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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奇开着那辆加长劳斯莱斯,问道:“少爷,去哪?”
皇甫奇特别淡定,哪怕早上见到了自家少爷光屁股做活塞运动,脸上也波澜不惊。
同欢脸皮也厚,非常淡定。
皇甫烈那禽兽,脸皮更是城墙的n次方,笑起来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似的。
加长劳斯莱斯缓缓地开着,皇甫烈问道:“欢欢,你说呢?”
同欢想着,皇甫烈应该在云城还是有房产的吧!哪怕不多,也该有套公寓什么的。只是看皇甫烈这架势,居然是无家可归。
她想了想,皇甫少爷挺矜贵的:“要不,去住酒店!”
反正皇甫烈有钱,七星级的紫禁城住进去,眉头都不眨一下的。
皇甫烈瞪了她一眼:“一般的我看不上,太贵的我住不起。”
同欢默然。
开着限量版跑车,请着一大堆佣人,说这话也不怕遭天谴。
皇甫烈干脆抱着同欢一提,让她跨坐在他腿上。
这姿势,床上也能用,特色…情,特邪恶,特暧昧!
同欢苍白的小脸蛋,红红的……
偏偏这样还更好看,比起没有气色的苍白,有一种灵气逼人的感觉。
第一百二十四章 伤人()
同欢苍白的小脸蛋,红红的……
偏偏这样还更好看,比起没有气色的苍白,有一种灵气逼人的感觉。
同欢以一种特撩人的姿势坐在皇甫烈身上,她笑了笑,特别勾人的那种:“来啊,姐姐养你啊!”
同欢说这话,就是调戏烈少的。
哪晓得皇甫烈和贾宝玉有的一拼,他唇角笑意诱人又温和,声音清淡却乖巧:“好姐姐,就这么说定了啊!”
同欢“嘎嘣”一下石化了。
她望进他的眸子,他没有半点玩笑的成分。
她是真打算去他那里。
而且她现在才注意到,这车,是在往她家的方向开。
皇甫烈也知道同欢的猝不及防,他笑着打趣道:“怎么?不能去啊!屋里藏了男人!”
同欢一下子就回了魂:“男人却是没有的,倒是藏了个女人,比我还漂亮!”
皇甫烈知道她这是在说他呢,顿时眸子一眯,搂了同欢贴近自己的身体,私密之处相接,让同欢好好见识见识什么叫真正的男人。
同欢这阵子,身体被她捏捏弄弄地,已经对他的触碰特别熟悉,还特别敏感。
这一下,脸上就红通通的,特别妩媚的样子。
皇甫烈将头埋在那高高的山峰里,蹭啊蹭,蹭啊蹭,闻着她身上的肉香,特别满足:“看来是真的很想要啊,小婊…子!”
同欢妩媚地瞪了她一眼。
想了想,便还是问道:“真去我那住?”
皇甫烈又开始上下其手了,虽然吃不到肉,捏一捏,揉一揉,解下馋也是好的:“怎么?真藏了男人,怕我捉奸啊!”
同欢真不想理会这个没正形的男人,她说:“咱是地下恋情,要是传出去不好,而且你不怕那位未婚妻吃醋。”
皇甫烈捏着那细细的腰肢,心想,这女人的小蛮腰还真是细,他一只手掐都掐得下,这么细的腰,撞两下会不会断啊……
心旌荡漾,回答问题愈发的不正经了:“偷情才好玩吗?下次我把她带出来,咱在她面偷情!”
同欢:“……”
她就知道,问他这问题,绝不会得到好话。
这男人,没有下限,罔顾人伦,什么道德、伦常,在这男人面前什么都不是。
他想要什么,哪会去管有悖伦常啊!
他的存在,便是对禁忌挑衅!
这男人,还真是危险啊!
同欢感慨,便在这感慨间,同欢所居住的小区便到了。
皇甫烈下车,和同欢一起进屋。
同欢居住的地方,是很普通的三室二厅,当年陈修义送给倾城的房子。
这地方,有痛苦,也有温馨。
记忆太深重,同欢一直没舍得换也没钱去换。
穷的时候不是没想过把房子卖了,但是想到倾城对这栋房子的感情,同欢便一直没能出手,哪怕价钱谈好了也没出手。
客厅内,阳台边,是一架钢琴。
一间屋子是倾城的,一间属于同欢,还有一间是同欢的书房。
看得出来,同欢从小就是特别勤奋的孩子,哪怕聪明,还特别勤奋。
各种奖状,堆在书房的一隅,厚重得令人咋舌,从英语竞赛到数学竞赛到物理化学等等,只要是学科间的竞技,同欢都参加而且拿奖,甚至还有什么作文比赛同欢都拿过各种奖杯。
皇甫烈看着这一堆奖状,微微咋舌:“我从小学开始成绩就特差,这不,大学都没读过。”
皇甫烈很少提到自己的过往,哪怕同欢不小心谈到,他也会立马转移话题。
他对自己的过去,讳莫如深。
但是同欢想了想,还是选择了安慰:“或许你的天赋不在考试,而是在其他方面,譬如说音乐,你的钢琴,真的很赞!”
皇甫烈一下子就知道自己说漏了什么,连忙就这话题转折了下:“对了,你下次的比赛,准备好了曲目没!”
同欢想着自己写得曲子,赤果果的谄媚和恭维,禁不住一笑:“到时候绝对会有惊喜!”
皇甫烈微笑:“那我坐等惊喜!”
同欢想了想,便拿了钥匙给他:“这个你拿着吧!晚上便要去电台那边封闭式集训了,到时候手机都得关机!我家你都熟悉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皇甫烈即刻问道:“我睡哪一间啊!”
同欢狠狠的:“书房!”
皇甫烈不依:“同欢姐姐,你对我太坏了!”
同欢嗔了他一眼,这个得寸进尺的家伙。
转而,她又想到了陈修义的那件案子,纵火案证据确凿,商业犯罪皇甫烈手中绝对有不少王牌,而且,同欢昨天才了解到,西错被释放的原因,是因为皇甫烈出示了一份录音,而这份录音,似乎也是陈修义买凶的证据。
陈修义是注定被打得爬不起来了的。
她想问问皇甫烈怎么处置陈修义的一对儿女。
但是,皇甫烈似乎很讨厌她提到陈修义。
而且,问怎么处理陈修义的儿子和女儿,多少也有点影射自己的成分。
同欢自问现在和皇甫烈的关系,亲密是亲密,却少了一份坦然的交心的彼此相付。
皇甫烈却还在书房研究着什么。
倏然,他抽出一张照片,问道:“这是谁?”
同欢望着照片上的男生,表情有一瞬的不自然。
那是她和林肯的合照,照片上的林肯安然地坐在那里,气质冷酷又沉静,而同欢,凑过头去亲吻她。
虽然没有吻上,但两人之间的暧昧溢于言表。
当年,林肯死的时候,同欢自杀过。
等她慢慢回复了,便打算葬送这所有的过往,于是,她收拾了林肯的东西,全部埋掉了。
哪晓得,皇甫烈居然会翻出一张照片来。
好半晌,她才从那沉郁和忧伤中回魂,清清淡淡地说了句:“林肯,我死去的前男友。”
皇甫烈勾着唇儿,笑得倾城又旖旎:“是前男友,而不是前炮…友啊!”
同欢脸上的表情顿时很僵硬。
死者为大!
可皇甫烈,这个玩世不恭的男人,从不管这些禁忌的,拿着死者的照片,玩笑也照开不误!
这男人,真的很伤人,也很难相处!
第一百二十五章 指点()
至少那一念里,她脑海中浮现出太多的想法,想去抢回那张照片,想把这男人赶出去,想和这个该死的渣男断绝所有的关系……
可理智却是淡淡地:“我去cm电台!”
彼时不过是上午,离需要封闭式训练的时间还有一个漫长的白天。
可同欢却觉得自己无法和这男人虚伪的相处下去了。
该死的!
她的小心脏受伤了,让她回去养好伤继续和他玩儿!
皇甫烈满眼不在乎的眯着眸子:“我送你!”
同欢拒绝:“不用,我叫出租车!”
皇甫烈没有坚持,望着同欢离去的背影,一片狠辣残酷!
林肯,这人在你心目中的分量十足啊!
不就是张照片嘛!
居然给我这样甩脸色!
真不知道你看到他本人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会多么精彩,会很恨我我,会恨不得杀了我吧!
同欢!
这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
……
……
同欢打车来到cm电台。
封闭式训练是晚上才开始的,但是,因为有些选手并不是云城本地人,所以cm电台为了给选手提供方便,特意地有安排住宿和练习的地方。
而且,为了防止创作歌曲泄漏的问题,这一次的选手,都是不准提前交谈的。
总而言之,这最后的战役,孤独又寂寞。
同欢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人,可等她进了专门的训练厅,却完全集中不了精神练歌。
她所幸不练了,就躺在床上乱想着,脑海中浮现出这些日子和皇甫烈相处的点点滴滴,大多是些暧昧的片段,一格一格的,都是旖旎。
有很多东西,看上去清晰,但实则模糊。
当时不觉得,现在静下心来一想,便觉得自己当时的感觉有了偏差。
这场游戏,他宠着她,顺着她,纵着她,但却又时不时地刺她一刺,让她特别难受。
皇甫烈那样会拿捏人心的人,定然知道什么话会给同欢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但是,他还是那样说着,做着。
这简直就是一种畸形。
同欢真的很难猜得出这男人是什么心思。
若说,他要她喜欢他,只要对她好,定然能成功的。
只是,为什么呀为什么?
这男人,真的,特别的扭曲!
烦躁!
同欢特别郁闷。
郁闷了一通,也没理清个所以然,只能又去练会儿歌。
就在这样一种烦闷的氛围里,同欢赢来了三日后的比赛。
同欢将曲目提交上去,那边看着同欢的歌,特别压抑,乐队止不住跑来问同欢:“这真的是你的歌吗?怎么这样啊!”
那乐队挺喜欢黑礁的,但同欢这首曲子,和以往的玄幻风格不一样,这是一首言情的曲子,情啊爱的,特别狗血。
同欢点头,表示没错,她说:“爱情也是生活的一部分,摇滚歌唱的就是生活,唱爱情没有错!”
乐队还是很难接受,但仍然表示会尽力配合。
同欢知道,这一次的比赛挺危险的,说不定,前三都拿不到。
转型,换风格……
这都是粉丝们很难接受的。
特别是同欢这一转,特别大,完全令人接受不了。
估摸着,票数会下降不少,而且,粉丝们也会觉得同欢江郎才尽啊什么的。
但是同欢还是打算这么做了!
讨好粉丝,不如讨好皇甫烈!
前者只是一种随缘的东西,后者才决定了她的生死。
而且同欢觉得这曲子写得挺好的,而且也不是没有玄幻版,玄幻版的灵感来自北欧神话。但是,同欢打算在台上唱言情版本。
玄幻那种,以后唱了传上去给人听听就是了。
等到比赛真正开始,同欢很快的便看到了宋沐远,笑着打了声招呼,同欢便跟他有点无话可说。
她始终觉得,跟宋沐远,是越走越远了。
他不是她那个圈子内的人,没有了学校的交集,哪怕两人参加的是同一档比赛,却已然交流不多了。
而且,同欢私心里不想将这人扯进来。
而很快地,比赛就开始了。
从最初的开场秀,然后到一个个上台表演。
宋沐远的表演依然很火爆。
在这款阴盛阳衰得厉害的节目里特别的罕见,而有宋沐远真正带动人气,同欢上台特别的轻松。
她站在台上,笑着扫向评委席的男人。
几日不见,他的笑容愈发的精致妖孽起来。
她那日真的算是没给他好脸色。
她有求于人,她屈居人下,这是不对的。
特别是皇甫烈这样的男人,要用哄的,因为一个不好,他绝对会吃了她,而且是那种特别强势的吃法,渣都不剩的。
所以,同欢的打算,是先维持这段关系!
她笑了笑,说:“这次创作的歌曲,最初的设定是玄幻般,以北欧神话为主题。但是呢,这首曲子还有一种版本,一种言情的版本。”
“这是我的一次尝试,也是我的一次超越,这首歌的灵感,唔,来源于一个人,一个特别坏的人。”
“他让我惶恐不安,让我欢乐让我伤悲,我的每一个感情都被他决定,我想告诉他关于我的感觉,又不大敢开口说。用这首《穿心》献给他,也献给在爱情里忐忑的每一个你!”
说完,激烈的前奏便想起。
对比《鸿沟》冗繁的前奏,《穿心》可谓先声夺人。
几乎是鼓点一想,同欢便抓着话筒开始嘶哑地大声唱起来!
“一枪穿心。
你该遭受天谴。
你在败坏爱的荣誉。”
激烈过后,才是缓慢的诉说:
“贩卖着天使的笑容
承诺给我天堂,转瞬却把我抛向地狱
我被爱情的锁链捆绑,
陷入了激情的牢笼,
再也无法挣脱。
……
你就是那把上了膛的枪。
倏然射穿我的心脏,
我无处可藏,
没有人救得了我。
我已经受伤。
伤在我的心脏,
我为你沉沦,我为你疯狂。”
曲子重复:
“一枪穿心,
你该遭受谴责。
你在败坏爱的荣誉。”
歌词转换:
“你用天使般的微笑,
引诱女孩成长,转瞬却让她满心伤痕
像女孩的梦中的情人,
阳光般的干净明朗,
却恶魔般狠毒。
……
你就是那把上了膛的枪。
倏然射穿我的心脏,
我无处可藏,
没有人救得了我。
我已经受伤。
伤在我的心脏,
我为你沉沦,我为你疯狂。”
……
整首曲子,都在诉说一场不确定的爱情。
坏男人,傻女孩,沉沦的游戏……
曲子很有张力,但是歌词,粉丝们却不敢恭维。
因为和同欢原来的作品出入太大了。
但是,不可否认,这曲子很好听。
用摇滚诠释的爱情,比那些流行伤感歌曲要来得震撼太多,依旧是辉煌的曲调,但是带给人狂野的禁忌的爱情之感。
一枪穿心……
那该是多么热烈的情感啊!
微博上,狂刷评论:
“我想看玄幻版,好想要,同欢唱北欧神话版!”
“曲子很好,歌词很好,曲风很好,但是要不要这么狗血啊!”
“这首歌挺不错的,比以前的生涩拗口,容易让人传唱,同欢,赞一个!”
“……”
新事物,自然是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的。
而咱烈少,懒懒地靠在椅子上,听着这歌词,笑了又笑。
配上刚才的解释。
同欢,你这是在像我低头吗?
小婊…子,低头也低得如此撩人!
直挠得人心痒痒……
烈少表示很爱歌词,他是枪什么的,太有爱了……
只是,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