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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一米阳光-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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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城。”那道好听的声音又再次引导阳光。

    阳光定睛一看,发现自己已经残血,便马上躲进了草丛里,点了回城。待血满以后再次出发,往中路去清兵线。

    阳光发现自己操作亚瑟作为辅助,就是不断的对对方进行骚扰,然后清清兵线,这样子的感觉似乎还蛮不错的嘛。

    阳光这一次出了泉水以后,她看了一眼小地图,发现上路一塔还没被拆掉,于是决定这一次走上路,她还是先清了一波兵线。紧接着,双方就在上路爆发了第一次团战,将对方【貂蝉】成功带走后毫不恋战迅速离开。

    对方眼见着貂蝉被带走,也不敢恋战,转身逃跑。

    亚瑟游走到中路,发现中路一塔还在,便迅速拆掉中路一塔。又从野区里穿到对方高地,将原本准备偷袭亚瑟的露娜打回了高地。再回到下路,和孙尚香一起几下就将下路二塔收入囊中。

    就在这个时候,中路爆发了第二次的团战,阳光急忙赶了过去。她先是使用近身二技能,发现对方想跑,紧接着便是一个大招,再释放亚瑟的一技能,一波混战之后顺利的将露娜的人头带走。杨戬、鲁班七号和貂蝉三人见露娜被亚瑟收割,想要追击他,于是阳光打开二技能,边跑边打,没想到却又狗|屎|的将貂蝉带走。

    阳光没想到自己这一波的团战,不仅参团率高,还顺带收割了两个人头,喜滋滋的回到下路继续清着她的兵线。然后回城补了一下血,重新往中路出发。谁料想对方【刘邦】竟然从野区钻出,想要偷袭自己,阳光看了下自己的血量,此时的她已经是实实在在的“肉盾”了,她想着反正自己血厚,便开了二技能追上去,最后虽然残血,但也成功的将刘邦带走了。

    刘邦被带走以后,中路一下子就空荡荡的了。阳光便和小兵一起上前点塔,没几下就拆掉中路二塔。

    阳光又继续开始清兵线,这个时候,三路的六座塔都已经被彻底拆除。于是大规模团战,准备攻上高地的最后一塔。没想到对方却集体投降,水晶破灭。

    阳光很开心的看到自己的手机上再次出现了“胜利”两个字。等到了结算页面的时候,她看到自己打出了【击杀3…死亡5…助攻13】的战绩,虽然只是助攻的成绩颇高,但是她的死亡次数相比以往的战绩是大大的减少了,而且这几乎可以算是她第一次靠自己取得的战绩。

    和白天时候与【Finder】玩的那一局不同,那一局大部分的人头都是【Finder】让给她的,并不是她实打实的自己收割的,可这一局,虽然对方也有稍微指点她,但大部分都还是她自己打出来的。

    回到大厅以后,阳光开心的给【Finder】发去私信——

    【好巧啊,又遇到你了。】

    阳光犹豫了下,手指在手机上按了几下,紧接着又发出了第二条——

    【我们下次还能一起玩吗?】

第12章 官宣(上)() 
林寻看着自己游戏界面的私聊对话框,他也没想到晚上聚餐回来的回程中,只是想说拿手机出来打一把,又遇见了白天里的那个女孩。没想到,她今天竟然选了一手亚瑟,又想起了今天自家队长和那个女孩说的话。

    他想:应该没有那么巧,只是碰巧而已。

    整局下来,他只有在她看上去好像有些迷茫,不知道该去哪里的时候出声,引导她怎么走。刚刚的那一局,她确实指挥着亚瑟游走在各处,还不错。

    林寻想了想,在对话框里打下几个字——

    【嗯,挺巧。】

    【可以。】

    算是回答了她的两个问题。

    林寻退出游戏,准备闭上眼小憩一会。

    原本坐在最前面的江嘉茂突然在林寻身边坐下:“刚刚是在和朋友一起玩?”没有等到他的回答,又继续说道:“你的队服小白刚刚给我了,明天拍宣传照的时候需要用,你晚上要先试一下衣服的尺寸吗?尺码不合适的话,晚上跟小白说一下,他再帮你订新的,明天拍照先将就一下。”

    战队的队服是拍宣传照和还有上场比赛时候需要的指定穿着。TwoW战队的队服一共有两件,一件是夏天的黑色T恤和黑色运动裤,在上衣的左胸口处有TwoW战队的logo,红底白字,另一件则是秋冬的藏蓝色卫衣外套和与之配套的藏蓝色运动裤,与夏季的黑色运动裤不同,秋冬款的藏蓝色运动裤则在内里加了薄绒,外侧还有红+黑+红三条侧边。

    林寻接过江嘉茂递给自己的队服,经过这几天在宿舍里和他们相处,还有今天一天下来,他终于知道了自己的问题出在哪儿了。

    又想起刚刚江嘉茂嘴里所说的“朋友”,他和她是朋友吗?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跟她一起玩游戏的感觉很舒服,虽然刚刚那一局她并没有怎么说话,而自己也只有偶尔才说一两个字,并没有主动叫她,但他们之间就是很默契,而她不需要多余的话语,就是知道自己是在跟她说话。

    他以前从来没有过什么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也不知道什么是“朋友”。一直以来,他都是独来独往,他的小学和初中不是在同一个地方读的,两个地方相隔很远,很多小时候的朋友现在早就没了联系。

    他是在一个偏远又穷困潦倒的村子里读的小学,那儿的小学没有强制性的年龄要求,也因为那个村子里只有那么一所小学,没有幼儿园,所以很多家长都把自己家的孩子早早的就送进了那里读书。他也不例外,他五岁就开始在小学读书了,再加上那儿的小学只需要读五年。

    后来发生了那件事,偏僻的村子里发展落后,信息闭塞,只有一条布满了祖祖辈辈脚印的小路与外界相连,弯弯曲曲,坑坑洼洼,这样的环境,村民的生活自然极其的贫穷、艰难。自然也就有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各种迷信观念极强的村民,他们将那件事都归咎到了他的头上,说他是“不详的征兆”、是“灾星”,他的存在会给整个村子带来灾祸。

    那个人辗转得知了他的境遇,在他被村子里的人赶出去,茫然不知自己该前往何处的时候,将他从那个闭塞的村子里接了出来。后来他被那个人接到这个城市以后,那个人就动用了关系,帮他将户口迁进了这座城市,又直接将他转进了市里最好的初中。可那个人只是安排好他的一切生活,留给他一套小公寓,用他的名字给他办了张卡,每个月定期往他的卡里打上笔丰厚的生活费,自此以后就不闻不问了。

    刚转入新的初中的时候,因为他是乡下来的孩子,说话有些结巴,普通话也不是那么标准,和他们这些城市里的孩子格格不入,所有人都不愿意跟他一起玩。

    慢慢的有几个人安慰他,愿意跟他一起玩,问了很多他的情况,他以为他们真的是在关心他。可直到那一次,他站在班级门口,听着他们在议论他的事,那个时候,他才知道,那些人是故意接近他,在卸下他的心防以后,了解了他的情况,然后告诉班级里的其他人,他的事情已经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所有的人都在嘲笑他。

    再到后来所有人知道每次家长会,他都没有家长过来替他开会,都开始嘲笑他是个“爹不疼妈不爱”、“没人要”的娃儿,当时他年纪是班里最小的,再加上他说话有些结巴,想解释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这些事他也不知道该跟谁说。那段时间,他天天晚上梦里梦见的都是全班同学围在他的身边,一个个都张大了嘴在嘲笑他。

    渐渐的,他就很少说话了。即使后来他成了班里的第一名,也没有人愿意跟他做朋友。渐渐的,他就习惯了,习惯自己一个人上学,习惯自己一个人做作业,习惯自己一个人放学,习惯自己一个人玩游戏。时间久了,他也就慢慢的习惯了,到最后他反而觉得自己一个人更加的自在。

    在这几天的配合训练里,他也发现了,以前玩路人局的时候,团队作战并没有那么重要,他之所以喜欢玩ADC,是因为可以一个人冲锋陷阵,不需要像肉盾保护别人,也不需要像辅助一样要时时守在ADC身旁。ADC自己一个人有高输出、高防御、肉厚,只需要顾好自己的发育,就可以去拆塔、抢人头。

    可一旦到了战队里,他激进冲动的优势反倒变成了劣势,他不懂得合作,不懂得配合,不懂得团队作战。

    他很感谢战队里每一个人对他这样子的冷漠依旧释出善意,但他不知道该给出怎么样的回应才合适,他也不会。

    但他依旧不敢对任何人说起他的事情,他害怕自己会再次受伤。只有经理小白在与他签约的时候,详细的问过他的情况,要求他在紧急联系人那一栏留下名字和电话,可他却不知道该留谁的名字和电话,犹豫了许久,他才将自己的情况和小白挑明了说。

    他已经做好了被嘲笑,被瞧不起的准备了,可小白只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还是让他把那个人的名字和电话写上,这也是必要流程。那个人当初确实留了电话给他,但是他不敢打,也不想打,所以他从来都没有打过那个电话,那个电话也不在他手机的通讯录里,但是11位数字他却深深的记在了自己的脑海里,完全不需要思考,闭着眼睛他就能把这11位数字写下来。

    林寻的指腹摩擦着手里的队服,江嘉茂还坐在他身边,似乎还在等着他的回答。

    他迟疑了许久,开口道:“……谢谢。”

    江嘉茂大气的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笑道:“客气什么,我们是队友啊。”

    “队——友——”林寻在心里默念着这两个字,他在思考江嘉茂所说的这两个字的内在含义。

    那个时候,他虽然有些结巴,但多只是因为紧张,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再加上普通话也不太标准,所以一出口就成了结巴。这些年,虽然他话很少,通常一句话不超过五个字,但是却没有再出现过结巴了。他之所以选择计算机系,也是因为可以减少和其他人的接触。

    在金钱上,那个人从来没有亏待过他,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有上万,这些年他自己也存了不少钱,后来慢慢的开始知道只存着那些钱是不行的,他开始做了些小的投资,所幸也赚了些钱,他从来不需要因为缺钱而对谁委曲求全过。钱可以解决的事,都不是问题。

    回到基地宿舍以后,每个人都吃饱喝足,因为是假期的最后一天,再加上明天是对熬夜星人的最大考验——早起,一个个都乖乖的回了自己房间,没敢在外面多逗留一分钟,就怕被小白“咔嚓——”。

第13章 官宣(中)() 
早上还有十分钟到九点,虽然只是比原本时间表上的起床时间早一个小时,但其实孙一白也知道,他们经常忽略十点起床跑步的那一项。更何况对于网瘾少年来说,一个小时也是足以让他们哭天喊地的叫爹叫娘,孙一白已经做好了要泼好几盆冷水的准备了。

    当他一开门时候,就见到几道渗人的目光齐刷刷的望射向他,客厅里的窗帘没有拉开,整间屋子都暗无天日,没有一丝的光线透进来,吓得他差点要夺门而出。

    孙一白拍了拍自己的胸膛,嘴里默念着:“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一切形象现象,都虚幻不真。”

    孙一白定了定神,仔细看了每个人的脸和眼睛,一个两个都顶着大大的黑眼圈坐在客厅里,只有江嘉茂和林寻看上去似乎正常些。再细细一看,就发现虽然江嘉茂和林寻看上去正常些,但也仅仅只是看上去正常些,实际上两个人都是两眼无神,机械性的扭头,放空的望着他。

    果然让这群网瘾少年早起真真是一件要他们命的事儿。

    孙一白扯着嗓子大喊了一声:“醒啦~”

    一个两个这才有如回魂一般的晃了晃身子,然后一脸茫然的看向了声音发源地——小白。

    小白很是得意,明知故问的说道:“都醒啦?今天起得真早啊。”

    高陆早上还在浑浑噩噩之中,虽然说昨天晚上的那一顿确实很让人满足,但经过了一夜,早就消化完了。今天早早的就起来了,还没有早餐吃,此刻的肚子还在咕噜咕噜的抗议着,又听到孙一白的这句话,简直是在炸弹的导火索上点了火,一下子就让高陆炸了起来。

    “我还没吃早饭呢!!!”

    孙一白假装没有听见高陆的话,目光直接避开了与高陆的直接接触,说道:“快出发吧,车子已经在外面等着了,记得带上你们的队服噢。”

    孙一白将五个人都赶出门,再次检查了一下他们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检查完以后才将基地的门锁好上了车。

    一上车就看到五个人已经歪七扭八的闭上眼睛假寐了,于是贼兮兮的从副驾驶座上拿出了几个打包盒,然后打开一个个打包盒,边打开嘴里边陶醉的说道:“好香啊~”

    高陆第一个闻到味道,急忙睁开眼睛,就看到孙一白面前摆着的打包盒,有陈家佳味的鲜肉生煎、鲜虾生煎、鱼籽鲜虾小馄饨、温泉蛋葱油面、咸豆花、臭豆腐等等,二话不说就冲到了一个个的打包盒面前,大喊道:“啊~我最爱的小馄饨,还有生煎,小白你真是太好了!”

    其他几个人听到了高陆的声音,也依次睁开了自己的眼睛,就看到孙一白和高陆的面前摆着好几个的打包盒,温承平、周彬彬也起身走向高陆,江嘉茂见林寻还是一脸波澜不惊的样子,用手肘碰了碰他,说道:“走吧。”

    林寻点点头,起身走在了江嘉茂的身后,最后一个才落座。林寻刚一落座,就见到孙一白将一碗甜豆花推到了他的面前,小声说道:“专门为你点的。”

    他没有想到小白竟然还记得他爱吃甜豆花。小时候,他的妈妈最喜欢给他煮一碗豆花,然后在豆花里撒上桂花和蜂蜜,桂花清新淡雅的味道,他到现在还记得。可记忆里的桂花的香气将蜂蜜的甜味勾勒出来,现在却怎么也找不回那个味道了。

    刚来B市的时候他还很不适应,B市人只吃咸豆花,一开始他还吃不习惯,后来也慢慢接受了这个味道,但是伴着桂花香的甜豆花依旧存在他的脑海里。

    他想,他只是无意间和小白透露了一下自己是哪里人,小白就记得多帮他买了一碗甜豆花,虽然不是自己记忆里的那个味道,却也是足以让他感动的味道。

    林寻接过孙一白专门给自己买的甜豆花,一口一口的慢慢吃了起来,小白买的甜豆花仅仅加了白砂糖的,没有桂花来提炼甜味,只有白砂糖的甜度甜得有些发腻,却足够让他觉得甜入心扉了。

    在车上吃了早餐,高陆心满意足的摸着自己的吃得滚圆滚圆的肚子,往座椅后背靠了过去,孙一白斜睨了高陆一眼,又低头看了看他的肚子,说道:“看来,这个月奖金又可以省下一笔了。”

    高陆刚刚吃饱,正舒服的靠在座椅上,手正摸着自己如同怀胎六月的肚子,假装没有听见小白的话,开始装聋作哑。

    车子很快就到了WD集团总部,今天他们拍摄的宣传照就在WD集团的摄影工作室拍摄。

    孙一白带着五个人抵达位于WD集团总部27楼的摄影工作室,一进工作室,五个人就被化妆师拉进了化妆室。

    化妆室里总共有一个造型师、两个发型师和两个化妆师,每个人都先给造型师看过一眼,再决定用什么样的造型和妆容。

    其他四个人造型师并不陌生,很快就决定好了他们的造型,就剩下林寻一个人。林寻是第一次接触造型师、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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