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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柴千金:腹黑嫡女惹不得-第2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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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3章番外 :我就嫁不出去(10)() 
雨晴一下子喜欢上了,她最不喜欢的就是古代的鞋底,除了草鞋之外,主要就是木头底,耐磨不怕下雨,但是穿起来真的很硬,对于雨晴这样爱奔跑的人来说,不啻于克星。当然还有一种类似千层底,虽然是布做的,但是通过特殊的处理,鞋底也很硬,雨晴一跑就会掉鞋子,不知是鞋子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雨晴穿鞋的技术问题。

    穿越后的雨晴最怀念的莫过于现代的运动鞋了,那弹性,多么适合奔跑啊。为什么其他的穿越女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呢?雨晴也曾经看过几本小说,里面的穿越人抱怨没有橡胶轮胎的马车,抱怨没有席梦思床垫的大床,为什么就没人抱怨过鞋子呢?难道他们都是穿越到大富之家,弱不禁风,出入有车,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跑路一族?

    这双女鞋,明显的是沈觅做给那个海棠的,不过雨晴不在意这些,在她看来,这是一双新鞋子,崭新崭新的,还带着淡淡的清香,那是皮草的味道,天然的没有经过化学品污染的,她看到了,她很喜欢,她想要拥有这双鞋子,这双鞋子就是她的了,就是这样!

    “我很喜欢,谢谢觅哥哥。”雨晴甜甜笑着,手上也用上力气,终于从沈觅手中夺下了这双鞋子。

    沈觅陷入了沉思,那双鞋,是他亲自画了样子,吩咐人做的,反反复复做了好多双,才留下了这一双。海棠不喜欢艳丽的颜色,认为那些太俗,最喜欢蓝色,她的鞋子很多,可是海棠总是缺少一双最合适的鞋子,沈觅按照她的要求,暗中寻觅良久,做出了这样的鞋子。

    当日沈觅曾经想过带着海棠四海遨游,却始终不曾成行,后来也曾千山万水走遍,却是寻找海棠,陪在身边的就是这双鞋子。曾经以为,这双倾注了心血和思念的鞋子,能够带回她的主人。

    现在看来,不过是妄想而已。

    当沈觅见到海棠的时候,海棠脚下穿的是一双桃红色绣鞋,在那一刻,沈觅才恍然大悟,原来海棠需要的不是一双鞋子,而是一个合适的人。桃红色曾是海棠最讨厌的颜色,现在却是高高兴兴的踏在脚下,高高兴兴的站在那个人身边。仿佛只要站在那人身边,就心满意足,看着那样的海棠,就像看到当初的自己,沈觅突然明白,海棠从类没有爱过自己,所以才能走的那样决绝,那样彻底,那样的目光和那样的喜悦,以前从来没从海棠脸上见过。

    沈觅沉默的看着雨晴换好,突然弯下身子,解开了雨晴的发髻,青丝如同流水一样,倾泻下来,很清淡的香味,就像当初的海棠,发间也是清清浅浅的味道。

    在沈觅意识到之前,他的手已经自动的穿过黑发,以指为梳,轻轻梳拢。沈觅的十指尖尖,修长美丽,灵巧的上下翻飞,如同穿花蝴蝶,在漆黑的长发间飞舞,不一会,已经绾成一个飞月髻,耳后垂着两缕青丝,身后也披着发丝,只将头顶的一小绺绾起,如同一轮弯月,十分别致,和雨晴弯弯的眉眼辉映,平添了几分袅娜之意。

    沈觅抚摸着雨晴的头发,目光深远,似乎在看雨晴,又似透过雨晴看到了很远的地方。

    他的目光太沉重,承载着太多的深情,对雨晴而言,那是一种巨大的压力,在这样的重压之下,雨晴一动也不敢动。

    “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沈觅声音极低,缠绵悱恻幽婉动人。

    雨晴抬起头,阳光下的沈觅,面容洁白如玉,透着温润的光泽,眼神幽深,深不见底,看起来很平静,雨晴却知道那平静下面的波涛汹涌,因为她无数次见到,失去母亲的时候,父亲也是这样一副波澜不兴的样子。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你还是忘了吧。”雨晴道,那样的女人,虽然没有见过海棠,可是对一个抛夫弃子,另觅新欢的女人,雨晴是在不明白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当然,她最看不下去的,就是沈觅的样子,那么深情款款,让人很不适应,这个一脸情伤的貌美男子怎么会是那个慵懒到令人发指的男人呢?

    沈觅愣了一阵,“是啊……”终于掉转了目光。

    雨晴立刻觉得轻松多了,赶紧站起身,来回走了几步,不错,雨晴点点头,果然是脚感不错。

    “沈觅,我明白这双鞋对你的意义。”雨晴说的很严肃,“对你来说,它是不堪回首的过去,是抛弃是耻辱,所以,”雨晴一扬眉,双眉飞舞,“这双鞋,从现在开始归我了。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呢?为了拯救你于水火之中,从现在开始,我每天穿着这双鞋,争取早日将鞋底踏穿。”

    沈觅眨眨眼,第一次,雨晴的反应超出了预料,这双鞋,除去名贵不说,还花费了无数的心血,雨晴穿上还一副施恩的模样。

    “放心,沈觅。”雨晴略带叹息的拍拍他的肩膀,“我不会歧视这双鞋的,即使你曾经失足过。”

    沈觅有一瞬间的愣神,雨晴津津有味的欣赏,看美男发呆,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

    身后传来一声轻笑,那笑声非常熟悉,雨晴茶壶状转过身去,准备给他来顿礼貌教育,却在下一秒愣在当场。

    院子里站着两个人,一个是齐守谦,照样是一身白衣胜雪,手中一把标志性的折扇,在初春的天气里摇啊摇啊,另一个则是许久未见的陈俊卿,一身浅浅的蓝色长袍。两人都静静的看着,不知来了多久。

    齐守谦“啪”的一声打开扇子,“原来是金屋藏娇啊……”

    这样的打趣在雨晴和齐守谦之间很常见,只是现在多了个陈俊卿,温文尔雅的,正义凛然的,雨晴只能红着脸,拘谨的站在那里。

    “董事长这几天不安心工作,天天往家跑,违反了员工守则第六七八九条,扣除当月奖金。”齐守谦模仿雨晴的语气,摇头晃脑的指责。

第1114章番外 :不亦乐乎(1)() 
“齐守谦!”雨晴一声怒喊,又在下一秒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这可是当着陈俊卿啊,怎么能这样大呼小叫呢。

    齐守谦瞄了眼雨晴,又看看长身玉立的沈觅,似笑非笑,折扇摇啊摇啊,看的雨晴心烦意乱。

    一时间,院子里一片寂静,面对陈俊卿,雨晴呼吸急促智力降低,平时的八面玲珑机智百变都消失不见。她觉得似乎应该解释些什么,可是怎么解释解释什么?他们还没有熟悉到需要误会的地步,可是不解释,他要误会了怎么办?雨晴急的头上出汗。

    “来客人了。”沈觅眼睛微眯,目光在一白一蓝两个身影上一顿,转过身去,轻飘飘的落下一句:“好好招待,妹妹。”

    齐守谦楞了一下,停下了扇风,他叫她妹妹?

    “那是你哥哥?”齐守谦一脸八卦像,“怎么相貌差别那么大呢?”

    雨晴调整了一下呼吸,躲开陈俊卿的视线,扔给齐守谦一个大白眼。

    陈俊卿淡淡一笑,“方姑娘,我们冒昧了。”

    齐守谦根本没有什么事情,不过是闲来无事领着陈俊卿逛逛而已,一逛就逛到雨晴家了。齐守谦你这是选的什么时候,这不是明摆着让陈俊卿误会?齐守谦却不这样想,斜斜看了雨晴一眼,目光特意停在雨晴的新装。

    三人沿着束河行走,一路上暖风习习,当然还少不了好奇的目光。

    陈俊卿沉吟一会,“方姑娘,我有个妹妹……”

    雨晴乖巧的低着头,耳朵却高高竖起,他有个妹妹,然后呢?

    “姑姑……”软软嫩嫩的童音响起,悠然跑了过来,裤腿高卷,脸蛋红扑扑的,手中提着一个鱼篓。

    “看,二爷爷钓了三条鱼。”献宝似的,悠然努力的举着鱼篓,里面几条鲤鱼活蹦乱跳。

    “太好了……”雨晴也很高兴,她是很喜欢糖醋鱼的。

    陈俊卿楞了一下,目光闪过一丝挣扎,“方姑娘,我们改日再聊吧。”

    雨晴拉着悠然,看着一白一蓝的背影远去。

    突然,齐守谦转过身来,拿着一个小纸包,上面还绑着漂亮的绸结。

    “啊?送我的?”雨晴疑惑的打开,里面是套漂亮的裙子,浅绿色的,镶着嫩黄的花边,不禁怀疑的看着齐守谦,难道现在流行送衣服?不过,无事献殷勤,齐守谦到底想做什么?

    齐守谦抬起下巴,“后天就开业了,你和我站在一起,太寒酸可是会丢了我的面子。”

    雨晴忍住笑,“桃花啊,别把你泡妞的那一套用在我身上,我可是电大的魔芋哦……”

    齐守谦微微低头,距离雨晴不过一掌的距离,伸手替雨晴理理领子,“你是花丛中的蝴蝶,是百合花中的蓓蕾。无论什么衣服穿到你的身上,总是那么端庄、好看……”声音低沉动听,清新的气息伴着初春的风在阳光下跳动。

    雨晴微微皱眉,他的笑容温柔,他的目光闪亮,他的气息清新,他的姿态动人,如果不是他的比喻太过雷人,雨晴还会心跳加速一阵子。忍了又忍,终于一巴掌将他拍飞,“桃花,没有文化就别乱说,很吓人的。”

    齐守谦微微一愣,眼睛无辜的眨阿眨啊,一派天真样。

    “你,必须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雨晴眉头紧皱,吓了死命令,“还有三天开业,你必须要在开业之前上个新台阶。”什么嘛,花中的蝴蝶?百合?还耽美呢。这都是什么破比喻啊?他到底是想夸还是骂人啊?还有那句,什么的,穿什么衣服都好看,这不是讽刺我前些天的只穿一件工装吗?雨晴不由得又瞪了齐守谦几眼。

    “还有,没事多看些书,腹有诗书气自华,做一个有气质的人,你现在这样子,明显的没有内涵,档次太低!”雨晴拿出董事长的派头

    齐守谦嘴角勾着,心里微微有些失望,悄悄伸开手掌,刚刚雨晴的几根发丝就在他的掌心跳舞,现在仿佛还残留着那柔软的触感,让人有些酥软有些发麻,从手一直到心里。真是莫名其妙,齐守谦甩甩头,他怎么会想起送她衣服呢,真是昏了头了。尤其是,齐守谦暗自叹息一声,他怎么忘了,雨晴是董事长啊,他那些追女绝招对她没用的,只是为什么刚刚那个男人好像做到了呢?

    齐守谦暗自将貌美的沈觅当作了竞争对手,这一点雨晴并不知道。至于刚刚齐守谦的暧昧,雨晴早已经习以为常了。这个齐守谦,总是有事没事的乱放电,经常拿雨晴演练桃花秘籍,雨晴早就宣称是电大的,早已免疫,有时候还会和齐守谦切磋一下,要不是刚刚悠然的眼神太过纯真,雨晴也许还不会反应这么激烈。

    一手提着鱼篓,一手拉着悠然,雨晴高高兴兴往家走。

    那不是官媒张媒官吗?不远处一个苗条而骄傲的身影款款而来,走在村子里的小路上,也走的风姿绰约。她怎么又来大官庄了?带着疑惑,雨晴冲着张媒官微微一福,对于这位公务员,雨晴是很想取取经的,不过看看她身边的高士德,雨晴知道这不是个好时候。

    唉,雨晴微微叹气。公务员,多好的职业啊,有的吃有的拿,社会地位还高,受人尊重,可惜啊,雨晴不是。即然这样,只能自己创业,努力成为暴发户赚大钱,才能填补自己的空虚吧。

    回到家中,雨晴的视线一下子落在了美人靠上,不出所料,沈觅又躺在那儿,慵懒的享受着午后阳光。

    “今天有鱼吃了。”沈觅看了眼鱼篓。

    “想吃就得动手做。”雨晴没好气的说,这个过期少爷,除了躺着什么也不做。

    出乎意料的是,沈觅真的挽起袖子,进了厨房。

    等到沈留带着渔具回家的时候,糖醋鱼的香味已经飘满了院子,雨晴和悠然正淌口水呢。

    “爹,快来吃饭吧,觅哥哥手艺可好了。”老爹已经回家了,雨晴自然是一副好妹妹的乖乖样。

    雪白的米饭,又酸又甜的糖醋鱼,雨晴和悠然吃的不亦乐乎。

第1115章番外 :不亦乐乎(2)() 
“好吃,好吃。”雨晴一边吃,不忘挖苦沈觅,“可比冰糖葫芦好吃多了。”

    沈觅竟然还买了一小坛酒,就是桃花村的名酒桃花烧,正和沈留小酌。

    总之,这顿饭吃的是皆大欢喜,除了雨晴,对沈觅喝酒败家腹诽了几句,碍于父亲在场,没有表示出来。

    开业的前一晚,雨晴和齐守谦一直讨论到很晚。按照雨晴的设想,开业应该是个大手笔,请名人剪彩,知名乐队奏乐,大牌明星到场,最好还有免费礼品赠送,开业期间还免费提供酒水午餐,将电视中的那些情节全数照搬,一个不落的照搬,一定要给古人最强烈的震撼。

    然而,这一切,自然不能实现,没有钱寸步难行,雨晴和齐守谦空口讨论半天,最后无奈的决定是放挂鞭炮,然后上街发传单,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考虑张贴小广告。

    这个条件允许,是指在没有城市文明监督员的情况下,不至于因为他们的几张小广告,影响了陈家集的市容市貌,甚至提升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层次,万一成了陈家集的公敌,那就太不划算了;另外还得考虑小广告的时效,万一今天贴,明天揭,那可是大大的浪费啊,这可是古代啊,好吧,虽然是架空的,虽然稍微先进些,可是生产力的落后还是很明显的,纸张可是很宝贵的奢侈品呢。

    返回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仍是齐守谦送雨晴回家,那头小毛驴,雨晴借给了赵大牛。原因有三:第一,雨晴跑惯了,不用小毛驴这种四条腿慢腾腾的代步工具;第二,放在家里,还得给小毛驴准备份口粮,不吃不做,很浪费的;第三,小毛驴去大牛家做工,可以自己养活自己,雨晴也算是帮了大牛的忙,他现在想多种些庄家,正缺少帮手呢。

    今天是月初,天上繁星闪烁,一弯月牙。夜晚的束河哗啦啦的流淌,和前段时间不同,现在的夜风暖洋洋的。雨晴深呼吸,空气中混杂着各种气味,泥土的,河水的还有各种不知名小花的野草的,总之是一种万物复苏,充满着蓬勃生机的气味。

    雨晴心情大好,笑眯眯的说道:“齐守谦,我要告诉你一件事。”

    这段时间相处,齐守谦自然明白,当雨晴叫他名字的时候,表示郑重其事,一般情况下,雨晴总是喊他桃花。

    “我们的凤凰婚介所,一定会大红,红遍全国!”雨晴对这月亮,握拳呐喊,“麻雀变凤凰,也包括你我!”

    齐守谦看着雨晴,夜色中,只看到她的一双眼睛,仿佛天上的星光倾尽了眼中,又好像比天上所有的星星还要明亮。此时,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齐守谦呼吸一窒,都是月亮惹的祸,他抬头看天,月亮悄悄躲进了云层,留下漫天的星星,唉,都是星星惹的祸。星光太暗,她的眼神太亮,一下子吸引了他的视线。

    “我跟你认真说呢。”雨晴揪着齐守谦乱晃,“你到底有没有在听!”

    齐守谦将视线移了下来,落在雨晴的脸上,脸虽然胖了些,有这样一双眼睛,还是增色不少啊。勉强称得上是个美人,只限于夜色中。

    “啊?你说什么?”

    “齐守谦!”雨晴有些恼了,“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你说的对。”齐守谦微微一笑,“我们一定会成功。”声音竟然很温柔,在夜色中溶溶化开。

    雨晴的满腔激情,却好像遇上了一团棉花,无声无息的消失了,雨晴不禁有些意兴阑珊,其实她是有些担心的,对于婚介所,她并不像表面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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