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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先生有点凌乱了,居然有人的箭法比后金勇士还要厉害?这怎么可能!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么厉害的人物,他居然从来没有听说过!
牛录额真见这家伙这副表情,就知道连他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免有点泄气,这个带路党不给力啊!他放下弩箭,问一名分得拨什库:“福隆,蒙古人还要多久才能赶到?”
那名分得拨什库躬身说:“回主子的话,木卓尔那个牛录离咱们最近,最多只要一天就能赶到了,雅台那个牛录远一些,得两天才行。”
牛录额真说:“让他们快点,我没有耐心在这里耗下去!两天之内,我要看到他们全部到达,否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顿了顿,又说:“你们也别闲着,趁现在还有时间,把抓到的奴才赶过来让他们帮忙砍伐树木制作攻城器械,一定要准备充分!”他越想越气,啪地把那两支弩箭拍在桌面上,怒吼:“我随大汗南征北战,纵横沙场二十余载,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侮辱,不将这座县城夷平,把那个两次暗算我的小子碎尸万段,誓不收兵!”
在场的白甲兵和红巴牙喇兵一个个呼吸粗重,牛录额真从一个小兵当起,断断续续打了二十年仗,不曾受过这样的侮辱,他们又何尝受到过这样的侮辱!杨梦龙拉仇恨的本事一流,在用近乎放肆的行为鼓起守军的斗志和士气的同时,也很成功的让自己成为后金数百勇士的眼中钉肉中刺,欲除之而后快,不管是从哪个方面来看,他都做得很成功。
吃了两回亏后,这个牛录再也没有找到城下去找抽,他们驱来大批被俘获的明朝平民,用皮鞭和钢刀逼着他们去砍伐木料,赶制云梯、盾车等攻城器械。这些可怜的平民饿着肚子,顶着寒风战战兢兢的忙活着,手脚稍慢一点,一记皮鞭就抽了过来,从他们身上卷走一片衣衫皮肉,惨不忍睹,不时有人冻饿而死,甚至被后金士兵砍杀,哭号之声不绝,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生在乱世就是他们的错。
建奴在磨刀霍霍,杨梦龙也没闲着。张千户他们死光了也有死光了的好处,那就是,县城守军的指挥权顺理成章的落到他手里了。本来还轮不到他这个外人插手的,但是由于他的表现太出色了,大家都服他,剩下几个指挥官反而被晾到一边去了。他用重赏成功的鼓舞起了守军的士气,大家斗志高昂,只等着跟建奴大杀一场了。不过他很清楚,没有精良的装备,再高昂的士气也没用,一旦伤亡过大,守军一样会崩溃的,他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否则就只能完蛋了。
那么,守军的装备怎么样呢?
不怎么样。张千户带来了七百多名士兵,其实最能打的也就那一百多名家丁亲信———由此可见,千户大人搞钱还是很有一套的,一般的千户可养不起这么多家丁。可惜,一次愚蠢的逃跑将这些家丁连同他本人,他的儿子的小命一起断送了,留给杨梦龙的是一帮除了种田什么都不会的农兵。这批士兵里有两百多名火枪兵,倒也算一支可用的力量,可是火枪的质量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能勉强使用的火枪不过六十支,六十支一分钟都未必能发射一发子弹的火枪,能干什么?至于刀枪什么的也看得杨梦龙直想哭:就没有哪样不是偷工减料的,铸刀所用的铁料很差,砍上几回就该报废了,长枪就更不用说了,没准一枪刺出,枪头就脱落了,我靠!盔甲什么的就更是想都别想了,有件鸳鸯袄穿就算不错啦。他看得直拍额头,完蛋了,这回绝逼是完蛋了,拿这样的装备,怎么跟人家打啊!
“就这些东西了吗?”他看着那一堆的破烂,脸苦得几乎要滴出汁来。
军需官连忙说:“不止,不止,还有几桶火药。”
一听说还有几桶火药,杨梦龙顿时高兴起来:“拿过来给我看看!”
那几桶火药很快就被抬了进来。杨梦龙打开一桶,是典型的黑火药,里面掺了一些杂质,本来威力就不怎么大的火绳枪再用这样的发射药,不整出人命来才有鬼了。不过,这些火药肯定能爆炸,而且威力还不弱,这一点他百分之百肯定。他抓起一把来看了看,问:“这火药是用来做什么的?”
军需官说:“这是火枪的子药,当然,如果攻城遇到障碍,也可以用火药将城墙炸开。”他讨好的说:“千户大人认为此次入京,可能会有一场恶战,因此把卫所里的火药全带来了,足有好几百斤呢。”
杨梦龙有点沮丧:“你两百多支火枪只有六十支能用的,这么多火药又有个鬼用!”
军需官讪笑一声,不敢再吱声。
一名姓陈的百户大概是人缘太差,张千户在开溜的时候没有叫上他,他侥幸活了下来。这位硕果仅存的百户不无焦虑的说:“公子,不仅是火枪,我们的箭支也有很大问题,很多箭镞都锈得不能用了,箭杆更是一碰就断,一旦开战,后果不堪设想啊!”
杨梦龙捏着下巴,沉吟不语。
戚虎这个老头现在升官了,成了杨梦龙的助手。没办法,杨梦龙对行军布阵一窍不通,只能劳烦他老人家啦,这个老头看着摆在大厅里这一大堆破铜烂铁,气愤的说:“那帮没良心的家伙,竟然拿这么差的武器来充数,简直就是在谋杀!”
杨梦龙突然叫了起来:“慢着,你刚才说什么?”
戚虎说:“我说他们拿这样的装备给士兵们用,简直就是在谋杀自己的部下”
杨梦龙叫:“不对,是前一句,前一句!”
戚虎说:“我说那帮没良心的家伙”
杨梦龙一拍大腿:“没良心没良心哈哈,老子怎么把这家伙给忘记了!”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这家伙打了鸡血似的一蹦三尺高,意气风发的叫:“众将听令!”
大家翻了个白眼,还众将听令哩,我看你准是想当官想疯了,这里最大的也就一个百户一个县丞好不好!不过大家不是凑趣的坐起来,作肃然听令状。
杨梦龙叫:“陈百户,你马上把那些生锈的、不能再用的箭支给我搜集过来,一支都不许漏掉!”
陈百户莫名其妙,要那些破烂干嘛?见杨梦龙那么严肃,他也不敢多问,应了一声是,下去忙活了。
杨梦龙目光落在县丞身上:“县丞大人,麻烦你把全城的木匠给我找过来,有一个算一个对了,也麻烦你把全城的火药都给我弄过来,我们能否守住县城,全看它了!”
县丞也不敢怠慢,赶紧去了。
杨梦龙自言自语:“还是不够得再加一点料”对主簿说:“主簿大人,麻烦你让人把全城用不着的瓦罐、铁钉之类的东西搜集过来,有大用!”
主簿同样不敢怠慢,拱了拱手,下去安排。
“把全县能用的兵器都集中过来,淘汰掉那些垃圾,不然这仗没法打!”
“多找些旧衣服给士兵们送去,让他们穿得暖和一些,最好让他们吃一顿肉,免得打起来了没有力气!”
“把全县的青壮都召集起来,就近编队,守军顶不住了他们就补上去,赏格和伤亡抚恤跟守军一样!建奴也就那几百号人,咱们县里可是有好几万呢,十个里面抽一个也有几千青壮,哪怕是四个拼他们一个也要把他们拼清光!”
“没武器?简单,菜刀有没有?铡刀有没有?斧子有没有?有啥用啥,别挑剔了如果这连都没有怎么办?好办,木棍总有吧?铁钉不能找吧?找些胳膊粗的木棍钉上钉子,不就成了很好用的狼牙棒了?砸人效果一流!”
杨梦龙飞快的下达命令,整个县城都迅速运转起来。城门外那两百多颗首级已经再明确不过的告诉城里的人,别心存侥幸,否则只有死路一条,想活下去,只有拼死守住县城!他们积极配合守军,木匠、铁匠被召集起来,开始为守军打制兵器,虽说晚是晚了点,但总比没有强。杨梦龙点名需要的瓦罐很快就收集到了三四百个,这玩意太普通了,谁家里没有几个啊?腾一两个出来不是什么难事。青壮则拿起他们所能找到的一切武器编队联防,准备为守军运送守城器物,抢送饭菜和伤员,而妇女也行动起来为守军做饭做菜,一切都忙碌而紧张的进行着。当天下午,一桶桶热饭,一撂撂旧衣服衣被送到了守军手里,守军一打开桶,看到大碗大碗的酸菜肥肉,眼都绿了,不要命的抢啊!他们恐怕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吃过一顿不掺沙子的、热气腾腾的干饭和油汪汪的肥肉了,一个个吃得直打嗝,都说如果天天能吃到这样的饭菜,这仗打多久他们都乐意!
这一番拨弄下来,守军士气高昂不说,城里也多了三千多名随时准备补上去的青壮。这些青壮让他们出城野战那百分之百是送死,但是一旦建奴攻进城里,他们就可以通过巷战跟建奴拼杀到底,耗也要把建奴耗光————巷战中骑兵会受到很大的限制,这种敌中有我我中有敌的烂仗是为将者之大忌。正如杨梦龙所说,粪叉、铡刀、菜刀、斧子什么的都成了这些青壮的武器,实在没有武器了,找根木棍钉上钉子也凑合能用,砸上一下不死也得掉两层皮,小小的县城里都有点全民皆兵的味道了。
隐藏在民间的战争潜力是巨大的,遗憾的是,在明清之间长达五十多年的战争里,明军将领始终没有学会将这股力量动员起来,这似乎还是头一次。现在该后金尝尝全民皆兵的滋味了。
第四十二章新玩具()
都傍晚了,杨梦龙还在忙个不停。整个县城的防务都交给了他,意味着几万平民的安危都压到他的身上了,这份压力压得他几乎透不过气来。好在,他老人家群殴、团战经验异常丰富,而且并不仅仅是一个冲锋陷阵的猛将,同时还是运筹帷幄的指挥官,这些经验帮了他的忙。或许你要问打群架跟打仗有什么关系?嘿嘿,关系就大了,说白了,打仗就是一群最高技术含量的群殴,不信?
高水平的群架,事先必须制订计划,找一个理想的场地,而打仗也必须事先制订作战计划,抢占有利的地理位置;
高水平的群架事先要分发兵器————比较菜刀、木棍、啤酒瓶等等,不过我不建议用狼牙棒,大家又没多大的仇,犯不着一棍把人家打死。打仗嘛,就不用说了吧?哪一次开战前不是要打开军械库调出大批装备的呀?
高水平的群架事先要选定撤退路线以逃避警察或者对手的追杀,这跟打仗是一样的;
高水平的群架开打前就要商量好由谁来背黑锅,或者打完了再选也不晚,这也跟打仗一样;
综上所述,一个团战高手确实是有能力指挥一支小型军队上阵对垒,至于能不能打赢嘛,还是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但不管怎么说,团战高手杨梦龙到目前为止,干得都挺不错,把整个县城可供动用的资源都调动起来,几千名青壮已经武装起来,城墙上的守军士气高昂,情绪稳定,而他需要的物资塞满了仓库,能干到这个地步,也算不错了。当然,这里头也有戚虎一份功劳,这个老头经验丰富,不管是多难办的事情他都能拿出主意来,在他的帮助下,杨梦龙把一切都做得有条有理。他在这里忙得昏天黑地,突然看到筱雨芳走了进来,手里提着个竹篮,里面散发出阵阵饭菜的香味,这才想起自己似乎还没有吃晚饭,肚子很不争气的咕咕叫了。他嘿嘿笑:“给我送的?”
筱雨芳白了他一眼:“谁给你送饭了?是送给戚老爷子的!”把竹篮放在桌面上,掀开麦杆编成的盖子,里面是满满一篮的麦饭,还有一碗酸菜肥肉,让人垂涎。杨梦龙响亮的吸着气,筱雨芳又好气又好笑:“还不去洗手!”拿出两个碗摆在桌面上,开始盛饭了。
戚虎拱拱手,说:“有劳大小姐了。”
筱雨芳说:“老爷子不要客气,你们多次救了我们的命,我给你们做顿饭又算得了什么快吃吧,再不吃就要凉了。”
杨梦龙洗了手,一把抢过盛得最满的那碗,狼吞虎咽吃得像一头小猪,他真的是饿急了。筱雨芳对他这副吃相已经完全不抱任何希望了,用一双筷子从麦饭里挖啊挖,挖出一个热气腾腾的鸡蛋递给他。杨梦龙咧咧嘴,笑:“芦花今天生的?它可真能生啊。”剥掉蛋壳三两口吃掉了,然后继续扒饭。说实话,他真的有点吃不惯这粗糙的麦饭,他更喜欢吃米饭,不过麦饭顶肚子,吃饱了不容易饿,还是吃吧。
筱雨芳坐下,随手拿起杨梦龙摆在桌面上的那一撂文书,草草的扫了几眼,都是一些筹集物资、统筹安排的命令,字迹倒是工整,只是签名那叫一个惨不忍睹,跟鸡扒的一样。她一连看了几份,每一份的签名都是一样,不禁笑出声来。杨梦龙脸一红,吃力的咽下满嘴的食物,叫:“你就别笑了,快点帮我把字给签了,我不会用毛笔!”
戚虎慢悠悠的嚼着一块肥肉,说:“这一点老汉可以证明。”
筱雨芳似乎不大相信:“你不会用毛笔?”
杨梦龙说:“会用就不至于写成这样了!那个该死的主簿成心整我的,都跟他说了一千遍,说我不会用毛笔,他顺手签上字就行了,他非要让我签,岂有此理!”这倒是情有可原,都二十一世纪了,谁还用毛笔写字啊,用五笔打的不是更好吗?一些小朋友会到兴趣班练练书法,可惜杨梦龙是橄榄屁股,坐不定的,让他静下心来一笔一划的练上好几个小时,还不如杀了他算了。结果现在他看到毛笔就傻眼了,主簿死活不肯替他签字,他又不会用毛笔,一大堆公文积压在这里没法处理,他都快愁死啦!他倒是勉为其难的签了字,可惜连他都不认识自己写出来的字,还是算了吧。筱雨芳摇摇头,又发现了杨梦龙一项缺点:不会用毛笔写字!不过现在不是嘲笑他的时候,她微笑着提起笔,开始飞快的写了起来。杨梦龙端着饭碗跑过去,哎哟,不愧是大才女,字迹绢秀工整,一气呵成,跟他的鬼画符形成了极鲜明的对比,他连连点头,不错,不错,两个人的签名放在一起,绝对可以当防伪标签用了,有本事模仿筱雨芳的字的绝对没本事模仿他的字,有本事模仿他的字的绝对没有本事模仿筱雨芳的字,嘿嘿!
正吃着,陈百户走了进来,一拱手,说:“公子,老爷子,你们需要的残破箭镞都收集起来了,足有四千余枚!”
县丞后脚跟到:“公子,木匠铁匠都集中起来了,想打制什么跟他们说一声就行,此外,我们还从几个火药作坊里搜集了两三百斤火药,不知道够不够用?”
杨梦龙说:“等等,我吃完饭就过去。稀哩哗啦几下把碗里的饭全扒进了嘴,把碗一扔就跑了出去,不见人影了。
筱雨芳继续专心帮他签字,只是明显有点心不在焉了。
戚虎继续吃饭,嗯,今天的饭菜可真香哪!
县城一幢书院已经被腾了出来,成为临时的作坊。二三十名铁匠木匠集中在这里,而县丞千辛万苦收集过来的木料、瓦罐、废铜烂铁之类的物资也堆积在这里,幸好老夫子已经逃了,不然看到书院被弄得乱七八糟,他的胡子都会给气得翘起来。看到县丞进来,这些工匠诚惶诚恐的行礼,县丞对杨梦龙说:“这些都是从外地逃过来工匠,本地的工匠都在自己的铺子里没日没夜的赶制各种器械呢。”
杨梦龙嗯了一声,说:“不错,不错。”
县丞说:“公子想要造什么,就直接跟他们说,他们很快就能造出来。”
杨梦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