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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那位公子,倒正不正地坐在一张椅子上,深情款款地拽着一个少年的手,专心致志地替少年缠着绷带,悠然闲适,全然没有整装待发的样子。
那十二三岁书童模样的少年,分明一脸嫌弃,却又无可奈何,任由公子琰把玩着他的手。
书童看见安宁进屋,像见了救命恩人一般,感激涕零地闪到门外,终于得以解脱。
公子琰后知后觉,抬头看着安宁,眉眼含笑。
他的白发刺眼,反射着秋日的艳阳,一丝一缕,银光闪烁,令人目眩。
他开口,慢慢说道:“安宁,我要走了。”
“什么时候?”
“今日午后。”
“这么快?”
“夜长梦多。”
“她知道吗?”安宁口中的她,是那人的小表妹,传说中的未婚妻子,沈灵均。
公子琰摇了摇头,笑着说道:“跟在身边,看着心烦,不如留在你这里吧。”
“你还是带走吧,我看着也心烦。”
他想把人留在牛贺,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安宁岂会不知。但为了门婚事,就要惹出这样大的麻烦,想来如此这般,他回了胜神也不好交代,安宁替他不值,婉言劝说。
“一大早便被人奚落了?”
“消息真快。”
“安宁,手上的伤,记得每日换药。虽不能完全祛除疤痕,但多少有些效果,用了总比不用的好。”说罢,他指了指桌上的小盒子。
安宁看着手上交缠的绸带,想着刚才满脸不屑的古往,心中感慨万千。
他说每日换药,想必在她沉睡的那些日子里,他也如刚才那般,小心翼翼地解下绸带,仔仔细细地涂抹膏药,一番于心不忍,最终还是万分熟稔地缠上绸带,稳稳当当地打个结。
简简单单的一系列动作,他日复一日,不厌其烦地重复着。
正午过后,这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亲昵举动,竟然都成了奢望。
从此,他便只能隔空温习,入梦观赏。
她的旧伤如何,他只能凭着寥寥数笔书信,草草知晓。
她本想让他再为自己换一次药,指尖触到那精巧的小盒子时,突然改变了主意。
她如获至宝般,迅速将盒子收在身后,藏了起来。
此后多年,她时时将那盒子随身携带,常常打开端详,却从未听从他的嘱托,为伤口换药。
以致于到了后来,药膏都发霉了,她的伤还是老样子——一道长长的疤痕,像条蠕虫般,狰狞地攀在手背上。
那时的她,已经习惯不缠绸带,大大方方地将伤口示人。
有的人,身上一旦带了伤,疤痕都比别人的丑陋,惹眼。
安宁就是这样的人。
即使这样,她还是拒绝用那膏药,只将那人的嘱咐,置若罔闻。
她说,药没了,念想就没了。
伤口若是愈合,皮肤若是完好如初,那一段患得患失的过往,那一些熟稔到骨子里的举动,也许也就真的,跟着没了罢。
即使再次相遇时,他满是辛酸无奈地叹上那么一句:“你真是傻得没救了。”
她听了,也觉得心满意足。
安宁想了一会儿,装着若无其事地说了句:“我送送你呗。”
她的眸子像剪了秋水,澄澈清明。
他心潮涌动,起身抱住她,口中却说着:“还是别来了。”
“好。”她的声音,听上去有些颤抖。
“你来了,我就舍不得走了。”
说罢,他低下头去,与怀里的女子,忘情亲吻。
今日一别,不知何时还能相聚。
二人相顾无言,只将满心惆怅欢喜、万般留恋哽咽,悄悄收起,藏在雾霭烟波里。
周遭良辰好景,俱成了虚设,被人尽数辜负。
她用指尖戳着他的心口,娇声娇气说道:“师父,你这里呀,跳得好快好快哦。”
她的万种风情,全是为他而生。
他细细品读着她那一贯妖里妖道的腔调,像听不够一样,盼着她再说些什么。
随便什么言语,只要是从她嘴里吐出,他都觉得好听。
然而,她偏偏到此结束,一个字也不肯多说。
许多她下手太狠,他一时觉得,心口钝疼,就连呼吸都得耗尽气力。
这世间百态,到底是一物降一物。任他过往如何风流洒脱,终究在她面前,败得体无完肤,险些尸骨无存。
这一生诸般荒唐,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他认命般叹气,柔声告诉她:“每一次与你在一起,这里都无法控制。”
她闻言媚笑,手指开始不老实地向下撩拨,揶揄问道:“那这里呢?”
“美人在怀,从不敢有半分懈怠。”他及时按住那只魔爪,不给她可趁之机。
他的回答,听上去婉转而耿直,反而令她羞赧。
一片红霞,瞬间涌上面颊,连耳根都不肯放过。
她佯怒,懒洋洋说道:“你这说情话的本事,还真是历经千锤百炼,才能这般无懈可击呵。”
“嘴上都是虚的,只有真枪实战后,徒儿方知何谓精湛。”
“百闻不如一见。”
然而,他最终也只停留在虚情之上,与她一番拥吻,恋恋言道:“安宁,等我。”
她深情莞尔,不答应,不拒绝。
六年前的夏夜,他向她许下十年之约。她曾告诉自己,不管那人记得与否,她都得信守承诺。
不需婚约捆绑,不需道德束缚,她乐于做一个固执的傻子。
她说,那人于她有传道授业之恩,舍命相救之情,加之如今的宽衣解带之行径,她乐意等他十年,不怨不悔。
当年,长生曾告诉她,男人骗女人,通常都会许下这种不靠谱的诺言,一竿子指到天际去,等她慢慢消化,渐渐遗忘。
她如是答复:“我长长的一生,不在乎上这十年的当。”
一番流年,一枕相思。
纵是痴心错付,她也心甘情愿。
她神思飘忽,突然没头没脑地问道:“师父,你知道汤谷吗?”
“知道。”
九州无人不知汤谷,安宁此问,相当于废话。
“那你知道怎么去吗?”
汤谷位处九州,是连通人间与神界的要塞,世人只知有汤谷,却不知汤谷何在。
“听说除非盘古托梦召唤,否则凭人力到不了那里。”
“听说?”她想到那个龙首蛇身的怪物,觉得这“听说”二字,避嫌避得过于生硬。
很显然,他去过汤谷,认识盘古。
公子琰闻言了然,也不否认,接着解释道:“他若不召唤,走死也到不了。”
安宁听罢,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她方才问得奇怪,他却不问她为何有此一问。他似乎了如指掌,不知是对人,还是对事。
第一百零三章 终有一别()
公子琰来时大张旗鼓,走时也是浩浩荡荡。加上建业以示友好,锣鼓相送,那阵仗比之于两个月前,更叫一个波澜壮阔。
安宁顿时明白,为何那人不让她来送。
不是什么她来了他就不舍得走,而是来送行的人太多,她来了他也看不见。
尽管如此,安宁还是很大度地出现在了人群之中。
按照她的个人理解,人与人交往,重在有来有往。不能每一次,都是他望着她的背影。总要有那么一两回,她也默默远眺,直到他消失在自己的视野里。
先皇那么风雅的一个人,不知怎么地,就看中了个这么俗气的建业。
敲锣打鼓也就罢了,为何不能挑一些有内涵的曲子,非得这样吵吵闹闹,鼓声震天,才能显得隆重体面吗?
安宁随着乐声摇头晃脑,杞人忧天。
那人的身形长壮,加上缓慢的步伐,显得背影格外沉重。
他每走一步,都似有无数迟疑。
她隔着沸腾的人群,隔着喧闹的锣鼓,隔着正午的艳阳,隔着古旧的街道,冷眼相望,心中怅惘。
她蓦地拾起一句过去的话,默默念给他,念给自己听。
她说:“采,我怕你离开,但我更怕你,停留于此。”
他走得再慢,最终还是得离去。
就像她一早说的,有的路,终究还是只能一个人去走。
这一次,她耐着性子,数着他的步子,看着他渐行渐远。
一条长街,也不过数步之遥。
但当真正送行,目睹着那人离去,她才知道,这一步与一步之间,是多么苦痛的煎熬。
他的踯躅,他的徘徊,最终都化成一个一个斑斓的小点,没入尘埃,无声无息。
他曾说过,他正做着自己曾经最不屑的事,在肮脏的权力旋涡里,摸爬滚打,苟延残喘。
他走着一条难于登天的路,争王争霸,非胜即败,非生即死。
他说:“我不怕死,但我害怕,没法在你身边死去。”
他说:“如果余生注定如此,那我认了。”
他说:“如果我死了,唯一放不下的,是你。”
他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认真去听,努力去记。
当她发现,他们聚少离多,没什么东西可以借来睹物思人时,她突然明白,有一个好记性,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她可以对着月亮,描摹他的容颜,可以对着薄雾,模仿他的话语。
喧嚣过后,那条街道显得格外冷清。
她伫立在古道西风里,似乎也开始理解,他为什么会留下她的信件,一字一字的复刻。
她兀自出神,竟然不知,身边还站着一个人。
这么热的天,那人非将自己裹在略显厚重的锦袍里,衣衫稍大,有些不跟身形。
他的发丝光洁,眼神忧郁,天生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
只听他言语真诚,不紧不慢地说道:“这下可好,白毛走了,我的机会又来了。”
“你习惯捡人剩下的?”她问得不冷不热,与其说是讥笑长生,不如说是嘲讽自己。
长生假装只听懂一半,不咸不淡地答道:“正在慢慢适应。”
他看安宁不接话,又补了一句:“白毛好吗?”
“马马虎虎,长得挺好看。”
“不是说只喜欢有钱人的嘛?”他撇了撇嘴,觉得此人一时一个主意,太难捉摸。
“口味变了。”
“如此甚好。”
他风度翩翩,看起来对此事也是大为赞赏。
按照安宁以往的架势,他以为这女子至少也得再过个三年五载,才能将玉采的离去彻底消化。不想来了个浪子,两人不清不楚地一勾搭,她就大摇大摆地移情别恋,直把过去的一往情深,一股脑地跑至脑后,不闻不问。
转变之快,倒令长生始料未及。
这女人,当真是来得快,去得也快。
遥想当初,他颇费心思地讨好她,她只当做没那么回事儿一样,整天装疯卖傻,装神弄鬼。现在看来,那不过是因为他个人魅力不足,未能将她成功转移。
所谓的难忘旧情,根本全是托词。
安宁白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公子琰刚走,她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感伤个三两天,所以也没兴致与长生插科打诨,索性不说话。
长生也不是什么万分执着的人,此花不开,还有层林尽染。
且不说他如今位高权重,每日登门拜访,企图攀亲结党之辈络绎不绝,单单一个建业,既要变法,又要安抚,就够他受的了。
他即使有意与面前这女子发生点什么,也是分身乏术,心有余而力不足。
自此,安宁的生活又恢复了常态。
公子琰走后,她似乎找到了人生的新方向,开始沉迷于睡觉。
她睡觉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一觉醒来,发现梦得不真切,直接蒙着被子,倒头再睡。
她心心念念,神神叨叨道:“盘古老儿,我就不相信,你能一直不理我。”
她想再去汤谷,但如此守株待兔之法,直令旁人瞠目结舌。
沐芳苦心劝道:“公主兴许过去只是做了个梦,也别太当真了。”
安宁闻言嬉笑,打着马虎眼道:“不当真不当真,我再试最后一次。”
如此往复,没个了断。
话说另一边,公子琰毫不吝啬地割出两座城去,权当打了个大胜仗,凯旋而归。
要说以往,若想召他回趟日奂,那是绝对的不情不愿,赶鸭子上架。
这次却不知他是着了什么魔,日夜兼程,马不停蹄地拼命赶路。
一行人被他搅合得苦不堪言,其中以沈灵均为首。
灵均从小娇生惯养,哪经过这般舟车劳顿,吃过这种苦头。她起先还自告奋勇地骑在马上,妄图与公子琰并肩而行。
公子琰也不反对,随便她怎么折腾,只要不影响回程的速度,一切好说。
灵均见安宁不在身边,只道是终于甩掉了那个难缠的女人,从此表哥又是她一个人的表哥,喜出望外。
她一路叽叽喳喳与公子琰絮絮叨叨,但无论她说什么,他好像都没听见,一句话也不回应。
公子琰只专注于三件事——赶路,唱曲,调戏古往。
但无论他如何挑逗,古往只当他是空气,冷着一张臭脸,拒绝搭理。
于是,在这样复杂的三角关系中,古往以绝对的优势脱颖而出。
公子琰常常是逗弄古往两下,自觉没趣,开始哼哼曲子;哼哼得烦躁了,再调侃古往几句;古往不理他,他又开始自说自唱。
古往灵力远远高于公子琰,但不知为何,他好像反而很怕那个一脑袋白毛的男人。
无论公子琰怎样唐突,他都不敢有任何反抗,就像被人抓住了把柄一般。
若是公子琰实在太过分,古往忍无可忍,马鞭一抽,一个人领队去了。
但即使他遥遥领先,还是时不时扭转头来,确保公子琰是否完好。
兴许是觉得转头太累,古往干脆放慢步伐,牵着马到了队伍末尾,默默地观望公子琰。
即使这样,他好像仍不放心。
不过片刻功夫,古往一定折返,与公子琰保持统一速度,并肩而行,寸步不离。
这般来来回回,周而复始,直把灵均看得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她问公子琰:“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欺负古往?”
公子琰不理她。
她又问古往:“他欺负你,你怎么不还手?”
古往也不理她。
古往似乎与公子琰有着不小的矛盾,却在对于灵均的态度上,难能可贵地达成了共识。
赶了几天路,灵均本就累得腰酸背疼,还要平白无故受这二人如此冷落,一气之下,将马弃掉,坐车去了。
公子琰急着赶路,众人只得紧赶慢赶,生怕跟不上他。
灵均嫌车颠簸,时不时喊人“慢点”。侍从唯唯诺诺,面上答应,脚下还是紧跟公子琰的步伐,该咋咋地,丝毫未见减缓。
于是,赶了多久的路,灵均就生了多长时间的气。
回了日奂,不等接风洗尘,她就怒气冲冲地跑到燧皇那里,告状去了。
公子琰见阻止不了,又怕她惹出什么乱子,只得不远不近地跟着她,一并去向他父皇述职。
古往进不了大殿,所以虽然长略千叮万嘱,让他寸步不离地跟着公子琰,到了这个地界,他还是无能为力。
长略甚至还说:“那就变成个苍蝇,飞到梁上去。”
但所有人,包括景虔在内,都觉得长老二小题大做了。
而且,古往只能变回毛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