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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故事-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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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84年,就在英军撤离纽约市的几个月后,汉密尔顿创建了“纽约银行”,他亲自制定和起草了银行的章程。纽约银行至今仍在运营,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汉密尔顿似乎看到了纽约作为商业和金融中心的未来,满怀热情地投入到这座城市的重建中。纽约银行的总部在华尔街48号,汉密尔顿和伊莉莎把他们的家安在华尔街57号。虽然他不知道“华尔街”这三个字对未来的世界意味着什么,但他坚信,新大陆的繁荣和富裕离不开高效的金融体系。在创建纽约银行的同一年,他还筹资重建毁于战火的母校国王学院,即现在的哥伦比亚大学。汉密尔顿和另一位“国父”,也是他的校友,约翰杰伊,都是该校的校董。

    虽然小日子过得不错,但汉密尔顿对政治的热情从未消减。他28岁当选邦联议会议员和纽约州议会议员。早在锻造山谷的时候,他就对邦联的弱点感到切肤之痛,他认定,新大陆迫切需要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战后,形势日益混乱,不但贸易得不到保障,而且有陷入内战的风险。别的不说,单单纽约州就与周围的邻居摩擦不断。纽约州最大的优势是纽约市。本来,中大西洋地区所有的进出口货物都走曼哈顿港。现在,纽约说,我不能让你们白用我的港口,都得给我交税。这样一来,新泽西、特拉华、宾夕法尼亚都怨气冲天,说你既然不仁,别怪我不义。只要你的货从我这儿过境,我就扒你三层皮。过去的朋友成了敌人,几个州恨不得打起来。

    政府的无力必然带来社会的动荡。还不起债的商人,破产的农民,失去工作的店员,陷入困境的家庭,这一切都让愤怒的情绪一天天增长,暴力事件越来越多。汉密尔顿更清楚地认识到,一个自由的社会必须是有秩序的社会。并不是因为他现在地位变了才这么想,其实,他从一开始就把“秩序”作为革命的目标之一。1775年,“莱克星顿的枪声”刚打响的时候,大家热血沸腾。国王学院的一帮学生冲到他们的校长麦尔斯库珀教士家。库珀是保王党,学生们打算把他揪出来整治一番。汉密尔顿当时也是激进的“革命派”,和一些同学组织炮队,随时准备上战场。但即使在这种“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氛围中,他仍坚持“秩序”的尊严,反对暴力和人身攻击。他挡在库珀家门口跟同学们理论,劝他们不要伤害库珀。学生们听不听他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口若悬河地在那儿说,给了库珀足够的时间从后门逃走,免受一场侮辱。汉密尔顿估摸着库珀走远了才作罢。很多人回忆起这段往事时都很佩服汉密尔顿的沉着冷静,岂不知“反革命”是需要勇气的。

    建立强大的中央政府对汉密尔顿来说不是个很难接受的概念,因为他是“外来户”,对任何一个州都没有特殊的感情,反而更容易产生对“美国”的认知,而不是对某个州的忠诚。他说:“我似乎比所有的美国人都更像美国人。”可以想象,当他发现邦联议会中还有一个跟他有同样追求的人时,他是多么兴奋。此人的背景跟汉密尔顿太不一样了。他是土生土长的弗吉尼亚人,对这片土地无比依恋。他居然也是个“国家主义者”,听上去有点匪夷所思。这个人就是詹姆斯麦迪逊。

    麦迪逊生于1751年,他在12个孩子中排行老大。他的父亲老詹姆斯麦迪逊是弗吉尼亚奥伦治县最大的地主和奴隶主,他家也是那个县最富的。麦迪逊在父亲的“快乐山庄”长大,后来继承了父亲的新庄园“蒙培利尔”,这是个法语词,意思是“朝圣者之山”。蒙培利尔一直是麦迪逊的家,直到他去世。像弗吉尼亚所有的大种植园主一样,麦迪逊一生都依赖奴隶的劳作和服务。他拥有一百多个奴隶,从没想过废除奴隶制。

    然而,正是这位大奴隶主为“自由世界”设计了一部经久不衰的宪法。有一位学者甚至说:“如果我们真的相信笔高于剑,我们现在的首都就应该叫‘麦迪逊’而不是‘华盛顿’。”可见那部宪法为麦迪逊赢得了怎样的生前身后名。

    但是,这位“宪法之父”的童年看上去有点让人绝望。他先天不足,好像世界上所有的“绝症”都让他得了个遍,好几次奄奄一息,竟然没死。身子骨本来就弱的他还特别爱学习,经常整晚整晚地读书,拦都拦不住。这就叫“作死”。麦迪逊勉勉强强长到18岁,任何人见了他,第一印象就是:此人活不了多久了。他面无血色,一看就是得了痨病。他长得又瘦又小,身高1。6米,体重不到90斤。大家平时见惯了人高马大的弗吉尼亚人,比如1。88米的华盛顿和1。9米的杰斐逊,乍一看这位,还真不适应。谁也没想到,麦迪逊就这样病病歪歪地活到85岁,他是最后一位去世的“国父”。有人对他说,他活过了所有的人,他说:“不,我只是活过了我自己。”有时候,人们不得不相信超自然的力量。就像战场上的子弹从来无法靠近华盛顿,死神也从来无法带走麦迪逊,他们都安然无恙地完成了历史赋予他们的使命。这就是传说中的“天佑美国”吧。

    1769年,18岁的麦迪逊进入新泽西学院学习,即现在的普林斯顿大学。那个年代的弗吉尼亚富家子弟一般有两条路,一是去英国或苏格兰接受高等教育,二是去弗吉尼亚本地的高等学府威廉与玛丽学院。麦迪逊的身体不允许他远赴欧洲,威廉与玛丽学院的所在地威廉斯堡气候湿热,对他的健康很不利,新泽西相对好一点。没想到,这个看上去不得已的选择成就了麦迪逊的政治思想和哲学观点。换句话说,保守又死板的威廉与玛丽学院是培养不出未来的“宪法之父”的。

    麦迪逊在新泽西学院看到的世界与其他南方子弟眼里的世界完全不同,这主要归功于新泽西学院的校长约翰威瑟斯朋教士。威瑟斯朋是苏格兰人,他是位新教徒,也是哲学家,深受苏格兰启蒙运动大师休谟的影响。1766年,新泽西学院邀请威瑟斯朋来担任校长,但他拒绝了。后来,他碰上两个特别难缠的北美人,一个是本杰明罗什医生,另一个是理查德斯托克顿。罗什是斯托克顿的女婿,这爷俩都是新泽西学院的毕业生。他们超爱自己的母校,也超爱威瑟斯朋,好像觉得要是不把威瑟斯朋弄到新泽西就枉活一世了。在这俩的狂轰滥炸下,1768年,45岁的威瑟斯朋终于接受了新泽西学院的第二次邀请,带着全家移民新大陆。他是该学院的第六位校长。

    威瑟斯朋是位非常能干的校长,他手中的新泽西学院既严肃认真,又生气勃勃,处处体现着对不同文化的包容。正是在他的手中,未来的普林斯顿大学开始在各方面拉近与老牌名校哈佛和耶鲁的距离,渐渐地发展成可以与它们比肩而立的一流学府。后来,威瑟斯朋与罗什、斯托克顿一起参加了第二次大陆会议,并在独立宣言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成为美国的“建国国父”。

    麦迪逊在新泽西接受的就是这样一个开放、自由、充满挑战性和多元化的教育。这个来自保守的南方的年轻人眼界大开,他的思维再也回不到那种自私、封闭的状态中了。中大西洋各州开放和宽容的文化让麦迪逊立刻看到了南方的差距,他变成了“信仰自由”的最积极的倡导者。后来,他在起草权利法案时,把“宗教自由”列为第一条。今天的美国人不必向教会交税,不必担心受到宗教迫害,享受充分的信仰自由,他们最应该感谢的人是麦迪逊。麦迪逊把他对信仰自由的疯狂追求深深地刻进了美国宪法。

    在新泽西,麦迪逊一如既往地拼命学习,他精通拉丁文,对古希腊、古罗马的哲学和政治学很有研究,对各种政治体制的优点和弱点都很了解。毕业后,麦迪逊回到弗吉尼亚,他想做个律师。于是,他为自己找了个好老师。事实上,这个老师找得太好了,他不仅是麦迪逊的法学老师,还是他的人生导师、亲密朋友、政治同盟。这个人是托马斯杰斐逊。

    杰斐逊和麦迪逊对彼此到底有多重要,我们看看他们的人生轨迹就知道了。麦迪逊在杰斐逊的指导下学了三年法律,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但是,他从没真正开业当律师,因为他太热爱政治了。杰斐逊当弗吉尼亚州州长的时候,麦迪逊是州议会议员;杰斐逊出任驻法公使的五年是他们分开时间最长的一次,但两人保持着频繁的通信;杰斐逊回国给华盛顿当国务卿,麦迪逊是众议院领袖,他们共同创建了“民主共和党”;杰斐逊当选总统,麦迪逊是他的国务卿;杰斐逊退休时顺利地把权力交接到麦迪逊手中,使他成为第四位总统。“杰斐逊…麦迪逊同盟”是美国政治史上最重要的同盟,唯一可以与之媲美的是“华盛顿…汉密尔顿同盟”。这两大阵营的对抗开启了“政党政治”的先河。

    麦迪逊与杰斐逊志同道合,秉性相投。两人的脾气都特别好,说起话来轻声细语,听上去无比温柔。虽然他们的好胜心很强,但从来不跟人吵架,总是试图耐心地说服别人。他们都非常博学,但杰斐逊涉猎的领域比较广,麦迪逊主要是对政治学和哲学感兴趣。也许正因如此,杰斐逊有时候显得过于浪漫,不切实际,而麦迪逊则更接地气,在处理问题时更有智慧。杰斐逊知道麦迪逊是个书虫,他在法国时经常买书寄给麦迪逊,使麦迪逊总能接触到欧洲最前沿的政治、哲学理论。有时候,年长8岁的杰斐逊真的像兄长一样,连兄弟找老婆的事儿都管。1783年,杰斐逊给32岁的麦迪逊介绍了一位16岁的女孩凯瑟琳弗洛伊德。他对麦迪逊说:“你会发现婚姻生活比单身更美好。”麦迪逊也很喜欢凯瑟琳,与她订了婚。但是,他们还没走进教堂,凯瑟琳就后悔了。于是,这桩婚事不了了之。麦迪逊的自尊心受到很大打击,他涂改了很多信件和日记,企图把凯瑟琳的痕迹彻底抹去。杰斐逊也很为朋友难过。其实,麦迪逊不必过于伤心,他将在他的“爱转角”遇见属于他的美。那个出色的女人不仅让麦迪逊的生命变得完整,她还将是一位最受欢迎的“第一夫人”。

    1780—1783年,麦迪逊作为弗吉尼亚州代表担任邦联议会的议员。也就是在这期间,他充分认识到邦联的软弱和无效。当时,他最关心的是大陆军的供应。在拜访了军营之后,麦迪逊对大陆军的惨状感到痛心疾首。他强烈呼吁国会加强军需供应,可是,国会无能为力,因为它没有独立的财政来源。麦迪逊曾提议由国会统一管理海关,以海关税收作为邦联财政的基础。这一提议遭到各州的坚决反对,它们才不想把这个肥缺让给“中央”呢。

    1783年的“纽堡阴谋”更让麦迪逊对邦联的前途忧心忡忡。国会明明知道军官们正在秘密集会,大规模的兵变正在酝酿中,但却束手无策。后来,华盛顿凭一己之力暂时阻止了叛乱(参看052那一瞬间如此辉煌)。有人说,瞧瞧,哪有什么兵变?这不是危言耸听吗?麦迪逊警告国会和各州,“纽堡阴谋”之所以没得逞,完全是因为华盛顿的威望和个人魅力。中央政府的软弱在这次事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样下去非出乱子不可。正是这几年的国会议员生涯让麦迪逊变成了国家主义者。

    虽然在国会的日子让麦迪逊觉得很郁闷,但他也很有收获。最大的收获是交了两个朋友,一个是华盛顿,一个是汉密尔顿。华盛顿特别喜欢这个小老乡,觉得他满脑子都是政治智慧。这也是后来华盛顿执政时频繁地征求麦迪逊意见的原因。麦迪逊与汉密尔顿的友谊是在他们合力应对“纽堡阴谋”的过程中结成的。两人都发现对方与自己所见略同,还真有点遇到知音的感觉。尽管他们最终会分道扬镳,但此时此刻,他们的合作将决定一个新国家的命运。

    汉密尔顿的天才是一把宝剑,锋芒毕露,咄咄逼人;麦迪逊的天才如春风细雨,润物无声。他们都是冷酷的现实主义者,但表现的方式不一样。汉密尔顿总是把最糟糕的结果摆在你面前,让你不报任何侥幸心理;麦迪逊一面告诉你形势确实不乐观,一面安慰你不要着急,只要你按我说的办,咱就有救了。如果你跟汉密尔顿谈完话后直想哭,麦迪逊会递给你一块手帕。可是,如果你以为麦迪逊比汉密尔顿好对付,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汉密尔顿的犀利会让你不舒服,也会让你崩溃,但麦迪逊的温柔会让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当你的意见跟汉密尔顿的不一样,你顶多跟他闹翻,不理他也就罢了;但如果你不同意麦迪逊的想法,他会不停地跟你唠叨,直到你投降为止。哪个更可怕,你自己掂量吧。

    然而,不管汉密尔顿和麦迪逊多么才华横溢又怎样足智多谋,他们毕竟太年轻了,在政坛根基尚浅。即使他们使出吃奶的劲儿折腾,如果得不到一个人的支持,恐怕也寸步难行。新大陆最老谋深算的国家主义者是那个看上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他从不多说话,却没错过任何一个细节。到1785年,形势已经再清楚不过了。邦联根本玩不转,变革势在必行。但是,怎么变?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汉密尔顿和麦迪逊需要一种他们不具备的品质:低调。他们需要一个人轻轻地推一把,给他们一个“助跑”,然后他们才好“兴风作浪”。于是,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发生了那件对的事情。那个能如此不动声色地完成这个高难动作的人,除了在弗农山庄“隐居”的华盛顿还会有谁呢?

    毫无疑问,整天在家忙着养骡子的华盛顿是新大陆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高度关注。各州的政要、富豪、精英们,不管是因公还是因私,只要他们路过弗吉尼亚,一定会拜访弗农山庄。所以,华盛顿虽然身在“江湖”,但对“庙堂”之上的人和事了如指掌。尽管如此,他“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甭管谁来,大家经常看到的一幕是,客人们慷慨激昂地指点江山,唾沫星子乱飞,华盛顿就坐在那儿听着,从来不跟着起哄。只有在个别老熟人和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面前,他才会说出自己的想法。战后这几年的糟糕形势让他如坐针毡,那些激进的国家主义者,比如汉密尔顿和麦迪逊,没少给他写信,也没少登门,但他绝不会“强出头”。他在耐心地等待着一个时机。现在,机会来了。

    1785年3月,马里兰和弗吉尼亚两个州为了解决波多马克河的航行权和其他贸易纠纷,决定在亚历山德里亚城开个会。这事儿一开始就组织得乱七八糟,一看就没什么诚意。马里兰派了三个代表,弗吉尼亚应该来四个。可是,弗吉尼亚州州长帕特里克亨利也不知道是无心还是有意,居然“忘了”通知该来开会的那四个人。这四人中包括麦迪逊。等马里兰的三位代表到了亚历山德里亚,发现弗吉尼亚连个人影也没有。他们等了两天,正打算回去,有两个弗吉尼亚州代表忽然出现了。他们也是刚知道自己很荣幸地当上了代表,只因住得近,这才匆匆忙忙地赶到。而麦迪逊和另外一个住得远的压根儿就没来得及。就在这五个人搞不定咱到底是谈谈还是散伙的时候,华盛顿来了。

    这次连与会代表都不太清楚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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