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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说白日在众人面前还有点怵她,到了这会儿,也不怕了,走过去,气愤愤的质问,“你知不知羞,竟敢偷看男子洗澡。”
“还用得着看?别以为我离得远,就听不见。”朱樱转过脸,看了他一眼。
看她的样子似乎没有说假话,郑琰晨有点疑惑的望了望河的方向,她的耳力竟然这么好?这么远也能听见?
既被听见,也无谓了,郑琰晨大喇喇往她身边一坐,仍旧生气的说道:“原本还以为你与别的女子不一样,竟也是这般记仇,怪不得书中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哼,我算是领教了。”
他也知自己这是报仇来了。
朱樱轻笑出声,口中却说道:“我这是为你好。”
“为我好?怎么个为我好,难道随意拿鞭子打人是为我好,那我也打你几鞭子试试?”
朱樱也不跟他争辩,只轻轻说道:“你原本功夫底子不错,却一直没什么长进,就是太懒惰了,不肯用心,不然也不用每回都等着别人来救。”
“哼,我乐意,你管得着吗?”郑琰晨虽知她说得不错,却仍是气哼哼的哼了一声。
“你哥不可能每回都在你身边,我也不能每回都在你身边,若是再有下回,没人来救你,你怎么办?”
郑琰晨被朱樱问得哑口无言,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有风吹过来,带来舒爽的凉意。
“伤处还疼吗?若是疼得厉害,可以去军医许郎中那里,他配的药很灵验的。”
突然其来的关心让郑琰晨一怔,好象让他看到了以前的那个朱家大姑娘,而不是白日里凶神恶煞的少将军。
可是就算她变温柔了,他一肚子的火却没消呢,所以仍是气鼓鼓硬邦邦的回了一句,“用不着你假好心。”
第113章 该让着()
朱樱轻轻一笑,也不辩驳。
假好心就假好心吧,真好心也落不着好。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郑琰晨别别扭扭的用胳膊撞了撞她,“哎,你打我的事就算了,可有件事你得答应我。”
“什么事?”
“给我换个住的地方。跟那么多人住一起,我实在受不了,睡不着觉。”一想起待会又要回到气息浑浊的帐篷里,郑琰晨就觉得苦恼。
朱樱没说话,目光落在远处,就象落入了幽深的黑洞里,看不清里面的情绪。
“踏踏踏……”整齐的脚步声在寂静里特别清晰,有巡逻的士兵从这边经过。
“谁?”领头的看到了土堆上的两人,警惕的问了一声。
“是我。”
听到是朱樱的声音,那人忙朝这边行了个礼,“少将军。”接着挥手带着人离去了。
等那队人完全离去后,朱樱才幽幽说道:“我曾经也很不习惯这里的一切,父亲把我丢进来,我不但要隐瞒跟他的关系,更要隐藏女儿家的身份。我记得,刚来时,我一连几宿都没合过眼,也不敢合眼,既受不了帐蓬里那难闻的气味,更怕别人靠近我,。
他们大多来自贫家,没那么多讲究,当众打嗝、放屁,晚上呼噜比雷声还要大,浑身的汗臭味能熏死三尺之内的任何活物,如此的粗俗不堪,可以想象我那时的感受,就如你一样,实在受不了,我在父亲的大帐外走来走去,走了半宿,最后还是折身回去了。
后来,我开始在新兵中崭露头角,也终于上了战场。我记得有一回我们与敌兵激战三天三夜,饿了啃一口干粮,累了就地一坐,往墙垛边一靠,几乎闭眼就睡着,哪还管身边有什么人,有什么气味。睡不多会儿,就会被人叫醒,换另一拨人。
头顶上箭矢飞来飞去,身边熟悉的笑脸越来越少,那时,我终于明白,能安安稳稳躺在帐蓬里睡上一觉是多么幸福的事,能听到他们的呼噜、梦话也是多么幸福的事。看着那些曾那么鲜活的生命,在你身前眨眼间变成一具具冰冷的尸体,那样的感受没有经历的人是无法体会的。”
说到这儿,朱樱突然回身,望着郑琰晨,“我十四岁进军营,不过五年,当初与我一个帐蓬里的十个人,现在,只剩了我一个,他们全都死了,只剩了我一个……郑琰晨,你知道么,我现在多怀念当初……”
她明明是带着笑的,可看在郑琰晨眼里,却是那么的哀伤,雾气遮挡了漆黑明亮的双眸,波光涌动,仿佛下一刻就要被过往的潮汐淹没。
郑琰晨只觉得心口莫名的一痛,就象是被一只手给紧紧抓住。
他不由抬起手,似乎想给她安慰,想拂去遮了她明亮的那层雾气,朱樱却再次侧了身,重新将目光投到幽暗的远处。
好一会儿,朱樱才再次开口。
“你既然进了这里,就要适应这里的一切,我不会顾念你的身份,更不会给你任何特殊的照顾,除非国公府来信,你也没有别的退路,所以,我希望你能想明白。”
已恢复冷静的朱樱说完后,也没看他,直接起身走了。
留下郑琰晨呆在当地。
想明白什么?
不就是说从今以后,他不再是国公府的二少爷,只是个普通的小兵,这话苏衍说时,他还当个笑话,现在他终于明白她是当真的。
独自再坐了会,终还是垂头丧气的回去了。
原本以为谈过一场话,第二日朱樱会给几分面子。
谁知她不但没有改变,反而变本加厉。
此后一连多日,似乎真如郭风所说,盯上他了,别的人全不管,就直盯着他不放,到最后他手抖了抖,腿弯了弯,都是一顿鞭子。
实在气不过,他也顾不得许多,当场顶撞骂了起来,换来的是更多的鞭子。
就连旁人都看出不对来,都以为郑琰晨得罪了少将军,少将军这是要报复来着,竟不约而同的都离他远远的,生怕引祸上身。
就连郭风也不跟他开玩笑了。
唯有柳大柳二还如常般待他,帮他留饭,送他去军医许郎中那上药,跑前跑后,让他颇为感动。
这一日,又是一身伤的来到许郎中处。
知命之年的许郎中原本是一医馆的坐堂郎中,医术很不错,为人也和气。年青时因得罪了当地权贵,被陷害医死人抓进了大牢,恰靖武侯路过,听说此事将他救了出来。出狱后为了报答救命之恩随在了靖武侯身边,此后就留在了军营里。
他一生未娶,无儿无女,倒也自在。
郑琰晨的伤在许郎中眼里不算个事儿,但还是很耐心的给他清洗上药,一边上药,还一边笑呵呵的说道:“小兄弟这一身伤倒让老夫想起一人。”
郑琰晨与他也算熟识了,听他这话有些好奇,问道:“是谁?”
“说起那人,唉,也怪可惜的,若是没有出事,唉……”许郎中叹口气,洒完了药粉,并不包扎,只嘱咐郑琰晨不要见水,又让新收的小徒弟给他端了一碗药来,看着他喝完。
郑琰晨皱着眉将又苦又涩的药一口喝光,抹抹嘴,想起许郎中说了一半的话,不由问道:“许先生刚刚说的到底是谁呀?”
“说起来,也算个故人,唉……”许郎中被问起,再次叹口气,看了郑琰晨一眼,“那时他就跟你一样,经常一身伤,隔两天就要来老夫这里一趟,不是眼睛青了就是脚跛了,老夫还笑他,这还没上战场就挂彩,莫不是想躲懒留在军营里。”
郑琰晨眼皮子一跳,“也是被她打的?”
“嗯。”许郎中将手中的医书整了整,脸上满是遗憾,“唉,年轻就是好啊。老夫看着他们一起操练,一起上战场,打打闹闹,让老夫都不由得怀念起年轻的时候。他的伤除了对打时伤到的,还有被揍的,少将军可一点没留手。那时他还不知少将军的身份,老夫问他怎么不还手,他却道他年长为兄,自该让着。”
“多好的一个小伙子啊,可惜了……”许郎中再次叹道。
第114章 当成他()
“老夫是仅有几个知道少将军身份的人,那时还想着,侯爷的这杯喜酒大约喝定了,正准备恭喜侯爷呢,谁知……”
许郎中摇摇头。
郑琰晨还是第一次听人说起朱樱的过去,不知为何,他突然想起朱樱找大哥帮忙时说的话。
她说:“那程家长子曾与我有同袍之谊,三年前,为救我死在敌军的箭下……”
现在想来,她当时的样子似乎很难过。
不由脱口而出,“那人姓程,为救她而死?”
“你听说了?”许郎中看了他一眼。
程槐与朱樱的事在军营里也不算什么秘密,郑琰晨知道也不稀奇。
这就是了,怪不得她对程家的两兄妹那么好,还跑到程家去当儿子。他就说了,纵是报答救命之恩,也不用那样报答,原来,他们之间还有这么一档子事呢。
郑琰晨心中想着,不知为何,心里竟有那么一丝不是滋味。
哼,她长得既难看,人又凶,他能看上她,准是看中了她的身份,也或是自己长得太丑。
心里这么想,不知不觉竟问了出来。
许郎中还未答,旁边一直在捣药的二十出头的年青男子,许郎中的大徒弟笑道:“程兄弟俊着呢,就是不太爱笑。不过有次我见他对着少将军笑来着,那样子我至今还记得,不知怎么形容,就是……就是非常好看。”
郑琰晨心中哼了一声。
许郎中似乎知道他心里想什么,呵呵笑道:“跟小兄弟比起来,程小子当然还是差上许多。不过皮相倒在其次,重要的是他对少将军的心,能舍了性命去相救的那份情谊,才是最难得。”
说完,有点意味深长的朝郑琰晨瞟了一眼。
郑琰晨却没看到,他正低了头想着许郎中所说的“舍了性命去相救的那份情谊”,心里似乎突然有一道光闪过,可是还没容他抓住细想,就一闪而逝了……
却说操练完后,朱樱回到自己与众人隔了一段距离的单独的帐蓬里,正要进去,却听到里面青苹和青茉压低的谈话声。
不觉一怔,正伸去掀帘的手也收了回来。
“你有没有觉得少将军有些不对劲?”问话的是青茉。
青苹似乎有些吃惊,“你也察觉了?”
“我是笨了点,也不至于那么笨嘛。”青茉不乐意的回了一句。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难道那么明显?”
“哼。”青茉再哼了一声,什么明显不明显的,这说来说去还不是一回事。
“你说,少将军她,莫非把二少爷当成了当年的程家大少爷?”说话的还是青茉,“不然她怎么那么喜欢打他?”
虽然少将军在军营里是喜欢拿鞭子抽人,也抽了不少,但却也没有这样只盯着一人揍的,这样的情况,除了当年的程家大少爷程槐,就只有现在的郑二少爷了。
“别胡说,郑二少爷怎么能跟程少爷比,郑二少爷他……”
他什么,青苹没有说,朱樱却知道她后面的意思。
“嘻嘻,其实我觉得二少爷也挺不错的,瞧他这几天被少将军一顿揍,老实多了。”
“说起来,两人是有些相像,以前程家少爷说话也挺欠揍的,每次也要少将军一顿鞭子才老实。”青苹也笑了起来。
“我就说嘛,肯定是这原因,少将军将他当成程家少爷了。唉,要是程少爷还活着就好了……”
屋中沉默了下来,过了一会儿,青苹的声音才再次响起,“好了,别说了,少将军应该快回来了,别被她听见。”
“嗯,我再去打些水来。”
听到这儿,朱樱忙往后退了好几步,装作刚刚走近的样子。
青茉一掀帘子,就见着朱樱,顿时吃了一惊,忙问道:“少将军刚回?”
“嗯。”朱樱点点头,走了进去。
青茉见她脸色如常,想着也许没听到什么,也就放下了。
屋中放着木桶,桶里已有大半桶热水,青苹正将找出来的换洗衣裳放在一旁,见了朱樱,亦有些吃惊,但她不象青茉什么都表现在脸上,略略吃惊后就恢复如常,走过来帮朱樱将绑起的头发拆散。
沐浴时朱樱从不要人伺候,所以打来水的青茉将水倒入木桶中后就跟青苹一起出了帐蓬,守在外面。
坐在木桶里,让温热的水漫过身上的每寸肌肤。
虽然她的脸不够美,脸上的肤色也有些黝黑粗糙,可身上的肌肤却是晶莹白嫩,象一块上好的羊脂玉。
她轻轻的抚过身上的每一处。
疲惫的身体在水的滋润下仿佛慢慢活了过来,这种完全放松的感觉让人舒服得想喟叹出声,可是今日朱樱却难以享受这份舒适,心里乱糟糟的。
青茉说的那句“将二少爷当成了当年的程家大少爷”,一直在脑袋里转来转去。
她这些日子那般严厉对待郑琰晨,最初是为了给他一个下马威,后来确实是为他好,希望他能练些实用的功夫,将来也有自保之力。
可是被两人这么一说,她突然有些惶恐。
难道她真将郑琰晨当成程槐了?
难道她想从他身上找到当年那人的影子,那样的感觉?
她不由的问自己。
竟越问越是恐慌,因为内心里她似乎确实有这样的一点想法。
这想法让她感到羞愧。
同样她更清楚,郑琰晨不是程槐,郑琰晨也不可能成为程槐。
这一晚的月色比昨晚又亮了一些,朱樱坐在帐蓬外,看了半晚上的星星和月亮。她记得以前她也这样与程槐一起看过星星。
当时恰好一颗流星从天际滑过,落了下去。
程槐拉着她一起许愿。
她听到程槐说:“愿阿樱一生幸福安乐。”
而她心里说的是:“愿你我永远安好。”
愿你我永远安好。
现在她安好,而他,却离去了,永远的离去了,也不知,他在那边,过得好吗?
泪水涌上眼眶,又回落了回去,将一颗心淹没……
郑琰晨这一晚,也辗转难以入睡,他的眼前总是浮现出一张有些模糊的脸,那张脸在对着朱樱笑,笑得特别的灿烂。
一时,又想起他那回遇险,在他快支持不住时出现在他面前的人。
很模糊,却又很熟悉。
那人,到底是谁?
第115章 该庆贺()
第二天之后,一连很多天,郑琰晨再没见过朱樱。
不但朱樱没出现,就连苏衍也是偶尔才露一面。
没有朱樱在一旁盯着,比起苏衍,吴顺的性子温和许多,士兵们也不太怕他,所以大家的日子都要好过许多。
当然最舒心的莫过于郑琰晨。
郭风也开始朝他挤眉弄眼了,“郑兄弟,好运到头了,要不要庆贺一下?”
旁边有人接话,“呸,郑兄弟,你别听他的,这小子坏得很,小心他把你给带坏了。”
郭风不服气的争辩,“我怎么坏了?不过是去听听小曲而已,都是男人,我就不信你赵老三就没去过那种地方。”
“哈哈哈,老三肯定去过啊,听说他还有个老相好呢,叫什么来着?”
“叫春桃。”
“对对,就是她,明儿休沐咱们就去春风楼,让春桃姑娘给咱们唱几曲。”
“好,咱们都去,老三,你可别吃味啊,反正不给咱们看,也要给别人看,你若真喜欢她,就把她赎出去呗。”
那赵三德初始被他们说得还有点不自在,这会儿也不在意了,呵呵笑道:“不过是逢场作戏,哪就到那地步了。各位愿意给春桃捧场,老三先谢谢各位,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