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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乾会所。”
“什么?”洪坤闻言大吃一惊,奇怪问道,“洪乾会所前天晚上不是被警察查封了么?”
温梦莎一愣,急忙掏出手机看了看,又将手机递到洪坤的跟前,说道:“没错啊,就是洪乾会所。”
洪坤看了一眼温梦莎的手机,上面果然写着:“兹定于X月X日,在霄城市洪乾会所举办同学聚会,希望本地和外地的同学一定要如约参加,男同学必须带女朋友,女同学必须带男朋友,如果暂时未有,可以外借,单身参加同学聚会者,罚白酒一斤,外加买单。”
同学聚会,男同学带女朋友,女同学带男朋友,人数等于是扩大了一倍。
在洪乾会所这个地方,四十个人,差不多需要四十万,八十个人得八十万,这个单挺贵的,没有一定的实力,谁会买这个单。
再说了,随便找个异性,同事啦,亲戚啦,什么的,完全可以冒充男朋友,总好过花几十万买单吧。
只不过呢,短信的日期是七天前,那时候洪乾会所还没有出事。
洪坤满心的疑惑,却没再说什么,开车向洪乾会所驶去。
如果洪乾会所真的关门了,订这个地方的人肯定会知道消息,也会再选地方,会再发短信,所以,从这一点来看,洪乾会所应该没有关门,看来那洪乾的能耐却是很大。
半个小时后,洪坤驱车来到了洪乾会所的门口,放眼看去,停车场已经被占用了一大半,几乎全都是名车豪车,温梦莎的途观轿车基本上算是很寒酸的了。
洪坤笑着说道:“厉害啊,你的同学都那么有钱。”
温梦莎点了点头道:“是啊,也不知道怎么那么巧,我们班一共三十五个人,除了五个人之外,另外三十个人全都是超级有钱的家庭。”
“另外四个人,也都是女孩子,虽然家庭不如他们,但也都是霄城市的,属于中等水平,但是呢,她们在大学里都谈了男朋友,男朋友的家里都是超级有钱,所以,没钱的就只剩下我一个了。”
洪坤笑道:“你现在可不是没钱人了,怎么说也是身家过亿的富婆,估计这一次一定会让你的那些同学大吃一惊的。”
身家过亿,温梦莎不禁想起了洪坤敲诈彭永望的经过,七个亿,不禁哑然失笑,又问道:“坤哥,彭永望真的会被那些人杀了吗?”
洪坤点了点头道:“肯定,最迟明晚。”
见洪坤依然这么坚信,温梦莎心里的担心和怀疑又减少了几分,挽着洪坤的胳膊,一起向洪乾会所走去。
今晚,是洪乾会所的包场,包场费用高达两百万,但是,并非是AA制,而是温梦莎的一个同学买单,这个同学就是温梦莎班里的第一富。当然,现在洪坤并不知道这一点,而温梦莎得到聚会短信的时候,还是跟着彭永望,便将此事对彭永望说了,说是担心会AA制。
但彭永望却丝毫不在乎,哈哈大笑道:“洪乾会所的包场费用,不过两百万,你们三十五个同学,每个人也就是五六万而已,小意思。”
不过呢,对于温梦莎的另外一个要求,她准备带一个男同事充当男朋友参加同学聚会,彭永望是不同意的,必须要他亲自去。
带着彭永望去,二人年龄差别太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温梦莎是给彭永望当小三的,尤其是彭永望在霄城市还是名气不小的,温梦莎之所以想带一个男同事去,就是不想让人知道她给别人做了小三,可彭永望却坚决反对,温梦莎只得无奈答应下来。
前文交代过,在大学的时候,温梦莎曾经被很多男同学追求过,有不一年级的,有不同班的,也有同班的,但温梦莎都一一拒绝了,是以,就有些男生和女生说温梦莎故作清高。所以呢,若是温梦莎给彭永望这个老头子当情人的事情被她的同学知道,只怕所有人都会看不起她。
现在不要紧了,虽然还是情人的身份,但却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彭永望换成了洪坤,而且,温梦莎和洪坤的年龄相差不大,她完全可以说洪坤是她的男朋友。
洪坤和温梦莎来得算是比较晚了,三十五个人,已经有三十二个人签到过了,算上温梦莎,还有两个人没有到。
“嗨,梦莎。”温梦莎在门口签了到,走进院子里,马上就有一个美女向温梦莎打起了招呼。
洪乾会所,洪坤前天晚上来过一次的,当时他清楚地记得,院子里全都是健身器材,每个健身器材旁边都有一个穿着三点式的美女站着,教练兼陪练,一共十八个美女。
可今晚不是了,那些健身器材都被挪走了,整个院子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红色地毯,地摊上摆了一条长长的餐桌,餐桌上也全都覆盖上了红色的铺布,铺布上面摆着各种各样的水果,点心,小菜,红酒,饮料等等,琳琅满目,色香味俱佳啊。
院子里,除了四下站立以及忙碌着的服务员之外,还有六十多个男女,大都是女的漂亮,男的英俊,当然,也有个别相貌平庸,或者略有丑陋的。
喊温梦莎名字的,是一个美女,姿色比温梦莎稍逊一些,但是波却是挺大,而她身边的那位男士,相貌就不能恭维了,极其普通,个头也不高,但却是一身名牌,神色也是比较傲慢那种。
这个男人看了温梦莎一眼,眼睛亮了一下,然后又打量了洪坤一样,没怎么关注洪坤的长相,而是看了一眼他身上衣服的牌子,傲慢的神情马上就淡了很多。但是呢,当他看到洪坤脚上的那一双鞋子,眼神中的傲慢马上就变得浓浓的,更是重重哼了一声,自言自语道:“装有钱人也装不像。”
那个美女正跟温梦莎说话,听到这个男人的自言自语,马上就不高兴地说道:“李峰,梦莎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不能欺负他们。”
李峰“嘿嘿”干笑两声,没再说什么,但是,眼中的不屑目光却是依然。
李峰看不起他,洪坤一点也不生气,他正好乐得清静,便四下向人群的美女看过去。
?
第218章:让洪坤害怕的同学()
除了温梦莎和她的那个好朋友之外,场中还有三十一个女人,称得上美女的就占了一大半,足足而二十八个人,剩下三个人中,两个相貌一般的,还有一个勉强称得上丑的。
洪坤没上过学,当然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同学聚会了,登时觉得很有意思。
二十八个美女,没有一个比温梦莎漂亮的大,倒是有三个跟她相差不大的,不知道是温梦莎的同学,还是男同学的女朋友。
场中的美女多,在一旁站立和场中穿梭的服务员,也全都是清一色的美女,尤其是,这些服务员的服装也很特别,全都是低胸的旗袍,胸前的沟和两腿边的长长分叉,绝美的风景线。
洪坤正在滋滋有味地欣赏着美女带给他的视觉舒服,身边忽然传来了那个讨厌的家伙的声音:“兄弟在什么地方高就啊?”
洪坤转过身来,李峰正从兜里掏出一包软东方,递一根给他。
接过烟,洪坤微微一笑道:“谈不上高就,只是有一份工作而已,我在英派公司工作。”
英派公司,本来是慕容氏有限公司旗下的若干个子公司的一个,但因为端木秋水兼任着总经理的职位,使得英派公司成了慕容氏有限公司旗下所有子公司中最有名气的一个,李峰也知道英派公司。
慕容氏有限公司的人,李峰心里稍稍收了一点傲慢,继续问道:“兄弟在英派公司是什么职位啊?”
“我只是集团客户部的一个客户经理。”
原来只是一个小小的客户经理,李峰收回的那点傲慢马上就成倍地返回来,不屑地望了洪坤一眼,心中暗想,这小子只是英派公司一个小小的客户经理,竟然泡上梦莎这样的美女,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嘿,小子,别怪我黑啊,如此美女给你实在太浪费了。
来之前,李峰的女朋友,也就是温梦莎的这个好朋友,已经将她最要好的几个好朋友对他做了一番介绍,最让李峰感兴趣的,自然就是温梦莎了,第二班花。
让李峰感兴趣的最大的原因,自然是因为温梦莎长得漂亮,第二班花,其次还有一点就是温梦莎家里穷,所以,李峰认为,只要他舍得花钱,一定能把温梦莎搞定,到时候,一床三好,两大美女更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那种感觉不是在任何两个女人的身上都能找到的。
刚开始,李峰看到洪坤竟然穿了一身东方国最贵的名牌,跟他的衣服一样,不禁略感失望,以为洪坤也是一个超有钱人。但是呢,洪坤身上没有任何装饰,手表啊,佛珠啊什么的,脚上的鞋子更是杂牌子,气质上也不像是有钱人,于是,见多识广的他马上就断定,洪坤不是有钱人,故意穿了一件名牌装酷。
尤其是,在得知洪坤只是英派公司的一个小小客户经理,李峰的怀疑就完全确定了。
接下来,李峰就不再搭理洪坤了,而是开始将目光转向温梦莎,上下打量着她,暗暗吞口水。
李峰的心里打了什么鬼主意,洪坤当然明白了,心中暗暗冷笑,嘿,小子,想打梦莎的主意吗,那是没有路的,老子会让你赔了夫人又折兵的。
温梦莎两人聊了一会儿,分别喊上自己的男朋友,向场中走去。
作为温梦莎的男朋友,洪坤自然一下子成为了所有人关注的对象,而且,他们的眼光跟李峰差不多,很快就看出洪坤不是真正的有钱人,只是冒充。
温梦莎也很快发现了洪坤的几个破绽,心里暗叫一声不好,刚才时间太匆忙了,没顾得上给洪坤买一双好鞋,买一块好表,登时就俏脸微红,心里颇为尴尬。
只不过,别的这些男人,没有李峰的那个龌龊心思,只是很快就把洪坤忽略掉,该干嘛就继续干嘛了。
丽莎,跟着温梦莎转了一圈,跟所有人都见面打了招呼,洪坤也知道了温梦莎这个好朋友的名字,姓李,叫李丽莎,人如其名一样美,第三班花。
在这个过程中,第三十四位同学隆重登场了,此人也就是今晚的包场人,姓凌,叫凌凤山。
凌凤山,其实就是胡九真的未婚夫,四大世家中凌家的未来接班人。
凌凤山组织这一次的同学聚会,男同学要带女朋友,女同学要带男朋友,是以,他也是一样,更应该带他的未婚妻胡九真来。
但是,胡九真不喜欢凌凤山,凌凤山也一样不喜欢胡九真,所以呢,他压根就没有告诉胡九真这件事情,而是带了另外一位美女,这个美女竟然不是东方国人,是一个瀛国人。
瀛国人跟东方国人从外貌上是没有多大的区别,若说男子或许还有些,因为瀛国的男子普遍都是低个子,但女人跟东方国女人就没什么区别了。
但是,在外交礼仪上,双方的差别就大很多了,东方国见面的礼节基本上是以握手为主,无论男女,而瀛国人呢,则是会来一个近乎九十度的鞠躬,所以,当凌凤山的女朋友在被介绍的时候频频鞠躬,没有近前听到她的名字的人也明白她是一个瀛国人了。
瀛国美女,这还是洪坤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盛产美女的瀛国的美女,不禁多看了几眼,更是暗暗将温梦莎跟她做了一下对比,很显然温梦莎要略逊一筹。
“大岛信子。”当介绍到温梦莎和洪坤这里的时候,洪坤才知道了这个瀛国美女的名字,更是从她的脚步看出了她是一个高手。
凌凤山竟然找了一个瀛国美女高手做女朋友,洪坤心下不禁暗暗嘀咕着,这家伙到底有什么野心呢,这个瀛国美女的身手不在慕容亦战之下,为何会做凌凤山的女朋友呢。
三十多对啊,足足十几分钟,凌凤山才算是带着大岛信子跟所有人都见面了,大岛信子则是一连六十多个九十度鞠躬,看得洪坤都腰疼了,但大岛信子似乎没一点事。
介绍完了之后,凌凤山说道:“就差一个慕容亦凤了,阿磊,你给她打电话了吗?”
“啊……”洪坤听了之后,大吃一惊,慕容亦凤,慕容亦凤跟温梦莎竟然是大学同学,不会那么巧吧,难道真的是慕容世家的那个慕容亦凤吗。
阿磊,叫段磊,是这一次同学聚会的联络人,被封了一个秘书长的“大官”,闻言急忙说道:“打了,她说她一定会来,估计也快到了吧。”
若是换做别人,凌凤山肯定就不会等了,但慕容亦凤不一样,她是慕容世家的人,虽然不是家主接班人,但身份也不比凌凤山差多少的。
凌凤山点了点头道:“行,既然她说了会来,那就一定会来,咱们再稍等一会儿吧。”
凌凤山刚说完,慕容亦凤的声音就传过来了:“不用等了,我到了。”
听到这个声音,洪坤心里的最后一丝幻想也完全破灭了,真的是这个慕容亦凤,刚刚被他用那种方式破。身的慕容亦凤。
洪坤轻轻拉了温梦莎一把,两人来到了人群最不起眼的位置,后者莫名其妙,问道:“怎么了,坤哥?”
洪坤低声问道:“梦莎,慕容亦凤怎么跟你是同学啊。”
温梦莎奇怪地说道:“怎么了,坤哥,慕容亦凤是我的同学啊,只不过她是我们女生中最有钱的,我是最穷的,我们同班四年,基本上没有说过几句话而已,不然的话,我毕业找工作,肯定会找她的,怎么可能去彭永望的公司呢。”
洪坤一想也对,说道:“我跟慕容亦凤有些过节,……”
不等洪坤把话说完,温梦莎大吃一惊:“啊,坤哥,慕容亦凤是慕容世家的人,慕容世家很有势力的,你竟然得罪了她。”
洪坤苦笑一声道:“已经得罪过了,算了,今晚小心点吧,别让她看到我就好。”
想起彭永望曾经说过,慕容世家的势力之大,连东方世家都要避让三分,温梦莎不禁心下担心起来,说道:“要不这样吧,坤哥,咱们现在就走吧,你先出去,我跟段磊说一声,就说家里有急事。”
洪坤摇了摇头道:“不用了,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况且今天都是你们班同学,她就算发现我,也不会当着这么多人难为我的,没事,不用担心。”
“哦。”温梦莎想想也有道理,点了点头,心里开始有通过同学关系化解洪坤与慕容亦凤的矛盾,于是便问道:“坤哥,你是怎么得罪她的。”
“这个……”洪坤犹豫了一下,将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对温梦莎讲了一遍。
温梦莎面对彭永望的威胁,依然坚定不移地不背叛洪坤,这件事情的发生之后,洪坤对温梦莎已经是彻底信任了,否则的话,洪坤绝对不会实话实说的。
“啊……”听到一半的时候,温梦莎就已经大吃了一惊,待到听到刚才在试衣间里,洪坤竟然用手指把慕容亦凤的那个地方给捅破了,温梦莎几乎晕过去,这简直是无法化解的大仇恨啊,换做是温梦莎,也是会恨不能把洪坤你杀死泄愤的。
讲完了这一切,洪坤又向慕容亦凤看去,忽然看到了跟她一起来的那个人,先是一愣,随即就想起一件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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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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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同学聚会的规矩,前文已经两次提到了,男同学必须带女朋友,女同学必须带男朋友,如果还没有,就得借一个过来,否则的话,罚喝白酒一斤不说,还得负责今晚的买单。
这个单,不小啊,前文提到的包场费用就是两百万,而且,两百万只是包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