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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是,李通过了李世民的忠诚考验,被后者选为辅佐高宗的元老重臣。身为唐军的功勋重将,李在元老中的地位显然非同一般。正是在李的支持下,高宗才敢于驳回长孙无忌的反对,册封武则天为皇后。跋扈的长孙无忌经此挫败后,一蹶不振,死于流放途中。
第57章 狄仁杰存唐室()
(北宋)欧阳修等
导读
本文选自新唐书卷一一五狄仁杰传。
被儒家学者大加称颂的“贞观之治”,其实是关陇贵族政治的遗产。在朝廷上,皇帝仅仅将自己视为首席贵族。一旦帝国的其他贵族联合行事,皇帝就必须在妥协或者决裂之间有所决断。在大多数情况下,太宗李世民倾向于妥协,而不愿承受无法估计的风险。正是考虑到长孙无忌的意见,他选择不得自己欢心的李治为太子。李治继位后不久就与重臣集团发生冲突,他坚决维护自己废立皇后的自由,为此不惜将两位重臣贬出朝廷。
但是在武则天的时代,坚持己见的贵族已经被清洗一空,幸存者小心翼翼地保持沉默。与此同时,武则天以频繁任免宰相的方式,加强自己对朝廷的影响。时间流逝,顺从的职业官僚渐渐代替了与君王分庭抗礼的贵族。帝国照常运转,但官僚已不再具有贵族独立的政治意志,仅以兢兢业业地恪尽职守为本分。
武则天是一位干练的行政首领。她一边依靠酷吏清洗政治反对派,一边提拔职业官僚主持政务。许多职业官僚与政治反对派有着千丝万缕的私人联系,甚至对后者的事业颇为同情。但官僚的政治性格天生疏远危险、暴力的抵抗运动,更不会投身其中。武则天与这些职业官僚的合作令后来的历史学家颇为感叹,司马光称之为“僭于上而治于下”。正是在武则天治下,初唐简单的政府开始扩大,并且不断地精致化,从而承担起越来越多的政务。
狄仁杰,字怀英,并州太原人。为儿时,门人有被害者,吏就诘,众争辨对,仁杰诵书不置,吏让之,答曰:“黄卷中方与圣贤对,何暇偶俗吏语耶?”举明经,调汴州参军。为吏诬诉,黜陟使阎立本召讯,异其才,谢曰:“仲尼称观过知仁,君可谓沧海遗珠矣。”荐授并州法曹参军。亲在河阳,仁杰登太行山,反顾,见白云孤飞,谓左右曰:“吾亲舍其下。”瞻怅久之,云移乃得去。同府参军郑崇质母老且疾,当使绝域。仁杰谓曰:“君可贻亲万里忧乎?”诣长史蔺仁基请代行。仁基咨美其谊,时方与司马李孝廉不平,相语曰:“吾等可少愧矣!”则相待如初,每曰:“狄公之贤,北斗以南,一人而已。”
稍迁大理丞,岁中断久狱万七千人,时称平恕[久狱:久留不判的案件。平恕:公正宽恕]。左威卫大将军权善才、右监门中郎将范怀义坐误斧昭陵柏[昭陵:唐太宗的陵墓],罪当免,高宗诏诛之。仁杰奏不应死,帝怒曰:“是使我为不孝子,必杀之。”仁杰曰:“汉有盗高庙玉环,文帝欲当之族,张释之廷诤曰:‘假令取长陵一抔土,何以加其法?’于是罪止弃市。陛下之法在象魏,固有差等[象魏:古代宫廷外的一对高建筑,亦名“阙”或“观”,用来悬挂法令。固有差等:本来就有差别]。犯不至死而致之死,何哉?今误伐一柏,杀二臣,后世谓陛下为何如主?”帝意解,遂免死。数日,授侍御史。左司郎中王本立怙宠自肆,仁杰劾奏其恶,有诏原之。仁杰曰:“朝廷借乏贤[借:假使,假如真的],如本立者不鲜。陛下惜有罪,亏成法,奈何?臣愿先斥,为群臣戒。”本立抵罪。繇是朝廷肃然。使岐州,亡卒数百剽行人,道不通。官捕系盗党穷讯,而余曹纷纷不能制。仁杰曰:“是其计穷,且为患。”乃明开首原格,出系者,禀而纵之[明开首原格:申明自首即可赦免的法令。禀而纵之:给予粮食放走],使相晓,皆自缚归。帝叹其达权宜。
会为来俊臣所构,捕送制狱[来俊臣:武则天时有名的酷吏。构:诬陷。制狱:皇帝关押犯人的监狱。]。于时,讯反者一问即臣,听减死[“于时”至此:当时,如果犯人初次受审就承认谋反,会减免死刑。]。俊臣引仁杰置对,答曰:“有周革命[有周革命:指武则天建周代唐],我乃唐臣,反固实。”俊臣乃挺系[挺系:宽待]。其属王德寿以情谓曰:“我意求少迁,公为我引杨执柔为党,公且免死。”仁杰叹曰;“皇天后土,使仁杰为此乎!”即以首触柱,血流沫面。德寿惧而谢。守者寖弛[寖弛:懈怠,松弛],即丐笔书帛,置褚衣中,好谓吏曰:“方暑,请付家彻絮。”仁杰子光远得书上变,后遣使案视。俊臣命仁杰冠带见使者,私令德寿作谢死表,附使以闻。后乃召见仁杰,谓曰:“臣反何耶?”对曰:“不臣反,死笞掠矣[死笞掠矣:就被拷打致死了]。”示其表,曰:“无之。”后知代署,因免死。武承嗣屡请诛之,后曰:“命已行,不可返。”时同被诬者凤阁侍郎任知古等七族悉得贷。御史霍献可以首叩殿陛苦争,欲必杀仁杰等,乃贬仁杰彭泽令,邑人为置生祠。
张易之尝从容问自安计,仁杰曰:“惟劝迎庐陵王可以免祸[庐陵王:即唐中宗,武则天第三子,后被废,封庐陵王,公元698年复被立为太子]。”会后欲以武三思为太子[武三思:武则天哥哥武元庆之子],以问宰相,众莫敢对。仁杰曰:“臣观天人未厌唐德。比匈奴犯边,陛下使梁王三思募勇士于市,逾月不及千人。庐陵王代之,不浃日,辄五万。今欲继统,非庐陵王莫可。”后怒,罢议。久之,召谓曰:“朕数梦双陆不胜[双陆:古代博戏,局如棋盘,左右各有六路,故名],何也?”於是,仁杰与王方庆俱在,二人同辞对曰:“双陆不胜,无子也。天其意者以儆陛下乎!且太子,天下本,本一摇,天下危矣。文皇帝身蹈锋镝,勤劳而有天下,传之子孙。先帝寝疾,诏陛下监国。陛下掩神器而取之,十有余年,又欲以三思为后。且姑侄与母子孰亲?陛下立庐陵王,则千秋万岁后常享宗庙;三思立,庙不祔姑[祔:祭祀]。”后感悟,即日遣徐彦伯迎庐陵王于房州。王至,后匿王帐中,召见仁杰语庐陵事。仁杰敷请切至,涕下不能止。后乃使王出,曰:“还尔太子!”仁杰降拜顿首,曰:“太子归,未有知者,人言纷纷,何所信?”后然之。更令太子舍龙门,具礼迎还,中外大悦。初,吉顼、李昭德数请还太子,而后意不回,唯仁杰每以母子天性为言,后虽忮忍,不能无感,故卒复唐嗣。
延伸阅读
“酷吏”政治与“贞观遗风”
自武则天废中宗、改立睿宗时开始,宗室和旧贵族的反对活动就不曾停息。武则天自立为武周皇帝后,反抗活动越发激烈。对于威胁自己的政治反对派,武则天起用大批“酷吏”,施以残酷镇压。“酷吏”最初登场时,尚仅限于调查政治密谋。但不久之后,调查活动就演变为恣意妄为的政治暴力,甚至波及武则天的亲信。武则天对此并非不知情,但是她在某种程度上依旧愿意纵容“酷吏”的残暴。因为“酷吏”无节制的残暴不仅便于举发政治密谋者,更会使政治恐怖在朝野上下蔓延,使其他潜在的异议者望而却步。唯有绝大部分贵族三缄其口,武则天被视为僭越的统治方可维系。
武则天尽管明知“酷吏”政治下一些牺牲者是无辜的,却别无他法。她深知自己的统治既然被视为谋朝篡位,必定有许多异议者暗中窥视,待机举事。在武则天眼中,朝野上下密布着待时而动的反对派,唯有政治恐怖方可预先消弭他们的密谋,并防止更多人加入其中。对武则天的“酷吏”政治而言,也许可以认为,她以牺牲部分人的生命,来拯救自己和更多人的生命。身为“酷吏”政治的策划者,武则天要比“酷吏”本身更了解此制度的缘起、结果和欠缺。在自己漫长的执政中,武则天一直充当着“酷吏”的保护者,但是从来无意以之取代正规的朝廷官僚。一些卓越的行政官僚,相继得到晋升和任用,虽然武则天深知他们在情感上依然怀念李唐皇室。依靠这些官僚,武则天改良了初唐以来的政府,巩固了国内和平。此后,国内情势渐渐缓和,武则天也愿意终结政治恐怖。晚年时,武则天与宗室、贵族、大臣达成妥协,预备以让李唐皇族复辟的方式,为自己一手开创的王朝画上句号。许多武则天时代选举的官僚在开元年间的政绩,证明这个政治恐怖的年代远非毫无建树。
第58章 选举志()
(北宋)欧阳修等
导读
本文选自新唐书卷四四、卷四五选举志。
古代中国的选士制度,早在汉代就初见轮廓。汉代推行征辟、荐举制度,多偏向世家大族,至东汉时已蔚然可观。经过建安年间的战乱,地方残破不堪,官府的治理有名无实。曹魏起于丧乱之间,无力甄别地方人物,不得不改道易辙,依靠地方士族的舆论、清议选拔官员。曹魏朝廷为此设立中正,以出仕朝廷的地方士族充任。中正之设,本为品评人物,为选官之参考。但是随着中正制的日久相袭,士族对选举的非正式影响渐渐被制度化了。长期操持选官事务的士族自然而然地排挤了寒族,两者之间的分野越来越大,以至于最后不相往来。
中正制一直延续到魏晋南北朝以后,直到隋代方才没落。隋代弃用中正制后,试图以科举制取而代之,这种尝试始于隋文帝时期。科举制最初录取的人数很少,对帝国正规的官僚制度缺乏实际的影响。也许隋文帝的用意不是建立永久的选拔制度,而是临时征集新征服地区的人才,巩固立足未稳的帝国。皇帝最初的热情消退后,科举制渐渐被束之高阁,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初唐。武则天执政后,一边清洗旧贵族,一边收揽人才补充空缺。她不仅意识到科举制的便利,更对其进行了改良,如增加了科举录取的人数,并首创殿试制度。武则天的动机与隋、唐初年的几位皇帝相差无几,都是期望借此招揽支持者,巩固统治。但是她僭越的统治如此漫长,已经足以使一种临时性的举措发展成朝廷的常规制度。
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由学馆者:来自学馆的考生。此处学馆实为国立学校,具体见下文“凡学六”、“凡馆二”两段。由州县者:来自州县的考生,即来自私塾或自学者]。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秀才、明经、进士:皆见下文。明法:主要考律、令。明字:主要考说文、字林。明算:主要考周髀、九章。一史:考史记。三史:考史记、汉书、后汉书。开元礼:考唐玄宗开元年间制定的礼仪。道举:此科目只玄宗一朝考过,主要考老子、庄子等。童子:针对十岁以下儿童的考试]。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三礼:指周礼、仪礼、礼记。三传:指左传、公羊传、穀梁传。],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凡学六,皆隶于国子监[国子监:中国古代隋朝以后的中央官学,是当时的最高学府]:国子学,生三百人,以文武三品以上子孙若从二品以上曾孙及勋官二品、县公、京官四品带三品勋封之子为之;太学,生五百人,以五品以上子孙、职事官五品期亲若三品曾孙及勋官三品以上有封之子为之[期亲:指服丧一年的亲属];四门学,生千三百人,其五百人以勋官三品以上无封、四品有封及文武七品以上子为之,八百人以庶人之俊异者为之;律学,生五十人,书学,生三十人,算学,生三十人,以八品以下子及庶人之通其学者为之。京都学生八十人,大都督、中都督府、上州各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各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县五十人,上县四十人,中县、中下县各三十五人,下县二十人[唐时主要依据人口多少将都督府、州、县分出等级]。国子监生,尚书省补,祭酒统焉。州县学生,州县长官补,长史主焉[祭酒:此指国子祭酒,掌儒学训导之政。长史:府僚属吏之长。]。
凡馆二:门下省有弘文馆,生三十人;东宫有崇文馆,生二十人。以皇缌麻以上亲,皇太后、皇后大功以上亲[皇缌麻以上亲:指为皇帝服丧三月以上的亲属。大功以上亲:服丧九月以上的亲属],宰相及散官一品、功臣身食实封者、京官职事从三品、中书黄门侍郎之子为之。
凡博士、助教,分经授诸生,未终经者无易业[未终经者无易业:未学完不准改学其他]。凡生,限年十四以上,十九以下;律学十八以上,二十五以下。凡礼记、春秋左氏传为大经,诗、周礼、仪礼为中经,易、尚书、春秋公羊传、穀梁传为小经。通二经者,大经、小经各一,若中经二。通三经者,大经、中经、小经各一。通五经者,大经皆通,余经各一,孝经、论语皆兼通之。凡治孝经、论语共限一岁,尚书、公羊传、穀梁传各一岁半,易、诗、周礼、仪礼各二岁,礼记、左氏传各三岁。学书,日纸一幅,间习时务策,读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尔雅。凡书学,石经三体限三岁,说文二岁,字林一岁。凡算学,孙子、五曹共限一岁,九章、海岛共三岁,张丘建、夏侯阳各一岁,周髀、五经算共一岁,缀术四岁,缉古三岁,记遗、三等数皆兼习之。
每岁仲冬,州、县、馆、监举其成者送之尚书省;而举选不繇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试已,长吏以乡饮酒礼[乡饮酒礼:源于春秋时期。后世由地方官设宴招待应举之士,为之送行,称乡饮酒礼],会属僚,设宾主,陈俎豆,备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俎豆:宴客、祭祀等用的礼器。鹿鸣:诗经篇名,多在大宴宾客时演奏],因与耆艾叙长少焉。既至省,皆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关于考功员外郎试之[关于考功员外郎试之:到考工员外郎那里考试。考功员外郎,官名。]。
凡秀才,试方略策五道,以文理通粗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为及第。凡明经,先帖文,然后口试,经问大义十条,答时务策三道,亦为四等。凡进士,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
凡弘文、崇文生,试一大经、一小经,或二中经,或史记、前后汉书、三国志各一,或时务策五道。经史皆试策十道。经通六,史及时务策通三,皆帖孝经、论语共十条通六,为第。
凡贡举非其人者、废举者、校试不以实者,皆有罚。
其教人取士著于令者,大略如此。而士之进取之方,与上之好恶、所以育材养士、招来奖进之意,有司选士之法,因时增损不同。
自高祖初入长安,开大丞相府,下令置生员,自京师至于州县皆有数。既即位,又诏秘书外省别立小学,以教宗室子孙及功臣子弟。其后又诏诸州明经、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里称者,县考试,州长重覆,岁随方物入贡;吏民子弟学艺者,皆送于京学,为设考课之法。州、县、乡皆置学焉。及太宗即位,益崇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