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到底,坚持这么久的理由,只不过是喜欢罢了。
我放弃了最应该享受青春的四年大学时光,做出了注定不会被任何人认可的选择,将自己囚禁在不足五十平米的出租房里,吃着三块多港币一包的出前一丁,看遍了七百多次这座城市的日出。将所有的筹码都倾注在了一个虚无缥缈的,远远看不到光明的故事里。这许多个日夜的坚持太过于千篇一律,以至于我对时间流逝的概念都变得模糊了起来。就像是在时光洪流里驻足不前的神经病。
值得吗?
我不知道。
但我没有后悔过。
去年的某一天,我写完了玛丽安娜篇的结局。怀着忐忑的心情把它发给了我的另一个朋友。具体的对话我已经不记得了,在漫长的等待后,我得到了一个肯定的回复。
是个好看的故事。
这真是很渺小,很微不足道的事情。但当我看见那句肯定时,带给我的微妙幸福感,我却始终不能忘记。
我喜欢这个故事。我希望能够分享给我喜欢的人,当这份喜欢得到了肯定的时候,我就越发地清楚,这是我想要的。
自从那以后,我写了更多的故事。我和童儿的讨论越来越有趣,哪怕是一些仍未着笔的情节,在雏形诞生的那一刻,我们都会有一种被抽干了精神的虚脱感。
每一次觉得“我再也不会写出比这更好的剧情了”的时候,每一次我们都会构思出更加激动人心,让我俩鸡皮疙瘩直冒的故事。从某个时刻起,我们工作的进程已经不再是构筑《界》的剧情,《界》就像真正活了过来一样,被本身的剧情惯性越推越远,成为了一个我俩倾尽全部精力也无法彻底将其精彩之处完全表现出来的故事。
我们不再是作者,就像是个观测者,用旁观者的角度记录着那个世界发生的一切。
这两年以来,我和童儿的热情没有被时间所磨损,却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童儿在qq上跟我感叹:操,虽然没有了《界》,咱们的日子也未必会过得多糟糕,但是这真是咱俩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了。
是的,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起初想要写网文,只不过是不喜欢受到生活的拘束,不想要过上朝九晚五的白领人生。而如今为了完善《界》的插画,我已经彻头彻尾成了打工仔,也算是舍本逐末了笑。
因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已经不再是单纯想要靠写小说来维持生计,而是觉得,我应该要让《界》爬上它应有的高度。
我和童儿都觉得,这个倾注了我们全部心血的故事,应该值得更多人来喜欢。
我喜欢书里的每一个人物,也喜欢我为他们构思的每一个结局。我喜欢让人心疼的ec,喜欢散漫颓废的封流,喜欢天真无邪的蒂玛,喜欢口不对心的唐唐。喜欢吊儿郎当没个正型的师匠,喜欢木讷寡言善良温和的大师兄,喜欢把自己囚禁在小楼里绣花的林舍予,喜欢披荆斩棘走出自己道路的猪老三;喜欢那个难以捉摸的克莱西,喜欢呆头呆脑的小师叔,喜欢背负着太多东西的蓝思琳。
界的故事才刚刚开始,还有很多很多让我自己都感动的情节,迫不及待地想要和你们分享。
我不想到头来,经历了七百个无尽枯燥的日夜,却只是感动了我自己。
……
……
以上这段话,大概是写在一个多月前。
那时候的我每天凌晨坐在便利店的收银台前,看着远处行人天桥上,那座坏了很多年,时间永远停留在了5点32分的大钟,单曲循环这首《妳的烟熏到我没关系》,断断续续地敲出了上面的两千多个字。
一字未删,一字未改。
你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独属这个年纪的冲动和鲁莽,自大与中二(笑)。时隔一个多月重新看来,确实有些羞耻。但是这样挺好的,我希望可以和你们分享这些。有些东西是过了这个年纪就不会再有的,甚至很多人这辈子都没有勇气踏出那一步,起码我觉得,不管怎么样,现在的我是幸运的。
小说连载了差不多三个月,经历的事情很多。说实话,前段时间我的心态其实已经临近崩溃,几乎是度日如年。因为无论我再怎么自我暗示,赤裸裸的现实都摆在我的面前:
界的成绩并不好。一点都不好。能够看见它的人不多,看见了能留下的人不多。故事的铺垫太长了,没有人愿意看铺垫得那么长的文字。
这本书的每一处内容几乎都和现代网文的节奏背道而驰、
这段时间以来,我曾经做过很多努力,并没有像很多时候在本章说里、在评论里表现的那么无所谓,那么轻松。
我像很多不起眼的网文新人一样,在各种地方做着不要脸的宣传,和其他人交换书评,去一个又一个的书单打着广告。做了很多卑微的事情,你们或许想得到的,或许想不到的,各种形式的挣扎,然后是等待,然后是徒劳无功。
那段时间我几乎没有码字。像行尸走肉一样,心情和状态一直都处于谷底,甚至不止一次在心里面想着,要不就这么算了吧。
这样的故事不会有人看的。
放弃就好了,可以去写别的故事,如果只是单纯地想要靠网文赚钱的话,真的没有必要这么傻,这么累,做这么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每个月投入几千块钱的插画又有多少人看?一遍又一遍推翻、一遍又一遍修改,写下这种冗长的故事又会有多少人喜欢?
我无数次地打开作家后台,看着那每天寥寥无几涨起来的零星几个收藏,无数次地挪动着鼠标,想要点开创建作品的那一项,去写另一本或许更有商业价值的新书。
但是我终究还是没有。
没有什么奇迹一样的转折点,也没有什么太稀奇的事情发生。我自己都没办法总结起来,那段时间一直处于极度压抑的状态的我是怎么样慢慢恢复了平和心态的。
或许只是在每天早上打开评论区,看到可吐露和小鱼在签到楼里发布了新的帖子。
或许只是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偶然听见了一首很有意思的歌,本能地开始思考能不能写出与其有关的故事。
或许只是看见亲爱的画手们给我交了稿子。
或许只是隔了很久以后重看了一遍我写下的故事。
或许只是姓张的写出了一个我很喜欢的flag。
或许……
或许在多年以后,我会在偶然间重新看到今天敲下的这些字。那时候我没准会羞耻得体毛都掉得精光。但是如果再重新看一遍这个故事呢?会不会也会觉得羞耻,觉得中二,觉得太幼稚了,太可笑也太自我了?
我想是不会的。
那可是《界》啊。
可能文字会稍显青涩,可能会因为我能力所限,并没有完全地表达出它在我心目中的美好。但是它始终会是一个值得我和姓张的为之倾注灵魂的故事。人生漫长,能做到的事情却好像不怎么多……至少《界》对我而言,就是这一生只会有一次的故事了。
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我的感受。很多此时此刻尚未在故事里面出现的人物和故事已经在我的脑海中酝酿了很久,随着大纲一点一点地填补着,一个个惊艳至极的画面碎片慢慢地涌进我的眼里,那是令现在的我就连灵魂都会在颤栗的碎片。我可以一直这样下去,可以一直保持卑微的姿态,可以继续在未来的每一天对你们发表一些中二好笑的言论,可以承认自己当年做出的决定是鲁莽是冲动,但是归根结底,
那可是《界》啊。
那是一个无论怎么样,都会让我觉得很好的故事。
足够让我为它浪费几年人生的故事。
现在看到这本书的活人不多。可能有五十个?可能更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喜欢你们。谢谢你们可以看见这行字。也谢谢你们这么想不开竟然要陪着我和丑童兽这两个扑街一起接着走下去。也许再往后看见这本书的也只有这么一小波人。但是我已经很开心了。
《界》是我发自内心喜欢的故事。不管未来是怎么样,有没有成绩,我都会写下去。不会被任何外在的因素影响,单纯是因为喜欢。
这个世界有太多复杂的东西了。家庭,社会,工作,生活,责任……但是喜欢,喜欢是很纯粹的事情。
只要喜欢就够了。
我愿意为这个质朴的理由忽略其他的一切事情。
谢谢你们。谢谢寥寥无几的几个书友,谢谢可吐露,谢谢小鱼,谢谢没有感情的咖啡机,谢谢康康,谢谢垃圾童的爸爸千连杀,谢谢匡击雪,谢谢苒苒酱,谢谢人型电脑天使心吕天虾先生,谢谢在评论区里发出一个个扎心吐槽的一样快乐同学,谢谢爱情如春夏秋冬,谢谢剩下的每一个因为我懒所以不想再打出来的id,谢谢编辑星夜给了我签约的机会,让我在至少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能靠着低保混点烟钱。谢谢你们看我说了这么长一堆毫无意义的废话。我喜欢你们,虽然姓张的总说没有人会喜欢我,但是喜欢本身就是一件不需要回馈也能得到快乐的事情,就像是这两年来我创作《界》时,每一分每一秒都能够切实感受到的快乐。
我是梦长,靠着自嗨达成颅内高潮的随缘写手。
我是梦长,很高兴认识你们。希望可以一直陪你们走下去。
虽然一般来说,这种类似上架感言的玩意应该是上架前一天发的。但是今天凌晨的时候和千风同学稍微聊了两句,有点感触,也有点感伤。所以断断续续地写到现在,算是补完了这篇不知所云的感言。既然写完了就发吧,也没有什么好考虑的,随缘嘛。
18年5月8日。祝君安好。
EC104。沈小姐舍身挡剑 蓝少侠持牌变身()
沈园跑得很急,双拳紧攥,她的心底很是害怕。
害怕再次死去,更害怕知道蓝思琳发现了自己的想法后,会是什么样的一副表情。
蓝思琳为了救她,作出了很多努力,本该最贪生怕死的他,不惜用生命作为筹码和虎爷对赌,也要回到雾城里来找她。
她感到很愧疚,她知道现在自己的决定已经辜负了蓝思琳为她付出的一切。
可是她不得不去做。
有些事,人总是不得不去做的。
沈园跑得很慌,甚至迷失了方向。
她也不需要辨别方向,城中肆虐的杀气是最好的指南针。只要向着杀气的源头不断逼近,她终究会到达那个只有两个人的战场。
她要阻止这一切。
……
……
剑光飞舞,飞起漫天残骸。
没人能够看得见长街里两道身影的动作,他们的身体仿佛化作了疾风和轻烟。
剑光交错,飞散的剑气没入楼层,半截楼层直接斜斜滑落。
脆弱不堪。
在这样的两把剑前,一切事物都脆弱不堪。
砖石的切口光滑如镜,毫无规律地向四周飞溅,却丝毫没有影响两人的动作。
因为两人已经完全进入了忘我的境界,在彼此的眼中已经不再有彼此,甚至没有了自己,只剩下了对方的剑。
剑魁周身青光爆闪,九尺巨棺竟悬于长街中心,疯狂旋转。
他的剑如疾风,他的身影更如闪电,剑风所至,连空气都开始颤抖。
那是至刚至强的剑法,大开大合,一往无前,剑意之凌厉,似乎连山川都能直接劈开。
而皆破先生的剑,却更如其人。如烟雾一般鬼魅,剑法轻柔,身形飘忽,任剑魁手中重剑如何劈砍挑刺,都是轻飘飘地接下,仿佛是斩中了棉花,又像是刺进了空气。
两剑骤然相交,金鸣交击之声响彻天际,整条长街都仿佛为之一颤,脆弱轻薄的浮烟剑竟是直接将那柄天外玄石所造的陨铁重剑生生切成了两段。
那是被浮烟所斩断的第七十八把剑。剑魁的身形却丝毫没有因断剑而凝滞,他凌空一转,反手接住了从空中巨棺激射而出的第七十九把剑。那把状若青蛇,气若游龙的古朴细剑刚刚入手,剑魁整个人的气势便骤然一顿,由先前的大开大合,变成了阴柔细腻。
两把至柔的剑再次交缠在一起,剑魁的剑法也变得阴柔鬼魅起来,仿佛两人手中所执的不再是剑,而是能随意夺人性命的绸带!
剑魁断了七十八把剑,也同时用出了七十八种截然不同的剑法。他是世间最懂剑之人,也最了解什么样的剑,该用什么样的剑法!
这是真正的万法皆通。他也是当今世上唯一掌握了剑道万法之人!
而至始至终,皆破先生手里的只有那一把细柔的浮烟,所用的剑法也不曾有过改变,看似处处被剑魁所压制,实际上却连破了七十八把名剑!
手执浮烟,万法皆破。
此即浮烟剑之所以为浮烟剑,也即皆破先生之所以为皆破先生。
手上的剑越是轻盈,就越要懂得使用“拂剑式”,以轻对重,以柔对刚,决不能正面硬挡,而是通过手中剑来牵引对方剑的走势,从而抢得先机,此所谓“游刃有余”。皆破先生毕生都浸淫在一把浮烟剑上,对拂剑式的了解,自然是世间最为高深之人。却不想剑魁拿到那柄龙蛇软剑之后,其剑法之柔,就算是较之皆破先生,也不逞多让。
两剑交缠间,皆破先生忽地眉头一蹙,脚步略一虚浮,露出了开始决斗一来唯一的也是最大的一个破绽,击打在浮烟剑身上的龙蛇软剑轻飘飘地斜斜一划,带着致命的阴毒气息径直游向了皆破先生的面门。千钧一发之间,皆破先生手中浮烟轻轻一挑,同时身体极不合章法地向后软倒,那柄冰冷的龙蛇软剑便从她面门之上一毫厘处飘忽掠过,削下了她的一截发丝。
皆破先生在地上滚了两圈,气喘吁吁地站起身来,秀眉紧蹙。
这几日来长期紧绷精神,没有得到过正常的休息,再加上连续的高强度对决,已经让她的神志出现了极其微弱的一丝恍惚。哪怕这只是微乎其微的一个疏漏,在同为剑道最强的对手面前,便已经形成了致命的破绽。
剑魁神情肃穆,猛一甩手,直接丢弃了手中的龙蛇软剑,那软剑掉落在地时,便断作了两截。
没想到皆破先生在如此惊险的时刻,仍然可以转守为攻,出其不意地在那一个瞬间削断了龙蛇软剑。
剑魁又一抬手,九尺巨棺里再次飞出一把剑,两人的身影从原地消失,又战成了一团。
剑魁最后压箱底的几把剑,都是百兵谱上赫赫有名的当世奇兵。排行三十二的“飞燕双环剑”,排行第十四的“霜降”,以及排行第二的“如是”。神兵在手,剑魁的杀气便又暴涨了好几个层次,攻势越来越凶狠奇诡,令人应接不暇。
皆破先生的气息越来越紊乱,脚步也开始虚浮,出现的空隙也越来越多。
两人的决斗早已不似开始时那般快如闪电,反而发生了一种极怪异的变化,两人所出的剑都开始变得笨拙而缓慢。
那并非力竭的表现。那是凌驾于快之上的,更加凶险的一种对决!
慢剑!
长剑飘忽,针锋相对,动作凝滞得仿佛就连初用剑的人都能挥出比那更快的剑,可是,两人之间的小小空间里,竟充满了绝对的死亡气息!
无论是谁,稍有不慎,都绝对会当即毙命。
“叮”的一声,火星四溅。
剑魁手中的“如是”,应声而断。
那是他的第八十一把剑。
皆破先生双臂低垂,额头有细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