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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是硬朗霸气的车型,一般是男人开的,看来她的骨子里也有种强悍的基因。
时间飞逝,很快就是十二天,当又一天的夜色降临时,秦朗缓缓的从入定的状态中醒过来,虽然他晋级的很快,但他这身体第一次修炼,要等到境界彻底的稳定下来,需要的时间却不短。
而且,晋级之后,整个身体要适应这些变化,也需要更多的时间。
当然,作为经验者,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
看了看四周,哑然一笑,没想到,他重生后的第一次修炼有成,居然是在洗手间里,而且一待就是那么多天,真的是天意弄人。
其他的倒是无碍。
炼气一重虽然是修真界里最微不足道的超级菜鸟,看似任何人都可以踩上一脚,但对于凡夫俗子来说,却又是高高在上,无法触及的。
比如一般的凡夫俗子,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周身的孔窍是开阖的,也因此,体内的精气一直在不自觉的流失,外面的风邪也能轻易的进入,故而寿元有限、天不假年。
但成了炼气一重的修士,周身的孔窍就有了一道防护,精气许进不许出,风邪也不得其门而入,如此,长命百岁,无疾而终可谓易如反掌。
因此,他现在就算是在洗手间里,有各种污秽之气的存在,却不会吸收进身体里,也不会影响他修炼。
当然,待在这里面终归是对身心的折磨,他就迅速的起身跑了出来。
这时候,他也早就知道叶玉清他们肯定走了。
不过,他可不知道叶玉清之前想要给他钱,要是知道的话,可能会有点后悔,他现在可是最需要钱了啊。
作为一个曾经修炼到渡劫飞升境界的超级大人物,区区炼气一重又怎么能够满足他呢。因此,他需要更多的钱来得到更多接触古董艺术品的机会。
就算不说这个,他也需要买一些药材来炼制一些最普通的药膏,给他母亲治病。以他现在的修为所炼制的药膏,而不是真正的丹药,是没办法彻底的治好她母亲的病症的,但是缓解病症,并且增强身体体质却是可以的。
等他到了炼气二重之后,就可以炼制丹药,彻底治愈了。
而陈慧珍的情况现在可不好,身体虚弱的很,咳的也特别的厉害,非常辛苦,上次医生还说咳血了。
还有,他可不是普通的炼气一重的修士,作为即将要渡劫飞升的大佬,完全可以轻松的利用他现在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修为,做很多的事情。
炼制药膏只是其一,还有制作法符,比如护身的,带在身上跟防弹衣差不多,虽然没办法真的挡子弹,但打架的时候的,挡普通的拳脚和刀棍之类的,却是绰绰有余;还有驱邪的,可以让人不然阴邪之气入侵,基本上就跟修士一样,保持身体健康,百病不生了。
这些都是可以卖钱的。
总之,晋级到炼气一重之后,他就有了更多的选择,这也是他真正觉得自己活过来的原因。
长岛这边人烟稀少,秦朗看了看四周,没发现什么人之后,就开始跑了起来。他准备跑回家,这也是让他的身体迅速的适应刚刚发生的巨大蜕变的好办法。
一开始,跑的时候甚至都感觉手脚不协调,力量什么的增加太大,还好感官也变得极度的敏锐,能够更加细腻的察觉到各种细微的变化,然后迅速的做出调整。
加上他有着前世的经验,等他跑到家的时候,他就基本上适应了。
没有钱,暂时没办法进行更多的计划,但他之前买的一些人参,何首乌之类的还有剩,他就把这些东西拿了出来,准备给陈慧珍熬制药膏。
他现在也没有炼丹炉,不过,只是炼制普通的药膏,倒是无需那么多的讲究。他直接拿了家里用来做菜的锅,就放在了燃气灶上,先放清水煮开,连续的洗刷了几遍,去除锅里因为长年累月的做菜所积累的杂质。
当然,完全清除是不可能的,也因此,他在想着,以后有钱了,还是要赶紧弄材料炼制一个炼丹炉出来才行。
此时,就先凑合着,在洗干净的锅里再度烧开水,把各种买来的人参,何首乌等药材给丢了进去,开始熬煮。
这些普通的中药,药效有限的很,也不是他今天用来炼制药膏的主料。真正的主料,是这天地间的稀薄灵气。
天地灵气本身就是一种最是滋养人身体的好东西,各种灵药,也是吸收了天地灵气之后,结合本身的各种特性才生长而成的,天地灵气就是根本。
因此,在这地球上,天地灵气绝对是比几乎所有的宝贵药材,滋补品之类的还要好得多。
第13章 这就是牛逼的原因()
灵气虽好,但这散布在天地间的灵气,却也有杂质,这也是为什么修真者在吸收后,需要经过大小周天淬炼的原因。
此时,在各种药材熬煮到烂了,药汤变得浓稠起来时,秦朗就把外面吸收的天地灵气,经过大小周天的洗炼之后,没有存入丹田,而是从指尖透出,汇入了眼前的药汤中。
天地灵气本来是无形无色的,看不到的,但在他吸收淬炼之后,眼前就汇聚成了一丝丝隐约可见的白色,这也说明了灵气非常的浓郁。
与此同时,另一只手,一丝真元法力激荡而出,进入了锅中。也就在这时候,受到真元法力的作用,锅中本来就沸腾的药汤,更是剧烈的翻腾起来,就像是要从锅中冲出来一样,但是,又偏偏在真元法力的控制下,无法逃脱。
这样,自然是为了把所有的药汤都最大限度的滚动起来,让它们更好的,更多的和他刚刚输入的灵气融合在一起。同时,是药三分毒,在这个过程中,也能够把药里面的毒性和杂质给去掉。
秦朗一直小心翼翼的控制着,虽然这身体是第一次出手的菜鸟,但他的经验毕竟强悍无比,因此,整个过程都挺顺利的。
随着天边的一丝晨光初现,锅里的药液也慢慢的变成了如同果冻一样,有着白玉一样颜色的药膏。晶莹剔透的。不但看着漂亮无比,更是异香扑鼻,感觉附近百来米只怕都闻得到。
而且,闻到这香味,都感觉到神清气爽的。
这,就是汇入了天地灵气的奇妙之处。虽然说,就算是一整夜,加上他进入炼气一重之后,吸收灵气的速度快了很多,但总共汇入的天地灵气对于修真者来说,依旧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用来作为凡人滋养身体的话,却又强大无比,超乎想象。
这,也是仙与凡那如同天堑一样的区别所在。
药膏炼制好。
小半锅的药汤,已经变成了只有鹅蛋那么大的一块。
赶紧的用一个瓷碗盖起来,甚至还用保鲜膜给封的严严实实的,一丝空气都不让进。
接下来,就是要让药膏散掉炼制过程中产生的烟火气。烟火气是燥性的,对身体不好。同时,也是让药性彻底的沉淀下来。这个过程倒是不需要太久,大概半天就差不多了。
忙活了一天一夜,因为修炼有成,倒是不算累。不过,暂时也没事,秦朗就好好的休息了一下,一直睡到中午,等到药膏的药性彻底的稳定下来了,他才拿着药膏去福林医院找他母亲。
刚刚到医院,还没上楼,就遇到了她母亲的主治医生陈家栋。陈家栋是个华裔,人很不错,此时叫住他之后,就把他拉到了一边,放低声音,道:“阿朗,你之前预存的药费已经不多了,加上这几天要连续的给药,花费比较大!”
秦朗顿时心里一紧,不过,嘴上倒是没有犹豫,直接道:“这个事情我知道,上次爱莎护士就跟我说过了,那个,我过两三天可以吗?”
“那当然没问题,”陈家栋笑着拍了拍他的膀子,还说道:“一个星期都可以,我是怕到时候再跟你说的话,你没有准备!”
秦朗明白他的好意,谢过了之后,就转身上了楼。
虽然心里担心着医药费的事情,但进了陈慧珍的房间之后,他绷着的脸就放松下来,还带上了笑意。
稍稍聊了一会儿之后,他就把药膏拿了出来,道:“妈,这个给你!”
“这是什么?”陈慧珍愕然的接过来,话说,这药膏的卖相还是可以的,药香倒是没有之前那样浓郁了,因为基本上都沉淀了下来。
“我上次跟海洋去曼哈顿的唐人街,偶然经过那边的一家中医店,然后让一个老爷子熬制的他的名气可大着呢,一般人都不给弄的!”秦朗说着善意的谎言。
陈慧珍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儿子的心意,作为母亲的,心里最是温暖。也不是其他的东西,她就没有拒绝,虽然她心里不怎么相信这玩意真的有用。
尝试着咬了一口,口感不错,或者说跟吃果冻差不多,不过没那么甜,少顷,还笑了笑,道:“这个应该是用人参之类的做的,有股子参味!”
然后,几乎是下意识的,有着一个母亲对儿子最大的宠溺,时时刻刻的想着自己的孩子,把药膏递了过来,说道:“既然是好东西,你也吃一点!”
“我吃干嘛,我又没生病。”秦朗笑着摇摇头。
“嗯,你的气色倒是好了好多,我也放心了些!”陈慧珍仔细的看了他一眼,宽慰的笑着。
接着,才再度叮嘱道:“记住了,小朗,妈的病没什么大问题,过些天我就可以回去了,你可不要像是我那样的去打工,你还小,知道吗?”
“知道了!”秦朗心里感动,却也说道:“你就不要老是惦记着出院的事情,暂时安心的呆着,反正又不要钱现在海洋又给我找了个好工作,不但轻松,钱还多,我都感觉我这些日子长胖了!”
如果之前秦朗这么说,陈慧珍是不信的,那时候,她能看到秦朗的脸色发青,只是,她不好说出来,怕秦朗固执闹脾气。
自家的孩子什么性情,她自然清楚,只是心里担心着。
眼下,倒是真的宽心了,秦朗是真的脸色红润,精气十足,也真的是长了些肉了。
因此,只是开心的笑着,有着孩子长大了的欣慰和欢喜,慢慢的,又眼眶红了些,想起了那些过往的心酸,悲苦!
秦朗现在也能够渐渐的体会到那浓郁却又复杂的情感,但是,要想到达极于情,从而极于道的境界,他还有很远很远的路要走。
不过,终归是有了个好的开始了。以前的他,可是不懂,也不屑于去感受这些的。那时候的他,眼睛里就只有修炼。
等到陈慧珍吃完药膏,秦朗又陪着她去下面的院子里逛了逛,老是呆在病房里,本身就超级无聊,枯燥,还一直不动,对身心也不好。
一直到中午,陪她吃完了饭,秦朗才起身离开。
之前炼制的药膏,足够她一个星期的消耗了,也能够让她在一个星期后,身体变得好起来。一个星期后,他会再度炼制新的药膏过来。
当然,还有她的医药费,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想到这里,环顾四周,突然的停下了脚步。
这里是医院,而他成为炼气一重的修士之后,现在就能够炼制简单的药膏和法符,虽然对于像是陈慧珍那样的绝症,还没有办法彻底治疗。但对于其他的,特别是一些特殊的病例,比如气血衰竭,轻微的五脏六腑的损害,功能短暂衰竭,亦或者是中邪之类的,他都能够手到病除。
除此之外,还有那种脑袋里中了子弹弄不出来的,或者是身体重创,流血过多骤然死亡的,对他来说,更是容易的很。
子弹直接用真元吸出来就行了,骤然死亡的,输入灵气就能够让他快速的恢复等等。
总之,他能够迅速解决的病症还是不少的,如此,这无疑是个赚钱的好方法了。
想到这里,他的嘴角微微的翘起,露出了一丝微笑,然后,就开始寻找合适的病人。
不但需要他能够医治的,也需要是那种超级有钱的。
没钱的,碰到了就算是当积功德;没碰到,他也没想着去当圣母。
第14章 居然敢过河拆桥()
作为医院,患者自然是多的不行的,就算这是私人医院,价格贵得很。这也是因为米国人有个特点,不管出点啥小毛病,都赶紧的往医院里跑,生怕出大问题。
感冒咳嗽,牙疼脑热的,秦朗完全没问题,不过这种小毛病,无疑也用不上他,更是不可能弄到多少钱。
那些断胳膊断腿,或者是癌症,心脏病之类的,他现在也没办法治疗好,因此,逛了大半个小时,他都没有找到合适的。
或许可以去其他的医院看看,秦朗心里嘀咕着。有了赚钱的主意,就是有了目标,接下来就是去做,去执行而已,比无头苍蝇似的乱碰乱撞要强得多。
于是,就准备往外走。
这时,医院的门突然的被人急冲冲的撞开,然后,就见一个超级强壮的家伙抱着一个血淋淋的中年男子,身后更是跟着两个黑西装,迅速的跑了进来。
一边跑,还一边大声的吼道:“医生,医生在哪里,快!”与此同时,一个黑西装留在原地警戒,另外一个黑西装已经主动的去找医生了。
通常来说,医院的急诊室都在医院大门附近,而急诊室基本上随时都有医生待命。
福林医院也一样,进门的右手边大概十多米的地方,就是急诊室,那里也有医生,听到喊声后,立刻就冲了出来。
“怎么回事?”医生一边简单的问询着,一边带着这些人往里走。
“中枪了,胸口和腰间,”抱着中年男子的家伙迅速的说着。但更具体的,很显然有隐情,没有说,只是跟着医生,迅速的消失在了远处的手术室。
秦朗这时候停下了脚步,因为,他已经看到了那个中年男子的生机正在迅速的消失,以地球医生的能力,这家伙应该再过不了多久,就会完蛋。
但是,如果有他的话,就不一样了,而且,这家伙随身带着这么多的保镖,必然是有钱人,或者说是有身份的人。
这不刚好符合他要找的病人的条件么,秦朗微微一笑,迅速的转身,朝手术室那边走去。
医生大体分内科和外科,就算是外科,也不是每一个外科医生都有着动手术刀的能力。甚至说,能拿手术刀的,通常是外科医生里的稀罕品。
刚刚出手的急诊室医生就不具备做手术的能力,虽然他及时的通知了同僚,但准备好动手术的事情,比如腾出手术室,准备好各种药物,血等等的,就已经耗费了不少时间。
因此,准备动手术的医生才刚刚拿起手术刀,才刚刚的动手准备先把子弹取出来的时候,随着心电监护仪上嘟嘟嘟的声音迅速的加快,那曲线直接变成了直线,中年男子也就完蛋了。
或者说,还没有彻底的完蛋,只是心跳停止了而已,他还是有一丝微弱的生机残存的。
这时候,就需要秦朗出手了,他需要把那最后的一丝生机激活,然后,用真元一直维持着,直到最后,让那生机彻底的恢复过来。
想到这里,他直接走向前,准备进去。
这时候,两个守在门口的黑西装第一时间拦住了他,目带凶光,右边的那个更是厉声道:“小子,你想干什么,给我滚!”
秦朗可不怕这肌肉男,他一根手指头都能够捏死对方,于是,耸耸肩,指了指里面,很是淡定的说道:“里面那个应该是你们老板吧,他现在的心跳都停止了,看起来已经完蛋了,不过,如果我进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