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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戳中下怀,这娇包包嘤的一声,磨磨蹭蹭。
“小东西,”韩东升搂紧了,“我没那么小气吧。”当然了,也不见得在这件事上很大方就对了。
菲茨杰拉德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里写道,如果打算爱一个人,你要想清楚,是否愿意为了他,放弃如上帝般自由的心灵,从此心甘情愿有了羁绊。
苗不想呢?傻乎乎地报了她那群嫡系的名字,特别指出——“万兰州,嗯,你要小心他。”想起万兰州,她不知道为何就是有点儿,没把握。
怎么说呢,万兰州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孩子,她觉得用“漂亮”形容男孩子不太好,可是除了这个词,其他的又不见得很恰当。
万兰州和她同岁,论月份比她还小一点儿。她二年级的时候他爸爸调到南军区,听说现在万伯伯在沈阳。
和那个健壮而微胖的父亲不同,万兰州长得娟秀而精致。因为太讨厌别人把他当成女孩子,他的头发永远都是剃的短短的,可以看到泛青的头皮。
即使这样,也无损他出众的容貌,反而有一种极为妖艳的美感——当然是在他长大了一些。
万兰州和别人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他对她似乎一直介于反感与喜欢之间。是一个特别矛盾的人。
他对郑阳他们也一直是一种疏远的态度,但随着年纪渐长而又有所缓和。因为极度在意别人的“以貌取人”,他是这群孩子里最早去练自由搏击的,打架特别狠。
有一回据说把一个对他意图不轨的混混从楼上推了下去。
这些事情万兰州也不和她说,但是班上总有各种各样的传言。
从小到大,万兰州都和她一个班,都坐的同桌。即使他比她高一个头了,还是和她坐在一块儿。
苗不想总觉得,她在整个高中年代都没有收到过其他男生的小纸条,这里头肯定有万兰州的手笔。
她数学不算太好,理科有点吃力——当然是相对的,事实上,她一直在重点班里,上一本还是可以的。文理分班的时候,她选的文科,但最后却去了理科班,又继续和万兰州同桌。
她气呼呼的去质问他,“是不是你给我改的。”
万兰州眼睛眨都不眨的承认了。
“你就给我在理科班,哪里也不许去。”他拉起她的手,“回家。”
她小时候还敢叫万兰州“面面”,初中后就不太敢了,她有一种趋利避害的本能,万兰州实在是有点儿让她本能的害怕。
这个妖艳的美少年,总有层出不穷的坏主意。
甚至她决意放纵的开始,万兰州都不是她的选择。
她不敢惹。
但万兰州实在太聪明,南裕光看她的一个眼神就能看出了端倪。她永远忘不了,她半夜醒来发现房间里的万兰州,有多惊恐。
那妖异的美少年,问她想不想要南驰。
“你以为和南裕光上…床就能刺激他?”他笑了笑,“不,你要和他做,让他强了你,他才会记着你一辈子。”
她总觉得她隐藏的多好,可她对南驰的心,郑阳就知道,万兰州也知道。
在一个周末万兰州把她带去了郊外的山庄。他刷开门让她进去,面带微笑。“我能给你想要的。”他说。
红了眼的南驰泡在浴缸的冷水里。
她颤抖着,瑟瑟的,得到了南驰。
如登天堂,如下地狱。
南驰吻着她,带一种久违的热烈。因为药力的缘故,他有些粗暴。平复之后却不允许自责。
第一次如果是被迫,那第二次、第三次又算什么?
南驰永远体贴的南驰固执的南驰。
曾经他对她说,“我老了,太老了。已不能给你什么。”他说,“我会比你早死太多年。”
可热恋中的少女,怎么会在意这样的事呢?
南驰吻着她的眼睛,“我大着你快三十岁。”
她嘟着嘴,“二十五。”事实上,四十出头的南驰,比他任何时候都要迷人,举手投足都是凝醉的精髓,甚至连眼角都几乎没有细纹,军装下的身材依然笔挺,腰身依旧有力。
他像个父亲,也像情人。
他成熟的宠爱深深吸引着少女,开启了她作为一个女人去爱他的念头。可她还不懂,爱情,不是里的柔情蜜意。
她少女的真情也让南驰沉沦,只是他太克制罢了。
所以当他发现无法挽回的时候,只能决意给她所有的。也许有一天她发现他老了,不爱他了,她就会离开吧。但只要她愿意,他就宠着她。
少女的长发披散到腰间,白皙的皮肤益发惹眼。
她去咬南驰的脖子。
南驰按着她的手笑了,“小丫头别闹。”
南驰永远用一种近乎无奈的包容对她,这一点郑阳也是一样的,可南驰本是个多么潇洒的人。
南驰和她的爱是奇异的,带着种种刺激——他甚至会带着她去跳伞,去野营,去打猎,当她被吓坏了,他又会在篝火旁给她唱歌。
他对她糟心的情事也抱着一种超然的态度,只告诉她一要注意身体,二不要耽误学习。
“我喜欢你,”她的眼泪大颗大颗的滚下来,“我有你就”
“傻孩子,”南驰说,“你对他们一点感情都没有?不是的。只要你高兴,高兴知道吗?”他亲了亲她,“我的宝贝想和谁在一起,都行。”——这样即使他不在,她也不会太寂寞。
南驰真是一个怪人。
他居然和她的那些部队达成了某种心照不宣的共识。
他知道不会永久的拥有她,只是在她需要一个成熟的情人的时候,扮演这个角色。
他甚至没有追究万兰州。
而万兰州呢,似乎是笃定了南驰对她的态度,表现如常。
她正暗自庆幸,却被万兰州带到了一个公园。
那会儿管的还不严,万兰州开了一辆军牌的沃尔沃,拉着她就走。“万兰州!”她还有些胆怯,“你要带我去哪儿?”
“森林公园那儿开了个摩天轮。想不想去坐?”万兰州的唇,说话的时候都是风景,他语调带着一种烟腔——他好像也并不抽烟,大约是刚过变声期,听着是一种和年龄不大符合的哑然。
他总能一句话对得她无话可说。不过她也不在意,真把她惹急了,大不了就是不理他。反正似乎到最后都是万兰州找她说话,“不着痕迹”地哄了她,她又不记仇的,不知不觉就气消了。
她这样一个爱做梦,爱浪漫的少女,自然是喜欢这些东西的。苗不想透过玻璃看灯光,万兰州就从后面抱住了她。
“脱衣服。”他说。一贯的语气。
“什么?”她没反应过来,万兰州已经吻上了她。
万兰州咬得她有些疼,他就像一个带刺儿的苍耳,勾着她不放。“别啊让人瞧见了”她想拍开他的手。
“没有人。”他的话依然简短而明了。今晚不会有人的,他包了全场。
让她几乎承受不了的,万兰州的某些地方,和他妖艳秀逸的相貌完全不匹配。
“疼,”她趴在玻璃窗上,声音带着一点哭腔。“你起开”挣扎着要挤开他。
万兰州喘了一口气。
“别乱动”他几乎是咬着牙说。
渐渐的,她的哭腔变了调,绚烂的音色和变幻的灯光融合。她的腿再也支撑不住,万兰州就抱着她坐在他身上。
摩天轮到了顶点,她看到万兰州眼里色彩万千,他身后的窗外,是华灯初上。
“我要你记得,”万兰州暗哑的声音格外低沉,“只有我能给你。”
给什么呢?她想问,她想要的是什么呢?
初尝那样的滋味,是有些欲罢不能,可应该也不是她想要的。
在万兰州的车上,他依旧纠缠着她。
幽暗里,万兰州仿佛不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而是一个贪婪的精怪,他啃噬着她,修长的腿禁锢着她,那喘息间,妖孽横行。每一次,她身上若出现印记,百分百是他留的,他总是张扬的毫不在乎,也狠得下心弄疼她——南驰不喜欢,郑阳不舍得,南裕光又太冷其他的更不敢。她气他,不理他,可万兰州消停了一阵又故态复萌。
“万兰州!”她往他身上抓,“你走开”
好像她和他说的最多的话,就是让他花样走开。
他无双的眉眼深处是炽热,面上却淡然。
开学后,他牵着她的手走在校园里,这在禁止早恋的实验学校简直是特立独行的——可没有人敢管——南裕光和刘亭飞大一,郑阳大二,王寰直接入伍
高二2班的那一对,真是实验中学永远的话题。
有女孩儿问她,她摇头摇得几狠。
“不是不是撒,他要牵我手,我也没得办法嘛。”咬死不认。
大家了然,确实是万兰州的风格。
可动人的男孩儿和女孩儿啊,本就是最美的风景。
第29章 闺蜜()
林语堂写道:“我喜欢女人,就如她们平常的模样,用不着神魂颠倒,也用不着满腹辛酸。她们能看一切的矛盾、浅薄、浮华,我很信赖她们的直觉和生存的本能——她们的所谓“第六感”(thesixthsense),在她们重情感轻理智的表面之下,她们能攫住现实,而且比男人更接近人生”
苗不想觉得大多数女人既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坚强,也没有那么弱——当然是指精神层面的,你看她自己,无论出了多大的事情,好像也不是过不下去的模样,只不过她会不会伤到别人,那可就难说的很了。
对比起莎士比亚写的,“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那她可是不认可的了,让她说,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的友谊。
怎么说呢,大约是大院里女孩子少,她从小就是和这些嫡系一起玩儿,班里又有万兰州这么一个存在,似乎就很少和女性朋友相处。甚至在学校,她在女生中间都不是那么的受欢迎。
说是嫉妒也好,三观不合也好,事实即使如此,其实铺开来说,除了那群嫡系,她似乎和其他男同学也没有什么来往,姑且认定为不善于人际交往吧,即使在杭市工作的一年内,她和同事间也是仅仅限于同事,张璇倒是熟一些,但也远达不到莫逆之交。
而方悠悠,既是她的朋友,又是女孩儿,可算是凤毛麟角的存在了。
方悠悠是大院里为数不多的同龄女孩,初中时候她爹转业去了一个地方国企,一家人也就搬出了大院。按理来说两个人应该没什么交集,但方悠悠的妈是实验学校的老师,因此方悠悠一直和他们一起上的高中,更是和苗不想同班。
两个人的深厚友谊确实是从高中彻底奠基的,因为方悠悠既不喜欢万兰州,也不怕他。也就敢冒着“天下之大不韪”,去找苗不想玩儿。她是一个有点霸道的性子,虽然说不上横行或是欺凌,但匪气是有的,因此不是那么受其他女生待见,有一回有个女生大约是摔坏了什么东西,非说是方悠悠弄的,两人正吵着,苗不想看见说了几句公道话,就此结交。
方悠悠本来长得也不错,是很有自己的味道的,后来晓得打扮了更是不赖,又高,在人群里也很亮眼。话说没点自信也不会有女生情愿自己闺蜜是个大美女吧!总归来说,方悠悠漂亮,讲义气,记情,和苗不想处得好。不过她本科时候就交流去了美国,此时正在读phd,也是忙的脚不沾地的那种。
要说这些年苗不想和过去还有那么一丝联系,那这根线就是方悠悠了。一来她那点事方悠悠全都知道,而且意外的看得开——这有啥的,几厢情愿的嘛,这是给了这个小娘惹足够的心理支持了,二来方悠悠在国外,嘴又一向严实,她从不担心那群嫡系会从方悠悠那里突破,事实上也是——无从下手。
这天苗不想看到万年不出现的方悠悠发朋友圈说终于交了paper,问候了一下,两人又聊了聊近况,这娇包包也是委屈喏,就说着这近期的事情。
视频里方悠悠的咖啡色短发很利落,还带着点儿睡眠不足的黑眼圈,眼睛里几兴奋喏,“宝贝儿,”她就乐意这样调戏苗不想,“你这是新桃花旧桃花一起来,万山红遍撒!”
苗不想呢,脸难得一红,“不和你扯撒,你又不是不知道”
方悠悠忙不迭点头,“知道知道,那些部队咱断了就断了呗,说说你家韩首长,哇,有照片没有。”
“没”她也摇头,“没拍的捏”
“咔,你俩这恋爱咋谈的,”方悠悠奇怪道,“这年头情侣不都是各种秀恩爱、大头贴一整套的,都能给我闪瞎鸟。你倒好,话说你俩不会约会都没有吧”
“约会有,”当然更多的是其他的交流方式了,这黄货想,谈恋爱原来要拍照的么。“不过近期他带队伍搞个什么军事技能比赛,没得空。”
她自己说起韩东升的时候,有种不自觉的亲近,带着一点羞涩,这让熟悉她的方悠悠有些惊讶——这娃儿向来骨子里是个敢的,敢爱,不敢恨,她感受到这个别扭的丫头好像有些犹疑,但说起那个韩东升的时候带着一种安逸和笃定,几近于“信任”。这是很不容易的。
“最近把paper交了,老板高兴得很,其他数据也不着急。我过段时间休个假回国找你玩儿。”方悠悠说道,挤眉弄眼的,“顺便让我见见你家韩首长撒!”
打趣了几句,苗不想这儿就睡了——已经晚的很。
她熄了灯,刚换过的被套枕间还带着太阳晒过的香气,暖暖的,很宜人。这段时间韩东升确实忙,见面不算多,但她觉得他似乎一直都在的,她衣柜的角落挂了他的一些衣服,床头放了他的手表,他的拖鞋静静地摆在进门处。
韩东升呢,像狮子,健壮又有着毛茸茸的触感,她之前看过一幅画,一个穿红衣服的姑娘怀里卧着一头狮子——竟觉得是很像的呢。
她近期最主要的事情不过是排练,而郑阳这几次却并没有出现在她这儿,她不由得暗自庆幸,是不是他终于想开了?
她希望他想得开,毕竟是她曾经太荒唐而自私,她总觉得郑阳是温柔的,缥缈如云。但对她却是很好的。
如果没有南驰,也许她迟早会爱上他吧。
但世上哪有那么多如果呢?
大约是领导还要再进一步,他们的十送红军还加了舞蹈。一说大家不少人都知道的,小有名气的青年舞蹈家童乐乐,人家还上过春晚。
可惜据说人家从北京过来也就打了个照面,就带着艺术学院的几个舞蹈专业的学生自去排练了,他们这群“小人物”哪里有缘得见呐。
休息的时候,张璇和苗不想还悄悄地咬耳朵,“这回可是出大价钱了吧,下的血本哎!”
旁边一个女的点点头,“是哦,”貌似这童乐乐原来是总政歌舞团的,撤编后到了北京舞蹈学院,要请这么个人吧,价钱面子都少不了哇。
张璇又想起一件事,“怎么这几次排练都不见你那旧情儿,也不见你那首长?”
这几次排练都是其他的钢琴伴奏来,那单眼皮帅哥人都不见,这里头肯定有问题嘛!
苗不想确实不知道郑阳去哪儿了,只捡知道的回答,“首长去宁波搞军事比赛鸟,还没得回。”
她呢喃细语,束起的头发青春而俏皮,和脖颈连成弧线,她穿了一件儿领子挺宽的上衣,露出锁骨,皮肤白得耀眼。
郑阳匆匆进来,眼神一下子潋滟。
“说不得人喏,”张璇吐了吐舌头,“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