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赋ぃ痛沟难劬廾ぃ∷⒆右话阍谘垌仙ǔ鲆徊愕囊跤啊P∏傻谋橇菏滞χ保蛭妥磐罚床磺遄彀汀�
他凝视灵越良久,久到灵越的脖子有些发酸。
“怎么起这么早,扫累了吗?”
灵越低垂着头,心里扑通扑通地跳,她本以为沈庭玉发现了什么,不想半天却说出这样的一句话。
她扑通扑通乱跳的心忽然就安定下来,神态依旧是恭恭敬敬,“习惯了,不累。”
沈庭玉注视着灵越搭在扫把上的手,那双手十分纤细,手指修长,指甲圆润而透明。不知道是不是天气严寒,手背上有几处尚未愈合的冻疮。他心下一动,声音里就透了几分温意:“你可识字?可读过书?”
灵越斟酌着回答,“灵越流落江湖前,也曾上过学堂,些须认识几个字,粗通文墨。”
沈庭玉嘴角勾起一丝微笑,“既会文墨,就来书房伺候吧,不必干这些粗活了。”
灵越有些讶然,微微抬起了头。
于是下一刻沈庭玉就看见她花瓣一般鲜润的嘴唇,小巧的下巴,倘若面皮白上几分,也称得上是清秀绝伦。
——即便是粗布乱服,也难隐清华的气质,哪里像一个沦落江湖的浪人?
灵越正想推辞,转念一想,阴差阳错来了沈府,既来之,则安之,若是一味推却,岂非更惹人生疑?于是恭声道:“灵越听从公子安排。”
在书房伺候笔墨,是个轻松体面的活计,换了其他下人,恐怕早已喜形于色。沈庭玉注视她低垂的脸,那云淡风轻的面容上,神态自若,处之泰然,看不出一丝情绪。
到了书房,灵越如鱼得水。从前她最爱做的事,便是粘着父亲,父女俩在书房一待一整天也是有的。父亲细细教她读书,品画,鉴赏古玩,哪一样都比待在闺房中拈针绣花有趣。
她一到书房,便换了一个人般,目光澄亮,灿然生光。寻常磨墨这样的小事情,经她的手便与人不同,必定浓黑合度,色泽饱满。
果儿在一旁见了,啧啧称奇:“灵越,明明是一样的墨,为什么你磨出来的就是比我磨的好呢?就连写出的字又黑又光。”
灵越浅笑,认真给她解释,“研墨需加清水,若水中混有杂质,则磨出来的墨就不纯了。至于加水,最先不宜过多,以免将墨浸软,或墨汁四溅,当以清水徐徐加入为宜。”
果儿睁大了眼睛,“你说的跟公子以前讲的一样呢。即便如此,但是还是不如你磨的好啊。”
沈庭玉放下书卷,淡淡地说,“墨见其人,果儿你是个急性子,用力过重过急,自然墨粗而生沬,色亦无光。珍珠性子和缓,用力又太轻慢,因此墨浮于水。灵越力度正好。”
灵越笑着解释,“我不过是从前常伺候一位老先生笔墨,他是个爱挑剔的,墨杂了不用,墨浮了不用。久而久之,竟生出巧了。”
她眼前恍恍惚惚跳出一个干瘦老头,头发雪白,留着一部神气威武的白胡子,很有些仙风道骨。但她知道老头其实比她还顽皮,非常难伺候。她哼哧哼哧磨了半个时辰的墨,他只扫了一眼她好不容易磨的墨,就一把推开,将头摇得如同拨浪鼓般,一个劲道:“不好,不好,太淡!”她只得重磨,磨好献宝一样送给他看,他轻飘飘丢下一句,“太浮!”“太杂!”
第九章暂露头角()
她磨得双手发酸,开始撒娇耍赖,不想再磨了。老夫子眼看抵挡不住她的攻势,干脆跳窗逃走,“我先去睡一觉,什么时候磨好墨了,再来教你写字!”
若不是老夫子成日的刁难,她怎么会磨得这一手好墨,又怎会写出令父亲赞叹不已的好字?
她忽然无比想念老夫子,眼角微微濡湿起来。她生在云府,长在云府,十五年美丽的少年时光,如今已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旧梦。云府,她回不去了,永远也回不去了。
她忽而微笑,忽而浮起怅然之色,自己浑然不觉,却不经意落在另一人的眼底,心中微颤。
在沈庭玉的书房里,还有一件极为重要的事,便是为他找书。
他身体虚弱,终日以读书画画为消遣。他的书房甚大,搜罗了各种各样的藏书,上至天文地理,下至经典古籍,虽然分门别类,但是一时兴起,要找出某本书来,往往颇费工夫。
每每叫了寸心寻书,他必定上下左右满架翻腾,半天满头大汗找出来。灵越新到书房不到半日,便将书房熟识,不但记得类别位置,更顺手整理了一番,便是哪本书放在何处,她了然于胸。
沈庭玉要哪本书,她便又快又准地轻巧取来。比起寸心,正是高低立显。沈庭玉难免有些讶异,“莫非你有过目不忘之能?”
灵越忙回答,“公子见笑了,那我不成神人了?不过用了一个简单的法子罢了。”
“哦?是什么简单的法子?”
“公子的书,已有分类了,不过书本众多,纵然分类,也难快速找出。因此我将同类书,按照书名统计了字数,由少到繁,字少的放高处,字多的放低处。这样公子一旦要找何书,我只需抽取便是。”
这有什么难的呢?父亲的藏书比沈庭玉的多得多,她都帮父亲找到了更有效的方法来分门别类。她回忆起父亲惊喜的样子,不觉微笑起来,两个小小的梨涡偶现。
沈庭玉有刹那的失神,记忆中蓦然飘出一个细小的身影。
他喃喃地说,“灵越,你可相信,这世上真有过目不忘之人?”
灵越低垂了双目,只看得见长而浓密的睫毛如蝶般轻轻扇动,“莫非公子见过?”
“那是我少年时的一个小友,她当时不过七岁垂髫之龄,却聪明异常,有着小神童的美名。”他的目光如同声音一样飘忽。
“小时聪明,大必了了。这小神童长大了可成了大神童?”
“这个……我已经多年不曾见过她了。”
沈庭玉的记忆中渐渐出现一团光亮,一个小女孩的身影慢慢出现,面目已经模糊,只有一双闪动着机灵的大眼睛是那么清晰,充满了关切。
梅花一朵朵飘落在她乌黑的双髻上,她的声音仿佛来自天际:“大哥哥,你怎么哭了?”
是啊,彼时他还是一个少年,因何而哭呢?
“公子,你……?”有人轻轻问。
眼前黑亮的眼睛也扑闪扑闪,令他产生一丝错觉。他转过头,使劲眨了眨眼睛,将小女孩的身影和眼睛里突如其来的潮湿统统赶走。
“你下去吧。”他挥一挥手,重新将头埋进书卷之中。
灵越看了一眼他的侧颜,放轻脚步,慢慢退出了书房。
一晃眼儿的功夫,灵越在沈府已有月余了。沈府里的下人们慢慢都知道香浮居有个新来的小厮名叫灵越,聪明过人,又懂文墨,现在是大公子身边最得意的红人,就连寸心、珍珠等这些旧人都要靠后了。好在灵越从不恃宠而骄,一贯性情和顺,举止温文有礼,不像府里有些小人一旦得志,便掐尖好强,四处惹是生非。珍珠、果儿和寸心等人倒未生嫉恨之心,反而相处融洽,形同家人。
这一日大清早,灵越刚刚梳洗完毕,外面隐隐传来吵嚷之声。香浮居一向清静,从未有过吵闹,莫非发生什么事了?
她急忙推门出去,刚刚走到中庭,正巧果儿兴冲冲如一阵风儿地往外跑,跟她撞了个满怀。
珍珠正在门前浇花,见状笑她,“你这小蹄子,平日里叫你干活拖拖拉拉的,这会看起热闹,却是风风火火,跟踩了风火轮似的!”
果儿的头撞得生痛,眼冒金星,正要发火,定睛一看是灵越,转而笑嘻嘻说,“走,看好戏去!”
灵越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好戏?”
果儿却一拉她的衣袖,“边走边说,迟了就看不到了!”
她跟着果儿深一脚浅一脚穿过游廊,转过后花园,走过一条小径,到了一处房前。原来是府里的大厨房,其实与灵越所住的小院不过数墙之隔。吵嚷之声正是从此处传来。
门口已经围了一群看热闹的下人,他们见了果儿,招呼声此起彼伏,“果儿姑娘也来玩耍了?”
“果儿姑娘,上次厨娘打架,怎么没见你来看热闹?”
“果儿妹妹,针线房的阿翠前天跟婆婆大闹了一场,听说婆婆气得当场要休了她……”
“果儿,昨天……”
一时间,沈府各个角落的小道消息络绎不绝地传入到灵越耳中,她扶额看向果儿,只见她神采飞扬,表情无比生动,逐一加以点评:
“真的?厨娘大战这么精彩的事,居然没看到,太可惜了!”
“什么,阿翠那么瘦小,居然这么生猛,敢跟婆婆一较高低……”
这时,一个胖胖的小丫头兴奋叫道:“快要打起来了!”顿时嗡嗡的声响都安静下来,大家都伸长了脖子等着大战,个个唯恐天下不乱。
一个穿红着绿的丫头凑过来在果儿耳边刻意小声,“打起来才好呢,平日个个都像乌眼鸡,恨不得你啄了我,我啄了你。真要打起来,阿弥陀佛!倒是称了大家的愿!”
灵越心想,这大宅院里的勾心斗角,看来都是一样的,成日里都是这些鸡毛蒜皮的事,争来打去。她顿觉无趣,转身想走,这时却听到一个纤细的声音传来,犹带着抽抽搭搭的哭泣之音。
第十章金簪赌约()
“那支梅花簪是我娘留给我的遗物,我只昨天拿出来看过,也只有你进过我的房间,不是你偷了还能是别人不成?”
另一个粗壮声音立时反驳,“我说吴春玉,我进了你的房间是不假,我却没有偷你的梅花簪,你没有证据可不要诬赖好人。”
“那你说,你平白无故去我房间做什么?”
“你这个婆娘,是不是耳朵聋了,我不是说了好几遍,我的猫跑进了你的房间……”
两人各执一词,又你一言我一语吵将起来。
厨房的窗户纸上早就被人捅了好多个小窟窿,此刻也有几个人探头探脑往里看。灵越心中一动,也凑近窗户看了过去。只见偌大的厨房里菜蔬凌乱,一个身量苗条的女子鬓发松散,两只眼已经哭得红肿如桃,她紧紧拉住一个粗壮的仆妇不放,那仆妇五短身材,身形肥胖,小眼睛里满是愤愤之色。她猛然推开吴春玉,一把将她推倒在大白菜堆里,大白菜纷纷滚落到她的怀里。吴春玉哪肯吃亏,顺手将一棵大白菜向她扔去。
“哈,打起来了,打起来了!”屋外的人奔走相告。
正乱成一团,这时听见有人敲了敲碗,高声叫道:“你们别打了,也别吵了,我已经知道是谁偷了金簪了!”那声音清脆动听,宛如珠玉落盘。
果儿探头进去一看,吃了一惊,原来灵越不知何时进了厨房,站在高凳之上,手中拿着一个铁锅铲,叮叮当当敲着一只大海碗。
厨房里外的仆妇下人们显然吃了一惊,纷纷将好奇的目光投向灵越,渐渐鸦雀无声,。
灵越清朗的目光看了一眼众人,高声说道,“想要找到梅花簪不难,只要等到明天,良辰吉日,丢失的簪子便会自动现身。”
一言既出,仆妇们如同炸开了锅,纷纷议论起来。
“这小子面生得很,是谁啊?”
“跟着果儿来的,难道是大公子身边的那个红人?”
“口气还挺大,明天找不回金簪,岂不是打脸?
“看戏吧,看戏吧,听说这小子聪明得很,我看傻不愣登的,替人家白操心……”
吴春玉和周大娘也愣住了。她们也是认识灵越的,知道灵越如今是大公子身边一等一的红人。却不知今日她唱的是哪一出。
吴春玉擦了擦哭红的眼,眼巴巴地望着灵越,迟疑地问,“你真能找到金钗?”
果儿冲进厨房,低声埋怨,“灵越,你看戏就好,干嘛要多管闲事?”
灵越看着吴春玉的泪光,“那金钗是春玉亲娘留给她的遗物,我看她哭得厉害,不忍心罢了。”
周大娘粗壮的大手猛然一拍灵越的肩膀,力度之大,差点让灵越打一个趔趄,“好小子,你既然夸下海口,就要说到做到,老娘实在冤枉啊!”
众人一起起哄,“这新来的小子,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如何能信?”
灵越沉静的目光扫过众人,也不辩驳,“那我与诸位打一个赌如何?”
这些仆妇下人平日就爱无事赌钱的,听说打赌,个个来了精神,问道赌什么。
灵越小声在果儿耳边说了几句,果儿大声道:“这个简单,我来作庄,你们来下注吧!赌灵越明日能寻到金钗的,为大,赌灵越寻不到金钗的为小,赌约为一吊钱。”
众人一听乐了,纷纷来下注。果儿寻来纸笔一一记下了。
回到香浮居,果儿拍了拍胸口,冲灵越龇牙咧嘴,“这下闹大了,如果你明日寻不到金簪,我可赔大了!”
明晃晃的朝阳照在灵越脸上,她抿嘴一笑,“怎会让果儿姐姐赔钱?你就等着收钱吧。”
她颊上的小梨涡浅浅一笑,果儿看到一呆,酸溜溜用手指欲戳上去:“哼,好端端的一个男人,偏长个叫我们女人都羡慕的酒窝!”
灵越忙捂住自己的脸,“我的好姐姐,相貌都是爹娘给的,您别再损我了。只要姐姐接下来按照我说的做,保证明天不但有您爱看的好戏,还有大把的钱拿!”
第二日又是一个晴天,阳光虽不猛烈,但也慢慢消融了寒意,照着枝头若有如无的翠色,令人觉得春天虽然来得迟,但终究是来了。
沈庭玉从起床开始,就隐隐约约听见院子里下人们都在窃窃私语,个个表情诡异。
到了用午膳时,他忍不住皱眉问寸心:“今天院子里的这些人为什么这么古怪?你可知道他们私下里都在议论什么?”
寸心似乎早就等着他问话,立时打开了话匣子,神秘兮兮地道:“公子,你知道么,原来昨天丢失的金钗,大有来头。”
沈庭玉看了一眼他兴奋得发光的小眼睛,“要说便说,不要卖关子!”
“原来那梅花簪是春玉的娘亲留给她的,可是你春玉的娘也是穷人家出身,哪里有这么名贵的金簪呢?”寸心摇头晃脑起来,表情上仿佛写着:“快问我,快问我!”
沈庭玉十分配合地问,“那是哪儿来的?”
“春玉的娘以前不是侍奉太夫人的吗?因为她手脚麻利做事勤勉,老夫人特别喜爱她,临终之前,将头上的梅花簪特别赏给了她。”
“这也没有什么稀奇啊!”沈庭玉微微皱眉,夫人小姐们赏个心爱之物给自己的贴身侍女原是件极平常的事,何况沈家本是庐州的巨富之家,别说一支钗子,便是十支八支又算得了甚么?
“哈,稀奇就稀奇在这里!”寸心忽然激动起来。
“听说太夫人年轻的时候戴着梅花簪在万佛寺烧香,梅花簪显灵了,如今府里的莲婶子可是亲眼见过啊——她当年可是太夫人跟前使唤的小丫头。”
“怎么个显灵法?”沈庭玉一向不相信这些神神鬼鬼的传说。
“有个手脚不干净的丫鬟见了金簪迷了心,悄悄偷了装进自己的口袋,谁知道太夫人在佛前诵告时,那金簪忽然当众飞了出来,那丫鬟行迹败露,又羞又怕,当夜就发了重病。这金簪啊,会认主。偷它的人都会死于非命!”
没等寸心说完,沈庭玉差点喷了他一脸茶。
“我原以为你还有点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