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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贤弟,陆某很想一观你的贺礼,不知可否方便?”陆铮双手环抱,一副怡然自得的看着叶宇。
“我家少爷……”
“诶,秋兰不得多言!”叶宇出言阻止欲要辩解的秋兰,随即脸色阴沉的看着陆铮:“陆兄真是高看了叶某,寻常百姓家哪里有珍贵之物?”
叶宇心中不住地暗骂陆铮狠毒,如今在陆铮有意的营造之下,所有人都认为他与陆铮私交甚笃。更有甚者,以子虚乌有为由,说什么准备贵重贺礼。
如此一来,若是他拿不出让众人满意的贺礼,不但当场丢尽颜面,而且还让人觉得他虚伪不实!
第11章 古为今用()
“贤弟莫不是要跟陆某说,你贫困的连贺寿之礼都置办不起?”
“那倒不至于……”
“既然如此,那我等拭目以待!”
叶宇双眉微动,侧过脸来将目光投向陆坤,随即拱手一礼恭敬道:“大人寿辰之日,小子在此略备薄礼贺寿,还望大人笑纳!”
“哦?呵呵!那本官可要瞧瞧是何贵重之礼……”陆坤眉目含笑,肥厚的脸上早已笑成了菊花。
叶宇从秋兰的手中接过布袋,甚是恭敬的双手奉上。一旁的陆三急忙接过略沉的布袋,拎到手里布袋竟然不住的动弹。
这番异象不但让陆家父子感到愕然,更让围观的众人暗暗一惊。这袋中究竟装的是什么,怎么还会动弹,难道真是什么贵重宝贝?
“还不快打开!?”陆铮原本只是为了刁难折辱叶宇,然而如今这番景象,也让他对这袋中之物生了好奇之心。
“是!”
待陆三带着疑惑打开布袋之后,竟从袋中拎出一只体积肥硕的大白鹅。
这一下让期待已久的宾客们,短暂的愕然之后不禁哄堂大笑起来。方才看向叶宇新奇的目光,此刻却是多了几分嘲讽与鄙夷。
陆铮看着陆三手中不安分的白鹅,不由得也笑了起来。他料定以叶宇的家境,与他刻意的临时通知,叶宇是拿不出像样的贺礼祝寿。
可是他想到了这一切,却没想不到叶宇会用一只白鹅做贺礼。不过这样也正合了他的意,可以尽情地奚落叶宇,一舒当日积压的怨气。
见叶宇依旧神态自若,于是便收敛笑意,继而开口嘲讽道:“今日乃是家父寿辰,贤弟却送一只白鹅,何来贵重?莫非贤弟认为这筵席之上,少了一份焖烧鹅肉?”
“哈哈哈!”
“……”
陆铮的调侃之言,惹得宾客们又是一阵哄堂大笑,毫不吝惜嘲讽之语对着叶宇指指点点。
就连一旁的苏全忠也是觉得尴尬,他本以为叶宇准备的贺礼,虽不及他为其准备的贺礼,但也不会相差甚远。
可是他没有想到叶宇竟然如此不知分寸,竟以白鹅作为贺礼。如此不仅是自取其辱,也会让知县陆坤心生不满。
叶宇的沉默不言,待笑声渐止之后,这才对着陆铮开口道:“陆兄当真会开玩笑,你我皆是读书之人,焚琴煮鹅岂不是有伤风雅之举?”
“就凭你也妄言论什么风雅?叶贤弟,你切不是要自取其辱?”陆铮此刻的心情,却是恣意的畅快。
叶宇却不以为意,指着白鹅郑重道:“叶某今日所献寿礼之贵重,要胜过在座所有人!”
嘶!
叶宇的这句话,在本就喧嚷的大厅中,更是火上浇油纷争之声四起。犹如平地里一声惊雷,让众人觉得有些发懵。
什么?一直白鹅竟然比他们的寿礼都还要贵重,这着实是睁眼说瞎话无知至极。今日他们送的真金白银、海参鹿茸,岂会不及几文钱就能买到的白鹅?
一时之间众人纷纷指责叶宇,讥讽叶宇是个疯癫之人,否则就不会说出这种天方夜谭言论。
一旁的苏全忠也终于沉不住气了,在一旁轻轻的扯了下叶宇的衣角,示意叶宇不要犯了众怒。
陆铮听了叶宇的言论,不禁爽朗的大笑起来,一指叶宇冷斥道:“贤弟,看来你真是个疯子,这等疯癫之语也能说得出口,实乃可笑至极!”
叶宇冷眼扫视众人,随即开口朗声道:“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此诗乃是初唐四杰骆宾王所作,可见鹅并非凡物,在文人眼中鹅乃是高雅圣洁之禽,已非同一般寿礼所能相比……”
额……
众人没有想到叶宇会拿骆宾王的诗,来形容鹅的不凡与圣洁。而且对此众人还不能出言反对,因为论诗的造诣与名望,他们又岂能与骆宾王相比。
再者叶宇已经言明,在文人的眼中鹅乃高雅之禽。若是此刻出言反驳,岂不是说自己不是高雅之人?
“即便如你所说,这白鹅乃是圣洁高雅之禽,但亦是有价之物,又岂可狂言一只白鹅胜过在座诸位的寿礼?”
陆铮的反驳很具有煽动性,故而一时间众人的群情又一次被点燃。叶宇却是不慌不忙,予以解释道:“昔日有王右军因爱鹅,为道士隽抄《道德经》之典故,试问以王羲之墨宝值千金而言,可抵得上在座诸位之寿礼?”
“这……”
语不惊人死不休,在骆宾王之后,叶宇又抛出了王羲之的例子。虽然有些取巧,但说的也毕竟是事实。
接着叶宇转过头来,面向知县陆坤恭敬道:“叶宇借骆宾王之诗,向大人三祝贺!第一句‘曲项向天歌’,其意祝大人官运亨通平步青云,待任期归满之时,载誉归京与天子唱和岂不荣焉?”
“嗯!说得好!”
知县陆坤听了叶宇的第一贺,就不由得赞叹起来。本来陆坤对叶宇以白鹅作寿礼,心中也是十分不满,又见儿子似乎有意针对,故而对叶宇的厌恶又多了几分。
但现在叶宇的祝贺之词,却是让他欣喜不已。为官者哪有不希望平步青云的,尤其以古诗作为贺词,确实让人耳目一新。
“这第二句‘白毛浮绿水’,其意祝大人鹤发童颜长寿犹如仙人,浮于尘世宦海徜徉岂不逍遥?”
“这第三句‘红掌拨清波’,显而易见,赞誉大人赤胆忠心,为天子执掌一方民生,安福黎民造福苍生,一生廉洁犹如清水绿波……”
“……”
当叶宇侃侃而谈道尽说辞之后,所有人都不禁倒吸了口凉气。这一刻众人心中都不由得暗自赞叹:“此子是个拍马溜须的奇葩!”
试问有谁能将一只几文钱的白鹅,瞬间成了寿礼之中最昂贵的珍品?又有谁能让骆宾王孩提之时的诗作,成了贺寿之中的经典贺词?
此刻在场的众人,除了陆铮之外,都在懊悔自己当时怎么没没有买只白鹅祝寿呢?
陆铮被叶宇的诡辩之词,说得又是一阵哑口无言。这番诡辩不但有理有据,而且还不遗余力的奉承了自己的父亲。
若是此时他出言予以反驳,就等于与自己的父亲过不去。这种自伤门庭的事情,他陆铮做不出来。
啪啪啪!
轻轻地击掌声从角落里传来,当众人让出视线,潘之所缓步走了过来。潘之所站定身姿,对着叶宇拱手道:“小兄弟果然才思敏捷,潘某佩服!”
“哈哈哈!潘贤侄,能让你佩服之人,在本县可是屈指可数喽!”陆坤用绿豆眼看着叶宇,继而开怀笑道:“不过能有古诗三贺,着实为本官的寿辰增色不少!”
“呵呵!大人谬赞了!”叶宇含笑以对,拱手一礼谦虚道。
陆坤今日心情大好,一摆手佯作不悦道:“诶,铮儿与你是至交好友,叶贤侄就不必如此生分了,不妨尊称本官一声伯父!”
“那小侄在此祝伯父长寿安康!”叶宇毫不迟疑,陆坤的话音刚落,他就送上了自己的祝福。
“好好好!”陆坤满脸堆笑,欣慰之情甚浓。
之后寿宴上,陆坤对叶宇很是照顾,特意在身边安排了一个席位,以便更好地交谈。
一番交谈之下,陆坤脸上的笑意更浓,因为不管是谈及学问还是兴趣爱好,二人都能相谈甚欢。
叶宇有意逢迎之余,也将他与陆铮之间矛盾向这位知县大人讲述,因为叶宇实在是疲于应对这些刁难,希望陆坤能够从中予以化解。
所谓知子莫若父,陆坤对于其子陆铮的脾性又岂会不知。如今陆坤对叶宇印象很是良好,因此在寿宴上敦促二人冰释前嫌。
陆铮两次折辱在叶宇的手里,又岂会轻易地消去怨恨。但是寿宴之上父亲出面调和,他也只能按下心中的不悦,阳奉阴违的应下和解之事。
待宴会散去,陆府又一次归于平静。书房内陆坤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脸色泛红象征着他酒意微醺。
而陆铮却是坐在一旁,面露不悦道:“爹,那叶宇几次折辱孩儿,你却让孩儿与一个……”
砰!
方才还微醺的陆坤却突然坐了起来,肥厚的手掌拍在桌子上,震得茶盏翻倒,茶水溅湿了一片:“你想说什么?”
陆铮被父亲这一声震慑,顿时惊惧的又将话咽了回去,随后不甚流利的低声说:“没……没说什么……”
“哼!辱人者,人必辱之!你若是安分守己,那小子又岂会与你为敌?”
“可是……”
“可是什么?陆三什么都招了!你诬陷勒索在先,竟然还如此肆无忌惮!还好那叶宇知道进退,未有将事情闹大,否则被那刘远山知晓,免不了老子再为你收拾烂摊子!”
陆铮唯唯诺诺的样子,丝毫没有平日里的嚣张:“孩儿也是顾忌那刘远山,这才没有将事情闹大……”
陆坤一提及刘远山,脸上的寒意就更甚:“那刘老头真不识抬举,今日老夫寿辰竟然称病不来,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对!敬酒不吃吃罚酒!”
陆坤看着眼前这个不成器的儿子,一种恨铁不成钢的酸楚油然而生:“以后给我老实点!那个叶宇不简单,以后你少去招惹!”
“孩儿记下了!”
第12章 男上女下()
一场寿宴让宾客们的脑海里,记住了叶宇这个名字。虽然大多数人,对叶宇如此的拍马溜须很是不屑,但也让一些心存不轨之人多了几分顾忌。因为叶宇加盟苏家成衣铺,让李桐等人在生意上日渐萧条,这就使得他成了李桐等人‘惦记’的对象。
为了避免陆铮与李桐等人的暗箭,叶宇这才借着祝寿之际,有意与知县陆坤拉近距离。虽然此举会被人以为不耻,毕竟清流县无人不知陆坤是个十足的贪官,但是他也是没有办法。
之后的日子里平淡而又充实,叶宇白天在铺子里忙碌,一有空闲就前往城外的染坊,亲自动手进行染布试验。经过反复的多次试验,也终于有了一定的成效。
染坊染布基本工序分为三个阶段,先是将原布料在水中退浆、煮炼、漂白,此为第一阶段。
原布料又称坯布,在染色前含有很多杂质,需做一定的处理,这样才会在染色的过程中,使得色泽均匀。
第二道工序就是染色,古人根据不同的染料特性而创造的染色工艺计有:直接染、媒染、还原染、防染、套色染等多种染法,但归根结底还是对染料的调配细分。
第三道工序就是固色,这也是最为讲究技术的一环,这一环能否成功,直接影响之后布匹的成色。也正是苏全忠没有掌握好这一环,才使得染坊三个月便关门大吉。
经过这些时日的苦心研究,叶宇从学习到深入揣摩,大致对古代染布的现状有了大致的了解。
当下无论是朝廷的织染署,还是民间的大小染坊,所采用的染料固色方法,多是以盐为媒使其不易腿色。
不过后来由于白矾(明矾)出现与运用,经过几经运用与演变,最后成了染坊固色的高档固色剂。
这种固色的技术之所称之为高档,那就说明这项技术的掌握,也只有官府织染署,以及一些布匹生意的富甲商贾。
由此可见,潘家的布料如此上乘,除了原有胚布质量外,在染色的工序中一定也添加了白矾固色。
不过一提到白矾(明矾),就让叶宇想到当下流行的小吃——油炸桧(油条)。油炸桧是百姓为了‘纪念’秦桧夫妇,所发明的中国早餐一大美食。
用白矾作为添加剂,将两条面筋扭结在一起,放入滚热地油锅里,炸出金晃晃的油条来,这里面蕴含了百姓们的愿望与智慧。
这些日子里,叶宇对白矾固色做了多次实验,对其中的比例用量都一一作了详细的分析。
不仅如此,他还想起后世在染布工序固色上,曾额外添加醋酸增加固色效果。因此他将这个想法,也融入了固色的工序中。
晒布的架子上,晾着刚出缸不久的染布,靛蓝色的布料在阳光下显得格外鲜艳。
坐在屋檐下的叶宇,看着满头大汗还不停忙碌的秋兰,便开口劝道:“好了秋兰,布已染好,你先过来歇歇,这入夏的天气可是热得紧!”
“嗳!”秋兰清亮的应了一声,随后便整理了下衣袖,满头大汗的来到了屋檐下。
“给!擦擦汗!”
叶宇从一旁的木盆里,将拧干水的汗巾递给秋兰。秋兰轻轻地接过汗巾,并且偷瞄了叶宇一眼,这才用汗巾擦拭汗水,微红的脸上洋溢着喜悦。
“但愿此次能够成功了!”叶宇望着布架上随风而动的染布,自言自语的说道。
“一定成功,秋兰相信少爷!”秋兰娇小的鼻子微微皱起,一副自信满满的回应道。
叶宇不置可否的微微一笑,自信道:“失败九十九,是该成功了!”
“时辰不早了,少爷我们还是先回去吧!明日再来检验这布料的成色……”
“嗯!也好,呵呵,你这一说,我倒觉得有些许饥饿!”
秋兰在收拾完染坊杂物后,便推着叶宇出了染坊。
……
在县城东门的三里外,有一个三岔路口,由于这里是通往县城的必经之路,因此日久天长便形成了集市。
道路两旁不仅有卖粮食果蔬、还有茶水点心供过往行人饮用。
入夏时节虽是临近傍晚,但天气依旧很是燥热。因此叶宇与秋兰主仆二人行到此处,便寻了一家茶铺乘凉歇脚。茶水铺的伙计送上茶点,叶宇示意秋兰也坐下歇歇脚。
秋兰坐下饮了一口茶水,见叶宇此时闲暇,于是便有些犹豫地开口道:“少爷,秋兰想学诗词歌赋……不知少爷能否教授?”
端起茶碗正要饮茶的叶宇,一听这话顿时有些愣住了,随即放下茶碗,疑惑的看着秋兰:“为何突生这个念头?”
“秋兰虽比不了苏小姐多才,但也想学些识文断字,将来说不定也能帮衬少爷……”秋兰说着说着便低下了头,不敢直言面对叶宇。
“勤于好学自然是好事,我当然乐意教授!”叶宇口中虽是这么说,但心里却是一阵无语。相处的久了,他又岂会看不出秋兰这点小心思。
不过能够学习诗文,也是一件好事,秋兰虽然跟在身边日久,也识得一些字,但是对于诗词仍旧是个空白。
于是略作思量后,便郑重道:“此时并无笔墨,不如借此闲暇之际,我教你对对子如何?”
秋兰闻听,不由喜形于色,拍着手道:“好啊,秋兰以前在河边浣洗衣物,常听到船舫里有人对对子呢!”
如今叶宇在成衣铺做二掌柜,收入虽不是丰厚,但也是月有盈余。因此在叶宇的一再要求下,秋兰辞去了浣衣的活计,留在家中操持家务。
见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