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王维扬冷哼一声,大手朝台下一挥,一百多名黑帮杀手像潮水般冲上去,把傅宸雪团团围住,明晃晃的斧头劈头盖脸砸下来。
傅宸雪右脚蹬地,身子如刺刀般向前突刺,与两个家伙迎面相撞。他劈手夺过左侧那人的斧头,“半指拳”重重砸在那个家伙的脸上。惨嚎刚起,他手中的斧头已把右侧那人的胳膊砍下来。不等血珠跳落,他犹如鬼魅般疾转,施展“反关节技”扭断后面那个家伙的大腿。几乎同时,前面那人的斧头落下来,傅宸雪用斧柄格开对方的斧刃,身体拧转,右脚如旋风般踢出,把那人踹得高高飞起,砸落到人群里,当场昏死过去。又有两个家伙攻上来,傅宸雪以恐怖的“熊掌”,直接把高个儿杀手拍飞,不等那个家伙落地,他猱身直进,单臂抡起矮个儿杀手,像风车般朝蜂拥上来的“斧头帮”杀手横扫过去。
(139)你最好记得说过的话(求收藏)()
那些人投鼠忌器,纷纷后退,傅宸雪运斧如飞,霎时砍翻数人。惨嚎声如钢针般穿透每个人的耳膜,而血液的味道更激起每个人心中最狂野的兽性。那些黑帮杀手眼睛血红,大声嚎叫着,挥舞斧头再次冲上来。这是命与命的相搏,这是血与血的碰撞,为了生存,双方谁也不肯相让。血箭狂飙,断臂如雨,数不清的惨叫声令人毛骨悚然。傅宸雪杀红眼,根本无视冲到面前的“斧头帮”杀手,指掌并用,拳脚齐飞,那把斧头在他手中,似乎变成吞噬生命和灵魂的恶魔,光华流转,杀气千重,一个又一个,一批又一批“斧头帮”弟子如热汤沃雪般倒下去,流血漂杵,星月无光,浓重的杀气像夜色一样粘稠无比,“斧头帮”高大的石阶前变成恐怖的炼魂场。工夫不大,超过半数的“斧头帮”弟子被砍翻在地,个个鬼哭狼嚎。剩下的人看到傅宸雪浑身被血水浸透,挥舞斧头悍不畏死来回冲杀,像是从血海里爬出来的“修罗王”,他们的理智和勇气终于崩溃,一个个丢掉斧头,抱住脑袋没命似的狂逃。还有几个没能逃脱,看到傅宸雪沾满血浆的脸,吓得屎尿齐出,当场发疯。
王维扬英雄一世,自以为见惯大风大浪,他万万没想到这场搏杀如此惨烈,更没想到傅宸雪以一己之力竟把近百名“斧头帮”精英杀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这一战,“斧头帮”元气大伤,再也无法争雄江湖,慢慢淡出公众的视野。而傅宸雪以狂野和血性,博得“修罗王”的称号,令庞大的黑暗势力魂飞胆丧。
看到傅宸雪慢慢走过来,王维扬几乎站立不住,他张张嘴,喉咙里滚出的是比鬼叫还要难听的呻 吟:“傅宸雪,你……赢了,三天之内,‘斧头帮’将从G市全部撤离……我答应你的一分都不会少……从今以后,凡是你出现的地方,‘斧头帮’退避三舍……”
傅宸雪手一扬,那柄染血的斧头划过夜空,“锵”——斧刃深深嵌入合抱粗的石柱,火星纷飞。他转身走向“路虎”跑车,声音在夜色里响起:“王帮主,你最好记得刚才说过的话,否则就算以天下之大也没有你容身的地方!”
王维扬浑身颤抖,看着傅宸雪的背影,又恨又怕,他知道从今晚以后,这个年轻人将成为他余生的梦魇,令他魂魄不安。
傅宸雪离去后,胡安清和“黑狐”也悄悄撤走。几乎同时,大批警车和120急救车呼啸而至,全副武装的特警把“斧头帮”总堂围得水泄不通。高歌和杨志鹏带人闯进去,眼前的一幕令他们震惊万分——总堂前的广场上,横七竖八躺着几十个血人,他们像厉鬼一样哭嚎,到处都是散落的手指、胳膊和大腿,血水几乎把他们的身体漂起来。
看到这幕活生生的人间地狱,即便那些经常和死人打交道的医生也吓得魂飞魄散,几个年轻的小护士当场几乎把胆汁吐出来。
(140)这么紧张干嘛(求收藏)()
高歌强忍胃部翻江倒海的感觉,喝问道:“王维扬,傅宸雪在哪里?快把他交出来!”
王维扬死死盯住高歌,足足有半分钟,他突然狂笑起来:“高局长,你不问青红皂白向我要人,是想嘲弄我吗?难道你没看见这满地的伤者?他们伤从何来?又是谁把他们变成这个样子?虽然脱毛的凤凰不如鸡,但‘斧头帮’只要有一个人活着,还不至于让人看不起!”
高歌有些难以置信:“你们这么多人都抓不住傅宸雪?难道他有三头六臂?”
王维扬终于平静下来,冷冷道:“傅宸雪没有三头六臂,他是杀人不眨眼的‘修罗王’——以一敌百,我们输得心服口服,三天之内,‘斧头帮’全部从G市撤离,只要傅宸雪在这里一天,‘斧头帮’绝不踏入G市半步!”
高歌看看满地惨嚎的伤者,没好气道:“你们吃饱撑的,没事招惹傅宸雪干什么?所幸他没有赶尽杀绝,要不然你们还能叫得出来?”
“……”王维扬看看高歌,什么也没说,目光阴森得可怕。
高歌让杨志鹏处理善后工作,医生们立即着手抢救伤员,伤势这么重,又流这么多血,若不进行现场急救,恐怕得有不少家伙当场挂掉。
傅宸雪驾车穿过半个城,把跑车停在一座两层楼阁的庭院前。他下车按动门铃,不一会儿,苏樱美丽的脸孔从门里钻出来,看到傅宸雪,惊呼道:“宸雪——”
傅宸雪示意她不要大声,苏樱以最快的速度把傅宸雪拉进去,又伸头向外看看,才把门紧紧关上。
这里是苏樱的家,只有她一个人住,除了生活的地方,其他房间都被她改装成实验室和医疗室,里面各种设备一应俱全,简直就是一家迷你型的医院。走到屋里,傅宸雪把身上的血衣脱下来,灯光下,纵横交错的伤口像蚯蚓一样遍布全身,皮肉翻卷,血水淋漓,有的地方甚至看得见白森森的骨头,令人惊心动魄。
苏樱看到这一幕,瞪大惊恐的眼睛,用手死死地捂住嘴巴,不让自己叫出声。傅宸雪转过身,轻轻握住苏樱颤抖的双手,笑道:“阿樱,你又不是第一次见我这个样子,这么紧张干嘛?”
苏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飞快地拿来各种药品,为傅宸雪清洗伤口。整个过程中,她一句话也没有说,唯有珠泪不停地滚落下来。她记得三年前参加那次国际缉毒行动,结果她所在的行动小组被武装分子打散,对方并不因为她是医生而放过她,在大山中追捕她三天三夜,终于抓住她。在那个大毒枭萨昆兰手中,她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当萨昆兰正要凌 辱她时,傅宸雪突然出现,不但把她救出魔窟,还击毙被国际刑警通缉二十年、在“红色通缉令”排行榜上名列第十位的萨昆兰。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傅宸雪背着她,在茫茫的原始丛林里辗转逃亡,几百名残忍的武装分子穷追不舍。血战每天都在发生,而她什么也帮不到傅宸雪,反而成为他的累赘。那时候傅宸雪伤得很重,说什么也不肯丢下她——不管她如何苦苦哀求,甚至以死要挟,都不能让傅宸雪离开她。到后来,傅宸雪干脆用布条把她绑到自己身上,两个人一起向武装分子反击,直到把对方全部杀死。
(141)想吃回锅肉(求收藏)()
往事并不如烟,那两个月的血战和相濡以沫,永远烙在苏樱的骨髓里。当她得知傅宸雪被军队开除,反而感到欣喜,没有女人喜欢血与火的生活,她希望傅宸雪能留在她的身边,从此过一种平淡得令人羡慕的日子。可傅宸雪天生就不是甘于平凡的男人,要不然哪会惹来这么多事?
苏樱给傅宸雪缝合完伤口,忍不住问道:“宸雪,能不能告诉我,这次为什么受伤?”
傅宸雪咧嘴笑道:“我刚才去收债,这是人家赏赐的——”
“收债?向谁收债?”
“当然是向‘斧头帮’,他们找我的麻烦,我岂能便宜他们?”
苏樱惊呼道:“‘斧头帮’?王维扬心狠手辣,又在G市盘踞数十年,帮众近千人,黑白两道谁不对他畏如蛇蝎,你怎么能去捅那个马蜂窝?”
“管他是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既然他敢惹我,就得付出代价!”
包扎完毕,苏樱又拿来一身衣服让傅宸雪换上,傅宸雪惊讶道:“阿樱,这衣服真的很合身,你不是特意买给我的吧?”
苏樱脸一红,嗔道:“谁特意买给你?你个没良心的——”
傅宸雪拉住苏樱的手,笑嘻嘻道:“阿樱,你怎么知道我没良心?要不你把手术刀拿过来,我划开让你看看——”
苏樱使劲挣脱傅宸雪的手,急道:“谁要看?手术刀能是随便玩儿的吗?再敢乱说,看我以后理不理你?”
傅宸雪揉揉鼻子,笑道:“好啦,我不乱说行不行?”他拍拍自己的肚子,可怜兮兮道:“阿樱,我肚子饿啦,想吃你做的回锅肉,好不好?”
“不好!”苏樱回敬一句,又忍不住笑起来,她用纤指使劲点点傅宸雪的额头,匆忙钻进厨房,不一会儿,阵阵香味飘散出来。
苏樱的烹饪技术就像她的医术一样高明,当她手脚麻利地端出一盘色味俱佳的“苏氏回锅肉”时,傅宸雪像饿狼似的扑上去,口水横流,几乎把苏樱的手咬掉。
苏樱满眼都是笑意,她最喜欢给傅宸雪做菜吃,尤其看到傅宸雪狼吞虎咽,几乎把盘子都舔得精光,更是开心异常。她知道一个女人能抓住男人的胃,最终也会抓住他的心,傅宸雪能逃得出她的手掌心吗?
吃过饭,苏樱和傅宸雪谈了不少有关情况,她原本想让傅宸雪休息一会儿,傅宸雪想了想,又坐不住,决定去林半妆那里看一看。苏樱叮嘱他要小心,傅宸雪向她笑笑,转身走出小楼。
苏樱倚在窗前,看着那两道雪亮的光柱消失在街角,怅然若失。
林半妆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不时望向门外,紧锁的眉头和疲倦的眼神显示出她内心的极度焦灼。
李娟实在看不过去,劝道:“半妆,你这么紧张干什么?就算是林大哥把傅宸雪托付给你,你也用不着这样吧?瞧瞧你把自己折磨成什么样子?再这样下去,恐怕连我也会发疯的。”
林半妆慢慢道:“娟子,你不懂!傅宸雪和别的男人不同!”
(142)我真的好羡慕你()
“有什么不同?”李娟、沈羽涵和钟紫薇面面相觑,不甘心地追问道。
“你们真想知道?”
“当然——”李娟等人狠狠点头,能让林半妆透露一点儿心事,真是不容易呢。
林半妆转身上楼,不大一会儿又走下来,手里拿着一张包装精美的光盘,这是应她的要求,陈扬连夜派人制作的。她打开音响设备,把CD放进去,别墅里响起如江南落雪般澄澈的琴歌。李娟等人看到液晶大屏幕里那张熟悉而陌生的脸孔,顿时惊呼起来:“傅宸雪——”
林半妆没有吭声,似乎沉浸在那优美的旋律之中。
沈羽涵等人不再说话,歌声宛如苍凉纯净的雪之精灵落满她们的心头,渗入血脉,又穿透她们的灵魂……
“耳边,
还留着你的细语和轻喃;
指尖,
还留着你的呵护与眷恋;
唇间,
还留着你的柔情和缠 绵;
甜蜜往事,
点点滴滴在心间。
怎能忘记?
我们在午后美丽的初见,
仿佛,
冥冥之中等候了几千年。
怎能忘记?
我们在雨中相依又相伴,
雨绵绵,
锁住彼此的爱恋
……
爱
的确有着神奇魔力,
直教人生死相许。
请将誓言镌刻铭记,
心儿永远不分离,
啊………
爱,
却比刀剑更加锋利,
直刺向你我心里。
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风华被掩埋心底,
变成追忆,
……
泪儿,
在心中流淌是那样的咸;
魂儿,
随浮尘游荡找不到定点;
人儿,
在风中摇曳如此的孤单;
萧瑟风里,
千呼万唤你不见
……
风,
请记住我最灿烂的笑脸;
风,
请留住你最深情的视线;
风,
请双手合十与我共祈愿,
祈求上天,
赐我们一世情缘。
来世,
我会在雨中撑把伞,
静静等候你的出现,
伞上有我们的语言,
——爱你到永远!
……”
看到李娟等人狂乱的眼神,林半妆缓缓道:“这首歌的名字叫《秋日私语》,是傅宸雪为我唱的——”
李娟等人再次瞪大眼睛,满脸震惊,她们突然明白林半妆的心情——若有傅宸雪这样的男人肯为她们唱歌,相信她们也绝不会无动于衷。
李娟由衷道:“半妆,我真的好羡慕你!”
沈羽涵喃喃道:“傅宸雪?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呢?”
钟紫薇冷冷道:“傅宸雪算什么?他能和龙大哥比么?真正的男人要有血性,这种风花雪月的小男孩有什么好羡慕的?”
李娟和沈羽涵叹口气,没有出声。要是龙岩当年有傅宸雪三分的情 调,他和林半妆又岂会是这般结局?爱情是无法解释的,你所钟爱的未必是别人喜欢的,若是所有人都是相同的取舍,这个世上哪还有那么多恩怨情仇?
“半妆——”刘世宇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傅宸雪出现了!”
“真的?”林半妆像变一个人似的,直接从屋里飞出来,脸上霎时容光焕发,叫道:“世宇,快告诉我,宸雪在哪里?”
刘世宇道:“我也是刚得到消息。傅宸雪不久前出现在‘斧头帮’总堂,以一人之力独挑‘斧头帮’……”
(143)他不是人(求收藏)()
林半妆咬牙切齿道:“又是‘斧头帮’!该死的王维扬!”
刘世宇说道:“王维扬这次就算不死也很难东山再起,傅宸雪血洗‘斧头帮’,王维扬还怎么在G市立足?像他那种江湖人物,手上的血债绝对少不了,一旦失势,仇家会很快寻上门。以一敌百,傅宸雪还真是能给我惊喜啊!”
林半妆没理会刘世宇的感叹,她担心的是傅宸雪的情况,追问道:“世宇,宸雪这会儿在哪里?他受伤没有?伤势重不重?他一个人……”她说不下去,脸色苍白如雪,似乎看到傅宸雪被无数人砍翻在地的惨状,连声音都有些颤抖。
刘世宇安慰道:“你不用担心,他既然能从‘斧头帮’好好走出去就说明没问题。‘斧头帮’已成惊弓之鸟,哪个不要命的家伙还敢找他的麻烦?现在全G市的警察都在找他,只要他露面,我们就能马上得到消息!”
李娟和钟紫薇彼此交换一个恐惧的眼神,都没说话——以一敌百,就算傅宸雪是头猛虎也得被狼群撕碎,可他竟然能血洗“斧头帮”还全身而退,这个家伙还是人么?看到她们的表情,沈羽涵“噗哧”笑出声:“紫薇,你还认为傅宸雪光懂得风 花 雪 月,没有血性吗?”
钟紫薇极为尴尬,看看林半妆,半晌说道:“他不是人——”
此言一出,刘世宇等人放声大笑,林半妆指指钟紫薇,也笑出声来。的确,像傅宸雪这种家伙,刚刚还抚琴而歌,高贵优雅得让人自惭形秽,可转眼就像地狱修罗一样掀起腥风血雨,他是天使和魔鬼的化身——一半火焰,一半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