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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的百合打开方式-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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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

    “这世上还有些东西比红重要。”

    【比如?】

    “比如健康,比如快乐,比如开朗。”我笑,“总之,还有很多比红重要的东西。”

    【为什么会这么认为?】

    “因为人一生很短啊。”我笑,伸了个懒腰,“如果连这短短的一生都不能快乐,那还活什么呢?人生匆匆数十年,后面还有老了的十来年是身体不好的。如果在身体本该最好的年纪也每天不舒服,甚至每天起床的第一感觉都是想吐……那人活着,不是很悲哀吗?就算再红,又怎么样呢?”

    系统没有再说话了。

    并且,从那天开始,它就再没有说话了。

    直到我断断续续,一年之后填完这本《快穿之天龙八部》。

    断更确实伤人气。

    跟到最后的读者,已经很少很少很少了。

    看着文下早已没有热烈气氛的留言版,我并没有多大的失落,只是一个个看着下面的留言,内心一点点品味。

    唔,不管怎样,有这么多人还跟到了最后,真好。

    而另一些人虽然中途离开,却也跟我曾同过一路的风景,也是真好。

    这一年的秋天,格外有些冷,也许因为是身体不如以前的关系。

    捡起一片落叶,我想起刚刚写完的天龙八部,想起里面的人。

    我想起萧峰,那个伟岸的英雄男子,那个差点让我直回来的男人。他终究还是没有去关外牧马放羊,而是选择了为宋辽和平献身。

    我曾经问慕容复,为什么你要让他回来?你分明知道等待他的是什么。

    慕容复只是笑,就是因为我知道,所以才不能拦他。那是给萧峰的结局,也是他最甘之如饴的。像他那样满心都是家国天下的男子,就算我用爱囚禁了他,将来他看到辽国入侵民不聊生,势必是要痛苦得生不如死的。我爱的是一个大英雄,就只能放手让他去做一个英雄该做的事。我想,我应该尊重他的意见,宁可让他死,也不让他后悔。

    我没有再说话。所谓的灵魂伴侣,即是如此吧。

    我又想到了阿朱。

    那个在原著里本该陪伴萧峰且中途早逝的女子,在这百合世界,却没有再接近到乔帮主。呵呵,因为慕容复这个穿越女子,一早就看中了乔峰,所以一开始就杜绝了官配阿朱在乔峰面前出现。

    不过,阿朱终究也不孤独,她遇到了木婉清,并且跟她走到了一起,最后相亲相爱,也同样不枉此生。甚至,比跟着乔峰早逝要幸福得多。

    不要问我她是怎么遇到木婉清的… … 因为钟灵那个坑货是个掏心粉丝,一心想着刘涛和蒋欣在一起。而在三次元中,刘涛是饰演过金庸笔下的阿朱的,蒋欣,饰演的正是木婉清。

    很好,钟灵就这样一门心思笃定了阿朱应该跟木婉清在一起!

    于是,各种撮合,各种灌输百合思想 = =

    当然,随着钟灵的各种灌输,百合思想在天龙八部里也是遍地开花。那些主角们的后院,更是一个不留。

    甚至,就连可怜老实和尚虚竹的梦姑,都被钟灵撮合着跟阿碧跑了 = =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唔,我最想的,当然是那个扫地僧,我的沧海。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逍遥谪仙,便是这三个女子的真实写照。

    唔,或者说,四个女子 = = 因为,严格来说,我也算是她们之一。

    一体双灵都玩过了,只怕也把穿越玩到极致了吧?

    我如此想着。

    系统却震动起来:【所以,你现在不想穿书了?】

    我一愣,想了想,迷茫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似乎,没以前那么迫切了。并且,我已经经历了太多的女子,我想,已经足够了。”

    【是么o(╯□╰)o白发魔女你想不想摸?】

    “想!o(╯□╰)o”

    就这样,我再度穿越了——

    然后这一次,我穿越成了——一根皮鞭。

    嗷嗷嗷。我几乎要崩溃了。

    一个白发女子挥舞着我,跟一群拿着长剑的男子混战。看着一柄柄剑从我眼前划过,听着从我耳边划过的风声,感受着那一柄柄剑的剑气,我吓得更加嗷嗷叫了。

    汗毛倒竖好么!!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白发女子明显将我当成了一个武器,肆意挥洒。

    好吧,我原本就是一个武器 = =

    但是,但的,在战场中穿梭好吓人啊尼玛!!!!

    而且,我说的是想摸白发魔女,没说想让白发魔女摸啊!啊啊啊!!哇呀,那把剑刺过来啦!!噢漏,那边还有一把!!

    我鬼叫鬼叫着跟长剑们互砍。

    等一场恶战结束,我已经差不多把嗓子喊哑了。

    尽管,没有任何人听得到 = =

    是的,就这样,我成了白发魔女手中的一条皮鞭。别想歪,我是一条正经的皮鞭,并没有勾搭蜡烛= =

    你们也知道,皮鞭是不可能佩戴链子的,所以白鸡蛋项链不见惹~~~~(_)~~~~

    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再没有系统指路,我只是一个人惹。啊不,一条鞭惹。

    如果按我以前的性格,碰到这种坑爹事肯定是非要先大哭大闹一场不可的。

    不过这些天在三次元养病,修身养性之下,性格也好了很多。所以,我只是小哭小闹了一番(^o^)/~

    人嘛,最重要要随遇而安。懂得这个道理的时候,我才读小学。那会在电视上看到的。

    但实际上,真正要做,却是现在。

    随遇而安,说得容易,但——尼玛你告诉我作为一根鞭子怎么随遇而安?!!

    好在我心里调节能力已经好了很多,所以炸毛个九百九十九次,也就终于接受了:嗯,我是鞭子,我就是一根鞭子。一根帮白发魔女杀人的鞭子。

    其实,到了后来,我才知道:白发魔女的鞭子,除了蜡烛,还有很多用途。呸呸,不要想什么皮鞭蜡烛play。肯定不是! 我要说的是,她的皮鞭,可以采花。不要联想到采花大盗啊喂!

    我说的采花,是真正的采花。

    以前,她一个人的时候,就喜欢用鞭子将远处的花儿卷过来,采摘到手里。这大约就相当于现代的人用遥控器吧。

    不过,自从有了卓一航,她就从来没自己采摘过花儿了。都是卓一航双手奉送。

    我魂穿来的时候,白发魔女就已经成了白发魔女,所以我并不完全清楚她跟卓一航之间的故事。

    不过,她偶尔一个人对着湖水说心事,而我缠在她腰间,便渐渐将她和卓一航的故事也听了个大概。

    唔,一切如原著所说:她遇到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子。那男子对她极尽撩拨之能事,终于将她撩拨得动了心。却最终,又为了自己所谓的处境,出手伤害了她。

    当然,他说得比较冠冕堂皇,说是为了正义什么的。

    但实际上,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他真爱她,自然不会不知道。他坚持要为了正义对他动手,自然已经说明很多问题了。

    她不傻,所以那一刻才异常伤心。

    当卓一航的剑刺进她的胸膛,她终于伤心得一瞬白发。

    那真的是,红颜,弹指老。

    瞬改芳华。

    那之后,她开始不再相信男人。甚至,她不再相信人。也讨厌人。

    这个时候,作为她手中的鞭子,经常卷过别人的头颅。

    杀人放火的,杀。

    坑蒙拐骗的,杀。

    负心薄幸的,更要杀。

    甚至,偶尔撞上来讨厌的,也要杀。

    或许是三次元把胃搞坏了,来到这个世界后,我经常有种反胃的冲动……漫天,都是血。

    其实,我是想劝她不要杀人的,起码不要杀那么多人。但刚想开口才想起自己是一条鞭子,是不能说话的。

    这个时候,我好想有一个人来跟她说话,来告诉她,不要乱杀人。

    或许是上天听到了我的祷告。

    有一天,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出现了。

    确切地说,是一个孩子。

    这个孩子,叫哈玛雅。

    当然,她后来有一个很好听的绰号,叫飞红巾。

    飞红巾有着跟练霓裳一样的倔强,也有着不遑多让的身手。

    甚至,飞红巾是练霓裳的扩容版。如果说,练霓裳一生,都是为了自己活得潇洒,那飞红巾一生,则更多的是为了族人。

    是的,她就是另一个霍青桐。

    不过,她比霍青桐幸福一些。

    因为霍青桐的爱人,是妹妹香香公主,一个等着被照顾的女孩。

    而飞红巾的准爱人,却是师父练霓裳,一个远比香香公主成熟的人。

    当然,过尽千帆的练霓裳,自然也有她难以搞定的地方。毕竟,一个人心如死灰虽不容易,想重新焕发生机却更难。

    练霓裳的心,既然为卓一航盛开,又为卓一航而死,那么,飞红巾想再度打开,就不那么容易了。

    可以说,难如登天。

    但或许正因为初见的时候飞红巾还只是个孩子,练霓裳对她没有半点防备之心,有的,只是对初生美好的善意。

    而多年师徒,更是让两人感情日益深厚。

    终于有一天,飞红巾问练霓裳:“师父,这么多年,你在天上,到底等什么?”

    练霓裳一愣,半晌无话。

    她在等什么?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而飞红巾显然是误会了师父的表情,当下便有些不高兴了:“师父你还在想着他?”

    “谁?”练霓裳再度一愣。

    她已经习惯放空思想很久了。渐渐,没再想过任何人了。

    “自然是那个坏人!”飞红巾冷哼一声,不愿意回答出那个人的名字,只是望着高高的天山山顶,“师父,你放心,这天山雪莲,徒儿会给你拿到!”

    练霓裳这才反应过来,徒弟提的那个人,是卓一航。

    她其实已经很少想起那个男人了,别问我怎么知道,因为她现在握着我的手劲道越来越小了。也就是说,一直压在她心头的那个人,已经越来越淡了。

    “师父你为什么不说话?难道你觉得我没本事拿到天山雪莲吗?”

    哈玛雅明显不高兴了。

    练霓裳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甚至伸手捏了捏哈玛雅的脸蛋:“怎么会?我玉罗刹的徒弟都没本事,还有谁有本事?你可是大名鼎鼎的飞红巾哦。”

    此时的飞红巾,的确已经是大名鼎鼎,尽管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

    不过,纵然真的在草原上大名鼎鼎,在师父这里却是不值一哂的。所以此刻练霓裳的话,听来倒更像揶揄了。

    于是飞红巾更不高兴了。

    逞强地坚持:“师父我一定能拿到天山雪莲,你要相信我!”

    练霓裳终究拗不过这孩子,又不想再继续这个与白发有关的话题,便柔声哄道:“好了好了,不要想这些了。天山雪莲治白发,也只是一个传说,谁又知道师父这白发服用后可有效果。不要太执念于这些东西,好好练功吧。”

    “不一定有效果么?”哈玛雅发呆。半晌,突然道,“嗯,那我也让自己的头发变白,这样就知道雪莲有没有效果啦!”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防个盗吧~~~介意的先不用买。买的其实等于打折哦~

第206章 本卷 结局() 
事实证明,飞红巾是说到做到的。

    在她成年后,真的也搞了一头白发 = =

    有人说,那是杨云聪伤的。

    作为旁观者我知道并不是。

    杨云聪真正的恋人是纳兰□□,甚至还生了孩子易兰珠。怎么可能会跟飞红巾有感情上的纠葛?

    其实,如果你认识哈玛雅,就会相信:这世上,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抵挡她的魅力的,不管是押不庐,还是楚昭南。

    杨云聪,显然也不能例外。

    所以,如果哈玛雅真的肯跟杨云聪暧昧,杨云聪是不可能移情别恋去喜欢纳兰□□的。

    显然,哈玛雅并没有跟杨云聪有过什么,从来都没有。

    而这一切,不过是别人的yy。

    其实,真正让哈玛雅白头的,是她的师父。

    在哈玛雅长大后,她的人生最大的目标,就是跟师父在一起。而显然,白发魔女并不想如此。所以,哈玛雅得到的,只是无限的纠结。

    尤其,卓一航说要等天山雪莲开放,以采摘来为练霓裳恢复青丝,练霓裳并没有拒绝。这更让哈玛雅嫉妒。

    世人都以为飞红巾是为了杨云聪伤心,只有我知道她是为了白发魔女练霓裳伤心。

    因为我已经被练霓裳送给了爱徒,成了飞红巾的鞭子。

    在飞红巾手里,我跟她的绰号一样,随她驰骋沙场,名播大漠。

    同时,我也倾听了她在月下无人时的自言自语。唔,这对师徒这一点也很像,都喜欢自言自语。害我这鞭子平白偷听了许多秘密。

    是的,这一世,我没有参与,而只是成为一个倾听者。

    世间,没有任何一个人如我般知道她们二人的心思:

    哈玛雅喜欢练霓裳,练霓裳也喜欢哈玛雅。

    哈玛雅对练霓裳的喜欢,是热烈的,是青春的,是勇敢无畏的,大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决绝。

    而练霓裳对哈玛雅的喜欢,却是含蓄的,是关怀的,甚至是润物细无声的。所以,她教了她最好的武功,将自己最心爱的兵刃(也就是我)相赠,处处帮她兜底,甚至还为了她重新涉足江湖帮她的族人与大清对抗。甚至,她还为哈玛雅物色了一个好男人,让哈玛雅好好珍惜。

    这个男人,自然就是杨云聪。

    也正是这一次物色,将哈玛雅气白了头。

    “师父,你就那么讨厌我,要将我推给男人么?”

    白发之前,她含泪问。

    练霓裳没有回答。

    然后,哈玛雅头上的青丝根根变白。含着泪的眼闭上,就那样,倒了下去。

    “哈玛雅——!”

    练霓裳急喊,冲上前来。

    一头白发飘扬。

    哈玛雅再度醒来的时候,练霓裳已经将一碗天山雪莲熬成的药放在她面前:“喝了她。”

    “是什么?”

    哈玛雅的身体虚弱,声音很小。

    “不要问,喝了它。”练霓裳命令的口吻却是温柔的。

    作为回疆各部落的的盟主,飞红巾自然有她的智慧。

    所以几乎没有停顿,哈玛雅就反应过来了:“这是天山雪莲对不对?我不喝!”

    “你必须喝。”

    当年让人闻风丧胆的玉罗刹,脾气也不是盖的。

    “不是你自己说要先白头,帮我试试药性是否有效么?”

    “呵呵,师父,你明知道,这药一试就没了。”哈玛雅的笑意如草原天空的一抹浮云,“天山雪莲,六十年开花,只此一朵。”

    没有人可以说自己一定能再等六十年。

    练霓裳见说不过她,便也懒得争论,只是拿出师父的魄力:“其他的事你别管,喝了它。”

    “我就不喝!”昔日领导族人驰骋沙场、谈笑间便可指点江山的飞红巾,此刻却像一个赌气的孩子。别过头去。

    “喝了它。”

    “不喝!”

    师徒二人,一样的倔强。

    最终,谁也说服不了谁。

    眼看这天山雪莲就要倒掉或过期了,我急了,使尽洪荒之力,从哈玛雅的手中挣脱,用鞭梢“唰唰唰”在地上划——

    好吧,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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