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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能毫无拘束的大笑或大叫,不会有人指责你失了礼数。
烤羊或烤小牛都是一整只一整只的,由塞外的男孩们抬到面前,自己动手割下想吃的部分,用手拿着直接送进口中,再喝一口新鲜的马奶酒。
不远处,穿着鲜艳舞衣的年轻塞外女孩纵情歌舞,像草原上盛开的花朵一般充满旺盛的生命力。
一切都是这样简单直接。
雷彪吃饱了肉,两手弄得油腻腻的,也不在乎,随便摘了草叶子蹭蹭就算擦了。有些小小洁癖的林夏似乎也被周围的环境给感染了,自己的动作也豪迈了不少,仿佛身在此处便不由地被感染着。
等肉吃得差不多,酒喝得差不多的时候,赛马开始了。到处是口哨声和尖叫声,参加赛马的勇士们聚集在起点处,接受姑娘们爱慕的眼光。
林夏自然也在这群姑娘群中,远远瞧着雷彪如鹤立鸡群一般在一群男子当中,她一眼就看到了。不是他穿的多豪华,还是如往常一般一身常服,只不过身形高大,又生得一副剑眉星目,五官深邃的好模样,再加上岁月的沉淀,整个人在人群中好似散发着别样的光芒。
不过作为唯一参赛的武朝人,雷彪从一开始就得到诸多目光的关注,惹得林夏有些稍稍吃醋,更何况几个塞外姑娘一边望着雷彪一边娇羞的与旁人窃窃私语什么,只是讲的塞外方言,林夏一个字都听不懂,只得越发生气,狠狠的瞪着雷彪。
这个该死的男人,搞什么鬼啊,骑马就骑马,比赛就比赛,犯得着招惹这么多花蝴蝶吗?
“砰!”一声炮响,马队飞驰而去,扬起了一阵尘土。
虽然林夏心里有些小小的吃味,可是还会不经意的提起嗓子大声叫喊‘夫君加油’,希望雷彪能够听到自己的加油声。
不到五六分钟而已,林夏望到马队出现了身影,为首的正是她的夫君,将一群塞外人甩之身后,林夏心情激动不已,竟是原地跳起,大声呼喊:“夫君加油!夫君加油!”
“哇,夫君赢了,夫君赢了!”林夏眼见着雷彪骑着马冲过眼前的红色缎带,顿时兴奋的跟个孩子一般。
周围的姑娘看见如此兴奋的林夏,都纷纷皱起了眉头来,原来刚才得第一的男子已经有了夫人啊。这般,姑娘们觉得惋惜无比,也没有想到一个武朝人,居然能够打败他们塞外人夺魁。
那推荐雷彪去参加塞外朋友也没有想到雷彪这么厉害,虽然雷彪是个武朝人,赢了他们塞外人,但也没有生气,还是他们技不如人罢了。只忙是哄着林夏上去,这马上就要传递夺魁火炬了,该要接受神的祝福了。
举办商忙是将冠军火炬给拿来,橙红色的火焰还黑暗中显得尤为明显,举办商笑脸盈盈道:“不知道兄弟怎么称呼,居然能够打败我们塞外骄子。”
“雷彪。”
举办商点了点头,“这获胜火炬是从真神的火盆里燃烧起来的,不知道雷兄弟可有没有告白的心上人,真神会为你们祝福的。”
雷彪微微抿起的嘴角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在人群中一眼就找到了林夏的身影,走到人群中牵住了她的手,走到了众人的面前,互相对望,两人之间的幸福感丝毫隐藏不住。
“敬爱的真神,请您保佑我们的勇者,为他们传递幸福,传递爱。”
说完,举办商将火炬小心翼翼的递给雷彪,而雷彪则是将火炬递给了林夏,一双深邃的眼睛正含情脉脉的望着林夏,“夏儿,来世我还想和你成亲。”
林夏本以为雷彪不会说些什么令人感动的话,因为以他的性子,就算是私底下都很少说情意绵绵的情话,更别提在众人面前的场合下。这突然冷不丁当众告白,林夏有些措手不及,反而是问道:“为什么?”
“因为前世你也这么问我,我的答案依旧和现在一样。”
林夏一双乌黑的眼珠噙满泪花,像泉水样的流溢出来,她从来没有想过雷彪会对她说出这样的情话。
围观的人群们猝不及防被塞了一大把的狗粮,开始起哄两人,“亲一个!亲一个!亲一个!”
林夏沉浸在感动的情绪中,而后听到大家起哄的声音,一张小脸不由自主地挂起了两朵红晕,玉润的耳垂也红成一片。
没想到塞外人是这么热情开放,居然还起哄接吻,当众接吻什么的……太羞耻了吧!
却见雷彪将火炬还到了举办商的手上,没等林夏反应过来,雷彪的脸在眼前渐渐放大,香甜的滋味在口中散开来,耳边响起周围人的哄声,林夏只觉得自己的心跳一下子飞到了两百几。
蜻蜓点水,却也令周围的人兴奋不已。
举办商笑哈哈的说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比我们塞外人还要热情四溢的武朝人,真神会祝福你们的!”
“等等!我要抢人!”人群中突然扬起一道男声。
周遭本来嘈杂的声音像是被关了静音一般,望向那声音的来源。
雷彪微微凝眉,怎么这爱情节还有抢人的活动?
其实在这爱情节里,除了男子对心爱的女子表现自己的英勇勇猛以外,也为了争夺共同喜欢的女子施展出自己的魅力,从而得到女子的青睐。要是有女子已经被男子告白了,喜欢该女子的其他男子可以提出抢人,就是与那告白的男子比试一场。
不过比试的结果不代表女子会选择赢的那个,只是给两人共同竞争,得到在心爱的女子面前有一个表现的机会。
这也是塞外爱情节的一大看点之一。
林夏沉浸在感动的情绪中,而后听到大家起哄的声音,一张小脸不由自主地挂起了两朵红晕,玉润的耳垂也红成一片。
没想到塞外人是这么热情开放,居然还起哄接吻,当众接吻什么的……太羞耻了吧!
却见雷彪将火炬还到了举办商的手上,没等林夏反应过来,雷彪的脸在眼前渐渐放大,香甜的滋味在口中散开来,耳边响起周围人的哄声,林夏只觉得自己的心跳一下子飞到了两百几。
蜻蜓点水,却也令周围的人兴奋不已。
举办商笑哈哈的说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比我们塞外人还要热情四溢的武朝人,真神会祝福你们的!”
“等等!我要抢人!”人群中突然扬起一道男声。
周遭本来嘈杂的声音像是被关了静音一般,望向那声音的来源。
雷彪微微凝眉,怎么这爱情节还有抢人的活动?
其实在这爱情节里,除了男子对心爱的女子表现自己的英勇勇猛以外,也为了争夺共同喜欢的女子施展出自己的魅力,从而得到女子的青睐。要是有女子已经被男子告白了,喜欢该女子的其他男子可以提出抢人,就是与那告白的男子比试一场。
不过比试的结果不代表女子会选择赢的那个,只是给两人共同竞争,得到在心爱的女子面前有一个表现的机会。
这也是塞外爱情节的一大看点之一。
林夏沉浸在感动的情绪中,而后听到大家起哄的声音,一张小脸不由自主地挂起了两朵红晕,玉润的耳垂也红成一片。
没想到塞外人是这么热情开放,居然还起哄接吻,当众接吻什么的……太羞耻了吧!
第221章:游逛青楼()
一场莫名其妙的比赛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场雷彪VS洛登,洛登胜;第二场林夏VS沈以沫,沈以沫胜;雷彪林夏夫妇全败,洛登沈以沫夫妇全胜。
正在问雷彪和林夏两人是否接受洛登沈以沫夫妇的时候,突然从人群中钻出来一个大男孩,眉眼跟洛登沈以沫有几分相似,见他大喊道:“老头子,娘,你们搞什么玩意啊,都老夫老妻了有我这么大的儿子了,怎么还去抢别人?”
洛登狠狠得瞪了男孩一眼,随即赶紧拖着沈以沫的手往人群里钻。
周围围观的群众们哈哈大笑,虽然是一场闹剧,但是他们也看的非常开心。
洛登和沈以沫把雷彪和林夏请到了蒙古包里,一起叙旧,一边臭骂刚才捣乱的小子。
“你啊你整天叫我老头子,我可是你爹,没大没小的!”洛登狠狠瞪着自己的儿子,感觉这家伙越大就越不好管教了。
少年无视来自自家老爹的吐槽,直言道:“你不是也喊你爹叫老头子吗?好意思说我!”
“噗呲。”林夏见着这幕忍不住笑出声来,没有想到时隔多年,居然能够见到洛登和沈以沫,而且他们还有了个如此帅气的孩子,这模样这脾性,简直就是另外一个洛登。
一切好似都没有变化一般。要不是望着气质发生了变化,眉眼也有了一丝皱纹,林夏可能还以为他们不过才经历了短短几年时光罢了。
洛登的儿子对雷彪和林夏没有兴趣,爱情节最重要的还是要找到自己心爱的女人,跟自家老爹吐槽了一会后,赶忙又跑了出去,继续参加爱情节的宴会了。
只剩下四个昔日好友,在蒙古包中畅聊当年,回想过去。
“雷哥哥,夏姐姐,你们怎么来塞外参加爱情节了啊,怎么没有带上武旭和武晨那对兄弟?对了,前几年夏姐姐不是还生了对龙凤胎吗?”沈以沫一脸怀念的说道。当看见雷彪的时候,她突然好像回到了十多岁的时候,心念念着要嫁给雷彪,因为年龄的幼小让她分不清对雷彪究竟是爱情还是执念。不过好在,她遇见了洛登,明白了她对雷彪,并不是真正的爱情。
而她最终还是嫁给了爱情,才有了现在幸福的模样。
林夏笑脸盈盈的对他们说起这些年发生的事情,顺便抱怨几句这两人一直没有来武朝看看他们,十多年了,了无音讯。要不是雅霖居跟洛登的爹爹次仁尼玛有生意上的往来,能够从他的信中提起他们两人过得很好,不然林夏都怀疑他们是不是失踪了。
说起这件事,沈以沫就有几分遗憾,说到底还是没有鼓起勇气再回到武朝,因为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从小抚养自己长大的姨父姨母,毕竟当初她是跟洛登私奔到塞外的。
不过还真是沈以沫杞人忧天了,镇国大将军雷厉在五年前已经从朝堂上退了下来,作为三朝元老的雷厉,已经无心战争,虽然年纪大了,但身体还是硬朗。带着镇国夫人回到了家乡,买了一座小院,买了一块农田,过上了闲云野鹤的生活。
不过雷厉也不是个闲得住的,还跑去龙门镖局训练镖师,可谓是宝刀未老啊。
如今的镇国公府,则是由雷厉的两个儿子雷勇和雷刚担任其名号,在朝廷上也是赫赫有名的大将军,也算是子承父业了。
不过早些年雷刚是镇守塞外的,倒是特地来见了洛登和沈以沫一面,未有对他们指点什么,也没有跟雷厉汇报过此事。
“这件事情已经都这么多年了,我相信他们已经释然了,我和夫君也去看过二老,身体健康,生活舒心顺意,但我相信没有与你们见上一面,会成为他们的遗憾的。”林夏诚心实意地说道,很多事情其实时间是能够抚平的,现在回想回想过去,其实也不过如此罢了。
洛登无奈道:“我们早就知道二老搬到了家乡,一直想带着以沫过去探望,可惜她心里一直担心此事,没有勇气去面对。”
沈以沫淡淡笑着,见着多年未见的雷彪和林夏,好像当初发生的事情也都浮现在了眼前,不过她都释然了。现在想一想,也许姨父和姨母也跟她一样,对于从小抚养长大的侄女,虽然不经过他们同意跟了个塞外人私奔了,但是多年过去,也该释然了吧。
只见沈以沫轻轻点了点头,“我知道了,过几日我就和洛登去看看姨父和姨母。”
四人一边喝着草原上特有的奶酒,一边吃着烤全羊,一边聊起以往的过去,好不热闹。
……
塞外的爱情节过的很是热闹,雷彪和林夏也还是第一次住塞外草原上的蒙古包,只是一早醒来的时候,林夏就看到自己身上长了一个个红肿的小包,抓的难受的要死。这草原上的蚊子也猛的很啊,不过好在沈以沫给了她几罐清凉膏,不然林夏估计自己不是被蚊子吸血而死,就是自己抓蚊子包抓死。
不过最可恨的不是蚊子叮她,最可恨的是她和雷彪明明睡在一张床上,还睡在雷彪的怀里,可是蚊子居然没有叮雷彪一口!这简直太过分了!
一生气,林夏就不搭理雷彪了。
见到这幕的时候,沈以沫还在那打趣,都这么多年了,雷彪和林夏的感情还是一如既往,始终如初。
在塞外又是玩了一天住了一夜,林夏实在是忍受不住夜间蚊子的洗礼,连忙拖着雷彪离开了塞外。
……
游玩扬州,途径一家怡红院,瞧着门口的美人儿一个比一个标致,林夏眼睛一亮,心生一计,跑到成衣店买了套自己尺码的男装,而后拉着雷彪回到民宅,一同换上男装。
林夏未施粉黛,一身学子打扮,站在雷彪的身旁显得娇小,为了能够让自己更像男子,还专门拿了白布裹了胸,再根据记忆中武旭武晨的走路说话的样子一一学出来。
雷彪剑眉紧拧,“夏儿?”
林夏嘿嘿一笑,压低着嗓子试图让自己的声音更像男声,“咳咳,雷兄,可与我一起闲逛青楼?”随后一打折扇,轻轻扇风,摇头晃脑道:“扬州怡红院,院中玉芙蓉,倾城舞姿美,得以见一回,此生了无憾。”
这一听,雷彪微微叹了一口气,知道林夏这是在打什么主意了。只得无奈,陪着她一起去了青楼。
估计他是整个武朝唯一一个跟着自己的夫人一起去青楼的男子了吧。
这首小诗中所说的玉芙蓉,则说的是扬州最大的青楼——怡红院的头牌玉芙蓉姑娘。据说她体态玲珑,面容绝美,舞姿更是出神入化,既能将绿腰舞的轻盈典雅,又能将胡璇跳跳的生动传神。
坊中皆传,得见玉芙蓉一舞,三月不知肉味。
既然如此,林夏怎能错过呢!怎么说这也是扬州的特色啊!
女扮男装跟着雷彪一起去到了怡红院,招人的美人儿见两人衣着虽说普通,但两人气质不凡,且面向长得还是挺俊俏的,这招呼的态度更是热情了。
林夏还是第一次来这青楼,心扑通扑通跳着,进到怡红院里繁华无比,酒气滔天,还能见着旁桌的男子在怀中的美人儿上下其手,林夏不由自主的皱起了眉头。
不得不说青楼真的是从古至今,永生永存的一个地方。
唤来美人儿,胭脂粉味直窜鼻间,见着模样一般的很,略微不爽,直接唤来青楼的老鸨,霸气道:“老鸨,给我把你们怡红院最漂亮的美人儿都给我唤出来,爷有的是钱!”
说着,林夏从怀里掏出了一叠银票,每一张还是五百两面额的。
塞外的爱情节过的很是热闹,雷彪和林夏也还是第一次住塞外草原上的蒙古包,只是一早醒来的时候,林夏就看到自己身上长了一个个红肿的小包,抓的难受的要死。这草原上的蚊子也猛的很啊,不过好在沈以沫给了她几罐清凉膏,不然林夏估计自己不是被蚊子吸血而死,就是自己抓蚊子包抓死。
不过最可恨的不是蚊子叮她,最可恨的是她和雷彪明明睡在一张床上,还睡在雷彪的怀里,可是蚊子居然没有叮雷彪一口!这简直太过分了!
一生气,林夏就不搭理雷彪了。
见到这幕的时候,沈以沫还在那打趣,都这么多年了,雷彪和林夏的感情还是一如既往,始终如初。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