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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梅老爷,刚才突然想到一个关键的问题,走神了。刚才你问了什么问题?”
“老夫也听说了,为了报仇,凌云寨的大当家请止氏三兄弟出马。可喜可贺的是,只小半天功夫,几位英雄便把止氏三兄弟打得落花流水,还毁了他们的两把弓箭。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几位英雄不乘胜追击,一举歼灭这伙匪徒,给来往客商多一份安全保障?”
莫雷听得的有些歉然,望望查天虎和丁九。他们都清楚,这一役,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把止氏三兄弟打得落花流水,他们这边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查天虎中箭受伤,丁九中毒差点身亡。
“不是我们不想乘胜追击,只是我们无能为力啊,我们这边也有两位受了重伤,”莫雷道。
“原来如此,老夫听到匪徒大败的消息之后,心中也疑惑着:为什么各位英雄放虎归山呢?原来是这么一回事。不过,各位英雄虽然受了伤,止氏三兄弟也讨不到好处,听说他们已经返回山艮国重铸弓箭。既然他们不在,凌云寨便只有大当家还有些能耐了,其他人不足为惧。要是趁这个机会一举歼灭了凌云寨,这无疑是替天行道之举,不知各位”梅山林道。
莫雷思索了一会儿,说道:“梅老爷,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目前我们真的无能为力,让你失望了。”
梅山林听到莫雷如此说,也不勉强,毕竟是想请人家去杀人,而不请人家赴宴吃饭。于是便站起身来,拱拱手说道:“那就不打搅各位的休息了,各位不妨在平阳州多住些日子,养养伤。至于各位在平阳州的一切开销,老夫一力承担,稍候老夫便差人去跟小二打招呼。”
“不麻烦梅老爷,我们的所有开销早就有人包下来了。”
“哦,是哪位?”
“目前不清楚,那位大贵客到现在还没现身,我们向小二打听过,但是他不肯讲。其实,我们一来到平阳州,便感觉到被人盯上了,似乎我们跟止氏三兄弟交手的消息比我们还要早到达平阳州。”
“这真是怪事了,平阳州除了做私盐生意的江老板,震威武馆的黄老爷,还有官方背景的客栈大佬钱大年之外,老夫确实想不到究竟还有谁有这个能耐,以及有这个消息渠道。”
“梅老爷住在平阳州多年,对这里必定非常了解,依梅老爷看,这个大贵客是不是他们几位之中的一位?如果是的话,谁的可能更大一些?”
“都有可能,只因现在是乱世,各个商团都纷纷重金聘请武功卓绝的高手来为他们守住财富。各位一举挫败止氏三兄弟,光是这个事迹就已经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就连老夫都心动不已啊。可是老夫有自知之明,一来是请不起各位英雄,二来是各英雄必定是前向云山高原应征青天盟的,老夫何德何能,怎么敢与青天盟抢人才?哈哈哈。”
“梅老爷说笑了,我们师兄弟几位初涉江湖,还嫩得很吶。”
“好了,不打搅各位了,老夫已经罗嗦了半天,也该走了。”
梅山林说完,拱一拱手,转身便走。
莫雷赶紧站起来,提起桌子上的那两个小木箱,叫住他:“梅老爷请留步,请带上你的东西。”
梅山林转身,见到莫雷手里提着那两个小木箱,脸色沉了下来:“各位是当世英雄豪杰,金银珠宝在各位的眼里固然俗不可耐,但是老夫要兑现当年誓言,还望各位成全。”
莫雷道:“那位少当家罪大恶极,人人得而殊之。”
梅山林正色道:“话虽如此,但老夫也要兑现当年誓言。若是各位坚决拒绝,那便是对老夫的一种变相侮辱,希望各位英雄给老夫一点薄面。”
话已经说到这份上,莫雷几个也就无话可说。
当即,莫雷拱拱手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梅山林这才转怒为喜:“各位果然爽快,莫公子,要是各位在平阳州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请尽管到城南的天山药馆告知老夫,老夫必定尽力配合,告辞!”
梅山林走了。
南宫燕见梅山林走了,兴冲冲地打开其中一个小木箱,里面竟全是金光灿灿金锭!再打开另一个小木箱,也是如此,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这个梅老爷真是有钱人啊,”南宫燕道。
“讲了这么久,我们还没吃早餐呢,”查天虎对两箱黄金并不感兴趣,倒是报怨道。
“没错,把这些东西收好,吃完早餐,我们就走。”丁九也附和道。
莫雷坐了下来,沉默片刻之后,说道:“今晚我们再在这里住上一晚,明天再走吧。”
其他人相顾愕然。
第97章 行动()
人是自私动物,凡事必权衡利弊得失,商人更甚。
梅山林,平阳州城南天山药馆的大老板,当然是个商人。
送礼是托人办事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式,特别是针对互不相识的人。而给互不相识的人送礼所面临的最大难题则是接收问题,要是对方不接收,礼没送到,事情也就绝无办到的可能。
不管梅山林讲的那些故事有没有水份,也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对天发过那个誓言,最起码的一点是:他已经将礼物堂而皇之地送到莫雷几个的手里,仅凭这一点,就令莫雷对他刮目相看了。不得不说,他的境界要比那个至今尚未露面的大贵客要高得多。
从他身上,莫雷学到了送礼的最高技巧,那就是:要想方设法让对方觉得接受这件礼物是天经地义的,让对方不可推辞,不接收则显得薄情寡义,不近人情。
莫雷提出要多住一晚,查天虎和丁九当然猜得到他的用意,因为大家毕竟相处日久。南宫燕就不知道了,不过,她也懒得管那么多,多住一天便多住一天呗,反正前几天奔波劳碌那么久了,也该好好休息一两天了。
但她对梅山林的做法有些不解,她问:“照理说,梅老爷是个生意人,必定很懂得算计,就算他曾经对天发过誓,他也用不着下那么大的血本啊,只送一小箱不就行了?或者把黄金换成白银不就行了?这个人的脑袋是不是有问题啊?”
莫雷笑笑,也不跟她解释,说道:“好了,南宫公子就别瞎猜了,要记住刚才说过的三多一瞎。找小二来吧,我们的早餐还没送来呢。”
吃完早餐,莫雷几个便出去买了些换洗的衣服回来。
在换衣服的时候,莫雷再次看到胸前衣襟自上而下被划开一道长长的口子,要是再深入一点点,那就当场开膛腹了,想到这,莫雷心里又是一阵发怵。
换上新衣服,大家老实不客气地到一楼澡堂去洗了一个热水澡。
洗完澡之后,个个精神抖擞,南宫燕提议到外面逛逛,查天虎和丁九难得一致地附和,莫雷却说道:“你们去吧,我昨晚失眠了,要补睡一觉才行。”
查天虎和丁九当然知道莫雷是为了晚上的行动养精蓄锐,而南宫燕却不知,死活都要莫雷陪同。
莫雷懒得理她,径直回房间睡觉去了。
莫雷只所以决定出手,倒不是为了那两箱金子,他是听了梅山林的叙述,想到小芳的不幸,再想到那天晚上南宫燕也差一点被掳入山寨的惨状,又想到梅山林口中的大英雄极有可能是大师见万天,所以他才决定出手。
但是,凡是秘密行动,都不应该让任何人知道,所以他以受伤为由,当面拒绝了梅山林,就连南宫燕也一并瞒了过去。
是夜,酒足饭饱之后,莫雷照例躺在椅子上。
南宫燕还是跟昨晚一样,慢条斯理地吃着饭,见莫雷又打算在椅子上睡觉,便柔声地对他说:“莫大哥,今晚轮到我睡椅子,你到床上去睡吧。”
莫雷嘻皮笑脸地说:“不,我喜欢睡到半夜的时候,有人给我盖羽绒服,要是在床上睡,盖了被子,就不会有人给我盖羽绒服了。”
“你无懒!”南宫燕一窒,气呼呼地瞪了莫雷一眼,便埋头继续吃饭,不再理他。
半夜,莫雷见南宫燕睡下不久之后便呼吸均匀,不似假睡,这才悄悄爬起。把盖在自己身上的那件散发着南宫燕体味的白色羽绒捧在手上,凑进鼻尖拼命吸了几口,顿时睡意全消,精神气爽。莫雷暗暗称奇,没想到这种芳香味居然起到提神醒脑的作用,不知是否有于跌打扭伤、舒筋活络、解暑驱秽和消炎镇痛等功效?
当下,莫雷站起身来,迅速穿上一身夜行衣,这身夜行衣是他今天特意叫查天虎买回来的,查天虎和丁九知道他想干什么,一句话也不多问,就照办了。其实,所谓的夜行衣,无非是一套黑色衣服罢了。
穿上夜行衣之后,莫雷把乌金匕首收在腰间,掏出一块黑布,将脸蒙了,只留下眼睛在外面,然后摄手摄脚地走到窗前,悄无声息地跳了出去。
莫雷心想:大师兄总是来去匆匆,不然跟他学一点易容术,以后行动就不会这么麻烦了。
隐身在屋檐下的黑影中,莫雷稍微辨别了一下方向,等待一队巡逻兵走过之后,这才消失在夜色之中。
守城兵士不是武林高手,要避开他们的耳目并不难。平阳州的高大城墙显然也没法和幽灵谷的悬崖绝壁相提并论,莫然当然也不把它放在眼里。
只一刻钟右左,莫雷已经到了平阳州城外。
今晚没有月亮,风很冷,似乎又要下雪了。
右边不远处就是平阳州北门,此时大门紧闭,大门外面的平地上支起了无数个帐篷,帐篷里灯光幽暗,偶尔传来说话声。他们不是军队,也不是郊外游玩野营的闲人,他们是过往的客商,因平阳州盘查严格,每天总有大量的客商滞留在城外露宿,等待次日入城。
此时,莫雷正躲在一块巨石后面,看着露宿的客商,不由得一阵感慨。心道:要是我没有遇到虞大人,恐怕昨晚我也跟他们一样,以天为帐,以地为床了。
莫雷辨别了一下方向,打算等一下远远绕过帐篷群,然后再沿着大马路一路往山艮国方向而去,到达前天晚上住的山洞之后,再沿着南宫燕被劫持的路线找到自己大开杀戒的地方,然后再沿着那条山路往山上走,这样才不至于迷路。因为他知道,科迪克山脉山势非常险峻,随处可见幽谷深涧,极易迷失方向。至于猛兽和盗匪,莫雷当然不会放在心上,因为今晚就是要去找盗匪的麻烦。
飞豹功以一个时辰跑400里,并连续跑两个时辰为合格标准。早在几年前,莫雷早已经轻松通过考核。他估计,按飞豹功的速度,半天的马车行程,他最多只花一个时辰。
莫雷盘算完之后,正要起程。
正在这时,大地忽然轻微颤抖起来,远处科迪克山脉方向传来雷鸣般声音。
莫雷一怔,停了下来,继续潜伏在巨石后面静观其变。
第98章 城外混战()
轰隆隆的声音越来越大,好像万马奔腾,越来越近。莫雷从石头后面探出头来,朝着声音来源方向望去,可惜那边都是黑乎乎地一片,看不清来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是强盗,强盗来了!”突然,帐篷丛中有人大喊了一声,帐篷丛中顿时喧闹起来,无数火把被点亮了,操刀声,跑步声,马嘶声,叫喊声响成一片。
城墙上也骚动了起来,显然守城的士兵们也发现了匪徒。
很快,帐蓬那边传来杂乱的马蹄声、吆喝声、马嘶声和兵器碰撞声。
一般跨境经营的客商都拥有自己的护卫团队,个个随身带着家伙,与盗贼拼命是经常有的事,因此也不见他们如何混乱。可是来的盗贼实在太多,到处黑影幢幢的,不知有多少人马。客商们虽然有自己的护卫队伍,无奈匪徒人多势众,只一眨眼间功夫,整个帐蓬区域便被匪徒包围了。只几个照面,客商方面的护卫便倒下了几个。
“乒乒乓乓”兵器碰撞击之声不绝于耳,间夹杂着哭喊声和惨叫声。
莫雷心中凛然。
会不会是凌云寨的匪徒?如果是,那就太好了,省了不少麻烦。
想到这,莫雷迅速运行“心火透指功”,双手十指指尖瞬间喷出一寸来长的耀眼的红光,在黑夜中尤为触目惊心,随后长身而起,闪电般向帐蓬那边冲过去。
莫雷就像一个幽灵一样,游走于帐蓬之间,将入侵的匪徒一一击毙于手下。
他动作太快了,等到匪徒反应过来时,他已经放倒十多个匪徒了,那十多匹失去主人的骏马在帐蓬中乱冲乱撞,搞得帐蓬里一片狼藉。
虽然莫雷身法快如闪电,杀一个匪徒只是瞬间的事,但由于匪徒数量实在太多了,而且都骑在马上,行动快捷迅速,再加上客商们的帐蓬区域又太大,只一会儿,便显得顾此失彼。眼见客商们的帐蓬渐渐被匪徒冲跨,莫雷心里暗暗着急,在放倒一个匪徒的时候,眼睛瞥见那边有个首领模样的人正在指挥。
擒贼先擒王!
莫雷脚下一滑,斜斜滑了过去,在避开一把长刀、两支箭矢和一支矛头之后,莫雷已经冲到匪徒首领面前。
赫然发现此人竟是昨天站在大当家旁边的一个首领,由于他身材魁梧,相貌丑陋,莫雷只看一眼便记住了。现在,这张丑陋的面孔在火光中更显狰狞。
果然是凌云寨的人!
只是没看见大当家,也没看见二当家,匪徒数量大约有一百多少。显然平阳州北城外露宿客商还不值得凌云寨动用全部人马。
见到是凌云寨的人,莫雷就不客气了,身形一晃,人已经坐到那个首领背后,随即右手五指往前一插,感觉五根手指头已经没入对方的后心位置,再一屈五指,感觉手掌里碰到一块热乎乎圆滚滚的东西。莫雷知道那是心脏,当下不再含糊,五指一捏,哧哧声不绝于耳,一股浓烈的烤肉味道瞬间弥漫开来。
这一下只发生在一秒钟之内,首领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长刀便颓然掉在地上,脑袋一歪,没了气息。
莫雷忽然觉得脑后风声紧,赶紧将头一偏,一把长刀夹杂是风声,贴着他的头顶而过,“咔嚓!”一声,那个首领的脑袋应声而落。几乎以此同时,莫雷身子迅速往马腹下一藏,三把长矛顿时戳了个空,同时两支箭矢射中马头。
马儿狂吼一声,人立了起来,然后撒开四蹄往外冲。
此时,莫雷早已经从马腹下闪了出来,继续收拾匪徒。
“刘四爷死了,点子硬,扯呼!”这时,匪徒群中,一个颤抖的声音忽然喊起。
正在杀得性起的匪徒们听见这一声喊,纷纷掉转马头,往科迪克山脉方向溃逃。
“多谢壮士出手相救。”不知什么时候,一位满身是血的大汉带着几个人来到莫雷身边,拱手道,“请问壮士尊姓大名?”
此人身材魁梧,两眼炯炯有神,显然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
眼见出蹄声渐远,莫雷忽然灵机一动,也不理会那个人,四下里环顾了一下,见到脚边有个匪徒躺在地上呻吟,于是三两下剥下他的上衣,随意往身上一披,发足朝匪徒逃跑的方向追过去。在飞奔的过程之中,莫雷撕下罩在脸上的那块黑布,收进袋子里,伸手随意地往脸上抹了一抹,顿时满脸都是鲜血,完全看不清真面目。
莫雷的速度比马儿要快得多,只一刻钟左右便追到溃逃的匪徒,那些匪徒只顾打马没命地逃,没有人回头。
莫雷轻轻跃上最后一匹马,双手抓住马背上那个匪徒的头部用力一拧,匪徒还来不及叫,便没了声息。莫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