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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皇甫烈,他若是碰到了自己心爱的玩具,他就算是去偷去抢也会得到。
这一点上,他固执得很!
皇甫殇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皇甫烈。
他曾经和皇甫烈关系真的很要好很要好,好到可以穿同一条裤子,可是,当一切发展到今天,他们的友谊,还如何维系。
“我曾经真的把你当兄弟!”
兄弟啊……
可以过命的兄弟啊!
战场上可以将背交给对方的兄弟啊!
皇甫殇,从来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或许冷酷,但是对兄弟,格外的热血。
皇甫烈,不论天性还是后天,都凉薄寡淡,他除了自己,谁也不爱。
这时候,听皇甫殇这样也说,他轻轻地笑了笑,撇了撇嘴,说:“抱歉啊,我辜负你的期待了!”
皇甫殇那一下真的想掐死他。
他知道,他和皇甫烈的情意,彻底破碎了。
皇甫烈是真的发了疯,他斩断了他以往维护起来的各种关系和人脉,和韩家的联姻,和韩若熙表面的平和,他甚至放弃了皇朝。
他真的疯了。
而同欢,整理好衣服,走了出来,虽然有些尴尬,但还是走了出来。
看到门外的皇甫殇,她更加尴尬。
皇甫殇盯着她,目光中更是痛苦,冷漠的男人,一袭黑色的休闲装,说不出的清贵冰冷,本该是淡漠的存在,但因着脸上的痛苦,而显现出常人的味道。
皇甫殇望着同欢,说:“你从第一眼就认出了我!”
同欢凝望着皇甫殇,估摸着他这么问,是知道俩人以前的关系了。
可是,那些那些,都过去了啊!
起初,他还会迟疑,会犹豫,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最终变得安然和淡然。
她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然后她说:“但是,爱情是有时效的,我们,都过去了!”
皇甫殇满脸痛苦。
“那为什么是他!”
“他恰好在对的时间出现了,三年,我认为你死了,对你的爱越来越淡,我转向了新的生活,这有什么不对!”
“但是他并不爱你!”
皇甫殇越问越痛苦。
为什么他不记得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上苍啊……
可不可以把他遗失的记忆还给他。
同欢望着满脸痛苦的皇甫殇,想了想,说:“我曾经跟你说过,我这一生,只想经历一个男人,爱一个人到终老。”
旋即,同欢笑了,那笑中有眼泪,她接着说:“你都不记得了吧!但是,我现在也是这种感觉!我真的很懒,这一生,爱一个人已经很累很累了,若是你没死,我会对你痴情不悔!但是,你死了啊!对我来说,你死了啊!他把我从那沉郁中拉了出来!我选择了他,我会坚持的,哪怕知道他不喜欢,也会坚持的!”
看似敏锐的女人,其实很傻,性子温吞。
情愿受罪,也不愿换一个人去爱。
这,就是同欢。
皇甫烈,那一瞬间,也被同欢的表白震撼到了。
一生,经历一个人,然后,荒凉。
他突然间觉得,自己对同欢,是不是太坏了。
当然,起初是恨意在作祟,那之后呢,又如何解释呢!
他没吭声,扯了同欢离开,但还是止不住问道:“为什么?”
他就算骄傲,但也没骄傲到觉得自己比皇甫殇牛叉多少倍数。
同欢若是跟了皇甫殇,必然也不会差,虽然会遭到自己的报复,但就爱情而言,她和皇甫殇那是郎有情妾有意,天作之合。
这时候的她,都止不住怀疑同欢呆在自己身边的报复。
反报复,想等着他爱上的时候釜底抽薪也下子弄死他。
皇甫烈陷入了阴谋论。
同欢则开始思忖这个问题,想要表达好自己的感觉,她这阵子和皇甫烈关系不坏,她并不介意自己的心思让皇甫烈知道,然后,她说:“我能过目不忘,又很刻苦,我钢琴和小提琴都是十级,我会很多的乐器,我考试总是拿满分,从小参加各种竞赛都是满分,我甚至床上技术都特别好!我真的特别的优秀吧,其实,就算有才华的人,也不见得会是全才,可我是,这一方面是天赋,但是也关键在坚持,我从三岁开始就每天睡五个小时,因为要学各种东西!所以,我觉得坚持是其中之一吧!”
皇甫烈还是不懂。
爱情这种东西,坚持有用么?
皇甫烈觉得男人若是对女人不触电,就算你坚持到死也没感觉。
而同欢想说的却不只是这样,对皇甫烈,坚持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喜欢。
因为喜欢,所以坚持!
然后,她笑着问他:“可有一样东西,我怎么学也学不会,你知道是什么?”
皇甫烈望着她,想看清,那样天才一般的同欢到底不会什么。
可是,他想了许久,还是没想出答案。
同欢,说真的,太聪明了!
大智近妖!
这样的人,不论男女,都容易早夭!
皇甫烈自认自己天赋不差,但是却不见得考试也能拿满分。
同欢说:“我不会画画,虽然我真的打小就喜欢绘画,特别的喜欢,但是我还是不会,我素描勉强凑合,但是水彩,不堪入目!哪怕坚持,也没有用!”
然后,她说:“皇甫烈,你对我来说,就是绘画。爱情,真的需要天赋的,我没有绘画的天赋,哪怕我再怎么喜欢画画,表现得也很糟糕。人生,有一样遗憾就够了,我不希望你成为我的遗憾!所以我会坚持,我会努力,跟你好好的在一起。”
给读者的话:
【爱情,真的讲究天赋的】
第二百一十六章 安然()
同欢对皇甫烈,其实一直很努力,努力地包容他,努力得接受他,努力学着纵容他的坏脾气。
她本来就是个简单的女孩子,做什么,都是全心全意的去做的,不论是练习题还是爱情。
她都很认真对待。
认真到令人敬畏的态度!
这也是同欢从小就这么优秀的原因!
她不仅聪明,还刻苦,还认真,从来没有玩世不恭的一刻。
皇甫烈呢?他聪明,他天赋惊人,他学什么都很简单,所以一切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简单的,他把一切当游戏,哪怕和同欢在一起,对皇甫烈来说,也不过是游戏也场。
这是两种极端的生活态度。
皇甫烈望着同欢,特别的诧异,特别的震惊。
薄暗的光线里,女人沉静精美的脸,特别的认真,特别的倔强。
那是,皇甫烈所不曾理解的感觉。
他对什么,都是玩玩而已,满不在乎的。
但是,他却被同欢的认真震撼了!
然后,倏然响起,那个和她同龄的小女孩,那个在医院里把口琴丢给她的小女孩,那个只穿着白色的小女孩……
那时候,五岁的云烈因为弟弟的诞生被冷落,他变得自卑而孤独,不论他怎么做,都再也得不到养父母夸赞的眼神,他们所有的目光都留在小弟弟身上,他们觉得云烈是多余的,他们商量着把他送走……
那时候,他不由自主地去找那个把口琴丢给他的小女孩。
有一次,他路过花园,看着满园的蔷薇,下意识地颐指气使:“帮我把那朵粉色的蔷薇摘下来送给我!”
他那时候还是骄纵的小少爷,对谁都是高高在上的。
同欢却是很包容他,摘了朵长满刺的蔷薇给他。
但是,那蔷薇不是粉色的,而是红色的。
他起初还不觉得有什么,以为她摘错了,下意识地抱怨道:“我要的是粉色的,不是红色的。”
小同欢那时候脸上的表情是怎样的,他不记得了,但是她仍是转身,给他折了另一朵蔷薇:。
那一朵,是黄色的!
皇甫烈那时候还嘲笑过她:“你是色盲吗?还是你爸妈没教过你颜色!这个是黄色的!不是粉色!”
穿白裙子的小女孩没理他,扭头走了。
他只觉得莫名其妙,色盲这种东西,本身就没什么的。
再次相见是他要去圣城的时候,他去找她,那是他人生最痛苦的时期,他觉得自己被送走了,被抛弃了……
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充满不幸!
他坐在台阶上,望着那个小女孩,目光沉郁而忧伤。
她那时候正在学吹笛子,乐音悠扬,她吹完一曲,然后不惜自己一身的白色,坐到他面前,她说:“有一本书的开头是这样的,幸福的人生大都相似;而不幸的人生各有不同。其实呢,在你看来的不幸,对很多人而言已经是幸福了。你有着富贵的不愁吃穿的生活,很多人却连吃都吃不饱,那些殖民国家更加糟糕,他们在战争,被强国掠夺,侵占。他们的女人沦为我们的玩物,男人是我们的奴隶,他们活得很糟糕。”
“活着,就是痛苦,就譬如说我吧,我必须学会很多很多的东西,我每天哪怕到这里转转也拿着笛子在练习。”
“那一天,你让我给你摘也朵粉色的蔷薇,可是,我却根本不知道哪一朵是粉色的!对你来说,天是蓝的,树是绿的,石榴花是鲜艳的红,可是,对我而言,这些都是灰色的,我从出生开始,只能看清黑白灰三种颜色,你肯定没用过老师的黑白电视机,那种没有色彩的电视机,可是,我的眼睛,就是这种黑白电视机。”
他震撼了,倏然明白,她不是什么色盲,她看不清具体的色彩,对她来说,不论什么,都是灰色的。
从出生开始,就是灰色的。
但是她却一如既往的安然和淡定,很努力很认真的活着,努力学习各种知识,让自己变得优秀。
哪怕她现在诉说这一切,神色也是淡漠而从容的,她接着说:“你跟我说过,你喜欢蓝色,喜欢一望无际的天蓝活着无边无涯的海蓝,你希望这辈子都穿着蓝色的衣服。你现在就穿着蓝色吧!”
“可是,对我来说,一切都是灰色的,你不说,我根本不知道你具体穿了什么颜色的衣服!我呢!生怕自己衣服搭配出错,怕颜色搭配难看,所以,我只穿白色!都是白色,才不会出错!”
她用她天生的不幸安慰他,神色间是超脱的淡然而安静。
在她脸上,他看不到自卑和忧郁,有的只是静默而从容。
后来他走了,却也记住会好好的活着。
他也开始穿白色的衣服,只因为希望下次遇见她知道他穿得是什么颜色的衣服,他甚至迷恋每一个喜欢白色的女人。
韩恩雅,那些少妇……
他喜欢她们,跟她们交往或者纵欲,不过是因为她们都穿着白色。
白色,变成了他的习惯。
可是,他却忘记了,为何变成习惯。
他重新回想起,然后止不住诧异地望着她,她的眼睛很漂亮,干净澄澈,黑白分明,水月一般,沉静又安然……
这么漂亮的眼睛……
却看不见这世界上的色彩……
她最喜欢绘画,却连怎么上色好看都不知道。
因为她的眼睛,和别人是不一样的,她看到的只有黑白灰三色,而别人的世界,却色彩斑斓。
他心疼得很。
他是她追逐的绘画,她认真而坚持,不想留下遗憾。
那一瞬间,太多复杂的思绪纷涌。
他微微侧头,任那悲伤的情绪划过。
他倏然那样的悲伤,刻骨的悲伤,他从未这么悲伤过,而她呢,她一如既往的沉静而安然,对生活对她的幸福和不幸,安然处之。
这是个多么美妙的生命啊!
不悲不喜,宠辱不惊!
不来不去,无悲无喜!
他突然忆起一句话:你念或者不念我,我都在那里,不来不去,无悲无喜。
用这句话来形容同欢,最熨帖不过!
他的同欢,是那样安然又静默的女子!
第二百一十七章 谜语()
他禁不住扯了同欢一起跑了起来。
他迫切地想要和同欢做点什么。
同欢对这样的皇甫烈茫然无措,但她素来纵容他,止不住跟着皇甫烈一起跑了起来。
皇甫烈迅速地拉着同欢上了车。
同欢没有问翘班的事情,坐在车上,任由皇甫烈牵着她的手。
发动引擎,车子如离弦的箭一般滑了出去。
男人的目光专注而干净,不像是那个潋滟了一脸倾城的皇甫烈,哪怕他牵着同欢,那感觉也特别的干净,不含半点杂质地牵着她的手。
他以前牵她的手,都带了强烈的色…情意外,那种欢爱的意思很明显,手指摩挲,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是sex的暗示。
可此刻的他,是单纯的牵手,单纯地和她十指相扣。
那感觉,特别的干净,像是相许的初中生,牵个小手都是禁忌。
那是初恋一般干净璀璨的感觉。
“同欢啊,你就不问我带你去哪吗?”
皇甫烈对同欢的大气和淡静,一方面是欣赏,另一方面,却是无奈。
因为,同欢永远是淡静的,不论他做什么,她都那般安然静默。
和这样的女孩子在一起,会少了很多乐趣的。
但是,皇甫烈就也喜欢刺激的小疯子,一般的人,哪里受得了他的脾气,非给他折腾死不可。
同欢微微歪着头,想不出答案,但是她说:“跟你去哪儿都一样!”
皇甫烈就知道同欢聪明,特别会讨好他。
现在的他,真的是特别的想要抱她,想要亲她,想要搂她,想要摸她……
若不是开车,他早就将她揉碎在他的身体内了。
“希望还来得及吧!”
皇甫烈说,那车子,飙得极快。
他俩,抛弃了工作,抛弃了人群,飙着车,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真的是浪漫而又冲动的事情。
不过呢?浪漫本身就是一种冲动!
同欢也半点不想去管这件事的后果,别人怎么看都不重要,关键的是皇甫烈。
她这时候心情特别的好,反问道:“你猜,我是不是猜得出你要带我去哪里?”
同欢那脑子,真不是盖的,特别的聪明,智商超级高的。
皇甫烈瞪了她一眼,提醒道:“请保持适度的惊喜!”
同欢狂笑。
很快地,两人便到了目的地。
同欢也确实猜到了皇甫烈要带她来的地方,但是她仍然是保持了适度的惊喜!
没错!
是画展!
今天有知名画家wish在圣城举办画展。
同欢喜欢绘画,靠,哪怕画不了也还是喜欢,哪怕看不清那些色彩但就是喜欢。
绘画这件事,是同欢打小就喜欢的事情。
皇甫烈呢,便扯了同欢来看画展。
已经是七点了,画展正在闭馆。
皇甫烈脸皮超厚的,扯了同欢硬是挤了进去。
工作人员进来劝阻,皇甫烈扯了工作人员说了几句,那人居然同意了。
同欢好笑地望着他:“你不会是骗他们,说要跟我在画展求婚吧!”
皇甫烈无奈:“你怎么知道!”
同欢翻白眼:“言情小说都这个套路!”
皇甫烈特别的无语,吃瘪的表情。
和同欢在一起,真的很难让她惊喜,丫偷情的时候都表现得特别淡定的。
同欢呐?
虽然猜出了答案,却仍是止不住的开心。
皇甫公子会做这么狗血和恶俗的事情,本身就是一件能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