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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主。”
众丫鬟连忙退得远远的。
夏依苏和元绿娅又再互相看了一眼。夏依苏咳嗽了一声,开始套话:“五殿下,你是不是跟太子殿下很熟?”
元峻轩眯起一双眼睛,傻笑了起来,有点口舌不清的说:“熟,当然熟!我们是兄弟,自小一块儿玩大的,能不熟吗?只是他运气好,做了太子,而我运气不好,只能做皇子。”
夏依苏问:“太子喜欢什么颜色?”
元峻轩说:“黄色,因为黄色君权的象征。嘿嘿,因为他是太子,国之储君,将来是要做……做那个……继承皇位的。”
夏依苏问:“太子殿下最喜欢吃的食物是什么?”
元峻轩又再傻笑两声:“他?他喜欢吃的食物多了,最最最喜欢吃的是三吱儿,还有一个是烤鸭掌。”元峻轩的舌头有些大,话也多了起来,絮絮叨叨:“你们知道什么是三吱儿吗?不知道吧?我告诉你们,就是把刚出生的活着的小老鼠放到盘子里,吃的人用筷子夹住,小老鼠会‘吱儿’发出第一声叫,放到调料去,小老鼠又会‘吱儿’,这是第二声叫,再把小老鼠放到嘴里咬的时候,小老鼠发出最后一声‘吱儿’一共三声‘吱儿’,因此叫三吱儿。”
元峻武还真是重口味。
夏依苏和元绿娅直听得一阵恶心。
元峻轩嘿嘿笑,又再说:“除了三吱儿,太子还喜欢吃烤鸭掌。这烤鸭掌做法很独特,把活鸭放在微热的铁板之上,把涂着调料的铁板加温。活鸭因为热,于是在铁板走来走去,到后来就跳……最后的最后,鸭子还活着,但鸭掌却熟了,切下来装盘上桌,味道有说不出的鲜美。”
轮到元绿娅问:“太子殿下最讨厌的是什么?”
元峻轩答得飞快:“嘿嘿,他最讨厌四皇兄。”
夏依苏和元绿娅互相看了一眼,异口同声:“为什么?”
元峻轩醉眼朦胧,继续口齿不清的絮絮叨叨:“因为四皇兄比他聪明,什么都比他好,四皇兄有免死牌翡翠壁,他没有。而且,很久之前,他被四皇兄打过。那个时候我们都还小,不过是十岁左右的年龄,到东观墨香阁去听宋大学士讲课,太子欺负八皇弟,逼着他从他跨下爬过。八皇弟不肯,太子就不由分说抡起拳头就朝他挥过去,一旁的四皇兄看不过眼,脱下身上的袍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盖到了太子头上,然后冲上前,对着太子就是一顿好打。那次太子好生没面子,他的个头比四皇兄大,却被他打得脸青眼肿,趴在地上起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太子一直耿耿于怀,表面上看上去没什么事儿,但我知道,他记恨着呢。”
元绿娅不耐烦听这些,再问另外的问题:“太子殿下最想去的地方是哪儿?”
元峻轩说:“姑娘楼。”
元绿娅皱眉:“姑娘楼?”
夏依苏把嘴巴凑近她耳朵,低声说:“姑娘楼——呃,是古代的鸡窝。姑娘楼的‘姑娘’,是古代的‘鸡’。”
元绿娅听明白了,睁大眼睛,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元峻轩嘟哝,一双眼睛愈发朦胧,他口齿不清地说:“嘻嘻,他……他最想去的地方就是姑娘楼。以前他还不是太子的时候,常常偷着去,但做了太子后,母后禁止他出入那个地方,说他是太子,身份地位尊贵,跑去姑娘楼成何体统?因为不能去了,所以就特别想去。”
这些答案,都不是元绿娅想要的,跟郑一鸣的喜好一点也沾不上边。她很失望,望向夏依苏。
此时元峻轩醉态更浓,眼皮几乎要撑不起来,脑袋时不时地磕着桌子,夏依苏趁他没醉倒趴在桌子上,赶紧问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平时太子殿下喜欢到哪儿玩乐?”
元峻轩的脑袋又再次磕着桌子上,他努力地把头抬了抬,眼皮搭拉下来,勉强睁开一线儿,但还懂得回答:
“京城所有好玩的地方他都去,斗鸡,斗鹌鹑,斗画眉,斗鹪鹩,斗蟋蟀……甚至斗鸭,斗鹅,赛马,走狗……都少不了他。”
夏依苏又再问:
“最近呢?他最喜欢去哪儿?”
第342章 建平公主8()
元峻轩的头已完全趴在桌子上了,眼皮不能再撑开,口水还流了下来,他嘟哝:
“前……前几……几天,我……我还在……在……在长乐天下第一坊见……见……见到他。”
元绿娅赶紧问:
“长乐天下第一坊?那是什么地方?”
元峻轩没有回答,闭着眼睛,像是睡了。夏依苏急了,也不顾男女授受不亲,狠命地摇他:“喂,五殿下,别忙着睡呀,先回答我们的问题!喂,五殿下——”
元峻轩动了一下,拼命地把眼睛睁开,好不容易露出一线儿,可没一会儿又闭上,嘴里嘟哝:“什……什么问……问题?”
夏依苏问:“长乐天下第一坊是什么地方?”
元峻轩说:“是……是京城最……最大的赌……赌坊。那地方不是人人能去,要……要经过检查,没超过五千两银子就不……不能进……进去……”声音愈来愈低,愈来愈低。
终于,元峻轩头一歪,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
夏依苏和元绿娅面面相觑。
元绿娅有点六神无主,她问:“夏依苏,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做?”
夏依苏想了想:“五殿下嘴里的太子殿下,跟我们所认识的郑一鸣完全沾不上边。但这事,我们非得要弄个水落石出是不是?”
元绿娅说:“对!要不我还真不甘心。”
夏依苏说:“我们还是按原计划行事。因为我不能随便出夏府,明天你再找人去把我接来,然后我们就去那个长乐天下第一坊一趟,如果遇到太子殿下的话,就‘不经意’跟他相遇,再‘不经意’跟他搭讪,他是李逵还是李鬼,我们的火眼金睛肯定能够看穿。”
元绿娅点点头:“好,那就这么定了。”
黄昏时刻,夏依苏从建平公主府里出来,刚上马车,骤然看到马车上坐着一个人,一脸慵懒的神情,手中拿着一把扇子,身子懒洋洋的靠在坐位里,正悠然自得地跷起的二郎腿,有一下没一下地来回荡着。
夏依苏吓了一跳,不禁大声嚷嚷:
“咦?四殿下,你干嘛在这儿?”
元峻宇把跷起的二郎腿放了下来,略略坐正了身子,冲她微微一笑,随即抬手把一根玉指凑到嘴唇边,做了一个噤声动作,声音轻飘飘的说:
“嘘,小声点,给别人看到了可不好!要不他们又再传我跟你的关系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大搞暧,昧了。”
夏依苏没好气,但声音也压低了下来:
“既然你知道给别人看到了不好,那你还跑来这儿干嘛?为了表示清白,你应该对我避让三舍,有多远便避多远。真是的!”
元峻宇皮笑肉不笑地瞥她一眼:
“那些流言蜚语嘛,我不在乎。”
夏依苏脱口而出:
“我在乎!”她想起元绿娅说的那些“无风不起浪”的话,不禁恨得牙痒痒的,又再说:“害得人人都以为我是个水性扬花的女子,见一个男人,爱一个。”
元峻宇又再跷起的二郎腿,有一下没一下地来回荡着,一边悠悠的问:
“难道你不是见一个男人,爱一个?”
是他的头!夏依苏瞪了他一眼,懒得跟他再分辨。反正这家伙,从来都是不讲道理的,她在他面前,压根儿就是弱女子遇到恶霸——有理说不清。
夏依苏一屁股就在元峻宇对面的软塌上。
她学了他的样子,把身子靠在坐位里,然后跷起的二郎腿,有一下没一下地来回荡着,一副痞女的样子。
元峻宇忍不住笑出声来,一板一眼,笑骂:
“夏依苏,你这是什么态度?”
夏依苏还是不回答他。元峻宇也不生气,仍然浅笑着,凝视着夏依苏小脸的眸子愈发幽深,他忽然话锋一转,轻飘飘地问:
“你跟建平公主相处得挺融合的嘛,把老五叫去,合计把他灌醉,都套了些什么话出来?”
夏依苏无法再装聋作哑了,跳了起来:
“你……你怎么知道?”
元峻宇轻轻一笑:
“我说过,你有什么事儿是瞒得过我的?”
夏依苏“哼”了声:
“你跟踪我?”
元峻宇咧嘴:
“我不是跟踪你,我是保护你。你大哥十万火急地来找我,说你到建平公主府,十有八九是凶多吉少。我也不希望看到你竖着走进建平公主府,横着出去,因此巴巴的赶来,想来个英雄救美,不想你们根本没给我这个机会。哎,我好生失望。”
呸,保护她!
说得比唱还要好听!夏依苏撇撇嘴,心里想,如果不是她聪明,急中生智,她的八月十五早已给杖责十下,血流满地。
元峻宇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瞅了瞅夏依苏,慢吞吞说:
“既然不用我英雄救美,那我也不必要坐在这儿对牢着你一张黑脸是不是?我走啦!但夏依苏,别说我没警告你,你给我记住了,我不管你跟建平公主搞些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但你就别去招蜂引蝶勾,引男人,别的我都可以忍受,就是这一点不可以!”
说完后,也不等夏依苏说话,白衣一闪,人已轻飘飘的落到马车外面,继而衣摆轻拂,大踏步而去,人很快没了踪影。
留下夏依苏在马车内,咬牙切齿。
建平公主府内。
夏依苏离开后,元绿娅望着伏在桌子上醉得不省人事呼呼大睡的元峻轩,皱了皱眉,她哈吩咐几个家丁把他抬上马车,送到五王府中去。
之后,元绿娅独自一人坐在长廊里,郁郁寡欢地眺望着远处。
此时已是黄昏时刻,夕阳在天的那边,散发着一片绝望而艳丽的金色,晚霞一点点地退去,然后一点点的消息,再然后,便没了踪影。
天地间,很快便变成了银灰色,远处的乳白的炊烟,还有天边灰色的暮霭,交融在一起,不分彼此。
有风吹过来,带着丝丝的清凉。
元绿娅一动也不动地坐在那儿,手中紧紧握着一个心形的桃核雕刻——那是很久很久之前,郑一鸣送给她的礼物。虽然只值一块五毛钱,但她一直像宝贝似的带在身上,用一根红绳子穿着,刚开始的时候是挂到脖子上,后来又戴在手腕上,从不离身。如今,也随着她一起穿越到这个朝代来了。
元绿娅神情茫然。
她的思绪,飘了老远。
……
第343章 小混混1()
郑一鸣还没有遇到夏依苏之前,元绿娅觉得,她是世上最幸福,最快乐的女孩子。她对生活的要求很简单,容易满足,没什么远大志向。
郑一鸣常常取笑她,说她头发长,见识短——因为,她最大的理想,不外是嫁给郑一鸣,然后为他生一个孩子,老了,头发花白了,牙齿掉光了,两人互相搀扶着,一起去看日出日落,相依相守,快快乐乐,平平淡淡过一生。
郑一鸣这样对她说:
“有哥哥和妹妹结婚的么?”
元绿娅回答:
“你又不是我的亲哥哥,我们又没有血缘关系。”
郑一鸣是元绿娅继母的儿子。元绿娅老妈在生她的时候,因为难产,大出血,不幸去世。元绿娅十三岁之前,在乡下和奶奶相依为命,后来奶奶因病去世,元绿娅的老爸便把她接回城里。
两年后,老爸娶了郑一鸣的老妈郑晓路。
郑一鸣是个私生子,当年郑晓路生下他,那男人就翻脸不认帐了。那个时候,中国还没先进到可以验DNA的地步,郑晓路抱了刚出世不久的郑一鸣,像祥林嫂一样去找那男人。
男人躲起来不见,郑晓路就很勇敢的跑到男人的单位闹,闹完了意犹未尽,又再很勇敢的跑去找跟男人的妻子。
那个时候,男人跟他妻子刚结婚没多久,他的妻子有了两个月的身孕,但郑晓路顾不了,对她声惨泪下:
“这孩子,千真万确是他的骨肉呀!我没有骗你们呀!是他的骨肉呀!他怎么能够这么一,抛下我们母子不管呢?”
眼泪再多,还是没人同情郑晓路。
都骂她贱骨头。甚至,男人的妻子气得浑身发抖,血红着眼睛冲了过来,狠狠给她一记耳光,“啪啦”一声响,直把她打得乾坤逆转,日月无光。
她骂:“狐狸精!不要脸!”跟人家的男人乱搞的,就是狐狸精!凡是狐狸精的,都活该落到悲惨的下场。
男人在一个雨夜里,摸上门来找郑晓路。他拿了一个厚厚的信封,甩给她,信封里装的全是钱,男人厌恶地看着她,恨恨地说:
“郑晓路,拿了钱后,你就滚!在我的眼前消失,我不要再见到你!”
郑晓路无限伤痛。
心里,突地燃烧起一股最猛烈的恨意。一个巴掌拍不响!就算她是狐狸精,就算她勾,引了他,但当初,如果他能够做成柳下惠,如果他能够对她投怀送抱不屑一顾,这等伤风败俗的事,又如何会发生?
凭什么,他没责任?
凭什么,要她一个人独自咽下苦果?
郑晓路冲上前去,拚尽全身力气和男人撕打。郑晓路清清瘦溲,柔柔弱弱。而男人,身材魁梧,高大威猛,力大无穷。她又如何是他的对手?结果,郑晓路给男人一个兜心脚,顿时被踢翻在地。
男人踢得太狠,郑晓路一时三刻的爬不起来,于是索性坐在地上,哭了。哭得很绝望,哭得死去活来,哭得痛不欲生。男人一点也不怜悯,又赶着她,狠狠地踢了几脚,凶狠得像了一头狼。
男人咬牙切齿地骂:
“叫你闹!叫你闹!你知道不知道,因为你这一闹,我老婆流产了,如今回娘家闹着要跟我离婚!我在单位也呆不下去了,不得不辞职,成了无业游民!”他又再说:“郑晓路,你再闹,我就叫人把你的小命收拾了去!”
男人骂完后,转过身,要走。
郑晓路忽然从地上爬了起来。她头脑一片空白,理智尽失,什么都顾不了,甚至想到了死,想到了要和男人同归于尽。她猛地抓过放在茶几上的水果刀,冲到男人跟前来,狠狠地向男人心脏的地方刺过去。
男人够机智,听到响声,急忙把身子一闪,然后眼明手快,把水果刀夺过来。郑晓路又再扑上前去,又要夺过水果刀。两人在撕扯中,水果刀就刺向郑晓路的脸,划了好长的口子,出了好多血。
男人吓得呆住了。
郑晓路也吓得呆住了。
尔后,男人扔下刀子,落荒而逃。
郑晓路没有死,却破相了,在左颊,从眼睛附近的位置,到靠近嘴角的地方,有一个长长的疤痕,疤痕结了痂,痂掉了,翻出了粉色的肉,看上去格外的刺眼。郑晓路曾经一张如花似玉的脸,完完全全给毁了。
她原是市戏剧团的台柱,唱花旦。
一张脸给毁了,就没法唱戏了。
为了生计,郑晓路只得在街边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放了一把太阳伞,一台烂裁缝机,给别人做衣服,缝缝补补,她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把儿子抚养成人。那曾经翘着兰花指的一双纤纤玉手,不知不觉中,变粗糙了,结了厚厚的茧。
后来,她遇到了元绿娅的老爸元凌福。
再后来,元凌福娶了她。
郑一鸣跟郑晓路姓郑,他大了元绿娅三岁。元绿娅第一次见到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