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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魔物要上天-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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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周正而凌厉的脸,右额角上落过一道刀疤。那道刀疤随着他笑的动作的牵动,如同一只活的蜈蚣。

    这脸,好眼熟。

    陆一鸣迷迷糊糊地想,却钝得无法在脑海中找出这个人的名字。

    直到“昂”的一声在耳边炸响,他才耸地一下睁开了双眼,从梦里醒过来。

    陆一鸣坐起来,自己满头大汗,胸口有如被巨石压过般沉抑,有点喘不过气来。

    刚才梦中的场景仍厉厉在目。

    脑子一清醒,他立马想起来那个凶手为什么眼熟了——因为,凶手长着一张和李飞云一模一样的脸,就连刀疤的位置都一模一样。

    这么说来,梦里是李飞云杀了李飞云?

    什么鬼玩意儿?

    文渊早把公文包挂在脖子上,做好了上班的准备,昂昂昂地示意陆一鸣跟它去警署。

    “探长,现在还早。”陆一鸣睡眼惺忪地看了看窗外蒙蒙亮的天色,想争取一刻回笼觉的时间。

    被文渊凑过来喷了一鼻子气。

    看样子,不上班也没法继续睡了。

    只得草草洗漱,跟着文渊出了门。

    陆一鸣边拖着步子走边看着前面文渊那矫健的腰身,不无遗憾地想:明明有头上好的交通工具却不能骑,真是,可惜得很啊。

    为什么总梦到李飞云呢?

    吃早点的时候,陆一鸣忍不住咬着筷子去想这个问题。

    上次把十一年前的老案都梦出来了,这次更厉害,梦得那么真切,好像自己真的亲临现场亲眼目睹一般。

    陆一鸣自己大学的专业就是心理学,只是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水得很,那时候整天吃喝玩乐,根本没把心思放在学习上,能毕业已是奇迹。

    去英留学的时候修的是英文,班里一位欧洲同窗有赠过他一本德文版的释梦,只是他水平粗浅,对德语一窍不通,看不懂。

    以他粗浅的心理学皮毛,对于梦,只知道一句没学过心理学也懂的老话,那便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难道是,整天对着李飞云那张扑克脸,自己压力太大?

    两个陈谨之共处一夜,相安无事。

    只是,李飞云并没有理出什么头绪,所以打算和几个心腹下属,亲自去金陵镇走访一番。

    金陵镇位于清泉县最东边。

    据说是清泉县最古老的镇。

    哪怕是镇上年纪最大的老人,也说不清金陵镇究竟是什么时候建起来的。

    金陵地方志本身也有缺逸,所以,建镇时间倒成了一个谜。

    镇西口绿水一曲,隔开县区与镇子,一拱虹桥跨过两岸。

    过了桥,走进镇里,便能看见古朴而精致的青砖墨瓦参差相连成一道道巷陌胡同。

    不时有桃枝带着新抽的绿叶越过矮墙,为单调的瓦色添了几丝明亮的色彩。

    道路靠墙的砖石之间,也有新绿初初冒头,生机盎然。

    整个镇子,弥漫着春季刚刚复苏的清甜气息。

    走在这样的镇子上,李飞云心情也不禁轻快愉悦起来,甚至唱起了时下流行的小曲。

    不是陆一鸣和文渊想嫌弃,但实在是难听得可以,调子都听不出来是什么。

    就连路边的大娘都忍不住捂住了耳朵,投来嫌弃的眼神。

    只有李飞云浑然不觉,怡然自得。

    为了还耳根一个清净,陆一鸣主动开了腔:“副局,你脸上这疤帅气!是以前擒匪时留下的?”

    李飞云摸了摸额角的伤疤,似是回忆起了以往的光辉岁月,“是啊,那时候大清还在,我在衙门当差,与歹人缠斗留下了这个印记。”

    然后他转眼就忘了唱曲的事,开始得意洋洋地追忆往昔,将十一年来破过的案子如数家珍般,说得那叫一个绘生绘色。

    陆一鸣头一次听,倒是听得津津有味。

    文渊和其它下属只是暗暗背过脸去:哎,又来了!还不如唱曲儿呢。

    走访了几户陈府的老街坊,并没有得到什么新的线索。

    却听说陈府这几天似乎在闹鬼。

    本有几个胆大的小毛贼想翻墙进陈府搜罗点好东西,结果却被里面的鬼影给吓得屁滚尿流。

    李飞云向来不信鬼神之说,听得只想发笑。

    但转念一想起王秀莲,想到这具震撼了他坚定的无神论的女尸,又不由有些动摇了。

    这世界,着实叫人捉摸不透。

    冷不丁,他看见文渊的小毛驴突然冲进人流中,咬住了一个男子的衣襟不放。

    那男子穿着常见的白马褂黑长裤,似乎与常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他挣开驴的时候手腕那个熟练的反扣动作,和下盘膝曲的条件反射,绝对是个练家子。

    李飞云不免心中生疑,带人过去制住了男子。

    一搜身,竟搜出了把一七式毛瑟枪。

    这东西,可不是寻常百姓会用得到的。

    “你是什么人?”李飞云把毛瑟枪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问道。

    那男子只低头不语,脸上的神情似是满不在乎。

    “局长,我们刚刚进镇的时候,他好像就跟着咱们了。”刘探长低声说道。他原以为只是个路人没太放在心上,现在看来不简单哪。

    他们一行人便服出行,也不想惹人注目,便暗暗扣住男子的两腕,要把他带回署里审问。

    刚一转身,就有个唇红齿白的少女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挡在前路,一袭农家女的打扮,却落落大方举止优雅地伸出一手,笑道:“几位先生,我家哥哥唐突了各位,实无恶意。我家少爷想请各位上楼喝一杯,好赔个礼谢个罪。不知几位先生可否赏光?”

    这光,肯定是要赏的了。

    不赏,怎么知道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一行人被引进了不远处醉仙楼二楼的一个隐蔽的包厢,打开门,里面杯盏菜肴已经备好。

    主座上,正有一人悠然地品着茶。

    见到来人,他俊秀的脸上漾起春风般的笑意,站起身,优雅地行了个入座礼:“承蒙各位贵客赏光,在下陈谨之。”

    新来的法医跟李飞云汇报道:“死者确实刚刚临盆,脐带还带着血。”

    李飞云皱着眉头,脸色难看,没有说话。

    这位法医是新来的可能不了解情况,但李飞云一听到报案就能猜到,这对所谓的年轻夫妇多半是郑清河与王秀莲了。过来一看,这女的果然是王秀莲。

    王秀莲什么情况?早死超过半个月了。这|他|妈|的还能临盆生孩子?!滑天下之大稽。

    这生的得是个鬼吧?还不知道是谁的种。

    反正肯定不是郑清河的。

    法医迟疑了一下,继续汇报:“就现场血液凝固的情况来推测,她大概死了三个时辰。”

    “”李飞云点头示意他继续。关于王秀莲尸体的事,他已经懒得听了。死了半个月了,血液竟然还是新鲜的,真是妖孽!

    “死者心脏和大部分脏器都消失了。”法医脸上泛起几丝疑惧,“残留的一小块肝上,有被啃食的痕迹。”

    “你言下之意,是被吃了?”李飞云自认为也是见过不少血腥场面的人,但此刻他也不由动容。

    原来郑清河还有这癖好?简直是斯文败类,这般行径实在是令闻者变色,令见者作呕。

    法医点头,“而且从她肚皮伤口的情况来看,她的肚子,应该不是被人从外面剖开,而是被从内部打开。”说完“打开”这个词,这个二十出头的法医脸上也浮现出了无法置信的神情,似乎是觉得表述得不够精确,用双手比划着做了一个撕扯的动作,“肚皮的裂口,有着不规则的弧度,就像被什么从内部用力撕开一样。如果手术刀剖开的话,伤口是平整简洁的。”末了还补一句,“但这样不太合理。兴许是从外部撕开也不一定,也许是郑清河没有带手术刀,急着取出孩子,才”

    陆一鸣在旁边听得面色发青。

    李飞云还拍拍他的肩,“文渊,你怎么看?”

    陆一鸣无奈地看了看边上顶着一身驴皮的文渊探长,硬着头皮说出了自己的猜想:“这个郑清河,应该心理不太正常。他这是恋尸癖的一种典型症状。”

    大家有意无意都对婴孩存在的合理性闭口不提。

    因为,这个事,无论用任何常理,都推断不出来。

    甚至,现场也没有人见过这个传说中的孩子。

    李飞云叹口气,陷入了沉思。

    他在想:郑清河和王秀莲,跟陈家那五十多口人命案,究竟有没有联系?有的话,那联系会是什么?

    忽然发现了什么,不由挑起眉毛笑起来:“文渊啊,你这头驴,哪儿来的?”

    陆一鸣打了个哈哈:“哦,这是亲戚暂时寄养在我这儿的。”

    李飞云点点头,“好好养,阿胶是个好东西啊。”

    小毛驴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

    脸皮厚过城墙,烦人得很。

    现在那人不在了,他却又觉得冷清。

    真是奇怪。

    窗外,夜色为金陵镇笼上了薄薄的暗色。

    月亮迫不及待地爬到了树梢。

    金叵罗瞧着陈姐和这个冒牌的陆一鸣在院子里说说笑笑,不由觉得有些好笑。

    世人皆愚妄,只看得到皮囊,却不知皮囊之下藏着什么东西,听人舌灿莲花便生欢喜。

    不过也不能全怪陈姐,只怪这个花莫言太过狡滑,真是个察言观色、虚嘴掠舌的行家。

    至于陆一鸣,也不过是自食其果罢了。

    人生在世,总要尝点苦头的,不然永远不知世间深浅。

    眼见二人说要出门看什么河灯,他不由得皱起眉站起来走了出去。

    陈姐听到声响回头:“金少爷,你醒啦。少爷说这些天在家里呆着闷,正好今晚有庙会,我们三个一起出去逛逛吧?”

    金叵罗嗯了一声,慢慢跟了上去。

    他倒要看看,这个冒牌货,能耍些什么把戏。

    每月下旬,金陵镇和淮溪镇便会一起在两镇交界处办庙会,通宵不息。

    长街回廊,挂满纸灯笼,十里相连有如游龙披光夜行,蔚为奇观。

    其间街市繁荣,琳琅满目。各式杂耍营生,也看得人应接不暇。

    花莫言被那些戏剧木人、走马灯、吹糖人迷住了,每遇到一个就驻足赏玩半天,活像个头一次出门的孩童。

    趁陈姐去前面买糕点的当口,花莫言一边摆弄着刚刚买下的罗刹鬼面,一边小声地朝金叵罗笑道:“你盯这么紧做什么,怕我跑了?”几天下来,他这口条已经突飞猛进,顺溜得很。

    见金叵罗不吭声,他慢理斯条地说道:“你放心,我今天不跑。”这话倒不是骗人,他刚刚换了皮囊,身子还虚得很。哪怕想跑,也跑不远,索性省了这功夫,好好玩。

    想起什么,花莫言边戴上鬼面,边问:“话说,凭我的演技,你什么时候看出来我有问题的?”他和金叵罗不一样,他身上可没妖气。

    “是便是,不是便不是。”金叵罗懒得多作解释。

    “你不是问我,我是什么东西么?”戴上了鬼面的花莫言咧齿一笑。这只鬼面,只有上半截遮面,青面白发,被他戴上看起来说不出的诡异。

    不等金叵罗作出反应,他便凑过来,嘻嘻笑道:“我是人。猜不到吧?”

    说话间用极快的速度在金叵罗脸上扣了个面具,转身跑了。

    金叵罗摘下面具,只见前后人头攒动,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哪里还找得到花莫言。

    他说不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眼角不经意地一瞥,却见到拐角灯火阑珊处,正有一人一驴在摊上吃着麻辣汤面。那人,还有些眼熟。

    呵。金叵罗嘴角勾起。

    陆一鸣在淮溪镇忙到下班已是夕阳西下,饥肠漉漉之际,想起今天正好有庙会,便把文渊带过来撮一顿。

    本想吃碗凉面,谁知这犟驴非赖在麻辣汤面摊上不走,不得已只好点了两碗凑合着吃。

    心里苦恼着。

    他倒是想和文渊把移魂的事情前因好果好好捋一捋,可就文渊这情况沟通恐成难事。总不能让它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吧?

    等它把事情写完,黄花菜都凉了。

    吃到一半,他便瞧见不远处那三个人慢慢地在街市里走过。

    陈姐,阿金,和那个冒牌货。

    三人言笑晏晏,好不亲密。

    陆一鸣一怔:那个冒牌货!他好了?!上次还说傻了,今天居然就跟没事人似的,和陈姐、阿金一起在逛街?

    陆一鸣忍不住想冲过去,想揪住那个人的领子,问问他倒底是谁。

    但是看到陈姐被那个冒牌货逗得那么开怀,他又不禁怯了。

    顿时没了胃口。

    是啊,他怎么才能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陆大少爷呢?

    陆一鸣无奈地瞟了瞟文渊,靠这头驴?

    不说别人,他自己都说不出口。

    难道,陈姐和阿金,都瞧不出那人有什么不对吗?

    心中有些悲凉。他从未遇过这种事,亦从未想过这种事。

    这世上,从来都是只有一个陆一鸣。从来不会有人与他争这个身份。

    时至今日才忽然发现,原来,人与人之间的相交,所凭借的标准,仅仅是一副皮囊和那具皮囊所拥有的身份而已。

    离了那副皮囊,他陆一鸣,便什么也不是了。

    抬头,那三人已经不见了。

    吃饱一餐,陆一鸣原想带着文渊回寓所,却忍不住在皮影戏前驻足不前。

    那里正用皮影上演着一出红拂女,声色俱佳,看得观众阵阵喝彩。

    一幕戏毕,艺人开始叫卖皮影,陆一鸣数了数包里的铜元,买了三个小人儿,一女二男。

    等他想起文渊,才发现小毛驴已经没了影。

第119章 和解() 
“我当然信你。”陆一鸣凑近;一双清亮的眼眸异常地沉静;难得地正色道;“我先前问你的事,只要你如实告诉我;我就信你。”

    见金叵罗冷着脸不言语;便又诮道:“你看,你总是什么也不说;却要我无条件地相信你;根本就是在强人所难。”

    “有些事;你知道了又有什么用处?”金叵罗眼底浮上嘲讽的笑意;他淡淡地指了下灰蒙蒙的天空;日头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退到了层层薄云后;“就好像无论是阴是雨;太阳永远都自东出朝西落,谁也拦不住。”

    说着,金叵罗撩起陆一鸣垂落在额前的留海,让他露出大片光洁的额头,用另一只手轻轻抚过;轻轻地道:“这个世上,是没有后羿的。”

    “强词夺理!”陆一鸣挥开他的手,任由乱掉的留海继续垂落;甚至有几缕遮过眼梢;忿忿道;“没人要你做后羿;你扯这么远干什么?说这些废话的时间,都够你回答好几题了。”

    “如果我告诉你,你几天后会猝死,你会怎么办?你又能怎么办?”金叵罗冷笑了一下,凉凉地冒出一句。

    陆一鸣瞪了瞪原本已怒睁的眼睛,将金叵罗从头到尾打量了一下,发白的脸色掩不住他的疑惧:“我几天后会死?你、你说真的?!”

    “呵,这就慌了?我只是随口举个例子罢了。能力太小,知道的却太多,只会像这样徒增烦恼。”金叵罗叹一口气,像是对牛弹了曲琴后惋惜自己浪费了时间,“这个道理,相信你能听得懂。”

    “我懂个屁!”陆一鸣骂了句,“难道你觉得我惶惶不可终日就不烦恼了?自以为是。每次都是这样。”

    然后还有脸倒打一靶怪我不信你。

    不等他继续喋喋不休地骂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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