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简介:暖萌青春代言人。处女作《最美遇见你》温馨轻松,一经推出便赢得千万读者好评。其后出版的《我站在桥上看风景》获辛夷坞首次作序力荐,并高居各大书店青春文学畅销榜前列。自传体小说《满满都是我对你的爱》以其超有爱的暖萌风红遍新浪微博、豆瓣,被读者称为“萌点和笑点的爱情小剧场”。
://148244
第1章 我站在桥上看风景(完美纪念版)(1)()
推荐序:此间的风景
很多时候,青春死于哀伤。
爱情是一种暗疾,发作时间不定,恼人得很。病根在你的心底,但你就是不想治愈它。
但隐忍毕竟是痛苦的,所以那个叫萧水光的女孩子,不顾一大院家长的惊诧眼光,在欢声鼎沸庆贺子女高考得中的宴席上,突然站起来,对着暗恋已久的于景岚说:“我喜欢你。”
那一刻的萧水光让我感动。虽然这在一本言情里并不是多么特别的情节。但我天生就不能抗拒一个主动去爱的女孩子,因为勇敢这件事,向来比我们想象的难。尤其在爱情里,我们早已习惯了畏首畏尾,在一个人的等待中享受空欢喜。
然后,就是一次别离。不是景岚哥哥上大学,与水光怎么怎么擦肩而过,而是景岚的意外死亡。这同时也宣判了水光的相思无效。天真烂漫的岁月因此画上了休止符。人很多时候就是被这些生命中突然的遭遇逼得刀枪不入——时隔三年的萧水光,在大学校园里,沉默如一座冰山,虽然样样出类拔萃,还会擒拿格斗,却把自己关在另一个世界里,看起来仿佛“生人勿近”的女神。
是谁说的,我们都高估了自己对爱情的忠贞。分手后,当你还在进行着对前一任恋人辗转反侧痛哭流涕的“重复动作”,只能说,是下一个更好的mr。right还没有出现。但对于水光而言,上天给她的是一份彻头彻尾的不甘心。哪怕她能听到于景岚冲她吼一句“我并不爱你,滚吧,傻妹妹”都是幸福的。但她永远听不到。
所以,当另一个男人章峥岚闯入她的世界时,我们可以理解水光一次次对这个男人的抗拒甚至伤害——虽然是无心的。一度,我们变得和水光一样,在所有人的注视里故作坚强,其实内心脆弱到不堪一击,但仍然不敢伸出手去触碰那唾手可得的幸福,不是不想爱了,只是有时候,不敢相信爱情。
也就在这个时候,顾西爵展现了她细腻过人的创作能力。将一个一男一女的单线条爱情故事讲述得百转千回。倾注在其中的悲喜,也便有了格外庞大的力量,让每一个置身爱情的人,都如同为拯救末日而负伤累累的英雄,充满了大片式的感动。
他们为爱拼尽了全力,每个人都做了画地为牢的蠢事。在一次次的言不由衷里困斗,像一场押了生死的赌气。在让无数读者心碎的离别里,他们还要强拾心情,继续把那个违心的自我扮演下去。“她不恨他,却也残忍地不想他过得太好。因为她过得不好。”
但真爱是最纯粹的试金石,往往会拨开迷雾,验明真相。原谅我的剧透,但是在顾西爵的笔下,萧水光和章峥岚,这是一对必须在一起的名字。
也许很多人会说,这只是一个言情故事,甚至是yy向的。但,谁的爱情不曾经是一个昂贵的、奢侈的、撒满金黄色圣辉的美梦?在人间,还有什么比一场让灵魂交融的爱情更干净、更坦荡?我们愿意流泪,愿意感动,愿意跟着这一本本好看的爱情沉醉、忘我。至少说明,无论现实多么不堪,无论个体多么卑微,我们都还愿意相信爱情。并且,至少有那么一天,我们可以亲自开启它的旅程。
而且,最终,你会发现,青春并不会教会你很多事情。而爱情,才是你一生的导师。
当然,我坦白,近年来,我已经很少看这种温馨派的“爱情小品”了,可能内心苍老了吧,总觉得已经过了那种缠缠绵绵的年代,所以闲暇时光多用一些重口味的东西来打发。比如恐怖片,我几乎一部都没有落下过,连动画片都是恶趣味的,比如催帕克导演的美国战队:世界警察,以及最近才看的帕特利斯勒孔特导演的自杀专卖店。我真的已经不确定自己是否已经失去了一颗玲珑的少女心。也正是在这种恐慌的心境下,我拿起了这本。
最终,我狼狈不堪的眼泪告诉我,姑娘,我还青春着呢。
好吧,那就一起为爱感动吧。
此间的风景,真的很好。
辛夷坞
2013年5月16日晚
第2章 我站在桥上看风景(完美纪念版)(2)()
楔子:给你的信
我很抱歉忍不住给你写信,我知道这可能会给你造成困扰。抱歉,我只是想念你。如果你不想再看接下去的内容,把它扔进垃圾桶也没关系。但我一厢情愿地当你看了,因为那样我会好受一些。这两天,胃一直不好,疼了一天两夜了,我总想它疼着疼着就好了。
最近很忙,中午吃饭的时候虽然稍事休息,可还是觉得累得喘不过气来,午休的时候,我带着爱德华出去散步,我在那里等了你好久才见到你,这是我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候。
你今天忙吗?
我很想念你。
水光
2007年3月
你看信了吗?看了对不对?我很紧张,一想到你可能会在看信的时候想到我一下,哪怕只是几秒钟,我也开心极了。
你今天穿的白毛衣很好看。
我没有监视你,我只是刚好从那里经过。今天一大早便遇上你,让我一天都处在非常好的状态。
我依然想念你。
水光
2007年3月
今天身体有些不好受,应该说最近几个月来都觉得不好。心情很低落。我可能会离开这里一段时间。
你今天过得顺利吗?
我想,一定是好的。
我很想念你。
水光
2007年10月
我坐在图书馆里,坐在你对面。
看你拿起书离开,我笨拙地马上抱着背包跟出去。
我很安静,怕你看到我,又怕你永远看不到我。
现在是11月了,晚上的风有点冷,路灯的光很幽暗,可是,能够让我看到你的身影,这就足够了。
你在打电话,温柔的声音,轻声细语的
为什么,我会那么难过。
水光
2007年11月
因为昨天晚上忙得太晚,所以干脆等到了清晨,在晨光下给你写信。我明天要出去一段时间,你会想念我吗?我想,应该是不大会的。我死皮赖脸地给你写这种信,多少让你觉得有点头疼吧?
所以,接下去几天,你可能会因为没有我的骚扰信件而松一口气。
水光
2007年11月
今天,我等了好久都没有等到你。爱德华肚子饿了,我只能带它回家。你去了哪里呢?我等了你很久,手脚都冷了。
我很想念你。已经太久没有见到你。是真的太想念。
水光
2008年1月
我总是在想,我只要站在这里看着你,总有一天你会注意。可是,也许我错了。
你走过的路,我永远都是踩着你的脚印在走。
你说过的话,我永远是在心里反复陈述。
而你却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水光
2008年2月
我想放弃了,我觉得自己的状态越来越差。
这份单恋太辛苦。
你太高高在上,我看着你总是觉得你很遥远,很遥远。
祝你什么呢?突然觉得你什么都好,除了被我纠缠。那么,就祝你以后不会再被我纠缠。
水光
2008年4月
第3章 我站在桥上看风景(完美纪念版)(3)()
年少的时光
萧水光的老家,是典型的西安大院,院里一共三户人家,虽不算亲戚,却有些革命感情,这革命感情自然是上一辈的。
要说水光这一代,算她在内,院里一共有四个小孩儿,两男两女,年纪都差不多。
萧水光最小,1997年时,她十岁,于景琴十一岁,另外两个男孩子同龄,罗智和于景岚是十三岁,一个大院出来的小孩子关系自然要比外面来得好。水光虽比景琴小一岁,但两人自小念书就是同班,性格又合,加上一起上下学的关系,更是又添了一道感情。
而她跟男生的关系,因为罗智较为开朗,于景岚稍显老成,所以很多时候萧水光都会跟罗智凑一块。于景岚也习惯跟他妹妹于景琴一道,他们兄妹关系融洽,景琴时不时就在水光跟前夸她哥哥如何博学多才,如何刻苦聪明。好嘛,水光想,欺负我没有哥哥可以炫耀,于是就说:“是的是的,你哥哥什么都好,他是最棒的。哪天你不要他了,把他让给我,让我也骄傲一次。”这时候总是惹得于景琴大笑。
萧水光、罗智、于景岚和于景琴是真正的青梅竹马,从会认人开始就认识了彼此,对彼此知根知底。
水光上高中之后跟景琴分开了,到了不同的班,罗智笑着说连体婴儿总算是分开了。
高一的时候萧水光成绩很好,都是在班级前五,年级前二十,当然,能取得这种优异成绩,中间自己付出了多少努力、耗费了多少心血也只有自己清楚。
水光同桌有一次在期中考试后说:“萧水光啊,又是班级前五,你运气真好!”
水光想,同志啊,你说我成绩好是因为运气,我完全不觉得开心啊,我多努力啊,每堂课都用心听,晚上回家复习、预习、自习从不间断,不到十一点不睡觉,完全是后天努力。当然,也不是说我不聪明,水光心里补充。
那天下课,萧水光就靠在窗边沉思,她分析自己,然后发现要比聪明她比不过于景岚,比运气比不过阿智,比勤奋不如景琴。景琴是那种上厕所都拿着唐诗宋词、吃饭都会想相对论的人,永保年级前五,真是兄妹俩都是厉害角色。于是,萧水光硬是生出一种悲观来,最后叹了一声,“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萧水光的同桌睨了她一眼,说:“哟,得了便宜还卖乖哪?”
“姑娘,你怎么老是戳我脊梁骨?你怎么不去针对年级第一呢?”
大小姐“切”了一声,说:“鞭长莫及嘛,只好就近下手了。”
这耿直、嘴毒、擅长嫉妒的姑娘叫茉莉,姓汤。但她讨厌她那姓,觉得特别俗,于是刚开学时就跟周边人员指明了叫她就得去姓直接唤“茉莉”,“莉莉”也成。好嘛,刚开学大家互相间脸都还没认熟呢,她就已经被群众亲切地叫“莉莉”了,功力可见一斑。
后来,近十年后,汤茉莉揽着水光的肩膀说:“萧水光啊萧水光,见到你我就像见到了七八点钟的太阳,唯有你见证了我最美好的青春啊。”
这话说的,水光想回一句,我也是,却因为觉得暧昧而作罢了。
高中的日子萧水光其实过得挺懵懂的,她唯一确定的事是,好好学习考上某一所大学,以及,她喜欢着于景岚。
这后一件事,要问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萧水光自己也有点说不上来。他话不多,但她喜欢;他给她跟景琴补课时沉静的眼神,水光更是喜欢。她还喜欢他身上干净的味道,喜欢他黑亮的头发,喜欢他说话时慢条斯理的语调
唉,水光又习惯性地看向窗外,这春暖花开时,总是容易思春。
老师拖堂了十多分钟后,最后一堂课总算结束了,班级里立即响起噼里啪啦收拾东西的声音,回家的回家,住校的去食堂吃饭。
萧水光慢腾腾地把今天晚上要看的书放进包里,后门有人叫她,自然是于景琴。
“水光,走了!”
萧水光出教室跟景琴并排走着,边走边说:“肚子饿死了,小琴,包里有饼干吗?”
“没,早上被我哥拿走了,他说今天有一场足球比赛,估计得饿。”
于景岚是天才啊是天才,都高三了,还有时间有心情有兴趣踢足球。
说起来,于景岚喜欢足球,很难得。毕竟这清清爽爽的男生,围棋、游泳什么的才比较适合。可她看过一场于景岚的比赛,阳光照在他的脸颊上呈现出缤纷光影,青春从发肤间洋溢出来,明媚得让人怦然心动。可水光的心动不是因为这一刻的耀眼,她是一点一点地积累,一点一点地收藏,好多年之后才变成了:我喜欢着于景岚啊。
萧水光跟景琴一路说笑着往校门口走,远远就看到了于景岚,挺拔的身姿站在夕阳中,旁边是罗智,一走近就听到罗智在那说着:“今天太痛快了!这周压力忒大了,不是联考就是模拟,果然运动出汗最能出淤气。”
于景岚点头,他总是先看到萧水光的那个人,于是朝她们招了招手。
水光跟景琴走上去,景琴诧异地问:“今天怎么那么好心肠等我们?”
罗智说:“哥哥们什么时候心肠不好了?”说着过来搂住了萧水光,“水光,干吗低着头啊?”
水光说:“我害羞。”
罗智“靠”了一声,说:“娘喂,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萧水光本质上挺文气的,但因为从小跟罗智混一起,再温婉,坏脾气小无赖还是有的,他自然最清楚。
水光笑,然后捂着肚子说:“肚子饿了,饿死了,回家吧,我要吃肉。”
罗智说:“你说你一姑娘家,动不动就嚷着吃肉,太难看了。”
“但确实是肉比较上口,哎呀,想想就更饿了。”
小琴已经笑死了,说:“还是水光最实诚。”
罗智感叹,“幸亏身材标准,没有吃成那啥——猪样儿,否则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这话啊,当水光很多年后成了那啥——剩女,觉着,罗小智这嘴还真是乌鸦嘴了。当然后来那好几年的生活没让她胖一分。当然当然,这些那些都是后话了。
罗智刚感叹完,旁边于景岚就从包里拿出了一袋饼干给水光,说:“水光,先吃着。”
水光开心地接过,说:“谢谢!”
于景琴“咦”了一声说:“哥,饼干你没吃啊?”
于景岚说:“忘了。”
那年,于景岚和罗智高考结束,之后就要飞往其他市上大学。
他们俩都是金榜题名,大院里摆了三大桌酒席,请了亲朋邻里来庆贺。罗智的大学在邻省,不算远,名校;于景岚北上,自然也是名牌大学,只不过,很远。
而就是这年夏天啊,萧水光她做了一件蠢事。在那棵大槐树下,好多人喝醉了,水光好像也喝醉了,她紧紧捏着空的啤酒罐,看着身边的人都在祝贺他,然后站起来,说:“景岚,我喜欢你。”然后又轻声重复了一次,“我喜欢你。”
周围安静了许多,那个比她大三岁,那个比她高好多的男生,转过头看着她,他的眼睛是那么黑,那么沉静,一如他给她补习时那样,他的声音也一如往常,平缓而温和,他说:“水光,你喝醉了。”
我喝醉了?水光后来,跟大学的同学喝酒,可以以一敌三,他们说:“萧水光,女中豪杰,我他妈怎么就没见你醉过!”
于景岚啊,我从小就能喝酒,会喝酒,爱喝酒,你怎么会不知道?
萧妈妈尴尬地说:“小姑娘瞎闹腾呢,别理她别理她!”
长辈们都宽容地看着她。
小琴轻轻扯她的袖口,“怎么了啊水光?”
罗智望着她皱眉头。
没有人觉得这是好事情,有不当回事的,有不相信的,有闹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