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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笙自然研究过这个问题,她已经有了主意了:“在上东区随便租个房子不就得了,再不济,我还可以住酒店呀!外婆你不用担心,我又不是小孩子。”
陈清一面拉着外孙女往停车场走去,一面说:“正因为你不是小孩子了,所以外婆才不放心你住外面。”
安笙不置可否。
但她也懂老人家的担心,一个女孩子,而且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一个人住在外边,总是让人放心不下的。
陈清又道:“我在上东区有朋友,我跟她打过招呼了,这两个月,你就暂时到她家住着,去学校方便,也安全。”
第73章 来,爱我吧2()
安笙想到要住到陌生人家里去,就有些迟疑:“这不好吧!”
陈清横了她一眼,道:“有什么不好的,她是你外婆的闺蜜,你小时候在她家住过两年呢,那个外婆,可喜欢你了!”
挠了挠头,对这事毫无记忆的安笙颇有些尴尬:“我怎么没印象!”
说话间,几人便到了停车场,陈清拉着安笙上车,然后把这件事敲定下来:“你年纪小,记事不清也正常!反正,你明天就跟着外婆去那个外婆家,也就住两个月,你乖一点,别惹事,懂嘛!”
笙妞儿知道,这事情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了。
她外婆虽然纵着她,但很多事情,其实特别霸道。
不过,她也不担心,她外婆这样做,肯定是为了她好,而外婆的那个朋友家,肯定是人员简单很好相处不会欺负她的,不然外婆也不会让她过去住俩月。
朋友家就朋友家吧,她倒是随便,大不了她在圣城装两个月孙子然后再悄悄滚回洛市。
抱着这样的想法,笙妞儿同意了下来:“那好吧,不过放假的时候我可是要到外婆家蹭饭的,外婆可不要赶我走哦!”
陈清拍着安笙的手,笑得和蔼可亲:“傻孩子,外婆巴不得你天天蹭饭,哪里舍得你走!”
两人聊完这事情,安笙这才看向旁边陪着外婆一起过来的宋瑞希,礼貌地叫人:“表哥。”
宋瑞希冷冰冰的,但长辈在呢,便也只是点点头:“表妹好。”
这便是打过招呼了,之后,两人就没有下文了。
安笙虽然是在外婆这边养大的,但她外婆偏心她偏心得厉害,不论发生了啥事,外婆都是站在她这边的。
宋瑞希比她大一岁,年龄相似的孩子,一起玩难免有个小摩擦什么的,但不论结果如何都是宋瑞希被大骂的。
起先还好,次数多了宋家如何能不怨她。
明面上,她舅舅那一家子对她客客气气的,可实际上,都对她不喜。
舅母自然不用说了,老太太有啥好东西都给了安笙,她心底埋怨着呢。
表哥表姐对安笙那是白眼一个接一个翻的,厌恶到了极致。
正因为此,升高中的时候,外婆让她来圣城,她都是拒绝的。
哪怕现在她在皇家学院当两个月的交换生,可其实半点也不想在宋家久住,对比之下,她情愿住到陌生人家里去也不要住到宋家,瞧着舅舅那一家子阴阳怪气的样子着实恶心人。
当下,也不搭理这个表哥,只和外婆说些趣事。
这一聊就一个多小时,十点半,汽车终于抵达宋家。
夜已经深了,安笙担心外婆的身体,叮嘱她早点睡,自己也在客房洗洗睡了。
翌日,安笙一大早就起来了。
洗漱完毕,下楼吃早饭,见到舅舅一家四口,挨个叫了人,便冷冷淡淡地吃了早饭。
饭后,外婆让她把东西收拾好了,就前往圣城上东区的烈家,说是人家请了她吃午饭。
因着下西区和上东区隔得有些远,所以出发得自然就早。
一路无话,十一点半,汽车抵达上东区烈家。
第74章 来,爱我吧3()
那是一栋背对着中央公园的豪华别墅,占地近六百平米,除了主体三层的别墅,还有着大大的前花园和后花园,后花园和有着“圣城之肺”之称的中央公园无缝衔接,似乎是要把整个中央公园都纳入它的版图。
建筑风格为巴洛克式,精致奢华的浮雕透着一股子奢华气息,巍然伫立于上东区,气派十足。
在寸土寸金的圣城上东区这样的地段上拥有一栋这么大的别墅,这无疑便是权势的象征。
圣城豪门。
哪一个拎出来不是让整个帝国抖三抖的世代传承的大家族。
人生在世,要想活得恣意,权势必不可少。
但在圣城这些豪门面前,安笙就算是被称作乡巴佬也不为过。
事实上,安笙这次寄住在烈家,为了不惹是生非给外婆带来麻烦,她可是可劲儿把自己往乡巴佬那个方向整。
今儿个,她穿了一套中规中矩的白裙子,搭配白色的平底鞋,绑了个马尾,带了一副黑框眼镜。
漂亮的眸子,刻意放空涣散。
乍看之下,丫就是个书呆子。
此刻,她跟着外婆下了车,烈家的管家便领着两人进屋,烈家主母叶温柔在门口亲自迎接。
早在车上的时候,外婆便告诉了安笙烈家的形势。
烈家是圣城老牌家族,历史可追溯到千年以前,烈家主要的产业是能源,烈焰集团控制了帝国百分之九十的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除此之外,烈家还在金属冶炼业、电子通信、军工等方面积极扩张着版图。
当今世界,没有能源那是运转不成的,而控制着全国百分之九十能源的烈家,那可是皇室都要敬畏三分的角色。
然,烈家人并不是单纯的商人,烈家的传统是从军,从军队打下烈家的势力。
烈家家主烈朝承,今年五十九岁,上将军衔,北方军区总司令,长期驻扎北方军区,极少回家。
烈家主母叶温柔,圣城豪门叶家的掌上明珠,元帅叶温衡的长姐,她本身便是人脉极广的名媛,活跃于上东区各种理事会和慈善机构,从叶家嫁到烈家,双重身份尊贵无比。
烈朝承和叶温柔生有两个孩子,长子烈风车祸身亡,次子烈骁现服役于北方军区,他比安笙大十岁,是安笙的长辈,外婆担心她没大没小的不把这十岁当回事,便特意叮嘱她见到了烈骁务必乖乖叫舅舅。
烈朝承和烈骁常年呆在军区,所以烈家只有叶温柔一人。
老人家难免孤独,自然格外需要孩子的陪伴。
总之,外婆那一通形容,安笙对叶温柔的印象,就是和自己奶奶一样渴望着有人陪伴的孤独老人。
但是吧,当见到叶温柔本人。
安笙整个惊呆了。
卧槽。
这个穿着一袭黑色礼服,容貌精致姣好、姿态优雅从容、唇角噙着一抹温和淡笑、看上比安婉她妈云淑都年轻的绝世美人怎么可能是一名五十五岁的孤独老人!!!
岁月在她身上,似乎凝固住了,她是如此的雍容华贵,又如此的自信美丽。
第75章 来,爱我吧4()
安笙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词语——优雅地老去。
叶温柔无疑是这个词语的绝佳代言。
哪怕她已然苍老,可她仍是如此的雅致安然,从骨子里渗透出处变不惊的风度。
这,便是圣城豪门嘛!
安笙瞬间期待了起来。
陈清和叶温柔那是老友相见,自然格外亲切,两人闲聊了几句,陈清向好友说明来意,便催促安笙:“快,叫外婆!”
“外婆!”
收回了刚才的震惊,安笙甜甜地叫人,旋即,嘀咕了一句:“这个外婆也太年轻了!”
“噗哈哈!”
叶温柔给安笙这话逗笑了。
“这孩子,不太懂事,你多多见谅!”陈清埋怨着安笙,但是,望着宝贝外孙女的目光,却一片宠溺。
被夸年轻,是个女人就会高兴的。
叶温柔又是那种包容宁定的性子,给安笙这么一逗,自然就乐了。
她仔细打量起安笙——
小女孩穿得简单干净,长发利落地绑起,露出一张精致如画的脸蛋,哪怕带着一副眼镜,也藏不住那股子倾国倾城的容色以及眼底的聪慧狡黠。
那模样,比十三年前有过之无不及。
那性子,和十三年前一样腹黑狡猾,却又多了一份成熟和稳重。
小笙笙,是真的长大了呀!
“这就是笙笙吧,上次你来我家,也就那么一丁点大,一转眼,已经是个漂亮的大姑娘了!”叶温柔感慨道,在孩子身上,是最能看到时光变迁的,这不,那小不点已经长这么大了。
安笙对十几年前的事情印象全无,便只是尴尬地笑了笑,不说话。
“哎呀,忙着和你们谈天,倒是忘记把你们请进来了!饭菜早已经准备好了,我们边吃边聊!”叶温柔笑着道,然后把人迎进了饭厅。
烈家别墅内的装潢更加雅致美丽,一幅幅历史课本上介绍过的名家画作悬挂在屋内,于细节处彰显出屋主人的品味和富贵。
用脚趾头想,这些画作,都是真品。
安笙特别想停下脚步仔细研究一下画作,只是吧,那样太不礼貌,她现在可是寄人篱下,还是不要丢脸才好。
乖乖跟去了饭厅,洗了手,吃饭。
菜肴自然精美异常。
开胃菜便是从苏埃联邦空运过来的鱼子酱。
对比之下,她老爹用来招呼骁爷的佛跳墙被秒成了渣。
叶温柔招呼着安笙品尝鲜美的鱼子酱,然后笑着问道:“笙笙,我还记得你小时候第一次见到小骁,就直接喊他‘爹地’,当时真是笑死我了,我是第一次看见我儿子那么吃瘪。”
是嘛!
她做过这么奇葩的事情嘛!
完全没有印象呀!
安笙尴尬地摇了摇头,然后满脸纯真无辜地说:“不太记得了,我做过这种事情嘛!”
“哈哈,做过,当然做过!”
叶温柔大笑着说道,回忆起往事,神情柔和得很。
自打她大儿子车祸去世之后,家里就特别冷清,还是笙笙的到来让这个家温暖起来,她那时候天天被笙笙宝贝逗得乐呵呵的,烈骁则天天被笙笙宝贝气得暴跳如雷。
第76章 来,爱我吧5()
一家人,愣是被一小丫头片子折腾得鸡飞狗跳的。
虽然有时候挺闹心的,但大部分的时候,都温馨而美好!
她回忆道:“那时候,你天天追着小骁叫‘爹地’,要他陪你玩陪你睡,还天天跑去他学校上课。当时,每个人见到我,都要问一句我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大的孙女!我那时候还跟小骁商量过,让他干脆认你做干女儿好了,这样你就可以名正言顺叫他爹地了!不过,事情还没定下来,你就被你外婆接回去了!在我家,也就只住了几个月!我那时候还以为你以后会经常来我家玩,没想到你直接回了洛市,这一别,就是十几年了。”
叶温柔一阵唏嘘感叹。
陈清却不由自主地皱了皱眉。
因为她记得清清楚楚,笙笙在烈家养了两年。
怎么叶温柔居然说几个月。
不过,叶温柔事情繁忙,这又是十几年前的旧事了,记不清楚也正常。
她也不提对方的口误,只笑着道:“我家笙笙,是真的被我惯坏了,从小开始,那性子就蔫坏蔫坏的。不过这一回她来之前,我跟她说过,保证不会给你惹麻烦的!”
叶温柔轻笑:“一个小丫头能惹得了什么麻烦啊!再说,就算是天大的麻烦,搁在烈家,也不算麻烦。”
这话,足见叶温柔豪门当家主母的底气——这世上,就没什么事情,是叶家和烈家兜不住的。
当然,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叶温柔对安笙的喜爱。
这人啊,讲究个眼缘。
叶温柔打第一眼开始,就对小丫头有一种亲切之感,那是一种恨不得把人家外孙女抢过来自己养着的亲昵感。
哪怕现在,隔了十三年,这份亲密之感,有增无减。
她就是特别喜欢安笙这丫头。
沉吟了片刻,叶温柔提议道:“笙笙,你要是不嫌弃我家小骁年纪太小,就认她当个干爹吧,这样你就算我的孙女了!以后有什么事,让小骁罩着你!”
认一个只比自己大十岁的男人当干爹。
这感觉怎么有点奇怪呀!
干爹这种生物,不就是为了ooxx打掩护的么?
不过,安笙吐槽归吐槽,但也看得出来,叶温柔是真心喜欢自己,才这么抬举自己,让她亲儿子认自己当干女儿,以后她在这圣城豪门混,哪有人敢招惹自己呀!
毕竟,有叶家和烈家在上边护着,哪怕她这个女儿不是亲生的,她也能在圣城豪门里横着混的。
这,或许不是自己想要的!
但,认一个干爹就能这么爽歪歪,干嘛不认啊!
干爹,轻收下小女的膝盖。
她内心打定主意这声干爹那是叫定了,但表面上,还是颇为矜持的:“这不好吧!舅舅只比我大十岁,我小时候不懂事才叫他‘爹地’,长大了再叫他‘爹地’感觉会把他叫老!”
安笙本以为叶温柔会稍微顾虑一点。
谁知,叶温柔直接吐槽了一句:“他本来就长得显老!”
安笙:“………………………………”
第77章 来,爱我吧6()
居然这么直接吐槽自己儿子!
他是你亲生的嘛!
还有,烈骁是吧,你长得多显老啊,连你亲妈都觉得你老相。
对安笙的忧虑,叶温柔半点也不在意,她只是看向好友陈清:“清,你不会介意我跟你抢外孙女吧!”
陈清把安笙送到烈家来,本就是希冀着以后安笙若是出了什么事烈家能帮一下。
现下,叶温柔让自己独子认安笙当干女儿。
这可是天大的面子。
陈清怎么会拒绝,她眼底难掩的欣喜:“怎么会呢?说起来,你也养过笙笙呢!她能有你这么个奶奶疼爱她,我也很高兴!”
叶温柔优雅地咬了一口涂抹着黄油的鱼子酱,笑着道:“今天下午,小骁就会回来了,到时候我来跟他说这事。笙笙你不用担心,一般我决定的事情他不会反对的。而且,你本来就是他的女儿,小时候那么多声‘爹地’可不是白叫的。”
于是乎,认干爹这件事,算是敲定下来了。
饭后,陈清和叶温柔这对好姐妹聊了一个多小时,这才告辞离开。
安笙把外婆送到门外,陈清看着漂亮明媚的安笙,眼底一阵欣慰,她叮嘱道:“外婆能帮你做的就这些了,你呢,好好和你叶奶奶处好关系,和你那干爹也好好的。你叶奶奶家境好,想认她当奶奶的人不计其数,她是真心喜欢你,才会提出来让自己儿子认你当干女儿的,你也别觉得认一个大你十岁的人当干爹觉得委屈。你要是有这么一个干爹,这圣城你就能横着走。”
她又不是三岁小孩子,这么浅显的道理怎么会不懂。
能有一个豪门继承人当干爹,这是她的运气。
她自然会好好经营的。
便笑着道:“你放心,我懂得,我也想有一个这么厉害的干爹的,这样我去学校就不用担心被人欺负了。”
陈清把人送到烈家来,是真心为了安笙好。
可是就这么把自己宝贝外孙女扔到烈家,又各种放不下去。
站在烈家门口,陈清唠叨着安笙半个小时,事无巨细全部叮嘱清楚了,这才依依不舍地上了车,离开。
安笙则拿着自己的行李箱,往屋内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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