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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笑话啊这条件开得还真奇特。“我不会讲笑话怎么办?”我为难地说。
“你会!”十四阿哥脚步一顿,方显缓和的脸色又是大变,他愤愤的眼神正分明地指责我故意说谎敷衍他。
“你怎么知道我会?”我奇怪了。我来到这个时代之后,只在永和宫那会儿,为了哄四阿哥吃药,讲过一次笑话,而且效果还奇差无比,十四阿哥凭什么一口咬定我会讲笑话?
“我、我就是知道!”十四阿哥脸红脖子粗,强辩的口气让我听了啼笑皆非。
又来了,又来了,又开始耍小孩子脾气了。不就是一个笑话,至于么?
好吧,好吧,讲一个就讲一个吧。“要我讲笑话可以,不过如果不好笑,你可别赖我啊。”我事先声明。上回给四阿哥讲笑话,讲得我凉飕飕的,讲笑话是需要天赋的,很明显,我没有这方面的造诣,但他十四阿哥坚持要听,我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我挠挠头发,想了一会儿,一边走,一边开口道:“从前,有一个卖豆腐的小孩总认为尼姑是和尚的媳妇。有一天,恰巧一个尼姑去买豆腐,这个小孩就叫她‘和尚媳妇’。尼姑气坏了,没给豆腐钱就走了,小孩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这时,正好一个和尚路过,小孩上前抓住他说:“你媳妇买豆腐不给豆腐钱!”和尚觉得奇怪就问:‘我哪儿有媳妇?’小孩子气呼呼地说:‘就是那个尼姑呀。’和尚顿时明白了,他对小孩说:‘你叫她大姑姑,她就会把钱给你了。’卖豆腐的小孩将信将疑,却还是跑去找尼姑,手朝前一伸,说:‘大姑姑,你把豆腐钱给我吧。’尼姑见小孩不再叫她‘和尚媳妇’,很高兴地给了钱,问:‘是谁让你这样叫的?’小孩大声地答了三个字”
“三个字?哪三个字?‘和尚’不是只有两个字么?”我的话还没说完,十四阿哥插嘴问道。
这人呐,听笑话,一点儿耐心都没有。
“想知道是哪三个字?”我咧嘴一笑。
“嗯。”十四阿哥老实地点头。
我清清嗓门,说道:“小孩大声地答了三个字:大、姑、父。”
谜底揭晓,十四阿哥怔愣在原地,一脸迷茫。我也不管他,自顾自地往前走,心里默数着:一、二、三
骤然间,身后爆出一声大笑,引来侧目无数,十四阿哥笑着追了上来。“这笑话你哪儿听来的?”他问。
“道听途说,自学成材。”我莞尔。
“那你今后要经常讲给我听。”
不要吧,我可是连压箱底的货色都拿出来孝敬他十四爷了,还要我以后经常讲笑话娱乐他十四爷,逗他开心,岂不是要我的命?然而,从刚才的经验来看,倘若我直接拒绝的话,难保十四阿哥不会又当场变脸。
“唔”我挽起十四阿哥的胳膊,用商量的口吻,软声软语地说:“我考虑一下,再告诉十四爷好不好?”不能答应,也不能拒绝,只好先稳住他再说。
十四阿哥唇畔带着笑意,俯下身,在我的眉角亲了亲,牵着我的手继续朝前走,显然,他十四爷同意让我考虑考虑。
我忍着笑,不禁在心底感叹。怪不得人家说,有时候对待男人不能来硬的,就得像哄孩子一样来哄,真是一点儿也没说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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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繁花(8)()
没有现代都市的霓虹闪耀,不似十里洋场的纸醉金迷,夜色下的古代街市散发出的是一种朴实无华的气息。
对于十四阿哥而言,再熟悉不过的街景夜市,对我来说却充满了巨大的吸引力。暂且不论在皇宫里当宫女的那些日子,宫禁森严,我想出宫逛街根本是不可能的,即便后来进了完颜家,由于古代闺秀恪守的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准则,我外出的机会也是少得可怜。
街道两边的摆满了小摊,我挨个逛过去,兴味勃勃,东看看,西摸摸,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每样东西都觉得无比新鲜。十四阿哥跟在我身边,见我对这些小玩意儿感兴趣,掏银子要买,却都被我制止了。
喜欢一件东西,并不一定就要占有,何况,我想体验的只是融入这个古代社会的感觉,倒不是真要买什么。嫁给十四阿哥,意味着我注定要在这个时代扎下根,不再是一个匆匆的过客,我必须让自己对这儿有一种归属感。不过,他十四爷若是一定要为我买些什么的话
我拉着十四阿哥跑到街角,在买烤红薯的摊子前停住,指着刚出炉的烤红薯:“我想吃这个。”
十四阿哥斜睨了我一眼,皱起了眉头,那表情好像在说:这东西能吃吗?
我不赞同地朝他摇摇食指,转身对买烤红薯的小贩说:“要两个。”
十四阿哥有些错愕。“待会儿去鸿兴楼,看你还吃得下。”他一边付给小贩几个铜钱,一边对我说道。
我接过用牛皮纸包好的烤红薯,笑吟吟的。“十四爷放心,我胃口大得很,不会让您省银子的。”我随手掰开一个,递到十四阿哥的嘴边,让他先尝。
十四阿哥眉头皱得更深,瞪着冒着热气的烤红薯,迟疑着要不要动嘴。
“习惯了阳春白雪,偶尔下里巴人一回也是很不错的,十四爷就当体察民情好了。”唇边不觉勾起笑弧,我劝说道。
十四阿哥看了看我,终是低下了头。他咬了一口黄橙橙的瓤肉,嚼在嘴里,皱褶的眉头渐渐舒展开了。
“好吃吧?”我把一半的烤红薯塞进他的手里,自己拿着另一半大快朵颐起来。
“真容易满足。”十四阿哥见我吃得很是满足的模样,眼底满是宠溺的笑。
“知足常乐嘛。”我不以为然地回答道。容易满足有什么不好,我只想太太平平地过日子,本就没什么野心。
十四阿哥眸光一柔,俊脸缓缓趋前,灼热的鼻息喷洒在我的面颊上,我呆愣愣地看着他朝我步步压近,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唇上陡然覆上一层湿热。十四阿哥衔住我的唇瓣,融在他的嘴中,深深吸吮着。“回答你刚才的问题,烤红薯这么吃,滋味更好。”他贴在我的唇上低语。
我猛然意识到十四阿哥在大街上对我做了什么,脸“轰”的一下炸得通红。我用力推开他,怒瞠双眼,控诉他的恶行。他、他、他竟然在公众场合,对我做那么、那么妨害风化的事情!
他十四爷兴致来了,也不带这样的,这里可是民风保守的古代社会,大庭广众之下他这般肆无忌惮,是不是存心想害我被人抓去浸猪笼?哦——我真想掐死他!
“好了,别发呆了。”十四阿哥拍拍我气鼓鼓的脸颊,一逞兽欲后的他神清气爽,犹如一只偷腥得手的猫,笑得狡黠。
厚!气人啊他难道看不懂我这不是在发呆,而是在生气吗?
“走,咱们吃饭去。”十四阿哥拉起我的手,脸上的笑容仍然是那么地那么地不知悔改!
我无奈地被十四阿哥牵着走,气怒之余,又忍不住想笑。有夫如此,将来嫁为人妇的日子,必定妙趣横溢,断然不会乏味无趣了不是?
这十四阿哥呀,总是有能耐让人没办法对他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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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繁花(9)()
感谢大家对珣玉的支持,最近比较忙,更新时间不固定,我从来不存文,写多少更多少,争取国庆放假多写一点。好了,不多说什么了,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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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兴楼,京城最有名的酒楼。
亮晃晃的金字招牌,人人赞誉的绝佳口碑,位处内城的繁华地段,汇集南北各地的菜肴于此一家,菜色精致,口味地道,在内外城的众饭馆酒楼里独树一帜。
鸿兴楼的菜点享誉京城,其物价之贵也是闻名全城
最普通的一盘桂花糕,鸿兴楼开价二钱银子。二钱银子是什么概念?十厘为一分,十分为一钱,十钱为一两,打个比方,像完颜老爷这样的朝廷二品官员,一年的俸银是155两白银,折合成月俸的话,约为13两,也就是说,完颜老爷一个月的工资,在鸿兴楼里也只够买上65盘桂花糕。
因此,光顾鸿兴楼的客人多是居住在内城的王公贵族,或是银子多得花不完的富商巨贾,而高昂的价格并不能阻止络绎不绝的食客大啖美食佳肴,说鸿兴楼生意兴旺,日赚斗金,是一点也不为过的。
我和十四阿哥一进门,店小二就笑容满面地迎了上来,殷勤地将我们俩往楼上的雅间引,从店小二对十四阿哥熟稔的态度来看,十四阿哥应当是这里的常客了。
“想好吃什么了没有?”上了二楼的走廊,十四阿哥问我。
“十四爷吃什么,我就吃什么。”这里的东西贵得可以,最后付钱买单的不是我,我不敢有什么想法。二钱银子一盘桂花糕啊,这还真不是一般的奢侈,我承认,我小家子气,上不了台面,不过没办法,谁叫我从来没有当过一掷千金面不改色的有钱人呢?
我乖巧的态度让十四阿哥挑高了眉毛,他睨了我一眼,嘴角噙笑:“今儿个怎么这么听话?不像你啊。”
嘿,这话说得真没良心。我在他十四爷面前什么时候不是低眉顺目,驯良温善,他说一,我不会说二?就说刚才,他在大街上对我做出那么过分的行为,我还不是只能忍气吞声,任凭他欺负,敢怒不敢言?看不惯他嚣张的模样,我不服气地反驳:“我本来就听话得”
话未说完,走在我前面的十四阿哥不知为何突然顿住脚步,原本带着笑意的眸子陡地沉了下来。
怎么了?我觉得奇怪,顺着他的视线朝前望去,这一看,只感觉心头骤然一紧,一口气险些没提上来,直觉就想掉头往回走。
我的天,没那么巧吧
那立在雅间外的人看见我与十四阿哥,立即快步走了过来。
“奴才高福,请十四爷安,十四爷万福。”高福单腿屈膝,恭恭敬敬地朝十四阿哥打了个千儿。
“起来吧。”十四阿哥扬扬手,表情淡淡的。
我扫了一眼那门扉紧闭的包房雅间,心思纷乱,高福守在门外,那在屋子里的人
“姑娘好。”高福见到我,弯下腰,同样恭敬地打了个千儿。
打千儿是一种下对上的问安礼节,十四阿哥是皇宫里的主子,高福施打千儿的礼是符合规矩的,但是对于我,高福用打千儿礼,这礼就行得有点大了。我忙不迭要福身回礼,这时,却听见十四阿哥天外飞来了一句:“该改口叫福晋了。”
第108章 繁花(10)()
我和高福同是一愣,显然都没意料到十四阿哥会这么说。
倘若我是福晋的身份,我接受高福的打千儿礼就不存在什么不妥之处,可是,如果我是福晋,那么方才高福叫我“姑娘”就是失了分寸。不过问题是,我和十四阿哥尚未完婚,说我是他的福晋,显然名不正言不顺,但说我不是他的福晋吧,指婚的圣旨已颁,文定已下,我不是他的福晋,那我又是什么呢?
尽管大婚未成,十四阿哥摆出的姿态说明他已然将我视作他的妻,他的心我明白,只是他用得着在高福面前特意纠正称呼问题么?这下可好,就因为他十四爷一句话,我回礼不是,不回礼也不是,只能僵在原地,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应对目前这种状况。
高福比我先反应过来。“奴才高福,请福晋安,福晋万福。”他改了口,重新行了打千儿礼。
我尴尬地扯出笑容。“福公公客气了,免礼,免礼”唉,这十四阿哥真会制造麻烦。
高福起身,说道:“请十四爷和福晋稍候,待奴才去通报”
“不用了。”十四阿哥打断高福的话。“四哥在用膳,我和福晋不进去了。”说完,他不等高福反应,便径自牵起我的手,转身朝走廊另一端的雅间走去。
“福晋”两个字十四阿哥唤得理所当然,我听在耳朵里却总觉得莫名的别扭,可偏偏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劲。想起刚才十四阿哥在高福面前淡漠的态度,还有他执意要高福叫我福晋的坚持,我认识的十四阿哥有些霸道,有些固执,却从来不是一个会在小节上执拗的人,望着十四阿哥与平时相较略显冷硬的侧脸,我第一次发觉自己弄不懂这个男人,他到底在想什么?
我与十四阿哥在雅间里坐下,店小二忙不迭为贵客沏上热茶,双手捧上大红绸缎面的菜单,伺候周到。
鸿兴楼的菜单我是领教过的,菜单上的菜名个个起得是诗情画意,风雅得基本没几道菜是能直接从名字联想到实物的,反正我看了也是白看,干脆也就懒得去翻了,一切都听凭十四阿哥安排,没有意见。
瞧瞧,我多贤惠,人家是出嫁从夫,我还没出嫁,就学会听老公的话了。
“来过这儿?”十四阿哥边翻着菜单,边问道。
我愣了一下,对十四阿哥微微笑了笑:“是啊。”
十四阿哥轻点了点头,不再多说什么,侧过头吩咐店家上菜。
我端起桌上的茶,小啜了一口,暗自松了口气,庆幸十四阿哥没有追问下去,倘若他问我是和谁来的鸿兴楼,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不想骗他,但我的直觉告诉我,要是我说了实话,势必会引起一场不愉快。
四阿哥凝睇着杯中澄澈的茶汤,我不觉恍惚,眼前不由自主地浮现出离开皇宫那天,四阿哥阴郁之中似又参杂着痛苦的面容
我合上茶盖,下意识地闭上眼,竭力将那搅乱心湖的一幕摒除在脑海之外,我将会是十四阿哥的福晋,我心里应该只装着他一个人,四阿哥有他的人生,他的人生不是我能参与的
第109章 繁花(11)()
如果上回在鸿兴楼的一顿饭吃得我胃绞痛,那么这回,我是大开眼界了。
知道什么叫“凤凰醉”吗?
这个菜名起初让我困惑了半天,然而,当得以窥见“凤凰醉”的庐山真面目时,茅塞顿开之余,我吃吃地笑了好久。
十四阿哥见我盯着菜傻笑,倍感不解。“瞪着菜,笑什么呢?”他夹了一块凤凰肉放进我的碗里。
这个“凤凰醉”,说白了,就是用各式蔬果做点缀,摆成凤凰展翅之姿的花椒醉鸡。
也怪我笨,脑筋转不过弯来,即使在现代,餐馆饭店里买的鸡爪,不都有个高雅的别名——“凤爪”么?
至于中间那道听起来颇有意境的“芙蓉向晚”,用一个没有意境的名字来说,五个字:虾仁炒豌豆。但是,与一般家常的做法不同的是,主菜的四周围上了一圈白嫩的鱼片,突显出虾仁的晶莹,豌豆的翠碧,使得整道菜看上去仿佛真的宛若一朵怒放的木芙蓉,玉嫩娇艳,风姿卓绝,好看得让人舍不得下筷。
我想我有点明白鸿兴楼的东西为什么开价那么高了,同样的一道菜,让鸿兴楼来做,菜肴的色香味显然不是其他一般的饭馆酒楼能够比拟的,而鸿兴楼的菜之所以贵,卖的是味道,更卖的是色面。
卖东西,讲究的是包装,博的是眼球,不论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是一个道理,这世上只有错买的,没有错卖的。
与十四阿哥认识那么久,在一张桌上吃饭倒是头一次,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