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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他这个人真是荒唐得可怕,心里觉得又好笑又好气,就回答道:“我早就不计较了。请你看在老天爷面上,别再老是提这件事了!”
可他还是哓哓不休地说:“是呀,不过你别忙。好孩子,我那么路远跳跳地赶来,并不是为了让你看我的下流相的。现在你说下去吧,好孩子。你刚才说到——”
“我是说,你既然眼前有危险,该怎样防备才好呢?”
“唔,好孩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危险。只要没人告发我,就不见得有什么了不得的危险。只有贾格斯、文米克和你三个人知道我回来了。另外还有谁能去告密呢?”
我说:“你走在街上,不会一个不凑巧,撞着什么熟人吗?”
他答道:“唔,那倒不大会。我总不见得会到报纸上去登个广告,说我马某从植物海湾'1'回来了;事情已经隔了这么许多年,谁还能从这里头捞到什么好处呢?你别忙,匹普。告诉你,哪怕危险比现在大上五十倍,我还是要赶回来看你的。”
“你要住多久呢?”
他突然从嘴里拿出黑烟斗,沉下脸来,圆睁两眼看着我说:“住多久?我不回去了。我来了就不回去了。”
我说:“你打算住在哪里?应当怎样安排你?你住在哪里才安全?”
他回答道:“好孩子,只要有钱,可以去买假头发,头发粉,眼镜,黑衣服,还有短裤,什么都能买到。靠了这种办法,平平安安没有出事的人多的是——人家能这样,我也能这样。至于说,我应当住在哪儿,应当怎样过日子,好孩子,我倒先要听听你的意见。”
我说:“你现在说得这样稀松平常,昨儿晚上干吗又讲得那么严重,赌神罚咒说给逮住了就只有死路一条呢?”
他把烟斗重新衔在嘴里,说道:“我现在还是这么说:给逮住了只有死路一条,而且是被绞死,就在离这儿不远的大街上给绞死。这可不是说着玩的,你应当有充分的了解。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又能怎么样呢?我人已经来了。回去吧,那也不会比留下来好——甚至还要糟糕。而且,匹普,我是为了你来的,我盼了多少年才算盼到了这一天。至于说冒险,我老实告诉你,我好比是一只饱经风霜的老鸟,从羽毛长全了的那一天起,各色各样的罗网陷阱都闯过来了,今天飞到一个稻草人身上停一停,难道反而害怕不成?如果死神就藏在这稻草人里边,那也只好随他了;他要扑出来就让他扑出来吧,我一定不逃不躲,算是服了他了,不过那也到时再说吧。现在还是让我再仔细看看我一手培养出来的上等人吧。”
于是又握住我的双手,像一个大财主欣赏自己的产业似的打量着我,嘴里叼着烟斗,好不踌躇满志。
我心里盘算,赫伯尔特两三天之内就要回来;我最好还是在附近给他租个冷僻的住处,赫伯尔特一回来就可以让他住过去。这件秘密还非得让赫伯尔特与闻不可,让他做个参谋,一块儿商量商量这个问题,说不定还可以给我减轻不少担子,这个道理在我看来是很明白的,可是蒲骆威斯先生(现在我决定这样称呼他)对此就不是那么容易想得明白了,他不肯马上答应让赫伯尔特参与其事,他一定要亲眼看过赫伯尔特的相貌,看得中意了,才能表示同意。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扣着扣子的、油腻腻的黑封皮圣经,说道:“即使那样,好孩子,我们也应当先要他起誓。”
我要是说,这位可怕的恩主随身带了这本小黑书闯荡四方,仅仅是为了在紧急关头要人们凭着这个本本起誓,那我就未免有信口开河之嫌;不过有一点我敢断定,就是我从来没见过他拿这本书派过什么别的用场。那本小圣经,看来好像是从哪个法庭上偷来的——大概因为他知道这一段来历,而且以前自己曾经屡试不爽,因此深信这本书神通广大,谁要是一旦凭着它发了誓,就怎么也翻不出法律的天罗地网。他一拿出这本小书,我就想起多年以前他在墓地里逼着我发誓为他效忠的那一幕,还想起他昨天晚上说过,他在异国伶仃孤苦,老是对天发誓,非要实现自己的心愿不可。
现在他身上穿的是一套海员衣服,好像手里有一批鹦鹉和雪茄打算脱手似的;我接下去就和他商量,他穿什么服装好。他一力主张穿“短裤”,认为短裤有意想不到的伪装功用,而且他心目中早已为自己设计了一套服装,照此打扮起来的话,那就成了一个介乎乡区牧师和牙医师之间的人物。我费了好多唇舌,才说服他打扮成一个富裕农场主的模样;讲妥要他把头发剪短,在头上扑一点粉。最后还商定,既然我那个洗衣妇和她的侄女还没有见到他,那就别让她们看见,索性等换了装再和她们见面。
决定采取这些预防措施,看起来似乎很简单;可是就我当时的心情而言,姑且不说丧魂落魄,至少也是头晕目眩,所以一商量就商量了大半天,弄到下午两三点钟才得以去着手置办。临走时吩咐他关起门来守在房里,在我回来之前哪怕有天大的事也别开门。
据我所知,艾塞克斯街上有一幢很不错的寄宿舍,后门朝着寺区,从我的窗口简直可以一喊就应,于是我先去看房子,运气也真好,居然替我这位伯父蒲骆威斯先生租到了三楼的房间。然后又去跑了好多家铺子,购买各种必不可少的化装用品。办妥了这件事,又转身到小不列颠街去,这一趟可是为我自己的事了。到得那里,只见贾格斯先生正在伏案工作,他一看见我进去,立即站起身来,走到壁炉跟前。
他说:“喂,匹普,要留神啊。”
我答道:“错不了,先生。”我一路上早已把要说的话都考虑成熟了。
贾格斯先生说:“别连累你自己,也别连累任何人。听好——任何人也不能连累。什么都不要告诉我,我什么也不想知道,我并不好奇。”
我当然一听就明白,他已经知道那个人来了。
我说:“贾格斯先生,我只要您给我证实一下,有人对我说的一些话是不是事实。我并不疑心那是假话,不过我还是得对证一下。”
贾格斯先生点点头。“不过,你刚才是说有人‘对你说’呢,还是有人‘通知你说’?”他问我这话时,头侧在一旁,眼睛并不望着我,而是望着地板,显出一副凝神静听的神气。“如果是有人‘对你说’的,那似乎表示你和那人当面谈过话。要知道,你是不可能和一个远在新南威尔士的人当面谈话的。”
“是通知我说的,贾格斯先生。”
“好极了。”
“有一个名叫阿伯尔马格韦契的人通知我说,我那个一直没有透露身份的恩主就是他。”
贾格斯先生说:“就是那个人——他住在新南威尔士。”
我问:“我的恩主就只有他一个?”
贾格斯先生说:“就只有他一个。”
“先生,我并不是个蛮不讲理的人,决不会把自己一向的错觉和荒唐的见解都推在您身上;不过我一向以为我的恩主是郝薇香小姐呢。”
贾格斯先生的一双眼睛冷冷地转到我身上,又咬了一下食指,回答道:“匹普,你说得对,这件事根本不能由我负责。”
我垂头丧气地申辩道:“可是,先生,从表面看来,却像得很呢。”
贾格斯先生一面摇头,一面撩起下摆,说道:“一丝一毫真凭实据都没有,匹普。凡事不能只看表面,要有凭有据才能作准。为人处世,这是头一条金科玉律。”
我默不作声,站了一会儿,叹息道:“我的话都说完了,我听说的事也都证实了,就谈到这里为止吧。”
贾格斯先生说:“马格韦契——新南威尔士的马格韦契,现在到底出面了,你也总该看明白了,匹普,我和你打交道,自始至终都是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方针。一丝一毫也没有背离过这个严格的实事求是的方针。这一点你总该看得很明白了吧?”
“看明白了,先生。”
“马格韦契第一次写信给我——从新南威尔士写信给我,我就警告他——写信到新南威尔士警告他,叫他千万记住,我是决不会背离这个严格的实事求是的方针的。我还警告过他另一件事。他有一次给我写信,隐隐约约露出了一点意思,似乎准备将来回英国来看看你。我警告他以后来信再别提这件事,他不可能得到宽赦,他已经判处了终身流放,一回国就构成重罪,非判处极刑不可。”说到这里,贾格斯先生紧紧地盯着我:“这一点我早就警告过马格韦契,我的信是写到新南威尔士的。他毫无问题是理会了我这个警告的。”
我说:“毫无问题。”
贾格斯先生依旧紧紧地盯着我,又继续说下去:“据文米克告诉我,他曾经收到过一封从朴次茅斯寄来的信,寄信人是个海外移民,名字叫蒲尔威斯,也可能叫——”
我提醒他说:“可能叫蒲骆威斯。”
“也可能叫蒲骆威斯——谢谢你,匹普。恐怕就是蒲骆威斯吧?你大概知道他叫蒲骆威斯吧?”
我说:“对。”
“你知道他叫蒲骆威斯。有个名叫蒲骆威斯的海外移民,他从朴次茅斯寄来一封信,替马格韦契打听你的详细地址。据我所知,文米克回信把你的地址告诉了他。新南威尔士那位马格韦契对你说明的这番情由,大概就是蒲骆威斯向你转达的吧?”
我答道:“是蒲骆威斯向我转达的。”
贾格斯先生向我伸出手来:“再见了,匹普。见到你很高兴。你如果写信寄给新南威尔士的马格韦契或是托蒲骆威斯捎信给他,劳驾你在信上提一笔,就说我们长期以来的来往账目和付款收据,马上连同余款一起送到你那里去;因为款子还有一点结余。再见,匹普!”
于是我们握手告别,他死死地盯着我,一直目送我到门口。走出房门时我回头一看,只见他依旧死死地盯着我,架子上那两座丑恶的头像似乎也想使劲撑开眼皮,它们那臃肿的喉头似乎还想使劲逼出一声呼喊:“啊,好厉害的家伙!”
文米克不在事务所里,他即便在这儿办公,也帮不了我的忙。我一径回到寺区,那吓人的蒲骆威斯倒也安然无恙,正在大喝兑水朗姆酒,大抽其“黑人头”。
第二天,定做的衣服都送来了,他一件一件穿上。可是我总觉得哪一件也不及他原来的衣着来得称身,这可使我泄了气。我心里想,他身上一定有个什么东西在作祟,因此,替他乔装改扮只是枉费心机。我愈是替他打扮,打扮得愈是卖力,他就愈像当年沼地上那个邋邋遢遢的逃犯。我在忧心忡忡之中所以会产生这种幻觉,原因之一无疑是因为他当年的相貌举止愈来愈清楚地浮现在我面前;我简直觉得,他挪动起腿来仍然拖拖沓沓,好似脚上还拴着脚镣一般,而且从头到脚连骨子里都带着囚犯的气息。
何况他孤零零一个人在小棚子里生活惯了,这方面也受了不少影响,身上带着几分野蛮人的习气,什么衣服穿上身都冲淡不了他这股子野气;这还不算,后来他和那些移民生活在一起,过的是一种打着罪犯烙印的日子,这方面也在他身上发生了影响,而最大的原因则莫过于他自己胆怯心虚,知道现在是在躲躲藏藏,见不得人。他的一举一动,无论是坐、立、饮、食,或是高耸着肩膀苦苦思索,或是掏出他那把角柄的大折刀来在裤腿上擦一擦然后切东西,或是把轻巧的玻璃酒杯和茶杯举到嘴边(简直就像举起笨重的金属器皿一般),或是切下一块面包在盆子里揩了一圈又一圈,把那一丁点儿残剩的肉汁吸干,仿佛是难得吃到这么一顿盛餐,一点一滴都不能糟蹋似的,连指头上沾着的汁水也都吸在那块面包上,然后才一口吞下肚去——他这种种举动,以及一日之间每时每刻的成千上万种其他无以名状的琐细举动,都叫人一眼就能看穿他是个罪犯、重囚、戴过脚镣手铐的家伙。
在头发上扑粉是他自己的主意,他答应不穿短裤,我才答应让他用粉。可是头上一扑了粉,那效果如果一定要拿什么来作比拟的话,恐怕只能勉强比做死人脸上擦胭脂,这样一来他身上本来要竭力加以掩盖的一切东西,反而都突破了这一层薄薄的伪装,统统集中暴露在他的头顶上,实在不堪入目。因此试过之后便立即作罢,只把他的斑斑白发剪短一些也就算了。
这个可怕的神秘人物,我当时对他的感觉实在一言难尽。晚上他在安乐椅上睡着了,一双盘筋屈结的手抓着椅子扶手,皱纹密布的秃脑袋垂在胸前,这时候我总是坐在一旁瞧着他,心里暗暗揣度他究竟犯了什么罪,我会把公堂上所能见到的一切罪名一条条往他头上套,于是愈想愈坐不住,真恨不得跳起身来,扔下他溜之大吉。我对他的厌恶一小时比一小时强烈,尽管他对我有过天大的恩典,为我冒了偌大的风险,当时要不是想到赫伯尔特马上就要回来,我看我说不定立刻就会受不了这种神魂不安的苦恼,按捺不住一时的冲动而一走了事。有一天晚上,我竟然还从床上一跃而起,穿上一套最破旧的衣服,慌慌张张打算丢下他,丢下我的一切身外之物,到印度当兵去。
更深人静,长夜漫漫,屋里寂寞凄清,窗外风雨不绝,即使遇到鬼魂,我看也不见得会比此情此景更可怕吧。鬼魂决不可能为了我而被逮捕,被绞死,他倒是有这个可能,而且我还担心他一定会遭到这个下场——这样一想,就更害怕得厉害了。有时候他不睡觉,就拿出随身带来的一副破烂不堪的扑克牌,玩起一种很复杂的“排心思”牌戏来(这种牌戏我还是生平第一次见识,也没有再看见第二个人玩过),玩赢了就用折刀在桌子上划个记号;每逢他既不睡觉也不玩牌,他就吩咐我:“读点外文给我听听,好孩子!”我遵命朗读,他一个字也不懂,却站在壁炉跟前,俨然以一副展览会主办人打量展览品的神气打量着我;我用一只手挡着光,透过手指缝可以看见他打着哑剧的手势,似乎是叫室内的家具听我读得一口多么熟练的外文。想当年那位忽发奇想的学者亵渎神明,一手创造了那么一个奇丑无比的怪物,结果反被那个怪物缠住'2',不过他当时的处境却也未必比我更惨,因为缠住我的这个怪物不是别人,恰恰是一手培植我的人——他愈是爱我,疼我,我就愈是讨厌他,愈是想要逃避他。
这样一路写来,自己也觉得,好像这种生活过了总有一年半载之久。其实那可不过是四五天的事。我天天都在等赫伯尔特回来,因此,除了天黑以后带蒲骆威斯出去透透空气以外,根本不敢出门。终于有一天黄昏,吃过饭,正当我累得睡着了的时候(因为我晚上总是心神不宁,噩梦颠倒,不能好好休息),忽然楼梯上响起一阵亲切的脚步声,把我从梦中惊醒。蒲骆威斯本也睡着了,听到我的响动,便摇摇晃晃爬了起来,转瞬就看见他那把折刀已经亮晃晃的拿在手里。
我连忙吩咐他:“别大惊小怪!是赫伯尔特回来了!”赫伯尔特咚咚咚奔入室内,千里横越法国,带回来一股清新的空气。
“汉德尔,亲爱的朋友,你过得好吗?好吗?好吗?我这一走仿佛就走了整整一年似的!嗬,我大概当真走了一年了,否则你怎么这样消瘦,这样苍白!汉德尔,我的——哎哟!对不起,这一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