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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漪微笑着点点头,轻轻地举起了手中的双剑。
安馨的手中,却握着一根长长的木棍。当时她选这兵器的时候,金奕昕气得差点没吐血。和兰漪那削铁如泥的宝剑相比,这木棍又算什么兵器呢?不过,他阻止不了她。其实他也知道,就算给安馨一把鱼肠剑,想要赢兰漪,那也无异于登天。
“开始吧。”兰漪收起了脸上最后一缕笑容,冰冷如雪。
周围静的可怕。所有人的眼睛都紧紧地盯在她们的身上,不约而同地屏住了呼吸。
金奕兄弟紧紧地握着手,他们脸色苍白。对这场比试,他们不报太大的希望。当然,他们也希望会有奇迹出现。
安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迅速挥起木棍,直接往兰漪的脚下扫去。兰漪不以为然,顺手一挥手中的长剑,那木棍便直接成了两截。
金奕昕吓得闭上了眼睛,汗水滴滴哒哒的汇成了小河。
兰漪还没反应过来,只见安馨已经用力地掷出了手中另外一半木棍。她刚准备挥起长剑,却见安馨在平衡木上用力地跳了起来。兰漪的重心有些不稳,因为这平衡木只不过和成年人的巴掌那么宽,她试图保持平衡,却见那半截木棍已经飞了过来。
“呀”安馨大叫一声,重重地跳着。这
一跳,使兰漪彻底失去了重心,重重地摔到了地上。
静,周围仍然一片安静。
所有人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这只不过是一场梦。怎么可能?兰漪怎么会输?
“哇”安馨兴奋地跳了起来,直接在平衡木上来了个漂亮的后空翻。
“这”金奕昕瞪大了眼睛,和兄弟几个面面相觑。
女儿国郊外。
夕阳西下,天边飘浮着几缕晚霞。夕阳的余晖,轻轻地洒在小河上面,泛起粼粼的金光。
五郎轻轻地扶着一脸病容的兰漪,背着一个不大的包裹。
兰漪的精神非常差,她瘦得皮包骨头,一双美丽的眼睛,深深地陷了进去。她脸色蜡黄,眼角布满了皱纹。和一年前的兰漪相比,她似乎苍老了十岁。昔日美丽妩媚的兰漪,现在看起来像一只脱水的苹果,干枯无比。
“姐姐!”安馨穿着一袭金黄色的华美礼服,头戴紫金冠,看上去美丽而高贵。她看着精神萎靡的兰漪,哭着说,“你病的那么重,为什么不早说?回去吧,你的病一定能治好的!”
兰漪无力地笑了笑:“治不好的。我娘、我舅舅都是这个病走的。相比之下,我活了三十多岁,年纪也算是比较大的了。自从我发现得了这不治之症后,一直在为女儿国的前途担忧。于是我四处寻觅,想寻找一个可以让女儿国继续发展的继承者。自从遇见你之后,我知道,我找到了那个人”
“所以,你故意要和亲,逼我和你交手,想考验我?”安馨紧紧地抱住了兰漪,泣不成声。
兰漪淡淡地笑了笑:“是的。其实我已经考验你很久了。你的确是个能让女儿国百姓们过上富庶生活的人,只不过当时担心应变能力不够。现在我知道了,你比我强多了。”
她每说几句话,都得重重地喘息一会儿,仿佛是一条登陆己久、濒临死亡的小鱼。
“那你要去哪里?”安馨流着泪,轻轻地抚摸着兰漪那干枯的头发。
兰漪轻轻地松了手,看着柔然国的方向,疲惫地笑了:“我要去你说的那个山谷,去寻找我的外婆。我娘生前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再见她一面。”
五郎轻轻地扶着她,冲安馨笑了笑:“放心吧,我会一直陪着她的。我们走了,天色也不早了。”
“保重。”安馨哽咽地说。
五郎笑了笑,扶着兰漪上了马车,一路绝尘。
看着那滚滚的尘土,安馨轻轻地闭上了眼睛,任泪水在脸上恣意横流。
金奕昕从后面紧紧地拥住她,轻轻地吻着她的秀发:“别难过了。兰姐姐是好人,说不定找到月婆婆后,月婆婆会有办法救她的。”
安馨一边流着泪,一边用力地点点头。
“你什么时候回柔然?”她轻轻地转过脸来,看着金奕昕那双温柔的眼睛,“你父皇决定退位了,不是说让你尽快回去登基吗?”
金奕昕缓缓地低下头,轻轻地吻着她的红唇:“等我们的孩子出生后再回去。你至少得生一男一女,将来一个做女儿国的女王,一个做柔然的皇帝。”
安馨破涕为笑,轻轻地抚摸着那微微隆起的小腹:“那好,等孩子出生后,我们一起回去。”
美丽的晚霞映红了半边天空,夕阳的最后一缕余晖透过晚霞,洒下点点金光,似乎在向人们告别。明天,又会是一个好天气。
第1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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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庙里我心情放松下来,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雨开始嘀嗒变小,清歌一直守在我身边,很温暖的感觉,我在他的怀里寻了一个舒适的位置,甜甜地迈入久违的梦乡。
我想,这就是幸福了吧?
明媚的阳光射进来,周身暖洋洋的,我似乎做了一个好梦,梦见清歌来接我了,可是他的样子好让人心疼,这段时间在战场上他一定吃了很多苦,我要快快赶过去见他——突然,雷泽的脸冒了出来,邪笑而溅血的眼神,我一个机灵,打了一个寒战,耳边似乎响起了低微的说话声,那微微震动的胸腔让我不适地扭了扭头,说话声马上停了下来。
我脑中的残象慢慢褪去,从昏然沉睡中渐渐清醒,可是我不想睁开眼睛,“做了个好梦,可惜,只是个梦而已……”
“什么好梦如此可惜?”带笑的声音在耳边温温响起,我蓦然挣开眼睛,使劲揉了揉,眼前的俊脸,可不正是我朝思暮想的梦中人?
心底仿佛慢慢鼓胀起一个大大的粉色气球,轻易地聚拢了我全部的欣喜。
“怎么了?”清歌含笑看着我凝视的瞳眸,从那里看到终于轻松下来的自己的表情。
果然还是那么落拓不羁的模样,唯一的变化只是他把乱发给随意扎起,多了几分江湖豪气。
“我只是梦到,你好像变丑了——”我眨眨眼。
他闻言仰头哈哈大笑,果然,这种方式的笑声,是绝对不会出现在笑容浅浅的清歌身上的,也就是说,现在的他,是凤十三。
“只要你依然喜欢就好!”笑够了,他也冲我眨眼。
“就算你是个丑八怪,我也绝对不嫌弃,”我笑着搂住他的脖子,“我都把你吃干抹净了,怎能不负责任地恶意遗弃你?”
“你不说我倒还没想起来,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以后就算你不满意,我也要死皮赖脸地缠着你,不然,我残花败柳之身,还有谁敢要啊?”他竟然说的比我更煞有介事。
我实在忍不住,哈哈笑起来,他也随着我清脆的笑声眷恋地微笑,早晨的昏然在我们的笑声中被驱赶一空。
“对了,这次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以为我们会落在雷泽手中很久呢。”
清歌敛起笑,看着我,“先告诉你一个消息,希望你不要激动。”
怎么?又出现问题了?是纪情锏影或者云青雷渊……
“那个,凰爵的信物,没有追回来。”清歌看着我的眼睛慢慢道,并无意瞒我。
我微微一震,良久,叹息一声,“钱财是身外物,只要人没事就好!”
“你能这么想我就放心了,”清歌深思道,“按说不应该出问题,我安排追截雷泽的是老二,他对付雷泽绰绰有余了,可是老二回来告诉我,他们堵到雷泽时,雷泽一身是血,说那块玉佩已经被别人抢走,老二不信,两方苦战了一场,最后迫使雷泽让他们搜身,果然不见了玉佩,老二还以为是雷泽藏了起来,雷泽却说,觊觎凰爵财产的不止是他,还有另外一股庞大的势力,连雷泽也不敢与那股势力轻易抗衡,老二刚刚回来,我就让他休息去了!”
“嗯,”我应了一声,“那他们,也知道你皇子的身份了?”
清歌苦笑,“当初他们知道我就是睿王时,差点把老大家的屋顶掀翻了,说我隐瞒他们自己身份的事是欺骗的行为——当年我跟他们结拜的时候,的确是江湖人凤如雪啊!唉,他们没听我的解释,让我跟他们几个打架,三天三夜,我车轮战打得他们没有还手之力,这才让他们消了一口气。”
我张口结舌,江湖人就是这么发泄心中不满的?
“然后呢?”
“然后?他们还是我义兄啊,为了不引起动荡,我的身份仍然是一个秘密的话题,其他帮会首领都接到了密信,知道了我的身份,但也要对我的身份必须守口如瓶!”
“你不怕——”我迟疑。
“有些事情,既然已经走到这个地步,再隐瞒下去也没有意义了。”清歌安慰我,“放心,我会没事的。”
我点点头,低头不语。
“你是不是觉得这些事情全凑到了一起,太巧合了?”清歌问。
“是啊……”我叹息。
“没关系,就算背后有人操控,可是我们夫妻却得以提早相见,总是有所收获的!”清歌笑着轻轻拍拍我的面颊,“我也可以早点看到这个小子的成长过程。”
他看着我的肚子。
“你又知道他是小子?”我斜眼看他,难道他也想则会各社会的所有男人一样,重男轻女?
“凤凰儿,你不会以为我离开京师,京师里发生的事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清歌笑声很愉悦爽朗,“你在外国使节面前,可是大大地给我们天日长了脸,那一篇酣畅淋漓的回书,让人不禁拍案叫好,早已传到了南方民间,连我这个做丈夫的,都觉得脸上无比光彩呢!”
我眨眨眼,皱皱鼻子,连回书内容都知道,那么大宴上使节脱口叫出“皇后”以及皇上金杯赐酒的小小的插曲,清歌也都知道了?
“神通广大啊,亲爱的睿王,”我妩媚地轻笑,清歌听我叫‘亲爱的睿王’,一愣,随即笑得深潭眼睛眯成了月牙泉。
“你这么厉害,我要是皇上,恐怕也要忌惮你了!”我淡淡一笑。
“我哪有神通广大?只是你这个小笨蛋身边住了叛徒还不知道,我可是有第一手秘密资料的!”清歌得意地搂着我,在我耳边吹气。
我一呆,我身边的人?
转念一想,我扬起阴险的笑容,“好啊,安圣,你敢背着我做好事,咱们等着瞧,不把你嫁出去我就跟你杠上了!”
“那也要等孩子生下来才行!”
他轻轻地抚摸着我只看到一点点的肚子,表情柔和慈祥,气氛一下子沉静温馨下来。
“你给起个名字吧。”半晌,我轻道。
“你这个娘本事不亚于我这个当爹的,何必硬要我起呢?”清歌笑道,“要不,我们都想想吧!”
“娘”和“爹”两个字打动了我的心,让我想起了已经深埋心底的前世的父母,还有留在前世的让人牵挂不休的弟弟,夜爵啊,不知道是不是能够忘了我这个姐姐,开始全新的生活……
“我想到了,”我轻呼,“就叫凤忆爵吧?”
清歌询问地看着我,“忆爵?是要怀念我那个无缘的妻弟?”
我弱弱地给了他一拳,“不正经!!”
清歌笑笑,低头注视着我的肚子,“好名字,要是男孩就叫凤忆爵,要是女孩,就叫凤如凰吧,像她的妈妈一样美,一样让世人尊崇——”
“是啊,然后,我要叫他们学会叫爸爸妈妈,爹娘的喊法也太土了,真受不了这里的人……”
“你现在就是这里人的爱妻……”
“还要他们学会泡妞,他们妈妈我当年可是风靡万千的少女杀手……”
“你说的是‘他们’,你打算生几个吗?”
“怎么?你敢反对……”
“不,我正在确认,然后就可以好好去庆祝一番……”
马车飞速地前进,男人和女人的只言片语从马车的缝隙里飘出来,落在路边一棵刚探出头的小草的身上,呃,小草醺醺然,真醉人哪……
马车驶进一座繁华的大型城池,在这个时代算得上是大型城池了,但在现代而言,也不过是一座中等城市。
马车停在一家看起来有点五星级水平的客栈前停下,客栈前停了一排黑衣人,清歌半扶半抱着哦我下了马车,一旁守候好久依然笔挺如松的黑衣人迅速把马车赶到一边去,纪桓和送我魁星笔的李老头也笑嘻嘻地从后面的马查上下来了。
那李老头尤其夸张,一下马车,就指着我的大肚子,和我的一身女装,“啊”了半天,最后满脸惊佩地挤出一句让人当场绝倒的话,“小兄弟,你为了能跟十三在一起,竟然如此牺牲自己的形象,我佩服,以后如果有人敢欺负你,只管告诉我,我给你出气去!”
“小姐——”
刚一见到纪情,她就激动地扑了上来,显然她一点事都没有,恶羊扑狼的力气之大,差点把我给当场扑倒,身边的清歌连忙牢牢地扶住我的身子。
“我以为我失职了,我不该离开你的身边,万一小姐有个三长两短,让云青知道了,我怎么向他交待?”纪情语无伦次地、眼泪汪汪地道。
什么嘛!我一腔热烈的感动顿时化为彻骨的冰水,哼,原来根本就不是真心关心我!我伸手给她一个暴栗,面无表情地顺手把她推到旁边她老爸那里,转向清歌娇笑道,“我累了,咱们进去休息吧?”
清歌看了一眼纪情呆呆的模样,忍俊不禁地笑,“好。”
纪情在我背后发呆,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不高兴起来,她老爸给她解释,“嗯,孕妇的情绪通常都是瞬息万变的,一会儿就好了!”
我差点扑倒,忿忿地跨进门,这个纪桓也太扯了吧?!
“情儿一向直爽,她其实也是真心担心你!”关上房门,清歌温柔地道。
“我知道,不然早就不要她了,哼!”我甩甩头。
梳洗后清歌给安排了一桌丰盛的饭菜,老实说雷泽并没有亏待我,饮食上毫不苛刻,连夜宵都会给我买来,倒是我自己之前一直赶路,没有好好吃过一顿,这顿饭,吃的我肚子溜圆,不过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吃下去的东西最后大部分都没有进自己的肚子,我仿佛听到一个吃得滚圆的嚣张小孩在我肚子里狂妄地大笑。
我急着要回澜城,清歌劝我一定要放松心情。
“你一定要时时保持心情愉快,不然生出一个调皮孩子,最后累得还是你自己。我在澜城都安排好了,先在这里休息两天,然后我们去澜城,那里气候温暖,我已经递上了奏折,南方的仗已经结束,朝廷只要派几个机灵善辩的大臣去和谈就可以了,和谈条件我也都随着奏折拟定清楚,剩下的时间,我跟九天说了,我要陪着我的妻子在澜城待产!”
“真的?”我惊喜,留在澜城生产,这的确是天大的喜讯!
肚子里的宝宝似乎也很赞同,老成地“唔”了一声,不对,是我的错觉,这个时候的孩子,能成形就不错了,哪有意识?
“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什么都不要想,把一切烦心事交给我就行了,找了丈夫却不知道利用,你亏不亏啊?”
“……”
夜晚徐徐来临,尴尬人难免遇到最尴尬的时候。
我已经梳洗好准备睡觉了,赫然发现早已弄得清清爽爽的清歌似乎不打算离开这里,看到他暧昧的眼神,我的脸红了。
“那个,你不会打算留在这里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