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此吐聿煌L愕乩戳搜#豢谒济挥泻壬稀O能婢醯米约好棵拷惨痪浠埃头路鹗窃诘都馍衔璧浮�
“班长。”夏苕走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她坐在靠着窗户的位置,杨凌风坐在夏苕旁边,一夫当关万夫莫开,颇有一番保护着她的气势。夏苕内心酸涩,说出的话也难过,“班长,杨凌风呢?”
听着她这话,班上的女生都开始哭泣了起来。
“你不知道!”班长显得很激动,就差扑上来掐着夏苕的肩膀哭起来。“昨天,就是昨天晚上,杨凌风为了救掉到江里的小孩,死了,死了啊!夏苕,他死了。”
他最后选择默默握住了夏苕的手腕,露出悲伤而失望的神色。
杨凌风和男孩子们的关系都很好。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
杨凌风死了?夏苕猛地站了起来。
——
夏苕猛地睁开眼睛,她是在想什么,为什么这些事情会让她流眼泪?空调的风已经开到最大了,呼呼呼的,凉凉的房间里,和外头的热气没有关系。
她呆呆地愣了愣,捂住胸口,从桌子的抽屉里啊、翻出一个药瓶,从里头倒出两粒白色的药丸,不用水,直接塞进嘴里咽下去。药丸的苦涩在喉咙里荡漾开来,那种硌着咽喉的难受的感觉,让她觉得舒服。
这样就能证明自己还活着了。
抽屉里还有别的东西,被透明的塑料袋包裹着,还是当初的那个样子。手机在开机键上按了几下,手机放出一段古老的开机音乐和视频,她熟练地打开通话记录,最后的一条的主人就是杨凌风。
那瓶药被主人搁置在一旁的小柜子上,上面是密密麻麻的英文字母,那些奇怪的文字组合起来,翻译的大致意思应该是——治疗抑郁。
她闭上眼睛,颤抖着等待手机自己黑屏。
——
听说杨凌风走了,夏苕发了疯一样地往街上冲,眼泪大滴大滴地砸在地上,砸痛了地面。眼前模糊一片,夏苕没有去过杨凌风的家,但是她有杨凌风家里的地址。这家伙不止一次地邀请过夏苕去自己家里做客。
那一天,她没有迷路,很是顺利地找到了杨凌风的家。
直到按响了门铃,夏苕才从这种没头没脑的悲伤情绪回过神来。她想,她大底是没有资格来这里的,她总觉得是因为自己的失约,才导致了杨凌风救人的死亡。她是间接的凶手。
或许,或许,她去一趟,杨凌风就不会在公园看到落水的孩子,这样,他就不会死了。
在夏苕站着手足无措的时候,门开了。
开门的是个眉眼温柔,与杨凌风有六分相似的妇人。失去了孩子,她的眼眸盛满了悲伤,声音嘶哑却还是带着如水一般的温柔。
“是夏苕吧。你来了,我家凌风肯定会很高兴的。”
“阿姨,我……”仿佛有什么古怪的东西哽住了喉咙,夏苕张着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有大颗大颗的眼泪顺着眼角落下,有些落进了嘴里,咸涩的味道叫人的内心更加无助和苦悲。
唇舌是那样的轻薄,连一句节哀顺变都沉重地说不出来。
门里,正厅的柜子上摆着崭新的杨凌风的照片,黑白两色也照出了他的青春肆意,他看着还是那么令人感到舒服。
笑笑笑,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
“阿姨,我,我先走了。”夏苕朝着杨凌风的母亲深深鞠了一躬,同样是母亲,这位母亲比起自己的妈妈来说,坚强太多了。而坚强的人,真的痛苦起来,绝对是没边儿的。夏苕敬佩她。
她浑身都在颤抖,嘴唇已经被咬得发紫红肿。她仿佛意识到会有什么不可控制的事情发生,急于离开这个地方。
“等等,夏苕。”杨凌风的母亲喊了夏苕的名字,红着眼眶从屋子里取出了一件包装好的东西,递给夏苕。
“这个,是凌风给你的,他准备了很久,他想要送给你,希望你会喜欢。”
精致的盒子上包装的是时下女孩子们最喜欢的那种包装纸,一看就知道这是准备送礼物的人用了心的作品。只是礼物还在,送礼的那一个,却偏偏不在了。
真是讽刺。
夏苕不敢在这里多待,她双手接过礼物,小声地说了声谢谢就跑了,跑得比谁都快。屋子里的那张黑白照片,简直就像梦魇一般朝着她压了过来。夏苕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难过和悲伤。
失魂落魄地走到家里,母亲带了东西去了医院陪床,父亲白天是要出门上班的,家里没有人。看着这个空荡荡的家,夏苕倒在沙发上,曲起自己的双腿坐在沙发上。没有人的家很冷很冷,即使今天出了太阳,温度在夏天来说还是偏高的。
这哪里是家啊,不过就是一个破房子,什么温情都没有的破房子。
她颤抖着自己的手想要打开那个精致的盒子,盒子里装着什么,她想要知道。这毕竟是杨凌风留在她这里的第一件也是唯一一件东西。
到了这个时候,要是还发现不了自己的感情状况,她就是天下第一大傻瓜了。
杨凌风在她面前炫耀的情书,这是他收到的所谓第一封情书,本人很激动,其实夏苕也挺激动的。心里头酸涩难当,见杨凌风那么高兴,有再多的话也难以说出口来。女孩子本就早熟,加上夏苕又是早熟中的异类,当她意识到自己喜欢上杨凌风的时候,不由得升起了一阵悲哀。
喜欢是很奢侈的东西,对于夏苕而言。而现在,连这份卑微的喜欢都从夏苕的生命里离开了。
礼盒外头的包装纸被夏苕小心地撕开,没想到礼盒和包装纸之间还有夹层,从这夹层中,掉出了一个夏苕的熟悉的信封。
第221章 风留夏(七)()
那封情书被她失态地打开,还撕破了一个小角,幸好里面的字都没有被扯坏。
“夏苕,小苕,这是我第一次写情书,你不要笑我写得不好啊,大不了我下次再写一次。”
第一句话就带着杨凌风的风格,夏苕一边看一边笑,眼睛有点痒痒的,她伸手去揉,手指再放下来的时候,已经是湿漉漉的,沾满了眼角的眼泪。
“嗯,本来觉得被你管着,有点事儿就会被你骂挺烦的,我说实话你不准打我。可是后来我感觉我要是一天不和你怼上吧,我就浑身不舒服。哎,班长说啊,我这事儿是心理毛病,就是那个什么受虐狂之类的毛病,但是我不信啊。我就去翻了翻书,我觉得我可能是喜欢上你了。”
这写的真是白痴才会写的东西。夏苕哭笑不得。亏杨凌风还是高材生,她躺在沙发上,看着自己手里的信纸。信纸也是有着爱心图案、少女心满满的粉红色,好看极了。可以想象杨凌风为了挑这张信纸,在校门口的精品店里逛了多久。
“这个蠢货,这个傻子。”夏苕接着看下去。
“我不知道在哪本书上看过,‘最真的爱情,我想,应该也是因为无处不在,所以才感觉不到自己已经被包围了吧’。我喜欢你,从高中见面就喜欢你了,原来都已经那么久了啊。”
“你送我的那颗糖,一定是你送我的,塞进我嘴里还不给不剥糖纸,肯定就是想让我好好保存吧。虽然它已经化了,但是我有放在盒子里保存好。”
这个呆子,那颗糖明明就是为了让他闭嘴才塞的。
“我会任性地把所有钱还有饭卡都倒进书包里,给你看空的钱包,就是想和你一起吃顿饭。我知道男生和女生一起吃饭有时候挺尴尬的,但是我就是想要这么做。还有啊,有件事要和你说个对不起。
其实我吧,我从来就没收到过情书,给你看这个,也只是想要逗逗你,给你个提醒,我要行动了啊,美女做好准备。看见你变脸了,我不知道有多高兴。和你做同桌,是我现在所感到的最大的幸福了。我听说啊,咱们学校旁边的公园是爱情圣地,就想在那儿和你告白来着。那边还有一条挺深的小河,晚上打上灯,可好看了。”
公园,灯,小河……真是的,别提了。夏苕烦躁地想要把手心的纸片撕碎,她不要这些,真的不需要。也许当天在教室挑明了不就很好,小河他们可以两个人一起去啊。
外婆的病来得突然,正如同那个写了情书的男孩走得突然。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我编不下去了,就是这么简单。我喜欢你啦,夏苕,你愿意和我一起一直做同桌吗?一直一直,到老了还是同桌的那种。”
“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夏苕抱着那张薄薄的纸片,不断地重复着同一句话。
半晌,她才站了起来。一张脸上泪痕斑驳,手里的纸张却几乎没有任何褶皱。
那份告白的礼物还没有拆开,夏苕吸了吸鼻子,拿手指轻轻碰了碰盒子的盖子,随后像是攒足了勇气,一把掀开。
里面躺着一支钢笔,小小的。那钢笔上的图案依旧是小姑娘喜欢的样子,那么温暖的颜色,那么夸张的搭配,与夏苕冰冷的手形成鲜明的对比碰撞。
对了,一个月前,夏苕的钢笔坏了。她舍不得再买一支钢笔,就用了小店里那种最劣质的圆珠笔,虽然便宜,但是却不好用。杨凌风连这个都注意到了啊。
“蠢货啊,你真是蠢货。”她哭诉般说道。
这事儿真的不好说,见义勇为,多好的事情,一命换一命,价值的天平又是多么的残酷和无私。
现在,这个夏天,特别的凉。凄凉。
——
手机响了起来。夏苕接起电话,嘴唇被她抿成薄凉的样子。
“喂。妈妈?”
“爸爸又去喝酒赌钱了是吗?您从来就不阻止他。我说过,当初他把我赶出去,现在我就和他恩断义绝。”
“不不不,我现在没有钱。就算我有钱了,和你们又有什么关系呢?高中是我自己打工读完的,大学也是我自己拼下来的。我额头上现在还留着你和爸爸一起打的那道疤。我叫你一声妈,是我尊重你,你们养我的钱,我已经十倍百倍地还了。我们已经两清了。”
电话那头,似乎夏苕的妈妈还想说些什么,夏苕疲惫地挂了电话。
当初杨凌风去世了以后,她就一直没有进入学习的状态。父亲在外头被人嘲讽了几句,冲回来就把她暴打一顿,她母亲缩在一边,父亲叫嚷着要打人的时候,母亲还递上了一根棍子。
夏苕永远都记得那种痛。如果不想要她,就不要把她生出来啊。出生没得选,父母没得选,人生,却还有前路可走。
她从家里离开,没有带走任何东西。后来,她的班主任知道这事儿了,杨凌风的妈妈也知道了这事儿,这两个可爱可敬的女人帮助了夏苕念书,这才有了今日风光的畅销书作家夏苕。人生充满了惊心动魄,也充满了哀鸣和无奈。
那对父母,到现在还是一成不变,夏苕如今是真的累了。
她重新拾起笔来,桌上摊着被包装仔细的手机,众多的药瓶,凌乱的稿子。她翻出之前的稿子中的最后一页,不用电脑,直接动手接着在打印稿后头写了起来。汗水混着泪水,浸湿了那薄薄的一张纸片。
“残酷的只有夏天这个季节才对。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它不仅会告诉你,青春是怎么来的,它还会告诉你,青春这种东西,是如何走的。无论我们是否悔恨,是否珍惜,它终将会过去,只留下美或者不美的记忆,扎进你的心里。翻阅起来都可能会湿了眼睛。”
“我不知道这样写是否是对故事的不真实的不负责任,我只祈求,在梦里,在我的梦里,他活着。故事,总是要一个完美的结局,正如同杨凌风曾经看过的那部电影,电影提到了平行空间。男主角对女主角深情告白,‘你知道平行空间吗?你现在拒绝了我,在那个时空里头,我们肯定是在一起的。’”
“梦里他若安好,梦外无论春夏秋冬,风霜雨雪,都是美好的晴天。——后记”
夏苕拢了拢披在身上的衣服,有点冷了。空调不要命地吹,总算不算是白白浪费了力气。
今年的夏天特别的夏天,凶猛地要命。人们只有躲在火柴盒里苟且地活着。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其实都是一样的。一样的淡薄,一样的让人们在庆幸自己活着的同时丢失很多东西。就那短暂的时间,却比水蛭还要凶残,就像是要吸干你的生命。
一切终将逝去,正如同那喧嚣的青春和爱情。
夜深了,大都市的晚上没有虫鸣。夏苕关掉了台灯,房间里一片黑暗。她的心正在逐渐麻木而冷酷。
第222章 安南()
“奇迹般的,昨晚死去的,不是杨凌风那个傻小子。折磨人是命运最灵活运用的游戏。
人都是冷血动物。除了在面对你爱的人的时候,血才会变得滚烫而沸腾。
当夏苕在恍惚间走进高三的教室的时候,她的身边又迅速挤过来了一个人。
‘喂,你好,我是杨凌风,同学,很高兴做你的同桌。’一只属于男孩的手递了过来,美得就像是一场梦境。
‘哦。’夏苕忽然伸手紧紧握住了眼前的手,连连说道,‘对不住,对不住,我太激动了。你好,同学,我是夏苕,很高兴做你的同桌。’
她的指尖开始发白,她的身体开始战栗,她的浑身的血液就开始激动得逆流。
对面的男孩还是那么青春活泼地笑着,脸上的每一寸肌肉都像是最初丈量好的一般。他的手腕用力,夏苕整个人都跌进了这如同梦境般的怀抱里。
‘傻子,傻夏苕,我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一直也没有。’”
空调的风又把这张稿纸吹了回去,刮回了扉页。
《清风留夏》。《风留夏》。
“愿一切都留在那个夏天。把一切都埋葬在那个夏天,连同自己,连同岁月。
忘记那句喜欢你,忘记那些人,活了的,死了的,全部都统统忘记。”
——
“好了,没有了,我说得差不多了。”我拍了拍手。一本上万字的小说讲的我口干舌燥,简直是折磨人。“伴伴,你说,那个故事里的男主角杨凌风到底是死了还是没死呢?”
“大抵,他是死了吧。我也不知道。”伴伴孩童的外表下忽然渗透出一股难以言明的复杂感觉,说是悲伤吧,没有那么浓烈,说是满足了自己的好奇想法吧,但是他完全没有我们听说了新奇事儿的满足。
感觉很奇妙,但是我觉得,这时候我还是不问为好。总有一种感觉,伴伴和《风留夏》的作者莫夏可能有点关系。
“伴伴,我吃饱了,我先出去散散步。”我站起来,急匆匆准备往外头走,伴伴现在的状态不太对,我忽然意识到了这里是地狱。猛然而来的意识让我对伴伴的沉默表示警惕了,毕竟我只是认识了伴伴几天。
阿仁此刻也来到了我的身边,他握住我的手,对着伴伴说,“伴伴,你自己先冷静一下吧,有什么事儿,你待会儿再问阿浅。”他一瘸一拐地带着我往外头走去,就像是知道些什么。
“等一等。”伴伴猛地站了起来。
我忍不住转头去看,就发现伴伴赤脚踩在地上,他坐下的凳子已经粉碎,而我刚刚吃过鱼汤的桌子,比凳子更惨。凳子好歹有点粉末,桌子可是连粉末都见不着了。
伴伴原来这么厉害。我的天。
我捂住嘴,被我吃进嘴里那条鱼是怎么死的,我一点都不想知道。
“对不住,我只是灵气暴动了。”伴伴想要重新平心静气地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