气:“什么事?”
“外头有个小二,是喜客来的。他说有急事要找大人,是一个叫做江乐的郎君吩咐的。”外头那人恭敬说着。
姜子建一听到江乐这个名字,刚平复下去的心情又翻滚起来了。
他走出书房打开门,努力维持着自己知府的威严:“你说谁有急事来找我?”
“江乐。”门外报备的下仆重复了一遍,心中忍不住嘀咕,这江乐是谁?这可是他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