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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必须干!”
冷血所说的话虽然有些大,但是却没半点错,因为就在一周之前他还是那个混吃等死的冷血,他手下的人跟着他混也看不到什么希望。然而这一切都因为程敬所提供准确的消息而改变了,虽然程敬并没有表态说接下来还会跟他合作,但是这样一尊神,以冷血的智商肯定不会放走的。
程敬倒是也不反感这种感觉,虽说被众人簇拥的感觉有些不自在,可这不是许多人都梦寐以求的东西吗。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冷血也按照之前的约定,拿出来了一个装满现金的皮箱子。
“敬哥,这是你的酬劳!”冷血非常恭敬地将钱推了过来,程敬打开箱子一看,里面竟然是有二十万元。
“我只要十万。”程敬是一个讲信用的人,他非常清楚自己的价值,倒不是说他不值二十万,只是因为他说一不二。
看着程敬退回来的十万,冷血有些尴尬,心想这到底是怎样一个人,白花花的银子摆在面前他都不心动。
“敬哥,你出力最大,十万给您太少,您理应拿二十万的。”冷血还想继续巴结程敬,希望还能从他那得到消息,所以尽可能地供着他。
程敬笑了笑:“我从来不贪一时之财,不过我此时倒是有一个建议。”
“什么建议?敬哥说来听听。”冷血一听到程敬要说建议,眼珠子都绿了,这可是非常难得的。
程敬将桌子上的几个茶壶茶杯拿过来做比划:“这个茶杯是李虎,这个茶壶是阮雄。阮雄肚子里的货都必须要倒进杯子里,他自己是没有办法销售的。不过现在这个杯子,我看应该换换了,你觉得你做这一行会比李虎差劲吗?”
冷血一下子就明白了程敬的意思,连忙回应:“当然不会!”
“所以啊,阮雄只是要赚钱,跟谁合作,对于他赚钱的本质来说,没有太大的必要,只要能赚钱就好。”程敬顿了顿,又说:“这一次的越货行为,只是一锤子买卖,我们不能每次都去抢。”
“咳咳…所以我们要选择做长线的生意,咳……我们应该取代李虎……咳,直接跟阮雄交易”顺奇在这个时候插嘴,显得非常有韬略。所有人都点头表示,就应该这样。
听了程敬和顺奇的话,冷血也是如醍醐灌顶,心想最棒的事情莫过于就是以后换做自己来跟阮雄合作,这不管对于哪方面来说都是无害的。
“敬哥,不知道我这句话问得方便不。”冷血停顿一下,思考了几秒钟,才说:“您为什么这么帮我,为什么一定要把李虎逼到绝路上呢?”
程敬拿起面巾纸擦擦手,旋即微笑:“我逼他,是因为他是我的敌人。我帮你,是因为你是他的敌人,就这么简单。还有,以后关于这种问题就不要问了。”
再一次得到程敬的答案,冷血点点头,知道自己再问的话就算是多嘴,他只好问些别的问题:“敬哥,给您另外十万,您不要,我觉得不如这样,我这里有一辆银er摩托,我想送给您,不知道您意下如何?”
冷血总是觉得欠程敬,他冥冥之中就感觉到自己的未来会因为眼前这个高中生而改变,所以想要费尽心力来给他好处。
这辆哈雷摩托差不多价值12万,所有跟着冷血混的兄弟们都知道,这摩托车已经是他的最爱,面对程敬他能如此忍痛割爱,显示出来非常大的诚意。
“咳……鹰哥说的是你一直收藏的那辆摩托……咳咳……摩托吗?嗯,好东西,咳咳…”顺奇倒是知道冷血所说的是什么宝贝,只是他没想到冷血居然舍得送。
看到顺奇如此说,程敬倒是有了极大的兴趣,再加上他本身也非常喜欢摩托,所以便挑眉,眼神一亮:“既然如此,那我就实在不好意思推卸掉你的美意。”
“敬哥喜欢这摩托的话,就是给了我极大的面子。”冷血倒是一点都没有舍不得的意思,仿佛觉得那摩托本就应该给程敬,又或者说,他收藏那摩托的本意就是在等待这一天。
程敬端起酒杯:“我会时刻监控阮雄和李虎的,为了我们的明天,干杯!”;
第二十三章 楚燕的心事()
程敬没有拒绝冷血送他的哈雷摩托,原本并没有特别想要的意思,但是看到顺奇都称赞时,他才有了收下的意思。
可是当程敬第一次看见这摩托的时候,便庆幸自己幸亏没有拒绝。
哈雷er的躯干通体都是银白se的,虽说冷血已经买这车买了两年,可是竟然连一丁点陈旧的痕迹都没有,冷血说他每隔两天都会非常认真地用棉丝擦一遍,自己都舍不得骑,如宝贝一样jing心呵护着这摩托。
程敬一下子就展现出喜欢的神情,大步走过去,跨了上去,脚踏油门之后,这辆哈雷er就像是一头沉寂已久的野兽,一声声沉闷的油门声响起,车尾冒出淡蓝se的烟雾。
“有些沉闷,他还有些害羞啊。”程敬兴奋地说道,大概是考虑到这摩托并不是经常启动,所以一开始的油门声有些闷。
在车热了五分钟之后,程敬再一次拧动油门的时候。
嗡!嗡嗡嗡!嗡——嗡——
“哈哈哈,就是这个声音!这才像是男人一样!”程敬终于让这摩托达到了最佳状态,轰鸣声如从洪荒开始的雷声震人心弦,让人能从心底激发出最原始的冲动。
程敬又拧了一下把手,车灯也跟随亮了起来,这车灯在黑夜里就如一把刺进仇人身体的匕首一般光亮,在这车灯的闪耀下,周遭的路灯显得是那么暗淡无光。
看到了程敬如此的喜悦,冷血也跟着开心起来,他是打心眼里希望程敬能高兴起来。
“谢谢了,今天我就骑这个回家!”程敬倒是直接就把头盔拿来戴在自己的头上,旋即便如风一般驰骋在夜幕里,留下庆功宴的还没吃完的那帮人,尴尬地互相看着,只有冷血和顺奇二人是带着微笑看着程敬离去。
“顺奇,这是不是你理应要跟的人呢?良禽择木而栖,我知道你不会在我这里长久的,只是不知道,敬哥会不会是你想要辅佐的人。”冷血一反常态,跟自己的手下顺奇说道。
顺奇的脸se愈发苍白,而他的眼袋也越来越深,要不是有长发挡着,他这没血se的面庞走在大街上很容易就吓到人。
“咳……咳咳,我注定是要辅佐英雄,但只怕,敬哥是龙,咳咳……咳,这龙不一定能看得上我……咳咳。”
顺奇的咳嗽已经是越来越严重,以前还只是出去行动一次才会如此,现在已经是动不动就有清嗓子的动作和声音,像是垂暮的老人,可实际上他也只不过二十五岁。
程敬从国贸酒店,一路风驰电掣,将车灯调至最亮,再加上令人兴奋的轰鸣声,引来路边所有人的围观,许多人都纷纷拿出手机来拍照。
享受着夜晚的风与那些从眼前滑过的灯红酒绿,带着微醺的醉意,程敬回到了小区,将摩托停好,看到了从楼洞里出来扔垃圾的对门女房东。这女人看到程敬的摩托,以非常酸的话说道:“不好好学习,这摩托不是偷的就是用学费买的销赃货。”
“这摩托是用原本给你准备的棺材钱买的,现在你死了的话就没钱买棺材只能去乱坟岗了,s。b。”程敬本来就对这女人没好气,对方这么说自己,自己当然要回击。
“你年纪轻轻的,就不会说点好话吗!你老师怎么教你的!”那女人在垃圾桶旁边大喊大叫,诸如什么没素质之类的话,她倒是从来不审视自己的素质。
程敬也懒得跟这女人计较,直接进门去了,如果跟这种小角se认真的话,就等于浪费自己的生命。
当天晚上程敬又跟米秀秀和苏琼琼聊了很长时间的微信才睡觉,要不是苏琼琼有妈妈管着,她一定跑到程敬的房间里来跟他聊个通宵。
而在王姨的家里,这阵子最郁闷的莫过于就是楚燕了。
楚燕一直都想跟程敬说说话,可是她根本就碰不到程敬,每天早上程敬早早地就出去,晚上到很晚才回来。
她还依稀记得,在程敬刚住进来的那几天里,自己就从来没有给过他好脸se看,而且对方叫自己燕姐的时候自己都爱理不理。现在这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自己一定要知道要跟程敬来聊一聊呢。
现在楚燕的工作也正常了,由于身体的原因很少喝酒,原本定下的减肥计划也宣告寿终正寝,这反倒是让她的身材更加丰盈起来,这两天她自己稍微地试了试夏天的衣服,那身材完美的看得自己都有些动心,更别提那些男人了。
在今天白天上班的时候,楚燕遇到了一个自称名叫杨深的人,说那天是他救了自己,虽然楚燕自己是不太相信的,可这个杨深将那天楚燕的遭遇以及她生病的情况都说的一清二楚,这下子搞得楚燕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程敬救了自己。
由于楚燕当时只跟医生有交流,而医生又是晚到的,所以自己当时潜意识就认为是程敬将自己救下的,本来对这个是深信不疑的楚燕,在今天碰到杨深的时候就有些动摇了。
楚燕心想毕竟当时自己是昏迷的,而且也没有看清程敬的脸,然而杨深这个面孔当时似乎就在现场,而且距离自己也不远。
经过了杨深的一通忽悠之后,楚燕暂时相信了是杨深将自己救下,所以白天为了报答‘救命恩人’,楚燕特地请杨深吃了一顿饭,但是在吃饭的途中,她却发现杨深这个人的眼神鬼鬼祟祟,总在楚燕的身上瞟来瞟去。
“真的不是程敬吗?为什么得知不是他救了我的消息之后,我会如此失落呢,只是因为自己感激错了人吗?”楚燕不知道现在自己的心态到底是怎样,她实在是太想找程敬坐下说说话,可是一直都没有机会,难道是自己以前的冷淡伤到他了吗。
原本楚燕还想继续找些目击证人,随后便发现自己的这个行为有些可笑,这种急救又不是什么印象深刻的事情,哪有那么多人会来给你证明是谁救下你的呢。
第二十四章 小太妹()
程敬本身是非常喜欢摩托,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希望可以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哈雷摩托,没想到这么多年的梦想竟然被一个混子头目给自己实现了,那份酷炫的感觉程敬已经垂涎已久,只是以前没有钱买而已。
虽然学校距离家里并不是特别远,但程敬依然喜欢骑着这辆哈雷er去上学,倒是没有什么显摆的意思,只是喜欢而已。
但程敬这没有显摆的意思,却引来了大部分人的围观。
“哇,好酷啊,好想有一辆这样的摩托……”一堆在学校门口聚集的男学生看到这辆摩托,已经羡慕得口水直流。
“那个带头盔的人是谁啊,不会是新转学来的富二代吧?”另一堆学生则是对这摩托车的主人议论纷纷,因为程敬带着头盔,所以根本就看不到他的脸。
然而还有其他的花痴女孩,看到程敬一跨一蹬的那帅气下车动作时,也顿时被迷住。
“好帅啊,如果有这样的男朋友在同学们面前来接我的话,一定会非常有面子的。”其中的一名犯花痴的女孩如此说道。
程敬显然听不到这些一轮,他将车停好之后便摘下了头盔,瞬间便全场哗然。
“我没看错吧,这是我们班的程敬?”几个女生扎堆的地方,远远地议论起程敬,她们都是程敬的同班同学。
本来程敬就长得不难看,带着黑框眼镜也略显文雅,他的这种形象戴上头盔从哈雷er上下来显得特别有风度,儒雅当中又带一点叛逆,稳重之下给人一种放荡不羁的形象。
“程敬?听说他的家不是被人强拆了吗?难道他用补偿款买了这辆摩托?”一个女生发出了叽叽喳喳的议论,跟自己的几个伙伴们探讨着这既熟悉又陌生的程敬。
程敬自顾自地就去班里上课,走着走着就有一个人从身后拍了他一下,除了谢勋不会再有别人。
“我说兄弟,这刚多长时间你就鸟枪换炮了,从哪买的大哈雷啊?”谢勋半勾着程敬脖子,一脸羡慕。虽说都是羡慕,但是其他的男生对程敬则是更多了嫉妒,但是谢勋绝对是真心地祝福加羡慕。
程敬拍拍头盔:“这个东西,连那辆哈雷er都是桥东冷血送给我的。”
“什么!!!你说谁?”谢勋瞪大眼睛,不敢相信。
“桥东冷血啊,就是那个在桥东混的混混头子。”程敬说得非常淡然:“前两天我还跟你打听他呢,你忘了吗?”
谢勋晃悠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有些不敢相信。冷血是谁他当然不会不知道,但是他如果没记错的话,前两天程敬还问自己打听冷血平时都在干什么,他们二人怎么这么快就联系上了呢。
“你别告诉我说你已经认识冷血了,我可一点也不信。”谢勋自然是一脸不相信的样子,这怎么可能呢,这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啊,程敬就算是有再强的交际关系也不可能认识这么牛的人物。
虽然冷血在混混界的地位并不如李虎,可是在学生的眼里,那已经是至高无上呼风唤雨的存在,根本就是高不可攀的人物。
“不单单是认识冷血,我帮他办了点事情,然后他就把这辆摩托送给我,算是给我的报酬吧。”程敬实话实说,这确实是报酬,只不过不是全部的报酬。
“靠!”谢勋拍了一下程敬的后背:“你小子行啊,什么时候给我也引荐引荐冷血哥,咱们也就不用怕冯战他们了!”
“你想混吗?如果你也想入这行的话,我倒是可以给你介绍一下。”虽然程敬并不是特别想要让自己的兄弟参与这种事情,不过如果谢勋一意就是想要混的话,自己还是会帮他介绍给冷血的。
“想啊!非常想啊!”
谢勋听到这话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自从他上学以来被人劫过一次钱之后,就非常想要混,急迫地想要杀入那个江湖来一展自己风采。谢勋因为想要结交真正的黑。道而认识许多不良少年,至于真正的黑。道,在谢勋的心里一直都是非常神圣的。
“嗯,以后有机会我会带你去认识他们的。”程敬根本就没有把这当成是一回事,然而他的话却让谢勋的心泛起波澜,谢勋已经因为这不经意的话搞得浑身躁动不安。
说话间,二人便进入到班级当中。而程敬并不知道,就在他们的身后,从校门口一直有一群叽叽喳喳的女生也跟着来到了班里,她们当然也是这个班的学生。
“你说程敬这样的男生,你有多大的把握能泡上?”一个染着红头发,带着唇钉的女孩向自己身边的其他妹子问道。
提问的这女孩也只有身上的校服才能证明自己是一个学生,要不是学校规定必须穿校服的话,她现在说不定就会露出半个nai子。
“程敬说帅吧,也不是特别帅。说有钱也没那么有钱,至于能不能打架,好像也没有听说过。我印象中的他好像就是一个理科高分选手,没有其他特别的地方。”另一个烫着爆炸头的女生说道:“不如这样,刘媚,你去追追他试试啊,不是号称没有你追不到的男生吗?”
被称作刘媚的是另一个女孩,她的打扮相对来说比较保守一些,但是头发也染成了金黄se,她在这几个女生当中算是比较有地位的。
“有钱的凯子我也玩过,长得帅的小白脸也睡过,就是这种摸不清的男生我从来没接触过,这么长时间同学了,竟然没发现他还挺有魅力的。”刘媚不知道是自言自语还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