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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泥带水、磨磨唧唧,说话拐几道弯,这可绝迹不是我的风范,言简意赅、直截了当,省得耽误大家功夫。
浪费别人的时间不要紧,紧要的是浪费自己的时间。
公孙狗贼对于我这种干脆利落的豪爽性格,早已见怪不怪,自然不会有讶然与震惊,“姑奶奶,外头可是下着瓢泼大雨,还打雷闪电着,您是诚心不想让我活过今夜了么?”见我不作答,又叹了几口气,道:“也罢,除了在外头坐着,我还有别的选择吗?”
事实上,并非是我对公孙狗贼缺乏信心,实乃我对自己缺乏信心。
不出意外,我今夜又会做梦,梦中一如既往一般会梦到我的老妖精,会梦到荣华。
昔日,做梦之际,曾经拉过公孙狗贼的手,前几日,又在浑浑噩噩当中扑倒了朱佑樘,今日,若是再做梦,兴许不是公孙狗贼占了我的清白,而是我占了他的清白。
方才,想荣华想了许久,想了许久许久,这无疑是个极其危险的信号。
在此般情景下,我岂敢再留男人在自己身边呢?
公孙狗贼虽则面有怨色,但还是乖乖起身,搬了一把小板凳,坐在了门口的位置,面朝着滂沱大雨。
无暇顾及到他,药已捣好,赶紧就着水服下。
心神,渐渐平缓了不少,看来,《具原书》当真是个好东西。
第165章:绝迹不会是你()
许是药物的作用,又许是这般的下雨天极其适合睡觉,不出两刻钟的功夫,我便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当中,听闻公孙狗贼文绉绉地念道:“可惜和风夜来雨,醉中虚度打窗声。"
犹记得,这似乎是杜牧的诗句,原本欲睁眼问上一句,无奈死活睁不开眼,便作罢。
蓦然记起,跟在公子刑天身边的时候,有一次去无常宫领命,结果去了之后,发觉公子刑天并不在宫内。
闲得无聊,便在里头四处转悠,无意当中,见着桌上放着一本书,拿起一看,是本《辛稼轩诗词》。
我虽是土库人,但打小,便对中土文化有几分热忱,阿爸也曾教我识得中土文字,还教过我一些诗词歌赋。
许是如此,土库族人,虽则素来对我尊敬,但也仅仅只是尊敬,唯独阿古汗和塔娜与我算是较为亲近。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中土的那些诗人和词人,我虽不是个个熟识,但这位辛稼轩,还是听闻过的。
信手翻了几页,恰逢翻到《青玉案元夕》这首词时,公子刑天从外头走了进来。于是我随口问了一句:“众里寻他千百度?我的名字千寻,是否出自此处呢?”
这首词,其实我以前看到过,但并未记住,当时也未曾细细留意,待此刻看到,心中的意境,幡然有所不同。
公子刑天点了点头,道:“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吧?是即是,非即非,岂有如此模棱两可的答案呢?
原本欲追问,但见他脸色十分疲惫,猛然想到什么,问道:“秦广王又找上门来啦?”
最近一段时日,秦广王可谓是几乎三天两头就找到昆仑山之巅来,每次,都是与公子刑天在外头的雪山之巅大战数百回合,每次都是旗鼓相当、不分胜负。
事实上,严格来说,并非叫不分胜负,而叫两败俱伤,而叫谁也占不去谁的便宜。
平心而论,对于这种状态,老实说,我是不甚理解,极其不甚理解。
我是个功利主义者,准确来说,是结果主义者,凡事,首先最注重的,是结果,是目的是否能得以实现,而并非是过程。
过程重要么?有时也是重要的,但相较结果而言,还是结果更为重要一些。
此种个性,并非是天生,而是跟了公子刑天之后慢慢养成的,或者说,是遭逢到人生重大变故之后,性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
年幼的时候,尤其是十五岁之前的时候,一直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女,以为这世间所有的东西都是美好,都是光明。
那时的自己,单纯明净,容颜明媚,眼眸清澈,不敢自诩为不食人间烟火,但在外人眼里,诚然如斯。
阿爸阿妈和阿哥被库尔班那禽兽不如的畜生给害死之后,我曾以为,自己不会幸免于难。
殊不料,他并未要我的命,而是把我关在一座石洞内,让我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生不如死。
经历过那般暗无天日的生活之后,我的心态,虽有所改变,但并未发生重大转折。
重大转折,始于族人的背叛,始于库尔班当着族里青年男女的面,让圣兽藏獒,对我做出那般侮辱的事情来。
一个女子,最重要的东西,便是清白。
‘土库族,虽不像中土的女子那般保守,那般地位低下,但在贞洁这块,还是有着共同点。
再则,我虽一直长在土库,骑马射箭亦都擅长,然而,性情当中,还是带着几分中土女子的个性,或许,那便是所谓的遗传吧!
记不清楚当时是带着怎样的心理,只记得,当扑过去咬住库尔班脖颈的那一瞬间,体内所流淌的,不是人的血液,而是兽类的血液,而是嗜杀,而是仇恨,而是惊天动地的怨念。
那一刹那,活了将近十六年的认知,发生了彻底的动摇,以往的三观,不复存在,新的三观,赫然建立。
环境能把人逼成何样?环境能使得一个人变成另外一个人,环境能使得人变态,能使得人成魔成鬼。
这是我用亲生经历,证明出的一条真理。
昔日,见到鱼龙舞的时候,以为老妖精的心上人是肖克拉的时候,见过肖克拉画像的时候,曾经,心中生出了怎般的翻江倒海,何曾想到,自己的情敌,自己羡慕嫉妒恨的对象,竟然会是自己?何曾想到,那般天仙似的人物,会是自己?何曾想到,那个在外人眼里,已然死去十多年的人,会是自己?
与其说造化弄人,倒不如套用荣华的话语,这世间上,有太多的事情,超出了我们的预计,更不在我们的掌控之内。
意识一时有些走偏,待回神过来,赶忙看向公子刑天。
公子刑天不作答,而是看了我一眼,浅声问道:“如此时辰,你不在屋中睡觉,起这般早做甚?”
“昨日的任务,已完成,特向您禀告一声。”嘴里答着,我将书放回了原处。
公子刑天神情一怔,似乎思索了片刻,“就这事?”
“嗯!”我答复道,想了想,问道:“受伤了么?”
“受了一点轻功。”公子刑天答道:“并无大碍,不必担心。我要去里屋用功疗伤,你回去补觉去吧,晌午过后再来。”
瞅着他离去的身影,心里,顿时五味杂陈,最后,并未走,而是站在门外守候。
昨夜,快马加鞭回来之时,已过午夜,算着时辰,他应还未入睡,便来到无常宫,想告知他一声。
来到他的卧房门口,正欲进门,耳旁忽听一道女子的声音传来:“怎么,你那小情人未归,担心了是吗?”
步子,顿时止住,停在了门外。
又听那女子说道:“你对我,若有对她的一分好,我何至于沦落到此刻这般凄惨和幽怨的模样?”
公子刑天的无常宫内,除了我之外,从未有任何女弟子单独留下过。
此道声音,听着极为陌生,似乎不是昆仑山之巅的弟子。
“夜深了,本尊要歇息了,请离去吧!”这是公子刑天的声音,他明显下了逐客令。
“哼!”女子冷笑一声,“我就当你是对她怜悯,可怜于她,你既然不会爱上我,那就不要爱上任何女人。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你清楚我的手段,你若和她在一起,我绝迹会扒了她的皮。你能保护得了她一时,你能保护得了她一世吗?即便你把她带在身边,即便你时时刻和她在一起,你也知晓,我若想要一个人三更死,她绝迹不会活到五更。”
“那你就试试看!”公子刑天答道,语气当中,有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冷厉。
“哼!”女子又是冷笑一声,“就算我杀不了她,但你别可忘了,你修炼的可是天魔神功。如今,你已然练到第七层,正是凶险之际,你若动情,会有什么后果,难道不知吗?”
许久之后,才传来公子刑天的声音:“第七层,本尊前两日已经修炼成功。”
“什么?”女子惊呼一声,“那你对那丫头,究竟是何感情?以前的时候,一直以为你喜爱的是男子,可自打那丫头出现之后,你对她,太过特殊,不由得让我产生怀疑,你真正喜爱的,只怕是女子。如此一来,你用来拒绝我的那些借口,岂非没有一个成立的?”
“男女之间,除了爱,就不能有别的感情么?”公子刑天问道,语气极为平静。
女子答道:“你是否想说,无论你对那丫头是何种感情,但你对我,永远也不会有爱?”
公子刑天没有作答,女子亦没有提问,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半盏茶的功夫之后,女子的声音再次传来:“也罢,只要你没有爱上她,于我而言,总归都算是好消息。”
那女子并非是从门走的,而是从窗户走的,我守在门外附近,始终未曾见她出去,但却听到了开窗户的声音,想来,还是怕被昆仑山之巅的弟子给瞧见,为了避人耳目。
没有看清她的长相,实乃遗憾。
心中更好奇的是他们方才的话语,好想进去询问,但见着房中的灯已灭,便止住了步子。
一宿未睡,翻来覆去,待天刚亮,便来到了无常宫。
正午时分,公子刑天打坐完毕,出门,瞧见我后,眼眸当中,有过一丝稍纵即逝的变化,“刚来?还是没回去?”
还说自己伤地不重,连我一直在门外都不曾知晓。
心中,霎时涌现出一种极为莫名的情愫,又联想到昨夜他与那名女子的话语,开口问道:“你所喜爱的,究竟是男子,还是女子?”
公子刑天抬眼看向我,看了足足半晌,道:“旁人的言语,不足为信。”
对于此种非正面的回答,我自然不会罢休,重复道:“你所喜爱的,究竟是男子,还是女子?”
“男子也好,女子也罢,重要么?重要的是,那人绝迹不会是你。”公子刑天答着,走出门外。
那人绝迹不会是你,这八个字,犹如一道烙印一般,印在我心田,数日挥之不去。
公子刑天何以突然之间,说出这般的话语,想了许久,想了许久许久,都不曾明白。
此番突然想到这等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顿时困意全无,从床上坐了起来。
第166章:未老先衰()
这一猛然坐起,把公孙狗贼给生生吓了一大跳,一副惊魂未尽的模样:“做噩梦了?”
“非也!”答完之后,我问他:“夜这般深了,你还没歇息啊?”
“我若歇息了,谁看着你呢?”公孙狗贼反问道,从凳子起身。
公孙狗贼若不提及,房中有炭盆一事,只恐我早已抛诸九霄云外。
方才,那或许是在做梦,但又并非是梦,而是真实,而是昔日曾经发生在我身上的过往,而是尘封在我记忆深处的一段前尘。
公子刑天对我,怕是那个时候就已经动了情,只是,他不愿意承认罢了。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今夜,又将是一个无眠之夜。
“你回屋睡去吧,我自个看着。”见着公孙狗贼马上就要来到我的床前,赶紧打发他走。
公孙狗贼一笑,问道,“怎么,当真做噩梦了,睡不着啦?”
“难道只有做噩梦才会睡不着么?”我反问道。
这一年来,我岂非做过一场噩梦,夜夜做的都是美梦。
然而,虽是美梦,可醒来之后,比做噩梦的感觉还要令人抓狂。
噩梦带给人的,只会是恐慌和畏惧,这种恐慌和畏惧,所持续的时间,并不会长久。
美梦呢?愈是美梦,愈脱离现实,带给人的,会是失望,会是沮丧,甚至会慢慢开始绝望。
这种折磨与痛苦,是长年累月的,甚至是累加的。
人活一辈子,最害怕的事情,便是失去失望,便是绝望。
以我为例,若是没有记起方才的事情,也不会如今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公孙狗贼的脚步止住,看着我,“三更之前,我若没有睡着,之后便很难再睡着了。”
此语的意思,很明显,是我打扰了他的作息规律,因而,今夜,他是不会打算再离去。
也罢,反正我也睡不着,有个人陪着,起码还能说说话。
你也“派人做两盘点心来。”对着公孙狗贼吩咐道,又问:“你在外头守着这么久的时辰,就不觉得肚中饥饿么?”
公孙狗贼答道:“素来没有深夜用膳的时候。”
“好吧,那我自个吃。”我摊了摊手,“你们这些富贾权贵的公子哥与千金小姐,就是臭规矩多,臭毛病多。”
“二更之后,不易再食用任何东西,对身体不好。”公孙狗贼补充道,俨然一副大夫的模样。
我砸了砸舌头,不屑道:“那您就好好养生吧!”
“不止我,你也好好养生吧!别以为自己是个毒手,就可以任意糟蹋自己的身体,也不想想,你那一副身子,还能经得起折腾吗?”公孙狗贼恨铁不成钢道,显然是拒绝了我的要求。
好吧,不吃就不吃,一顿又不会饿死。
其实,狗贼也没说错,中毒也好,患病也罢,但凡用药医治,是药三分毒,俱都会对五脏六腑产生损害,短期之间,或许不会有太大影响,时日一长,便会慢慢彰显出后遗之症。
我这一副破身子,大大小小的毒药加起来,可谓是体内装过不计其数,在这种状况下,与其说是个人,倒不如说是个毒罐子更加贴切一些。
公孙狗贼许是见我并未反驳、并未拒绝,一时之间,极为讶然,“难得你竟肯听我的劝阻。”
“少在那自作多情,我是突然又不想吃了。”
事实上,并非是在狡辩,而是被他这么给一说,顿时少了兴致。
雨,约莫比之前小了几分,但仍是滂沱大雨,间或伴随着几道闪电。
"方才,打雷闪电不断,也不晓得你是怎般睡得着的。”公孙狗贼小声嘀咕了一句。
“太累了,太困了,自然便睡着了。”说着下床,瞥见公孙狗贼一直盯着我瞧,似乎想从我身上看出朵花来,啐骂了一口,“少在那联想翩翩,省得我废了你这一双招子。”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是这般阴雨连绵的情景,为了防止这狗贼浮想,我只得和衣而睡。
即便如此,从这狗贼目前的眼神来看,显然是想到了某种勾当上去。
男人若变起禽兽来,别说对面是个女人,就是头母猪,有些也能下得去那毒手。
女人是情感动物,而男人则是本能动物。“
这种特性,决定了自古男儿多薄幸,千金难买有情郎。
“你也少在那浮想翩翩,我是看你的气色,你照照镜子看看,你此刻的模样有多吓人!”
公孙狗贼这一说,我急忙找了一面铜镜,拿起细细端详。
这不端详还好,一端详,差点把自己给吓晕过去。
惨白惨白的面容,比今日白天时分,朱佑樘的脸色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般的模样,你看了半晌,也不晓得提醒我一句。”嘴上没好气道,心中则犯起了嘀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