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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大厅内看到这一幕的洋人无不是笑了起来,他们津津有味的看着守卫调戏对面的黄种人。
“那太好了,我正需要一些怒火!”刘振明抬起头来,露出那张微笑的脸蛋。
“你”
砰!
一声脆响,那白人守卫来不及说第二个字,就感觉身体一阵剧痛,鲜血从胸口迸出。
刘振明开了一枪之后,轻轻一推,把他推倒一旁,接着毫不犹豫的对准第二名守卫。
砰砰!
又是两枪。
第二名守卫也来不及做任何的反应,同样是胸口中弹,软软的栽倒在地。
“想杀我,就先让你们尝尝痛苦。”刘振明怒吼一声,脚下像是踩了风火轮一般,弯着腰快速的向前奔跑。
每跑一步,他便开一枪。
顿时,整个大厅中都是弹丸横飞。
直到两名守卫倒地之后,大厅内的众人才从突起的变故中惊醒过来。
铃铃
一名白人刚来得及按响电铃,一颗子弹就飞速前进,击中了他的头部,将他的头皮掀起一块,殷红的鲜花哗的一下溅到白色的墙壁上。
其他两名白人见状不妙,刚刚蹲下半个身体,像是长了眼的子弹飞奔向他们的胸口。
砰砰砰
刘振明一口气射完弹匣中的子弹之后,手一扬,打完子弹的手枪已经不见,接着一支装满子弹的手枪又出现在了他的手心。
而此时,刘振明已经跑到了大厅最后一名敌人眼前,他正要举起枪来。
“死!”刘振明怒吼一声,脚下一顿,弹跳起来,一脚飞速踢在他的脑袋上。
嘭的一声,那人重重摔倒在地,还想站起来,刘振明已经站到他面前,然后用力一脚踩下。
咔嚓一声,那人下巴被踢碎,鲜血流了一地,躺在地上,再也动弹不得。
“快,快,外面出事了!”
“有人攻击我们!”
此时,通道内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还有着急的呐喊声。
刘振明快速转身,贴在墙角,然后从空间内取出手榴弹来,拉燃引信,延迟3秒钟之后,方才一矮身,抛进通道内。
轰隆!
手榴弹在半空中爆炸,弹片在狭小的空间中,朝四面八方飞射乱弹,爆炸的冲击波更是让整个墙壁都抖动不已,上面的灰尘涮涮的直往下掉。。
啊
惨叫声四起,几名穿着西装的白人重重的倒在地上,不断的挣扎、嚎叫!
刘振明冲冲击去,给每人一枪,然后靠在一间房间的门边墙上。
刘振明划燃一根火柴,点燃嘴中的香烟,深吸一口之后,一口将香烟喷出,击在恰好冲出来的白人脸上。
紧接着,嗖的一声,刺刀从他喉咙划过,带起一片鲜红,点点喷溅在刘振明的脸上。
“啊!”
回想起被在监狱中,自己所遭遇到的一切,还有胸口那块伤疤,虽然已经结疤了,但是还能够隐隐作痛,刘振明不禁像是野兽一样,咆哮一声,双眼充血。
暴虐在这一刻激活了。
被动军师技暴虐在刘振明怒气充满胸膛的那一刻,完全爆发。
只见他狂啸一声之后,上前一步,一把拧住刚刚遭他割喉白人的脑袋,然后手臂用力一扭,抓着他的头发,竟硬生生的将他的脑袋给拧了下来。
这一幕落在刚刚跑出来的一名白人眼中,不由让他肝胆俱碎,魂魄飞散。
刘振明抬起头来,一双嗜血的眼睛的便紧紧瞪着他,那人被瞪得身体发寒,手脚冰冷,一时间竟然不敢动弹。
等到他想跑的时候,刘振明已经狂叫一声,猛的冲了过来,然后将步枪上的刺刀狠狠的插进了他的胸口。
再向下一挑,开膛破肚,挑出一片内脏来。
“布朗先生,外面的华人杀过来了。”
这家美国商会名义上的会长,实际上的多伦多情报总、负责人的布朗还怡然自得坐在位子上听着古典音乐。
他的办公室在最里头,刚刚已经有人向他禀报了,外面有一名华人在捣乱,他一点也不担心,只有一个人,难道外面的人还搞不定吗?
那曾想,刚刚过了十分钟,一名浑身是血的手下就已经仓皇的再次进来了。
“你说他一个人杀过来了?”布朗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是的,长官,我们应该尽快转移!”
“你们这些无能的蠢货!难道只会吃白饭吗?”布朗从抽屉中取出一把手枪来,轻轻一转弹巢,站起身子来。
“长官,那人是刘,刺杀总统的刘!”手下见他想要出去,脸色大变的劝说。
“是他!正好能够把他的尸体交给本杰明。”布朗并没有改变他的初衷。
嘭的一声!
门被人踹开,布朗反应迅速,人往地上一滚,扬起枪来,朝门口砰砰砰就是几枪。
不过,都没有击中目标,因为,没有人出现在门口,只有一颗物体被扔了进来。
然后在布朗惊骇的眼光之中掉在地上。
轰!
一大团火花顺势膨胀,桌子被炸得成为碎木片,桌布燃起了熊熊大火,布朗抱着被炸断的大腿,看着一名黄种人从火光中闪身而进。
刘振明对准他的眉心,一扣扳机,解决掉最后一名敌人。
。。
第四十五章 男儿当杀人()
美国商会对面的街角,叶歌吟听着对面房子里传来的此起彼伏爆炸声,着急得来回踱着步子。
自从刘振明进了那道门之后,他就一直显得焦灼不安,心提到了嗓子口。
叶歌吟十八岁,正好是崇拜英雄的年代,在这个华人四处遭到了欺压,遭到迫害的北美洲,孤身一人刺杀掉美国总统,且安然无恙的现身多伦多的刘振明就是他心中的英雄。
而且短短几小时的相处,刘振明义干云天的豪气,无所畏惧的胆量,在他的心中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怎么办?就算刘大哥再厉害,也只有一个人一条枪,他实在太冲动了,叶歌吟摸了摸腰际的左轮。
不行,我得进去接应他,他心中暗下决定。
叶歌吟正这样想着,转头一瞥,却发现自己父亲叶庭带着十数人急匆匆的赶了过来。
叶庭身为会馆馆长,虽然平日在处理与白人交涉的外部事务上,多有忍让,但是他做事还算公道,在中华会馆中,还是很有威望的。
叶歌吟带着刘振明溜走不久之后,他就得知了消息,感觉不妙的他急忙带着十数人前来阻止刘振明,想不到最终还是来慢了一步。
“爹!”
“刘振明呢?”叶歌吟刚来得及叫了一声,便被叶庭打断话语,他一脸着急的问道。
“进了美国人的商会。”叶歌吟看向对面。
“他这是自寻死路,做事太过鲁莽,也好,他死了之后,一切都会恢复平静。”叶庭有些惋惜的轻轻叹了一口气。
如果真的碰到刘振明,叶庭也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选择,是把他交给美国人,还是帮助他逃走,他心中也没有底。
或许,死在这里是最好的选择。
“爹,你怎么这样说。”叶歌吟转过头来,一脸失望的看向他的父亲,接着目光变得坚定,转身就走道:“我要去救他!”
“逆子,你给我站住,你懂什么?”叶庭怒喝一声,手一扬,几名手下就围了过来。
叶歌吟只觉自己热血冲顶,陡地对着叶庭一把跪倒在地道:“我不懂,是的,我不懂!我只知道,在刘大哥刺杀美国总统之前,白人看我们的目光中,只带着轻视和不屑,但是现在,他们的目光中还有害怕,害怕他们一直当做蝼蚁的华人咬他们一口,爹,请恕孩子不孝,要是我今日死在这里,你就当从来没有我这个儿子。”
嘭嘭嘭!
叶歌吟连磕三个响头,额头一片血红,连地上的泥土也染红了一片。
然后他站起身来,头也不回的朝对面跑去。
原本围着他的几名华人,似乎也被他的一段话触动了心扉,一时间都忘记了阻拦。
“逆子,逆子!”叶庭眼眶含泪,嘴唇颤抖,花白的辫子在风中飘来荡去。
商会里!刘振明走回过道,看着一地的死尸,用枪口卷起一件衣服,熬上鲜血,然后在粉白色的墙壁上轻轻一挥,一蹴而就,写下几个鲜红的汉字:主的审判,已经将临!
想要我的性命,就先小心你们自己的狗命,没有对错,只有生死,在这个残酷的时代,我能够做的,就是用自己的三尺青峰。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当做百万师!
刘振明仰头一声长啸,他的心态,已经在这一战中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将步枪收回空间中,刘振明整理了一下衣服,点燃一支香烟,然后不紧不慢的走向门口。。
门外还是那个世界,除了尖叫着四处奔跑的民众。
但是,这一切看在刘振明的眼中,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变化,那些以往的逃避,那些以往的退缩,在他身上一扫而空。
人活一世,短短百年,何不活得畅快淋漓!
就算是天要压下来,我也要用自己的手中的长剑刺破长空,给自己找一条生路。
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在冲锋的道路之上!
“刘大哥!”一声惊喜的呼喊声打断刘振明的遐想。
刘振明定神看过去,见是叶歌吟,不禁微微一笑,吐了一个烟圈,说道:“你怎么过来了,不是让你在对面接应我吗?”
“刘大哥又来诓骗我了,谁不知道你是为了保护我。”叶歌吟看着他平静的眼神,不由疑惑的问道:“里面的人?”
“里面的人都解决掉了,我们走,一会儿多伦多的警察该来了,多伦多也该震荡起来了。”刘振明浑不在意的紧了紧衣服,迈开大步,朝对面走去。
都解决了?叶歌吟一双眼睛狂热的看向刘振明,心中想起一句诗来: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
男儿,当如是啊!
叶歌吟抬起脚来,不紧不慢的跟在了刘振明的身后。
叶庭还处在悲伤之中,就看见自己儿子跟在一名年轻人身后,看似缓慢,实在迅速的走了过来。
这就是刘振明吗?
两道高高扬起的剑眉,看似平静的眼神之下,带着淡淡的杀气!不愧是干掉美国总统的杀手,杀了人之后,还能够如此从容。
其实,这都是刘振明在训练基地中练成的淡然,在训练基地中,刘振明杀的人何止一千,甚至上万,虽然是虚拟的,但是高真实度的死亡,让刘振明已经真正成了一杀人如麻的凶兽。
杀人对他来说,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所以,他才能看淡别人的生死,也能看淡自己的生死!
好在,他在现实中早已经形成的一些性格并没有改变,否则,他真的会变成漠视生命的屠夫。
“你就是刘振明!”叶**前一步,皱着眉头问道。
“不错,正是我!”看着对方的阵势,刘振明就能够想到对方是唐人街有实力的人之一。
两人虽说着话,但是脚步不停,一直快速的朝唐人街奔去。
“你准备怎么办?你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吗?”叶庭对刘振明的平静十分恼怒。
刘振明摇头道:“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我们华人在白人眼中,早已经是祸害,如果我们不反抗,那只有苟延残喘,我不会苟延残喘,所以,我只有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是条汉子!”叶庭嗤笑道:“数百,甚至上千的华人,就将因为你这句话,而失去生命,他们的父母妻女还在国内等着他们寄去微薄的工资,成千上万个家庭将因为你自以为是的行动而家破人离,妻离子散!而你只要拍拍屁股,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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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章 世间从来强食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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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明见已经走到了一处僻静的地方,不由停下脚步,转过头来,看向叶庭。
叶歌吟不希望看到自己的父亲与刘振明起冲突,不由快走几步,挡到中间,轻声说道:“爹,你怎么可以把这一切都归咎于刘大哥。”
“难道我有说错吗?他自己武艺高强,自是不怕美国人的追捕,但是那些普通的华人,从此之后便要承受更大的歧视和压力。”
叶庭推开儿子的身子,一脸愤怒的看向刘振明,正好与他的眼光相碰。
如果说叶庭刚才感觉刘振明眼中只是带着淡淡的杀气的话,此时,他几乎要低下头去了,因为此时的刘振明,眼光太过锐利了,犹如利剑出鞘,直刺长空,气度威猛,势压山岳,给他一种不可抵挡的无力之感。
“哈哈!”刘振明仰头一笑,笑声中带着无奈与痛苦。
笑罢,刘振明剜心似的目光又看向叶庭。
“真是弥天之大笑话。”刘振明的眼光从周围的华人身上一一扫过,被他扫中着,无不是低下头去。
“因为我,因为我而使千万个中国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去岁八国联军侵华,一举攻破京师,清廷老妖婆犹如丧家之犬急急逃走,中华大地,万万个家庭惨遭屠戮,死者血流成河,尸横遍野,为何?是因为我吗?”刘振明双眼一睁,怒声道:“不是,是因为不抵抗,是因为贪生怕死。”
“清廷军队数十万,粮草弹药无数,却一朝分崩离析,联军二、三万,却一路长驱直入,这是因为从上到下,个个贪生怕死,惜命苟安。”刘振明想到还有接下来的侵华战争,虽有两三热血之辈,但是整个民族却是苟安忍辱,但不负重。
只有到了要亡国亡种的时候,整个民族才被迫的拿起刀枪来,而那个时候,已经有了多少人死在了列强的侵略之中,死在了敌人的屠刀之下?若是一开始整个民族就拿起剑来,又何曾会出现此等悲剧。
因为爱得深沉,所以恨其不争!
刘振明只觉得一腔怒火从胸腔里爆发,两行眼泪从眼角流出,沉声说道:“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君不见,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鹿有谁怜?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人!”
“你们,愿意当那麋鹿,就不要求我来怜惜!我要当那狮虎,血流万里浪,尸枕千寻山,壮士征战罢,倦枕敌尸眠!你们就把脖子伸出去,让那些洋人砍你们的脑袋!我刘振明恕不奉陪,我就算是死,也要从洋人腿上咬下两口肉来。”刘振明一甩衣袖,飘然而走。
刘振明的话,像是重锤一样,重重的击到了他的头上,只击得他呆若木鸡,久久无语。
自从他当上多伦多中华会馆的馆长理事之后,他就一直忍辱负重,一力维持着唐人街的秩序,小心翼翼的不与洋人发起冲突,卑躬屈膝的当孙子,只求能够保一方平安。
刘振明的话,无疑颠覆了他所有的认知。。
“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叶庭喃喃自语的重复着这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