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何絮虽然只是一个特种部队的军医,又有一个当上尉的老爹的庇护,少受了很多特殊训练,但作为特种部队的军医,基本的心理学,侦查学,犯罪学,法医学她一样没少落下过。虽然不精湛,但也比一般的人要敏感得多。
昨天夜里房间里只有她和公仪熙两个人,小红进来之前她的穴道也已经解开了。那小红是怎么知道她被点了穴的?
而且她全身都麻木了,不止手腕不能动,她怎么一进来就知道手腕骨折了?莫不是昨天夜里就知道了?
现在表现出一副担心的样子,如果是真的担心,那她为什么没有在公仪熙离开以后就进来?现下发现了她手骨折了,首先不是找大夫,而是替她报不平?
一连串的问题袭来,她有些心烦。她承袭了原主的身体和记忆,对这群乱七八糟的女人她大概了解。小红表面看起来柔柔弱弱,对她呵护有加,替她受罪,其实一直暗中与何妍勾结。
何絮收起了凌冽的眼神,衣服冷冷淡淡的样子,道:“皇上赐婚的是将军府嫡女,三妹也是嫡女。可能王爷觉得嫁过来的本就应该是妹妹吧。毕竟,三妹才是京都第一才女。”
小红使劲的摇头:“不是的,其实三小姐和夫人都希望大小姐嫁过来的。”
看到何絮不明所以的眼神,又耐心解释道:“夫人是心疼大小姐您呢。外面都传言大小姐克夫,半年了都没人敢上门提亲,小姐您都十七岁了啊,夫人为这事都伤心了不知多少次了。熙王爷是公仪国第一公子,嫁给他有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
何絮眼里闪过一丝轻蔑,嫁给人尽皆知的病弱王爷,说不定很快就守寡了,是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那为什么何妍不嫁过来?当她是白痴么。
只是,她很快恢复了疑惑的神情,叹声道:“真是难为三妹了。这等好事便宜了我。”
小红疑惑的看了一眼何絮,总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对,但具体是哪里有不对,她一时也说不上俩。
只得随意搭口:“是啊,这次三小姐能主动让这个婚事,连夫人都没想到。夫人以前还为三小姐与大小姐之间矛盾日夜忧心。这下好了,三小姐愿意将这门亲事让给大小姐,这就说明三小姐心中是有大小姐的。所以,大小姐啊,以前三小姐对您是过分了些,现在看来,果然是血浓于水呢。”
何絮在心里冷哼一声,一个过分就能概括了么?她可是活活将原主毒死了。
小红话里的意思她明白,将军夫人是如何的关心她。如果真的对原主好,会将她丢在庄子上自生自灭吗?如果真的关心,会将她嫁给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了的人吗?
看看原主这营养不良的身材,再看看身边伺候的就只有一个丫鬟,真的对她好吗?
何絮心中一寒,原主临死前都不肯相信,自己的亲妹妹会将毒药灌进她的嘴里,临死都还觉得妹妹只是想要吓唬她!
原主心里也知道将军府里所有人都看不起她,就连下人也敢给她使眼色,三妹抽空就欺负她,不让她吃饱喝足。这些母亲都知道。
只是她觉得一个是她的亲生母亲,一个是她的同胞妹妹,不该心存抱怨。明明知道母亲将小红送来,不是单纯的想要照顾她,她却也满心欢喜的收下这个丫头。
何絮,我既已盛了你的身体,你报不了的仇,我来替你报。从今往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现在的何絮不再是被人利用任人宰割支配的何絮。
她淡淡道:“我知道了。只是小红,依你看,我现在该如何是好?”
“依奴婢看,大小姐你应该先要得到王爷的心,在熙王府谋得一席之地”
不待她说完,何絮便打断了她的话,冷声中带有一股怒气道:“难道你觉得本小姐现下在王府没有一席之地吗?还是你觉得本小姐这双手废了,王爷就会送一颗心来吗?”
小红被何絮一温和一惊又一乍,全身一抖,噗通一下跪下了,眼泪哗啦啦的留了下来:“大小姐,奴婢不是这个意思。”
心下骇然,自从她替大小姐挨了三小姐一巴掌后,她的话大小姐几乎都言听计从的,从来没有对她说过一句重话,也没有对她冷过脸。也从来没有自称过本小姐。
怎么近日来,她对自己越发冷淡了不说,说话总让人觉得她话中有话了?前一刻温婉端庄,下一刻就崩着一张冷漠的脸,再下一刻又换了个神情。将她唬得一愣一愣的,尤其她现在全身散发着一股冷漠,让她有些不自觉的害怕了起来。
何絮冷冷的声音从头顶进了她的耳朵,似乎有一道冷风袭便她的全身:“那你是什么意思?”
小红低着头,总觉得有一道炽热的目光看着自己,头皮一阵发麻,拿出平日里的杀手锏,哭哭啼啼道:“奴婢,奴婢的意思是,去将军府找夫人,夫人知道小姐的委屈,一定会为小姐做主的。”
何絮无语的瞥了一眼地上趴着的小红,在部队里待久了,直接惯了,实在不善与白莲花级别的人绕圈子,绕来绕去绕得她头晕。
要她去和将军府告状,恐怕正好让她在王府得不到一席之地吧。果然还当她是白痴呢。她总得找个机会让她们看看,如今的何絮不再是软弱胆小了。
她道:“母亲如此为我着想,我怎忍心让她为我操心呢。你不可将我在王府里受的委屈告诉她。”
听到何絮的声音温和了下来,小红七上八下的心也终于缓缓的落回肚子里,抬起头来试探的问道:“那要不,奴婢去求王爷给小姐请个大夫?”
“这样也好,去吧!”
眼看着小红的身影消失在了院落门口,何絮心下一冷,总得找个时间给她个教训。
然后抬起头看向梁上的一片红衣角,淡淡道:“出来吧!”
屋子里安静了片刻,房梁上一个身着大红花袍子的男子偏过头来,正好与她视线相碰,男子摸了摸鼻子,纵身一跃,落在了屋里,他将手中的玉折扇抵在下颚处,带着一脸夸张的笑意。
第4章 美丽的男人()
眼前的男人长相清秀美丽,天生一股媚态,比女人还要媚三分。他穿得花枝招展,全身大红的锦绣袍子,腰间束的是青玉绸带,头顶的是金黄色镂空花簪,脚踏的是一双墨绿绣花靴子。
花里胡哨的搭配因着一张美丽的脸,倒是不显得俗气,只叫人觉得太过骚气了些。
何絮嫌弃的撇开了眼睛,绕她是21世纪的现代人,见惯了无数奇葩搭配,现下也实在不忍直视这种不伦不类的混搭。若不是现在需要他的帮助,她早就一脚将他踹出门外了。
美丽的男子摇晃着手中的玉折扇,调笑着:“小絮絮,人家找你找的好苦呀,你怎么转眼就嫁人了呀。”
何絮抖了抖身上起的鸡皮疙瘩,瞥了他一眼:“看本姑娘狼狈,活活受断手之痛一个晚上,还没看够是吧?”语气中的威胁味十足。
在公仪熙离开之后不久,她就发现屋里多了个人,她以为是公仪熙派来看守她的人。
直到小红打来的洗脸水里,倒映出一张骚气打扮男人的轮廓,数数日子,今日是自己穿越来的第三日了,便猜到是他了。
男子呀的一声,华丽的转了一个身,跷着二郎腿坐在了圆桌上,道:“原来小絮絮都知道。你真坏!”
何絮一阵恶心,打断他了他的话:“废话少说,想要解药就将我的手腕接上,现在,立刻,马上。”她的手腕已经断了一个晚上了,如果再不接上,恐怕这双手是得废了。
她的语气带着一丝不容置喙的命令。
男子皱了皱眉,很快又笑了起来,还从来没有人命令过他做事呢,他可不是看人脸色的,只是眼前这个十六七岁的少女,眼神清冷,脸色淡漠,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气势,像是天生的领导者
男子一边把玩着手上的玉折扇,笑魇如花道:“你的小丫鬟不是去为你请大夫了吗?”
何絮靠在了床榻上,冷眼看了一眼门外的枯树,清冷的眼眸中闪过一丝落寞:“等她回来,都可以吃晚饭了。”
她为原主失落,连自己的亲生母亲,亲生妹妹都臧害她,她确实可悲至极。
男子看着她落寞的神情,一恍,来到了她的面前。见惯了她的清冷淡漠,不将一切放在心上,忽然的失落显得与她的气质格格不入。
他还以为她天不怕地不怕呢。他不会忘记,几天前的一个夜晚,他抓着她的手告诉她:“哥哥会好好疼你的。”她挑起眉问他:“是吗?”
她长得本来就美,挑起眉梢的她似一轮皎洁的明月,出尘的更加纯粹,他一愣,却发现她已翻身坐在了他的腰间,他还发现自己全身动弹不得。
然后看着她慢悠悠的爬起来蹲在他的身边,用刀子抵着他的命根子来回婆娑,无辜的问:要不要切了呢。
当是,夜高风黑,冷风从门缝里钻进她的闺房,冷风袭来,让他感受到她调笑的语气中的狠绝。
他将身上所有的钱财给了她,她收下后又无辜的耸了耸肩,道:“不好意思,我新制的毒药,忘记制解药了。”
听着他噪音似的哀嚎,她从袖里拿出一粒白色的药丸塞进他的嘴里,道:“你这毒能撑三天不死,三天后再来找我拿解药吧。”
今天恰好是第三天。他昨夜子时就到了,看到她如此狼狈凄惨,他很想落井下石一番。
只是这个女人看似端庄温柔,他却是知道她乖张的外表下有一股比男人还要狠厉的绝劲。
新婚前夜,也就是他采她失败的第二晚,又来了个精壮的男人。
精壮的男人撕碎了她的衣服,在她的锁骨上留下了吻痕,她一怒之下,直接将那男人的命根子踩碎了,还放了把火将自己的院子烧的干干净净。那个男人哀嚎的声音至今还回荡在他的耳边。
如今的他只是想起男欢女爱那种事情全身就会蚀骨般的疼痛。他应该感谢她当时的刀下留情罢。
哎,罢了罢了,大丈夫能屈能伸,为了一辈子的性福生活,他摸了摸鼻子,捧起她如白玉般纤细的嫩手,像是捧着珍宝,看了又看,摸了又摸。
男子啧啧,这样一双巧夺天工般细腻的双手,皮肤吹弹可破,公仪熙也能下手,活该他娶不到想娶的人。
男子不得不承认,这个长相绝美的女人对他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她有一种她与世俗格格不入的随意,和她在一起,能让人觉得似乎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也不过如此。
宁静致远大抵也就如此吧。
何絮没有抽回手,只斜睨着冷漠的眼眸看着他。男子讪讪一笑,猛地将她两只手腕骨接上了。
接骨顾名思义就是将脱位的两节骨头复位,比骨折还要痛。即便是个男子,恐怕也不一定能承受。而她却只是皱着眉头,额头渗出薄薄的一层虚汗。男子很佩服!
接骨完成后,何絮活动了一下手腕,还有丝丝隐痛,滞留时间太久了,想要复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许还会留下后遗症。
她握着手腕活动了两圈,这种小痛对她来说就像家常便饭,不用太过在意。
她回头看见男子一双闪亮的桃花眼正火辣辣看着她,便从袖口里又拿出一颗白色药丸,看他吃下去了,才耸了耸肩道:“柒桑是吧?不好意思,最近没时间,忘记制作解药了,这颗要能让你撑三天,三天后保证给你解药。”
柒桑黑了一张俊脸,她嘴上说不好意思,可她的样子完全没有一丝的不好意思。
何絮似乎没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对,忽然灵光一闪,对着柒桑,很诧异的问他:“你还不走吗?莫不是觉得就在这里等着我制解药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情,尤其是伤害你的人“好心”提醒你该干嘛的时候。
但看着何絮纯洁无害的表情,黑白分明的冷眸似乎有些跳动,心下一动。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不枉自己天下第一风流公子的雅称。
他凑近一些,深深的吸了一口何絮身上的香气,遂满足的嘿嘿笑起来:“这个主意甚好。能天天看着你,就算被小絮絮你卖了,我也愿意帮你数钱。”
果不其然,在何絮的要求下,柒桑黑着一张脸换上了一身鹅黄裙衫女装。何絮十分无奈,这个男人穿上女装竟然比女人还要妖艳。这个世道,男人都比女人漂亮了,那要女人还有什么用?
柒桑在铜镜前转了一圈,看到铜镜里一道纤柔倩影,这才拉着垂在耳边的两条小辫子,满意了。
如今的何絮想不到,因为她,柒桑最后变成了铁铮铮的断袖,让她对柒桑终身怀了一种叫做愧疚的东西。
第5章 王爷的女人们()
柒桑拿着何絮开的药方单子去准备解药所需的药材了。
蚯蚓两条,花前草一株,烟草花叶一株,莲蓬一朵!最好加上一颗灵芝!
他都不觉得这药方有什么问题,反倒是何絮有些心虚的记住了他临走前说的话。
“我会在两个时辰内准备好除了莲蓬以外的药材。紫黎苑前院的花园里有一个偌大的荷花池,荷花池里有一大片荷花,荷花结了一大片的莲蓬,很是新鲜。咱两分头行动,解毒之后算我柒桑欠你一个人情。”
何絮的心虚来不仅源于柒桑身体里她给下的毒。其实她对毒药研究不深。前世,麦琪拉着她学毒,她就只学了个半吊子。还有的心虚是她觉得利用了柒桑有些对不住他。
几天前,柒桑采花采到了她的房间,恰时,她正在研究地上发情的猫厮磨后留下的一堆液体。
当时她刚穿越过来,原主刚被毒死,身体十分虚弱,被柒桑一吓,她软弱无骨的倒在了地上,手上正好巧不巧的碰到了地上的液体。
柒桑压着她,她情急之下她一甩手,将液体溅到了柒桑的口中,当时她的手上还留有何妍毒死原主的毒药汁。
剧毒和液体混合在一起,然后柒桑就中毒了。
所以,她其实不知道怎么解毒。她的想法是,柒桑之所以失去了性趣,可能是因为毒药里含有较多的雌性激素。发情的猫留下的液体是雌性,而蚯蚓属雌雄同体之物,与花前草相融后能产生雄性激素。
他如今需要尽快将身体里的雌性激素和雄性激素持平。再者何妍的毒里有砒霜和断肠草,这些与烟草花叶相克,莲蓬有化解甘毒之功能,莲蓬与新鲜的血液能将毒素控制在体内。
当然,何絮是不会告诉他个中缘由的。
当柒桑离开不久之后,小红独自一人红着一双红肿的双眼回来了。
明日便是回门的日子,不用想,何絮也知道等待她的不仅仅只会是一个简单的回门。将军府那群乱七八糟的女人可能早就手段想好等着她了。
名副其实的老公公仪熙是靠不了的,贴身丫鬟小红是靠不住的。但一个人也终究有限,反观闲得蛋疼去当采花大盗的柒桑,也许是个靠得住的。所以她选择让柒桑身着女装一起去。
别问她为什么,除了心理学的分析,还有女人的第六感。
出于心虚和利用,她觉得,很有必要去前院的莲花池走一趟。
熙王府很大,据何絮目测,单紫黎苑前院的花园占地就数十亩,一条清幽的小溪不知从哪里始出,流经花园,也不知流到哪里。
流淌着的小溪将王府分割成两大板块,由一座木制的木拱桥搭接。木制桥栏杆上均雕刻着纷繁复杂的花纹,看起来极尽奢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