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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使可有教我?”既然自己没有主意,对方又主动找上门来,不妨姑且一听,封常清做出了一个洗耳恭听的姿态。
“谈不上见教,只是有些浅见,想同中丞一晤。”
李静忠压低了声音,鸭公般的嗓子听得他暗暗皱眉,不过怎么也比不上,话里的内容。
“咱家听闻,在勃律一战,咱们捉住了一个吐蕃人的高官,是同他们赞普说得上话的,但不知,是也不是?”
原来如此,尚结赞的身份,只有几个人知道,但以李静忠的地位,要想在这军中打探点什么,有谁敢不从?随军也好,监军也罢,都含着一个意思,替天子看着。
天子的耳目,能瞒着么?
“中使是想通过他,去与吐蕃人谈条件?”
“然也,此人既然为赞普所重,他说的话,必有一定份量,若是中丞不弃,此事就在咱家的身上,一定办得妥妥当当。”
封常清本来并不想答应,可转念一想,先让此人去接触一下也好,左右自己没有出面,就不算成事,于是微微一点头,算是认可了他的主意。
第一百六十四章 嚣张()
三天之后,刘稷与李嗣业赶到了巴扎多城下,一别就是数月,众人相见,自有一番寒喧不提。
安西镇所有的军头聚齐,自然都知道时间宝贵,什么设宴接风之类的都没有准备,先在封常清的大营里召开了军议,以便决定接下来的行动。
尼婆罗境内发生的一切,一早就有军报呈送,此时,这些老军头再看刘稷的眼神,都有了些不同。
特别是封常清本人,几乎就把‘这是某家女婿,别想打他主意’几个字贴在脑门上,恨不能满世界去嚷嚷。
这也难怪他们,做为一出道就在安西的刘稷,虽然不是土生土长,可父亲的经历在前,儿子的成就在后,全都离不开本镇,一个有出息的自家人,又是这般年青,别人家的孩子,不夸白不夸。
刘稷也在慢慢习惯这种眼神,后世,他连大学都没考上,高中一毕业就参了军,后来在军中表现优异,这才得到了上军校的机会,并由此认识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女人之一。
可在父母的眼里,自己并不是一个优秀的儿子,为他们带来骄傲的,永远都是考上了帝都某大学的哥哥,二十一世纪初的军人,已经不是华夏人心目中最可爱的人了。
想不到,隔世的遗憾,在这个时空,得到了补偿,一个人的价值,能得到别人的认可,他还没有矫情到去装作若无其事的地步,站在这些老军头的面前,听着他们的夸赞,刘稷的面上充满了骄傲。
“好了,再夸他就要上天了。”最后,还是老岳丈出声,一句话结束了他的自得。
此话一出,也表明了军议的正式开始,宽敞的大帐中,顿时安静下来。
这一回的军议,只限于安西四镇的高层,防备上更为森严,没有记录的参军文吏,一切都只限于口头上,因为他们探讨的,是战事的走向。
首先开口的,是负责军中刺探的段秀实,他的人,永远都会比大军快上一步,在主力驻扎于巴扎多城的时候,探子们,已经深入到了下象雄,也就是后世的羌区。
“我的人跟着溃兵,前出近两百里,用了三天才打探清楚,那里是象雄人的都城,名为‘穹隆银城’,意思是银色的大鹏,整个城池建于一座红色的高山上,随着山体绵延伸展,有如大鹏展翅,易守难攻,非是他处可比。”
“驻军呢,有多少人?”
“他们不敢靠近,从一个牧民的嘴里听说,连同吐蕃人不下万人。”原话当然不是这样,识字和数数都是高级知识,一个普通的牧民不可能得到精确的数目,只能通过大致上的推断,这个万人之数,究竟有多少水份,此刻也不会有人计较,原本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做这种侦察的工作,一看就知道不是本地人,对于他的手下来说,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
封常清显然认同了他的说法:“不下万人,也就是至少过万之数,一个都城,人口不会在少数,象雄是个大国,如果周边的百姓都进入城中,就会有数十万人,从中征兵,怎么也能得到几万人,这便是我们面对的阻碍。”
“的确如此,象雄是吐蕃人不可放弃之地,也许会有大军驰援,我等要做好直面十万以上人马的准备。”
刘稷的话,就像是火上浇油,引得众人纷纷侧目,就连封常清都没有想到,他会这么说,如此一来,岂不是毫无胜算了。
这其中又以李嗣业的反应为最,这与之前商量好的完全不一样啊,不过他没有马上说话,而是想看看,这个小子是不是又有什么主意了。
刘稷出人意料地蹲下身,拔出了身后的短刀,众人一看就知道他想做什么,自觉地为他让开了一块地方,老将杨和,甚至从案上拿起两根烛台,将其中的一根递与了段秀实。
帐子里一下子亮了起来,两人一左一右,将地上的那一块照得分明。
正如他们所料,刘稷在地上划出来的,依然是吐蕃的地形图,他们即将进军的那一带,是后世的羌区阿里地区,象雄人的故地,那座雄伟的大鹏之城,已经成为了难以寻找的遗迹,就连其确切的位置都存在着不小的争议,但此时却是十分明确的。
没有什么,会比这样的图形更为直观,这一次,他绘制得更为精细,特别是象雄一带。
“象雄之境,横亘数千里,人口却不算多,在他们的都城及周边,集中了全境的五成以上,大约有五到七十万,吐蕃人的驻军在整个象雄地区也不过万人,被那个俘获的尚结赞带去了五千,巴扎多城下又没了两千,余下的,就算收拢了败兵,也就是三四千左右,对于一个丁口百万余,都城近七十万的大国来说,已经没有多少威慑之势了。”
刘稷站起身,轻轻地呼了一口气。
“诸位,在谈到这个问题之前,我想说得是另一件事。”
“一个月前,我带着二十多个手下,来到尼婆罗人的都城,一个人都不认识,没有内应,没有情报,甚至几乎听不懂他们说的话!而当时,李使君的大军,还在天竺的境内,不知道哪一天才会出现,换了你们,会怎么做?”
“一个月后,整个尼婆罗,都成为了大唐的领地,他们的人民,视我等为救世主,是保护者,是给他们带来和平和安宁的天选之子,何也?”
刘稷的脸上有着无比的傲气,像极了他们印象中那个嚣张、不可一世的五郎,可是这一次,看着竟然是那样的顺眼,并不会让人感到厌恶。
因为,对方所成就的,不是一般的功勋,而是他们难以想象的伟绩,堪称传奇!
军中重实绩,一个传奇般的人物,当然有骄傲的本钱。
他稍稍停顿了一下,留给众人一个思考的时间,帐子里的光线有些暗,在烛光的照耀下,将他们的身影拉得长长得,倒映在四周。
一时间落针可闻。
封常清与段秀实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人都猜到了他接下来要说的话。
第一百六十五章 阉人()
“这是在做什么?都没人知会咱家一声。”
打破这份静谧的是一个显有些尖利的嗓音,帐子里突然间一亮,一个身影钻了进来。
哪里都会有规则之外的特权人士,在这支大军中,也不例外,刘稷还是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阉人,不禁好奇地多看了两眼。
“李使君到了,几个熟人聚聚,不是正式的宴饮,就没有去劳动中使。”封常清当仁不让地上前将他迎进来。
李静忠笑着与众人一一打过招呼,表现得十分平易近人,当他看到刘稷时,更是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让后者忍不住浑身一个激灵。
“这位想必就是刘果毅吧,果然少年英雄,出类拔萃。”
刘稷“嘿嘿”一声没有答话,更没有上前见礼,此人的声音让人听着不舒服,就算是夸奖,都有一股子阴测测的味道。
果然,对方这种行为,在李静忠看来,就是一种极不礼貌,脸色不由得一沉,被一旁的封常清看在眼中,赶紧拿话岔开。
“中使请,这位就是李镇守使,刚刚从尼婆罗国赶来。”一边说,一边趁人不备,朝着刘稷使了个眼色。
李嗣业当然不会同他一样,这些阉人都是天子的耳目,得罪他们没有必要,两人一番客套,几个老军头再起起哄,又将气氛推向了热烈,不露痕迹地掩盖了方才的一点小尴尬。
刘稷冷眼看着这一幕,虽然还不确定,这个阉人是不是就是日后导致二人身死的边令诚,但内心本能地有些排斥,毕竟唐朝的宦官,特别是中唐之后,几乎没一个善类,后世大名鼎鼎的九千岁,也比不上人家一根指头。
连皇帝的生死都能一手掌控,放眼史书,那是怎么估计都不为过的。
当然,眼下他们还没有那么牛,但是各镇的监军,已经有了几分跋扈的影子。
封常清刚才的眼色,不是提醒他要注意言辞,而是另有深意,刘稷用脚在地上转了几圈,将自己刚才画的地形图,给擦去了,看来今天没有办法继续下去,他打算先离开,等抽个空子,先说服封常清,只要他点了头,事情就算是成了。
想到就做,刘稷趁他们都围在阉人的身边,轻手轻脚地想要溜出大帐,还没挨上门边呢,耳中又响起了那个令人不舒服的声音,让他一下子停住了脚步。
“正好,趁着你们都在,咱家也有一个好消息要要宣布。”李静忠并没有看到他的行为,得意地说道:“那个吐蕃人已经被说服,据他说,吐蕃赞普很有可能答应咱们的条件,封中丞,你可是拿到了大唐第一功。”
他的话,听得刘稷的心里“咯噔”一下,回头看了看封常清,发现后者一脸的无措,好像也是不知情。
“什么条件?”封常清完全没想到,这才几天的功夫,就有了结果,而且这个结果,事先都没有同自己商量。
“降表,吐蕃人将向我安西镇,送上由他们赞普亲书的降表。”
李静忠看着这些将领一个个目瞪口呆的样子,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惬意,却没想到,一个声音冷冷地打断了他的得意。
“作为交换,我们是不是就要休兵罢战,退出目前占领的这些地方?”
“那是自然。。。。。。”李静忠下意识地答了一句,突然觉出了不妥,转头一下子就看到那个让他不舒服的年青人。
看着一步步走过来的年青人,李静忠的那张丑脸,阴得仿佛能滴得下水来。
帐中众将不约而同地冷眼旁观,他们不是不知道轻重,难得有个愣小子出头,说出来的又都是心里话,显然也想听一听这倒底是怎么一回事。
封常清无奈地上前一步,堵住了刘稷的前路,看着就像是把他护在了身后,李静忠更是不痛快,声音都尖利了许多。
“这都是怎么了,咱家不是为了咱们安西镇?吐蕃人已经势穷,逼得急了,大不了鱼死网破,就凭这里的万把人,还能打下几个城?万一有个闪失,就是兵败身死的下场,趁此机会,与他们谈谈,主动降服不好吗?就是闹到天子那儿,也是正理不是?”
他说得声情并茂,乍一听还确有几分道理,可对于刘稷来说,就是胡说八道。
刘稷没有强行越过封常清,而是问了一句:“你叫什么?”
此话一出,离他最近的封常清脸都绿了,这是要翻脸的节奏啊,赶紧呵斥了一声。
“放肆!”他压低声音,赶在对方发火之前说道:“这是中使李静忠,还不赶紧赔个罪。”
“李。。。。。。静。。。。。。忠。”刘稷咀嚼着这个略显得有些陌生的名字,看着那张因为气愤显得有些变形的丑脸,突然间恍然大悟。
安史乱后的三大权宦,鱼朝恩、程元振和眼前的这位李静忠,当然他会换个名字,李辅国,似乎还是太子即位后赐的。
不是边令诚,让他还有些许失望,不过此人的破坏力,比边令诚要大得多,他换上一个笑容,从封常清的身边走过去,后者还以为他是听了自己的话,打算服个软。
“李中使,不知你打算何时去同吐蕃人定约呢?”
或许是见他变了脸,说话之间客气了许多,李静忠不疑有他,冷冷地说道:“咱家已经与那个尚结赞谈妥了,他同咱家的人一起回去,咱们只需要在此等候便是。”
“已经走了?”
“嗯,事不宜迟,当然越快越好。。。。。。”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刘稷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将他抓住,狠狠地按着脖子压到地上,他的动作实太快了,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等到事情发生,那个阉人已经睁着眼睛,连话都说不出来。
“走了几天?”刘稷一手掐着他的脖子,一手高高举起,准备吓唬吓唬他。
没想到,这个阉人满眼都是惊恐,害怕得浑身直哆嗦,说出来的话都是断断续续地。
“三。。。。。。三天。”
众将听得分明,封常清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没想到,此人如此大胆,竟然没有同自己招呼一声,就把这么重要的一个战俘给放了。
可眼下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因为刘稷举起的那只手上,紧紧握着一把短刀!
第一百六十六章 祸事()
第一百六十七章 不归()
还活着?
李静忠醒过来的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他摸摸自己的脖子,似乎隐隐有些淤痕。
那个年青唐人凶狠的眼神,一直在他的眼前晃动,那一刻,毫地疑问,对方是真得起了杀心,为什么没有伤痛?他浑身上下看了看,就连一点血迹都没有。
只是想要吓唬一下?
他不信,而当时帐子里其他人的动作,更是让他疑惑,自己的身份,是明摆着的,还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地公然杀害一位中使,那可是自寻死路。
最后是个什么情形,他已经不知道了,左右不过是被人救下,可这样就安全了么?那可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他在来到安西镇之后,就听过对方的名声,“枭”,可不是什么好听的字眼。
今天,算是真正见识过了,怎么办?李静忠首先想到的不是报复,而是自保,只有活命才能报仇,这个年青人敢在主帅的大帐里动手,也就表示,整座军营,都没有安全可言了,想到这里,他顿时感到不寒而栗。
离开就安全了么?这里是象雄,离着龟兹城有几千里,一路上要经过什么地方,他早就体验过,又能好到哪里去,当封常清进来时,看到的就是他呆呆地坐在榻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样子。
“中使可好些了?”
李静忠的身体不自觉得朝里一缩,眼睛在他的身后看了又看,似乎在判断他的来意,会不会下一刻,就有一个人跳出来,要了自己的命。
“勿忧,只有某。”封常清摊摊手,以示自己连武器都没带。
李静忠盯着他的身影,一言不发,似乎也不打算开口。
“孩童心性,什么都摆在面上,一听人被放走了,情急之下,行事便有些乖张,某已经狠狠教训过了,中使若是不忿,再做计较便是,切莫气坏了身子。”
封常清的话,让他半信半疑,这种情况下,还想要轻轻带过,什么叫行事乖张?都拿刀子行刺天使了,可最终,李静忠挤出了一个有些勉强的笑容,摆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