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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多福可不是叶闲这种没见过大世面的小白,就在刚才沈君婉将那辆电摩停靠在酒吧门前停车位的那一瞬间,他不经意间瞥见电摩后座画着的一只犟牛并以大写“l”作为开头的型号牌,便觉得这种标识看着有点眼熟。
当下他特意拦下正要应沈君婉的召唤而去的服务员,亲自来到两人的身前,目的就是想占据一个能一眼囊括所有停车场的有利角度,再辨一眼那个电摩的型号标识。
果然,事实正如他猜测的那样。
当清楚地看到那熟悉的“lambhini”十一个醒目的英文字母时,金多福的心脏忍不住急剧地抖了一下。
没错,是兰博基尼,最新上市的限量版兰博基尼电摩!
这,倒不是因为金多福被兰博基尼这个堪称跑车界龙头的标识给震住了,毕竟忘情酒吧也算的上是西京数一数二的大型都市夜生活活动场所,来这里消费的难免会有一些开着世界顶级豪车的衙内纨绔们,所以像卡宴、法拉利、兰博基尼等堪称世界顶端的一流跑车,他也着实见识过不少。
真正令金多福吃惊地是,这辆标识着“lambhini”牌号的车型不是他在电视上或酒吧停车库常见的兰博基尼跑车和摩托车,而是一辆据说每年限产不超过百辆的电摩。
最最关键地是,就在前不久,金多福从一个整日以祸害良家为乐的衙内口中听说,这个衙内曾经想以千万的高价收购一辆最新上市的兰博基尼限量版电摩而不得,为此,这个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的衙内更放出话来说,谁若是肯忍痛割爱将这款电摩转让与他,他将会不惜一切代价给对方弄一个市局局长当当,过足官瘾。
而这衙内确实也有说这话的资本,谁让人家的老子是执掌西京的一方巨擘的省委书记呢!
第七十九章 八二年拉菲的味道()
此时此刻,在矮胖子金多福的眼中,沈君婉的形象顿时连续攀升好几个阶层,身份一度上升至比那个市委书记家的衙内还要高出一筹。
当然,位于沈君婉身旁的小白脸叶闲早就被他自动忽略了。
哦,准确来说,自始至终,金多福似乎从未有拿正眼看过叶闲一下。
这倒不是因为金多福色心重、眼中只有长得一副祸国殃民容貌的沈君婉,只是像叶闲这种从头到脚衣着加在一起也绝对不超过一百块的平庸男,与一位一身名牌相貌绝美的漂亮女生站在一起,大多数人的目光恐怕都会第一时间被这个国色天香的大美女吸引而选择无视叶闲。
更何况,方才叶闲和沈君婉两人进门时,金多福见叶闲的步伐始终保持慢沈君婉半拍的姿势,自负聪明的他只当叶闲是这位身份背景必然相当神秘的少女聘请的保镖或者司机一类的下人。
甚至是出于在场的所有男人均有的一种莫名的嫉妒心理,这位秃发墩圆的矮胖子有意地回避了假想叶闲是沈君婉新近结识的“牛郎”这一念头。
毕竟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时代,“牛郎”也是一个极其抢手的职业,它不仅需要入职者长得像花样美男一样五官精致媚眼勾魂……哦,不是,是眉清目秀;同时对这些极具美态的美男们自身的穿衣品味和言止气质还有相当高的要求。
至少,作为一个专职“牛郎”,你在与包养你的富家女主一起出席那些高档的酒席宴会时,最起码应该保证不被那些出身名门、自认高人一等的千金公子哥们当成土鳖来看待吧。
然而反观叶闲,无论是他那浑身上下不超过百元的全部行头,亦或是他那腼腆局促的羞怯表情,都在彰显着一个事实,那就是,他叶闲绝对是一个土的掉渣的穷吊丝。
也许叶闲猜的很对,金多福刚刚满含深意地看他一眼,的确有种将叶闲当成冤大头的意思,不过其中还有一丝隐晦的怜悯神情却是叶闲所没能注意地到的。
正处在花样年华的季节,哪一个少年的心中曾经没有住过一位令他魂牵梦绕的公主?
在金多福看来,眼前的这位漂亮地出奇的姑娘,百分之百就是位于她身旁那位眉清目秀的跟班心目中魂牵梦萦的公主。奈何青蛙就是青蛙,无论他再怎么伸长腿往河岸上蹦哒,那也是无法变成守护公主地圣地亚哥骑士的。
因为在公主的重重考验下,骑士能够越战越勇,而青蛙却像是一个充满气体的球囊,一戳就破。
这不,眼前的这位才刚一踏进酒吧便点名要两瓶八二年拉菲的骄傲公主,岂非正是要告诫她身旁的那个青蛙不要对她存有非分之想吗?
八二年的英国皇家贡品波尔多拉菲,就算是打五折,市场价也在七位数以上,恐怕也不是这个一身地摊货的吊丝男所能担负得起地吧?
金多福想到这里,不禁再次朝叶闲投去一个同情的目光。
不过令他感觉比较奇怪地是,对面那个明显被公主当做华丽丽的“杯具”拉来充场面的吊丝青蛙,非但没有露出丝毫惭愧、凄凉、失意、落寞表情,反而面部竟始终如一地展现着那副含羞易怯的……腼腆神色。
对,是腼腆,对周围的一切仿佛都局促不安的腼腆。
是这个吊丝青蛙没有读懂公主话中的意思,还是我金多福没能看懂他?金胖子望着那个眉清目秀腼腆害羞的大男生,有着瞬间的失神。
不过旋即他又释然,他拒绝相信,眼前这个一身地摊货的穷吊丝是一个隐藏甚深的大鳄。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这个家伙的演技实在是太过出神入化,绝对可以去拿奥斯卡小金人了。
“这是产自八二年罗斯才尔德酒庄的圣品拉菲。”金胖子熟稔地以螺旋起盖器启开刚刚自吧柜存库取来的一瓶八二年拉菲的软木瓶塞,小心翼翼地将叶闲和沈君婉两人身前的高脚杯注到三分满,这才眯着眼笑道:“八二年是拉菲的‘世纪靓年’,这一年出产的拉菲颜色如玛瑙,味道仿佛似天鹅的绒毛一样嫩滑柔软,入口酥香芳醇,酒中带有一丝成熟葡萄的浓郁果香,甘,醇,香,酥,滑,这是酒中圣品的境界啊……”
沈君婉早在金多福摆出一副行家姿态对这瓶八二年拉菲品头论足之前,就已熟练地用两根纤指夹起高脚杯的瘦腰,然后在金多福的目瞪口呆中,一口将杯中的红酒倾入腹中,接着砸吧砸吧那上下两半诱人的殷桃小嘴,道:“味道很一般,不怎么样嘛。”
金多福仿佛如同吞了一只苍蝇一般瞪着那双豆眼死死地盯著沈君婉。
足足有三四秒钟,但见他面部表情倏忽一滞,就像是看到一件原本是奇珍的异宝突然变成不名一文的破烂似地,脸上写满懊恼的神情,指着沈君婉气急败坏地道:“你……你怎么能这么喝红酒?这可是八二年的拉菲啊,价值百万的英国皇家贡品啊?你……你这是在暴殄天物,暴殄天物,你知不知道?”
“是吗?”沈君婉毫不客气地一把从金多福手中接过盛着红酒高颈玻璃瓶,旋即将瓶口猛地向下一倾,“咕嘟咕嘟”几下将高脚杯注的满溢,这才斜眼睨了这矮胖子一眼,冷冷地道:“酒我已经买了下来,该怎么个喝法,似乎是我的自由吧?”说罢,这个原本给金多福富高贵典雅印象的富家千金再次以二指夹起杯脚,又仰口猛地一灌。
金多福突然感觉自己的心脏猛地一阵刺痛。素来喜欢收藏名酒爱酒如命的金胖子生平最见不得的一件事,便是眼看着别人糟蹋名酒,尤其是现在沈君婉正糟蹋的是他珍藏多年世间库存绝对不超过千瓶的八二年拉菲,那感觉,就像是自己守护多年的女儿蓦然间被一个披着人皮的恶魔给糟蹋了一般。
没错,现在的沈君婉在金胖子的眼中无疑就是一个恶魔。
不过当金多福不经意间瞥见一旁的叶闲正似模似样地平端着高脚杯、小抿了一口后还闭着眼细细地回味一番,他忽然像是找到了知音一般,蓦地一把攥紧叶闲的手臂,激动难耐道:“终于找到会品酒的大师了,先生,我真该死,请原谅我刚才把您当成是这位女士保镖的无知想法。我想,您一定是一位欧美留学归来的绅士,让我猜一猜,您所去的国家一定是拉菲的原产地法国吧?这两瓶八二年的拉菲原是我十年前从一位外国朋友那里花高价引购所得,当时要不是他的公司亏空太大,急需流动资金,恐怕他还不愿忍痛割爱呢……哦,对了,先生,还没问您,感觉这瓶八二年的拉菲味道如何呢?”
耳听对方那一句句“您”的尊称,迎着对方那满怀期冀的眼神,叶闲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真的要我说?”
“当然,”金多福目光灼辣地望着叶闲,就像是在看着一个绝世佳人一般道:“我很想知道先生您对这瓶拉菲的评价。”
叶闲突然腼腆一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感觉……那个,似乎有一股猫尿味。”
第八十章 人生哪能只若初见()
叶闲突然腼腆一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道:“感觉……那个,似乎有一股猫尿味。”
“噗”,沈君婉没忍住,一口将嘴中残留的红酒悉数喷在了金胖子的那张肥脸上。
此时此刻,金胖子那足足重叠有三层肉褶的胖脸上写满愕然、惊诧、气愤、失落和恼羞,再配合被沈君婉酒水喷在脸上的敢怒不敢言的郁闷,一时之间,金多福那张肥嘟嘟的脸上表情要多丰富就有多么丰富。
“好吧,”金胖子在心里默哀三秒钟,暗叹道:“我收回刚才将这厮当做是世间顶级品酒大师的无知想法,这个家伙分明就是一个土鳖,一个身份低贱品味粗俗的万恶土鳖!”
是的,叶闲不懂红酒,一点也不懂。
今天是他第一次喝红酒。
他刚刚闭着眼小口抿酒的表情动作也不是在细细地品尝这瓶金多福眼中的酒中圣品——八二年英国皇家贡品波尔多拉菲,而是在费力地吞咽。
见金胖子俨然有欲要暴走的趋势,叶闲这才意识到自己刚刚似乎又说错话了。
“呃,不好意思,可能我刚才的话太直白了些。其实,”叶闲连忙补救道:“这酒要比猫尿好闻多了!”
金多福浑身再猛地震了一下,一个踉跄,差点没有仰天跌倒。
“你这只万恶的土鳖啊,老子诅咒你这辈子喝猫尿喝到撑死!”金胖子狠狠瞪了叶闲一眼,心中腹诽不止道。
金多福这才感觉到,相比较叶闲这个天杀的土鳖将那瓶八二年拉菲比作猫尿来说,沈君婉口中的“味道很一般”和那毫不淑女的灌酒动作已经算是温雅到了极点了。
望着对面装痴傻扮无知的小白脸土鳖,金多福豆眼死死张到最大,目光如刀,甚至连将他活活掐死的心都有了。
叶闲当然不知道,就因为自己刚刚的一句话,竟然差点儿没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他还待要替自己刚刚的不妥言语委婉地补救几句,突然,他分明瞧见,当对面的沈君婉望着一对谈笑间步入酒吧大门的年轻男女时,俏脸刹那间变得毫无血色。
然后,便见这位西大校花僵硬地转过身来,提起酒瓶,面无表情地将叶闲桌前的酒杯注满,接着抓紧自己手中的高脚杯与叶闲的酒杯杯壁重重碰了一下,道:“叶闲,陪我喝了这杯!”
说罢,这位西大校花也不等叶闲有任何反应的机会,蓦地抬肘仰首,一口将杯中的红酒全部倾入腹中。
“咳咳……”沈君婉这一口喝得太急,呛得一阵猛咳,声音太大,顿时吸引了酒吧不少人的注意。
当然,这其中的“不少人”也同样包括那两位正携手迈入酒吧、相谈甚欢的年轻男女在内。
尽管双方之间足足有二三十米的距离,但叶闲还是瞧的分外清明,当那个蓄着一头齐耳长发、身穿带有范思哲标识休闲套装的年轻男人在乍见沈君婉的刹那表情明显一愣,旋即就如触电般慌忙一把甩开被身旁长着一双狐媚大眼的高挑女人紧紧攥着的手臂。
然后,就见这个长发青年面带喜色地快步向叶闲二人的座位走来,边还深情款款地对着沈君婉柔声道:“君婉,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喝闷酒也不叫上齐大哥啊?你齐大哥我虽然准备忙着下个月出国的事项,但只要君婉你一声召唤,齐大哥我立即就如同那黑骑士桑德尔一般现身在你的面前,任你差遣。”
沈君婉漫不经心地朝酒吧门前那个被长发青年扔下的身穿一套紫色晚礼服的高挑女人方向瞥了一眼,突然瞟了瞟对面的叶闲,冷冷地道:“谁说我是一个人来的,难道你没有见到我是与他一起的吗?”
“你是说……他?”长发青年不可思议地指着叶闲,突然像是听到了天下间最好笑的笑话一般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道:“君婉,你这是在故意逗我发笑吧?他难道不是你新聘的保镖吗?”
说到这里,长发青年看向叶闲的眼神蓦然间变得无比阴鸷,厉声道:“身为保镖就应该有保镖的觉悟,与主人平起平坐,凭你也配?还不赶紧给我滚!”
叶闲苦笑着摸了摸鼻子,暗忖今天真是流年不利,先是早上在西大的篮球馆被“型男”宋鸿宇那条疯狗逮住猛吠;现在好不容易被心动的女生带到这间酒吧,相互之间有了一次增进感情的机会,又管教自己碰上一条癫狂病更重的疯狗。
莫非,这个年头,疯狗病在那些“富二代”“官二代”中传染性太大,导致这些纨绔们多多少少都被这种感觉病菌邪侵入体吗?
叶闲重重地叹了口长气,缓缓端起面前的酒杯,小抿了一口尚且还不习惯味道的拉菲红酒,然后平静地看了对面的沈君婉一眼,等待着对方接下来的反应。
说实话,对于长发青年从一开始的故意忽视自己,到现在对自己毫无礼貌的爆喝与指手画脚,叶闲没有半点想要找回场子的意思。
这,倒不是因为叶闲被对方的气场震慑住了。
只因在叶闲的眼里,根本就当对方是一个得了癫狂症的疯狗,疯狗可以对人狂吠乱叫,但人却绝对不能再狂吠回去,毕竟,畜生与人有着本质的区别。
他只是单纯地想知道,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对面这个令自己一见钟情的西大校花究竟会如何对待自己——是硬起心肠替自己这个才第一次见面就应邀陪她喝酒的男生辩解,还是难舍旧爱而任自己这个连朋友都算不上的陌生人自生自灭……
“齐一龙,我只说一遍,你听清楚了,他叫叶闲,不是什么保镖,他就是我现在的男朋友,男朋友你懂么?”沈君婉突然歇斯底里地叫了出来,道:“你送我的电子琴已经被我给砸了,我们已经结束了,你再也没有资格对我的生活指手画脚……你滚,赶紧滚,赶紧带着你的那个女人有多远滚多远?”
“君婉,你刚才说的都是气话,对吗?”长发青年非但没有因为沈君婉的愤骂而动怒,反而还伸出两手轻轻地扳著沈君婉瘦削的双肩,满含深情地注视着她的绝世容颜,道:“我知道,这个人只是你找来故意气我的对不对?以你的品味,怎么会看得上像这种土的掉渣的白痴呢?”
“你……松手!”沈君婉泪盈满眶,啜道:“谁说我看不上他,我今天还就看上他了,喝完酒我就立马与他开房去!”
“唉,你何必这么作践自己呢?”长发青年幽幽一叹道。
“作践自己?”沈君婉冷笑道:“我和一个陌生男人上床就是作践自己,那你呢,你又与多少女人上过床,恐怕连你自己都记不清了吧?”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