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压水井附近的土地湿润,嫌疑人估计作案之后在这里洗过手!”说着,我抬脚朝那块潮湿的地方走去。
“压井把上能不能提取到指纹?”在叶茜的提示下,我歪头看了一眼使用得有些发亮的金属把手。
“网格状血痕,嫌疑人戴了手套!不过嫌疑人洗完手之后,应该是去了厕所。”我指着地面上成趟的鞋印说道。
“嫌疑人在厕所上的是大号还是小号啊?”叶茜捏着鼻子问了一句。
她问这个问题的初衷很简单,如果是小号,那基本上就没有任何头绪,但如果是大号,我们便有可能提取到大便纸上的脱落细胞。
我蹲在茅坑旁,仔细研究了一下:“嫌疑人上的是大号,那几张应该是他用的!”说着我用手指了指坑位正中间的位置。
“刚才我在院子中提取的鞋印,是耐克新款的气垫鞋!要八百多一双,这说明嫌疑人的经济条件还不错。你们看看粪坑里使用过的擦屁股纸,基本上全是草纸,但你们再看看这几张,明显是面巾纸,所以我猜测,这几张纸应该就是嫌疑人使用的。”
屋内的陈设很简单,正中的位置是一张沾满黏稠血块的手术床,“看来这个民宅是专门给人取肾的地方!”胖磊边按动相机快门,边判断道。
白色墙面上两只清晰的血手套印引起了我的注意:“不应该啊,怎么会这样?”
“怎么了?”
我解释道:“痕迹学上对手套印有详细分析。你们看,这个血手套印呈网格状,说明他戴的是市面上最常见的织物手套,一般汽车司机、油漆工、泥瓦工等工种都会使用这种手套。汽车司机戴手套握方向盘基本上都是左右手套反复扭转,这样会造成左、右手指节部和手掌前部的编纬(手套上的纵横图案)呈‘s’形扭转。油漆工在干活时经常接触砂布、油刷,而左手基本上是右手的‘助手’,右手长期使用毛刷,会导致右手拇指内侧、环指尖部磨损严重。而泥瓦工他们使用手套时,因为左手握砖右手拿砌刀的情况较多,所以左手拇指及四指损害严重,拿砌刀的右手拇指、虎口磨损厉害。”
“照你这么说,那这一双血手套印很像是泥瓦工的手套留下的!”
“就是因为这样我才困惑。按理说,嫌疑人如果是泥瓦工,应该不会舍得买这么贵的运动鞋才是啊!”
“会不会是高仿的?”
“从鞋印来看,不像。”
“你分析嫌疑人的基本信息大致是怎样的?”胖磊张口问道。
“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五左右,落足有力,他的身体素质很不错。年龄在二十五岁上下,也就分析出这么多。”
“现在泥瓦工的工资都涨到一天三百块了,一个月下来就小一万了,嫌疑人买双八百块的鞋子也不足为奇。小年轻都好个面子,很正常。”
“好像也说得过去。对了叶茜,狐狸应该不会亲自动手给别人割肾吧?”我忽然想到了这一茬。
“狐狸以前有一个专门帮他取肾的医生,叫胡强,是他的堂弟。”
第二天中午,死者的堂弟胡强便被铐在了审讯室内。
“你要不想说,我也不逼你。”明哥从桌面上拿起一份报告,慢慢走到胡强面前,“这是你堂哥狐狸的尸体解剖报告。”
明哥一页一页地翻开。解剖报告都会附上尸体被解剖时的照片,报告还没有翻完,胡强额头上的冷汗已经开始成串地往下滴落,“狐、狐、狐、狐狸怎么死的?”
“被人捅死后又被挖掉双肾,尸体扔进了粪坑,肾扔给狗吃了!我们怀疑嫌疑人曾经向狐狸卖过肾,现在公安局也没有任何抓手,你出去的时候自己小心点!”
胡强听了明哥“善意”的提醒,喉结上下滚动,咽了一口唾沫,“警官,我说,我什么都说!”
“你取肾的这些供体当中,有没有干泥瓦工的?”
胡强想都没想,直接说道:“有!”
“在哪个工地,叫什么名字?”
“南山工地,叫吴建州,45岁。”
“年龄怎么差这么大?”我心里泛起了疑惑。
我们找到了南山工地辖区派出所的片警了解情况,结果得知吴建洲在四个月之前出了工伤,去世了。
“死了?”我还是不相信我的耳朵。
“当时工地赔偿他15万,不会错。”片警邵哥补充了一句。
“工地是跟谁签的调解协议?”
“是跟死者的亲弟弟吴建广签的,三十多岁,他们两个在一个工地干活,都是泥瓦工。”
吴建广从长相看,绝对是忠厚老实的代表:上身一件廉价的条纹衬衫,下身是一条破旧的蓝色工装裤,脚上的解放鞋已经露出了脚趾。裸露在外的皮肤沾满了粉尘状的水泥灰。我怎么也不愿意把他跟杀人凶手联系在一起。
“你最近一周时间是不是都在工地?”
“市局领导,这一点我可以打包票。我们最近工程进度赶得比较紧,白天天气比较热,基本上都是晚上开工,只要开工,我都是陪他们一起,所以我能肯定他这一周都在工地没有离开过,不信你们也可以调工地的监控录像!”吴建广还没回答时,工地上的负责人徐经理就出声把吴建广的作案嫌疑给彻底地排除了。
“坐吧!”明哥说话的语气也变得亲和了许多。“唉!”吴建广使劲搓着那双因长满老茧而皲裂的手,显得十分紧张。
“你哥是不是卖了一个肾?”明哥直截了当地问道,“根据我们的了解,你们工地的工资还可以,他为什么要卖肾?”
“还不是为了我那不争气的侄子!那年,我哥21岁,他在厂里打工时认识了我嫂子,就因为我们穷,这孩子一出生,嫂子就跟人跑了。为了把这个孩子养活带大,我哥从那时起就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
“说来我这个侄子从小也很争气,自己努力考上了大学,还在大学里认识了一个女娃。我本以为大哥就要苦尽甘来了,可没想到,自打认识这个女娃,我那侄儿就像是变了一个人,说我大哥脏,没本事,就是一个拎泥兜的,一辈子没有出息,累了一辈子不能给他买房买车。”
“我那侄子平时来工地就没别的事,一张嘴就是要钱,给得少就骂。我哥有几次没窝住火跟他吵了几句,他二话没说拿砖头就往我哥头上拍,拍得一头是血。当时要不是我拦着,指定出大事。”
“半年前,明远过来说他要和那女娃结婚,可那女娃的父母让明远在市里买一套房,张口就要十万块钱。我大哥当时就没招了,后来他就跟工地老板请假,说回老家想想办法。等他回到工地时,我发现他的肚子上划了这么长一个口子。”
吴建广用手比画了一拃长:“我逼问了我哥好几天他才告诉我,他以五万块的价格把肾给卖了,可肾被拿出来的时候,我哥才知道自己上了当,他到现在一毛钱也没拿到!”
几次叹息之后,他又开了口:“后来我哥在高空砌外墙时,因为身子没有恢复好,一脚踩空从架子上摔了下来,后脑勺磕在了石板上,脑浆都磕了出来。”
“人是我杀的,”抓捕工作比我们想象的顺利太多,几乎是去了之后吴明远就被抓了回来,“但是他该死,他该死,我爹就是因为他死的,我要杀了他!于是我以卖肾为由联系上了狐狸。当天晚上,我一推门,发现只有狐狸一个人,我二话没说,一刀捅进了他的心口窝,他根本还没有反应过来,就直接被我捅死了。”
第166章()
我知道有些人,根本不存在,也不活于这世间,所做出来的事情却大于整个世界。
我看着电视里面播报的新闻,以及忙碌的警察们,并没有什么感觉。最近这个城市不太安宁,又死了一个男人了!
他的尸体是被一个老太太早晨发现的,装在一个崭崭新的袋子里面。打开却是碎尸,尤其是他的脑袋,还睁大着眼睛!
他的死没有影响到我,反而让我有了好运,因为我发现,新来的一个漂亮女孩,似乎对我有着好感。
我知道她对我有好感。不然就不会按着电梯等我,不然就不会特意送饺子给我。也不会和我聊天,更不会让我在帮她拿东西上楼之后进入她的家!
她的家很干净,看得出来,她本人就很爱干净,我喜欢爱干净的女孩子。
当然,我喜欢她还有一个原因。她长得很像我的初恋女友,虽然她死了。
离开她家的时候,她客气的说道:“有空常来玩啊。”
“好啊。”可就在我离开的时候,我对上了一道目光。那目光冰冷,让我发寒。那是她的对门。
不过我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门就被关上了。
晚上因为是一个人,所以也只有吃泡面了。当然,这一切都归功与那起命案。因为和我一起住的哥们,就是负责那起案子的警察,他叫做杜峰。
他打电话说最近很忙,要很晚回来。
他还告诉我,最近这个城市不安全,要我小心一点,不要让陌生人进来。我不耐烦的挂了电话,可刚挂上电话,我就听到了门铃声。
我从猫眼看了过去,是她——周云。
我急忙穿好裤子,又收拾了一下屋子,才打开了门,让她进来。她一进来就笑着说:“我也是一个人吃饭,要不我们一起吧。”
我更加的确定了,她喜欢我。
吃过晚饭我们在小区里面漫步,而在我们走到一半的时候,我又一次的感到一道目光在看着自己。
回过头,却只看到一个鬼祟的影子,消匿在了黑暗之中。
“你觉不觉得有人在跟着我们?”我说道。
周云看了看身后:“没有啊。”她说大概是我多心了,但是我很确定,当时后面是真的有人在看着我。
走到半路,忽而眼前又出现了一个人影。那是杜峰。我在心中想到:该死,现在出来,不是坏我好事吗?
杜峰见到我,喊了我的名字。我应了一声。周云见杜峰来了,便说道:“那你和你朋友先聊,我先走了。”
我只能遗憾的送别女神。
当她走后,我看着杜峰说道:“你干嘛这么早回来?”
杜峰没有理会我,只是说了句:“这个女人你认识?”
“住我们楼上的啊,你小子一定是太宅了,所以不认识人家,人家可是没有男朋友的美女哦。”
“我劝你离她远点。”
我有点不高兴了,难道是你小子也看上人家了?我嘴里说道:“你喜欢她?”
“不是。”
“哦。那我为什么要离她远点?”
“这个女人——有点不一般。”
“神经病。”我说完就自己先走了。
当回到家的时候,杜峰一脸正经的看着我,说道:“那个女人,你最好离她远点。”
我不屑:“为什么?”
杜峰的表情更加的正经了:“我怀疑这个女人和这几起命案有关。”他口中的命案,就是最近发生的男子被碎尸案。
我看着他,觉得他是不是走火入魔了。我问道:“你凭什么这么说?”
“这个女人,根据我们的调查,她和那几个被害者都有着直接间接的关系,首先,她无论出现在什么地方,那个地方都会发生命案。其次,她和那几个被害者要么是朋友,要么就是男女朋友。”
听他这么说,我不禁感到浑身一阵的发寒。
那个晚上,我失眠了。只要睡着,我就会做噩梦。噩梦的内容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美丽的周云忽而变成冷酷的杀手。
然后杀了我,把我肢解。
因为这一晚上都被噩梦纠缠,以至于我第二天一点儿精神都没有,就连工作,都差点失误。
晚上回家的时候,我又看到了她。她笑着向我打招呼,可是我的笑却显得十分的勉强。我虽然喜欢她,可更加爱惜自己的生命。
我看出了她表情里面的迟疑,或许她知道我知道她可能和那些事情有关了。
第二天下班,我又一次的看到了周云。她的表情显得很古怪。在电梯里面,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但是忽而,周围一片的暗淡。我知道,停电了!
在幽闭的电梯里,她率先打破了沉默:“你是不是···因为那些事情才远离我的?”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她又开口了:“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事情会发生在我的身上,或许吧,我就是个不幸的魔咒。”
她说自己从小就是这样的人,被视为天煞孤星。先是自己的父母出了车祸死了,之后又是自己的姐姐死在了火灾里面,而现在···
我开始同情她了,因为我的初恋女友,也是死在火灾里面的!
终于,我打破了沉默:“不要想太多了。”
“其实···你知道吗?我见到你的第一眼就对你有了好感,是的,你是我喜欢的那种男人。”她说。
我想了想:“我也是。”
之后我们两个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终于来电了,而我也成为了她的男朋友!
我无视了好友的劝告。就在那个晚上,我在她的家中过夜了。
我关掉了手机,不愿意让别人打扰我。第二天早上,我打开手机才看到杜峰发的短信,和我未接的电话。
我回了过去,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准备进入电梯去上班。而等到电梯门打开的时候,我却看到里面有一个人。
那人似乎是从楼下上来的,我没有看清楚他的脸。因为他的穿着实在怪,这种天气了,还捂得严严实实的,像是生怕被人看到自己一样。
电梯门被完全打开了,他低着脑袋对我说了句:“让让。”那声音,让我发寒。因为那可怖的声音就好似吃了一个螺丝。
我颤抖了一下进了电梯,可临进入电梯的时候我看到他打开了周云对面的门。原来这个怪人是住在周云对面的。
今天的工作很多,以至于我加班到了很晚。
但是好运却没有关顾到我,因为我们公司的电梯,今天坏了。没办法,我只能走楼梯,好在我们公司是在四楼。
可就在我一边吹着口哨一边下楼的时候,却忽而一个趔趄,摔在了地上。站起来的时候,我感觉都要骨折了。
我庆幸自己运气好,要是就这么滚下去,不死估计也残废了。
而就在我站起来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公司的楼梯似乎有着什么异样——那里有着一层亮闪闪的东西,好似···是被人打了蜡!
是谁的恶作剧,我想。
今天晚上,我照旧去了周云的家中,而就在我进门的那一刹,我又一次的看到了那个怪人。这次他是用一种很诡异的眼神看着我的。
我不禁感到心中一阵的毛骨悚然。
而我更加发现了一件诡异的事情,周云——她好似认识这个人!因为我看到了她眼神里面的躲闪!
我把今天公司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了周云,周云的目光有些许的躲闪。她的表情告诉了我,她知道些什么!
“怎么了?”我问道。
“厄运。”她神神叨叨的说道:“是我连累了你的厄运!”
她说,一定是因为自己才导致我差点受伤的,因为她说自己就是个天煞孤星。我安慰了她几句,然后便没说什么了。
晚上,为了缓解她的情绪,我带着她出去吃饭了。
可就在我开门的一瞬间,那道目光又一次的对上了我。我感到一阵发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