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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材入地之后,地面被万马踏平,找不出一点端倪。紧接着,当着一只母骆驼的面,杀掉小骆驼。这样每年祭祀,母骆驼就能找到杀死小骆驼的地方。
等到母骆驼老死,就再也没有人能在茫茫的草原上,确定陵墓的位置。
“那你们在阴山定居,就不知道部族为什么来这。”
胖子问的问题,比较敏感。也就是赫尔目珠不谙世事,所以没有发现。
要是换成老族长,这么露骨的旁敲侧击,对方恐怕早就翻脸。
“不知道,尊师说,第一代喇嘛在阴山定居,要比部族来阴山的时间早。尊师和我讲起过汉人的历史,说第一代喇嘛来到阴山,你们那时候正处于北宋,蒙古部落还没有崛起。”
“那你们这一脉,为什么一直留在阴山?”
赫尔目珠的眼中充满了茫然,很显然,他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严格来说,他不是纯粹的蒙古人,对于祖上的历史,大多来自青巴禅师的叙述。
等到赫尔目珠出去,摸金小队三人组,又展开新一轮的分析。那一晚,我们三个都有些亢奋,根本没想过睡觉这事。满脑子都是成吉思汗和那些金砖。
赫尔目珠说,这些金砖,是上天赐给英勇战士的礼物,部族偶尔有人能捡到。不过在以前,很少有人随意接受神的恩赐,大多是原封不动的还回去。
“不管怎么说,非要进阴山的话,眼下不是时候。我可以肯定,陷在狂风那一段时间,我撞着了僵尸。”
“僵尸,这东西不是一跳一跳,还能乘风入云不成?”
遇见粽子,胖子不倒卖干尸,所以没遇见过诈尸。僵尸怎么厉害怎么凶,大多来自民间的口耳相传,其中难免有虚构的成分。
不过成吉思汗的陵墓若真在阴山,弄两个僵尸当保镖,以成吉思汗的身价,完全够格。
“瞎说。僵尸能与天地同寿,得了大道,还能杀龙吞云,连大罗金仙都没辙。要说僵尸会飞,我祖上的笔记就有记载,你们就没拜读拜读。”
“你祖上是”
大烟袋一拍胸脯,老嘴一横,竖起大拇指,推销似的说道,“我不是讲过,我祖上是纪晓岚,说的自然是阅微草堂笔记。”
“呸,不要脸。姓纪就纪晓岚?瞧瞧你那熊样,有辱斯文。那胖爷岂不是当代霍元甲,汉朝的霍去病?乱认祖宗,我还不知道你那尿性”
翻开草堂笔记,里面还真有一段关于僵尸会飞的记载。
前朝湘城,外有阴风作祟,吹至人身,风后,活人成白骨。请天师,狗血网风,风止,见一皮儿尸,大如斗鱼,人头无尾,赤毛浑身。常人以为怪,乃以火烧,脱网而乘风去。后有人曰;僵尸为祸,始为天师作怪,假借神明蛊惑人心。
“没事,真有僵尸,胖爷请他吃83年的黑驴蹄子。”
闲话谈了一夜,忽然见蒙古包内满地通红,竟然已经到了早上!
外面到处挂着五彩祥云彩布,部族人个个身穿天蓝色长袍,一副节日洋溢的喜气。赫尔目珠牵了三匹黑色骏马,说请我们骑上马,绕着部族走上三圈。
这是蒙古人待客之道的一部分。
骑着马绕了三圈,我抓紧缰绳,倒是勉强能保持风度。大烟袋完全不会,整个人趴在马上,像一条焉了的茄子。胖子出风头,骑着高头大马,脖子上搭着哈达,一边招手一边骑马,活脱的首长。
献哈达之后,就是敬茶。茶端过来,最好是双手接或用右手,绝对不能用左手,否则是坏了礼数。奶茶喝了之后,就是献酒。酒是草原烈酒,接过来用无名指蘸酒向天、地、火炉方向点一下。一喝下去,五脏六腑都在发热。
奶茶喝了,美酒品了,接着就是摆羊背子、奶酪、奶油、各种面制品。
期待已久的烤全羊,得到晚上,升上一堆篝火之后,一边围着跳蒙古舞,一边等着羊肉被烤成金黄。那滴下来的肥油,简直就是流动的黄金,能把馋虫馋死。
胖子喝高兴,跟着进去群魔乱舞,几个汉子勾肩搭背,发起酒疯就在那摔跤。
我不喜欢太吵的环境,找了一圈,在这认识的人不多,没看见赫尔目珠的身影。他在部族的地位可不低,这种宴会,怎么没看见他人?
第50章 多木萨谷()
四处一转,最后发现赫尔目珠半倒在一个蒙古包后面,手里还提着一袋烧刀子。
“怎么不去那边玩玩?”
赫尔目珠发黑的脸上出现一圈酒红,吐着酒气说道,“我打算明天就去寻找尊师,那些人有枪我也不怕。”
“那些人为什么绑了青巴禅师,你真的不知道!”
那群人,身上全副武装,一看就知不是普通势力。
而且行事作风,更是有备而来。莫非,他们也是冲着黄金之城的踪迹?不过一个人能背多少黄金,要是引起别人注意,多半得吃花生米。那些人,恐怕别有图谋。
赫尔目珠熏醉的眼中,出现一丝躲闪,“不,不知道。”
“说实话,别给我来那些弯弯绕。阴山纵横上万里,没消息,你想怎么找人?”
我板起一张脸。还好赫尔目珠的心理防线没那么强大,稍微一诈,就说了出来。
“鲁赤阿台叔在路上醒了,叫一个阿叔回来传话,说他看见那群人把尊师带入多木萨谷,我想就在那。”
多木萨谷?这是音译,汉语是什么意思,我忘记问。
听赫尔目珠解释,那里是部族归葬的地方。以前部族的老人归天,土葬的棺材都埋在多木萨谷。这是部族自阴山脚下落脚,就选好的地方。几百年下来,都是统一埋在那。
据说地方,还是青巴禅师那一脉的祖先选定的。
奇怪,这些人去部族的祖坟干什么,倒斗?
蒙古人陪葬的东西,多是弓箭鞍马,犯不着如此大动干戈才对。
“那地方在哪,你知道吧!”
“应该记得。”
“什么叫应该。你和你师父都是喇嘛,超度下葬这一块,你连个实心话都不敢说是怎么回事?”
“不是,多木萨谷在十几年前就荒废了,现在部族有人归天,都是葬在重新选定的地方。而且,尊师曾严厉嘱咐过,不准任何人再靠近多木萨谷。”
这就奇怪了。
祖坟这一块,格局是不能随便乱动。
理论上,只要子孙没死绝,祖坟就不能荒废。怎么到蒙古这,埋了几百年的祖坟,说换就换。莫非是棺材多了,把地方塞满了?
不对不对,直觉警示我,这里面大有文章。
“找你尊师,算上我和胖子一个,不过你要说实话,万一漏了什么线索,你尊师就危险了。”
“真的吗?你们愿意和我一起?”
“当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过你要仔细想,十几年前,究竟出了什么事,竟然导致多木萨谷荒废。你多想想,指不定这是那些人绑人的关键。”
我一边啃烤全羊,一边喝一口奶酒,那滋味美。哪天我有钱了,退休后就干脆搬到草原上来。天当被地当床,这日子过得潇洒舒坦。
赫尔目珠的年纪比我小半岁,十几年前,他才五六岁这么大点,他能想起来的几率不大。
“不要朝一个方向想,想想看,十几年前,有没有人来找过你师父,或者你师父外出过。而且那个时间段,应该在多木萨谷还没有被废弃之前。”
“有,有吧,我记得很早之前有外地人来过,还给了我糖吃。对了,他们还留了照片?”
“快,回去找找!”
他们住的蒙古包很大,这些老东西应该不会随便丢。这是一条能抓住的线索,多木萨谷内,一定隐藏着什么关键信息。
只不过那些人比我们快了接近二十天,也不知道他们完工没有。
宴会持续到半夜,还没等到赫尔目珠的消息。
胖子借着酒意,跟那些能说汉语的蒙古人闲聊,也没听到什么有用的价值。提起部族为什么来此、究竟有什么渊源,那些蒙古人自己都没弄明白。
我和胖子是半醉半清醒,大烟袋是真醉,死狗一样拉都拉不动。
于情于理,这遭必须走。
下了一次墓,明知道里面有危险,却是上瘾了。或许我骨子里,就是个爱冒险的人。不过生活中,我大多处于沉寂的状态。真是矛盾的人生。
直到天亮,赫尔目珠顶着黑眼圈找到我。胖子睡了,在没粽子没冥器的情况下,别指望他开机。我捂着有些发涨的头出去,从赫尔目珠那接过一张发黄的照片。
那是一张很老很旧的照片,是最原始的黑白老照,稍微一折,发脆的质地就能碎裂。
可能是放在箱底的缘故,这张照片的表面磨损严重,几乎成为一团一团的淡淡黑影,本就低劣的像素,现在更别指望看清楚什么。
上面也没什么特别,有八个人,其中一个穿袍子袒露肩膀的,应该就是青巴禅师。
如此算来,来的人有七个。中间那个是队长,穿着一件深色呢子大衣,头上扣着一个帽子。被磨损的表面,人脸看不清五官神态,仿佛从一开始,那些人就是一张张没有五官的怪物。
在昏暗的环境下,照片在手里,比铁块还烫手。
应该是错觉。即使我看不清领头人的长相,穿呢子大衣的那人,却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熟悉感。这不太可能,早十几年,我还流着鼻涕上幼儿园,怎么会认识一个来到内蒙的人。
不过,那人真的好眼熟。
看照片的老化程度,十几年的历史,还是有的。赫尔目珠补充,说青巴禅师和这些人认识,双方照相留念之后,曾经消失过一段时间。
也就是在那之后,青巴禅师宣布得到神的指引,多木萨谷废弃。
这不是一件复杂的事。稍微一梳理,目标的箭头,直指多木萨谷。
“这事我们帮忙,你别私自行动,明天我们会和老族长商量。”
照片上的事,我没给胖子和大烟袋说,这算不得多有用的线索。不过越看不清五官,我看中间那人,就越感觉眼熟。只是他脸上盖着一层迷雾,我想吹,无论如何也吹不开。
既然要去,东西就得准备齐。这次出来旅游,很多东西都没带,要老族长帮忙弄或者派人去买。
老族长听说我们愿意帮忙去找人,给了我们很大的赞誉。鲁赤阿台的受伤,部族里面没几个人敢深入阴山,在外边过夜也不敢。
期间,赫尔目珠很心急,每天早中晚,都要来催促一次。他像一只期盼飞翔的苍鹰,就等着风起。
两天之后,老族长托人,从其它部族手中,收了两支火铳给我们。胖子肉搏厉害,但是肉多也扛不住子弹。
枪这玩意弄不到,又怕处于被动。盼星星盼月亮,老族长才淘换了两支火铳给我们。
“这和烧火棍差不多,离了五十米,连黄皮子都打不死,也就是声音大!”
“你看上面,还是清顺治年的,几百年的老古董,边角都是一层土包浆。”
火铳比较结实,土火药威力不大,隔了几百年,还是能保证不炸膛。
“也罢,有总比没有好,再说现在混饭吃靠脑子,硬碰硬那是匹夫。胖爷现在要学诸葛孔明,拿羽毛扇一挥,决胜千里。”
我和胖子一人一支火铳,带上铅弹火药。大烟袋手提一只陶罐,还有两只大碗,身穿一袭蒙古衣袍,漫步缥缈的从远处走来,像是蒙古人给我和胖子践行。
“前路艰难,两位保重身体,我给你们两个倒酒!”
多木萨谷以前是葬人的,几百年下来,是有条路。虽然荒废了十几年,骑马还是能到那,不费功夫。
听大烟袋那意思,这次没他什么事。
“给我们践行?好啊,反正找到人的几率不大,胖爷带了粮食和水,在山里多转几圈,指不定能挖几块金砖。小同志,你知道这金砖现在值多少钱,猜猜看!”
“估摸二十万总得有。”
“啥二十万。这是赤金金砖,你以为是那些掺水的假金?四十万起价,批发价也是三十万。你捡的那块,自己留着,咱们自己找到的归自己,不平分?”
“好啊,这比买彩票还赚钱。就算这次没收获,我们也出了力,老族长肯定送马再送钱!”
我和胖子一唱一和,把大烟袋贪生怕死的心刺激得蠢蠢欲动。
胖子骑在马上,要走。大烟袋手一拉,拉住马尾巴,“两位爷,别急啊,我又没说不去。”
“你去个屁,要你肥田都没油水,自己在蒙古包待着。胖爷和小同志出去捞一把,这次一人不捞个几大块金砖,不回来。”
“别别,我去,哪个王八蛋不去是孙子。”
有钱,这就好商量,冒险也成。
再说这次,大烟袋估摸应该没风险,不捞一把,不是他的性格。
“要去少废话,趴在马上,我们出发。”
胖子策马扬鞭,我们四人出发,赫尔目珠头前带路,向着多木萨谷前进。
夕阳的旭辉映照四个半人的身影,显得有些萧瑟。扯着缰绳,马儿嘶鸣一声,踏蹄踢开一层层草波,我们正式向无尽的阴山迈出第一步。
期间没遇见怪事,长话短叙,四天之后,我们就抵达所谓的多木萨谷。
停在外面,连马都驻足不前,无论如何鞭打,马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不走。
多木萨谷,说是谷,其实就是个大盆地,一眼望不到边的大。想不到阴山之中,还有这种天然风貌。
盆地,就像是阴山的一只眼睛。
马不走,我们只有步行,反正已经到了地方。
外围一圈,是近代的坟包,赫尔目珠没说错,这里已经荒废了十几年,没有新冢。
第51章 硕鼠硕鼠()
照理说,这些都是老坟,里面埋的尸体,应该早就烂成白骨才对。
可是一踏进多木萨谷,空气之中,就隐约弥漫着一股腐臭味。这味是尸体腐烂的恶臭,大烟袋鼻子灵,头一个闻到。
我和胖子没那么灵的鼻子,不过空中,飞翔着几只红头大苍蝇。这是蛆蝇,附近有尸体!
大烟袋带路,绕过几个坟头。后面臭气熏天,成群结队的红头大苍蝇四处乱飞,呼呼扇动翅膀,耳边像是有几架战斗机在开动。
地上的尸体很大,不止一处,已经开始生出白乎乎的蛆虫。
我们只看了一眼,就捂着脸退到一边。
那边活像一个分尸现场,根本没有一块完整的组织。
赫尔目珠从蛆虫中抽出几缕毛发,是棕色。看来这些不是人的尸体,倒像是狗或者马的,一边还耷拉着一条干枯成皮的肠子。赫尔目珠感叹道,“这些都是动物,谁杀的,死成那样。”
有道是唇亡齿寒。凶手能把马匹撕碎,撕烂个人,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
“这些应该都是鲁赤叔带的马匹和猎狗。他说晚上遭到了野兽的袭击,全靠马和猎狗掩护,才逃出这里。”
好个赫尔目珠,这小子还有点小算盘,之前在部族都没提过这事,到了点才装作想起。
蒙古猎狗,凶猛程度不下于藏獒。有马有狗,再说鲁赤阿台手中还有蒙古弓。
就算遇见狼群,也不会弄成那样。
再说狼是吃肉的,没道理把猎物撕成那样,连肠子都流出来,却不吃。
“会不会是僵尸干的,要不撤吧。”
大烟袋最怕这些东西,看见了,心里就打三通退堂鼓。心说来都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