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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命了”他惊讶不已。
因为我刚才只是假装躲了一下,是躲开他刺的要害,不至于我被刺中的瞬间就死亡,可我的打算,就是让他的剑刺中。
“本来我就是没打算活着回去,杀了你足够了。”
他惊的瞬间抬起黑色长剑,我另一只手,不顾一切的挥扇死死抵住,两股力量死死僵持,我终于看见了霍凌霄的表情,满脸的震惊,温室中习武,他没见过这么玩命的打法吧。
小子,你不知道吗江湖里分生死,还在乎什么套路取胜,要你的命才是最终目的,武学只是取胜手段,不一定真的要用武学才能赢。
“你个疯子”他震惊的大喊着,一只手的剑刺入我身体,却被我死死扼住,而另一只手的剑,刺破了我的铁扇。却被我的扇骨死死夹住,双剑的招式没有被破,却被我玩命的打法,缠住了。
“你才是疯子”
我一声大喊,嘴角猩热,口吐鲜血,恐怕这一剑,伤及内脏了。
他震惊愤怒,双手同时发力,我腹部顿时绞痛嘶喊,跟你拼了我抬起头,全力一击,拼命的向前一撞。
呯
闷响过后,我瞬间眼花跪地,我撞了他的头,他同样死死捂着头,坐在地上,我却浑身是血,两把剑,一个刺中了腹部,一个刺在肩膀上,还挂着我的扇子。
他妈的,被我撞飞了,还能使出力气,把剑刺进去,如果跟他拼武学,我早被他一剑一剑砍成废人了。
“凌霄,你没有剑了”我忍着剧痛,拔出肩膀上的黑剑,拼尽全身的力气。狠狠砍像插在腹部的白剑。
锵
一声剧烈刺耳的金属震动,双剑尽断
剩下的半截白剑,就这样插在腹部,我像烈士一般,还能继续站起身来。
“你的铁扇也坏了,伤的更重,拳脚拿什么赢我”他顶着额头上的血,缓缓站起来,干净整洁的白衣,已然狼狈不堪。
而我周围,已经满是我是鲜血,流了一地,我不知道,此时,我是靠什么意志站起来的,完全忘了身体的疼,完全忘了插在身上的半截剑。
只能看见手电灯光照向的墓碑,韩逊,仿佛又看见了姐姐。
“你怕死,你就打不赢我”
仿佛最后的号角,我浑身是血的冲向他,没了疼痛,力量不受阻碍的暴起,大概这是我最后的回光返照吧。
他立刻摆出阴阳武学起手,可惜第一拳,我就把他震飞了,他连绵力都没来得及使出来,就撞上了我狠狠一拳。
呯的一声,他撞在韩逊的墓碑上。
“怎么可能”
他手臂被震的发抖,满脸震惊。
“你处处都比我强。但是你的头,好像没有我的头硬。”刚才我的速度,快过了他的反应。
他立刻站起身来,挡住我下一拳,同时使出江山手,暗劲死死扼住,可惜,他不知道,杀人的时候,江山手是没用的。
任由他暗劲扼住,我对准他的头,再一次,全力的撞过去。
“啊”
嗷嗷痛喊,他被撞的猝不及防,因为这一招,根本不是武学,不是套路,就是简单玩命的撞过去。
他被撞的头昏眼迷,扼住我手腕的力量顿时松开,我却不给他拉开距离的机会,抱住他的头,继续撞过去
呯呯呯
连续的巨响,我疯狂的像个野兽,哪还管什么武学套路分高低,我今天来,就是要在师兄的坟前,要你命
“啊你个疯子”
他嗷嗷大喊,不断晃着脑袋,差不多要撞出脑震荡了,眼前什么都看不清,我也一样,眼花一片,只是机械的抓住他的头,不断的一下一下,撞过去。
“你才是疯子为什么要害死这么多人就算你成功了,三教全毁了,又有什么意义你以为你能改变世界吗”我抓住他的头,大喊着,额头的鲜血,染红了视线,其实我也头晕的看不清他了。
“三教害了你害了素心姐我们三传人就是他们手里的工具凭什么生下来就要给他们当工具凭什么一辈子没有自由给他们当工具什么狗屁责任大义全他妈是谎言你看看现在,你在杀我,我在杀你我们都被三教害了”
他突然亡命般的大喊,失去理智般的大喊,声音久久回荡在空旷的荒山里。仿佛在说给天听。
我震惊的停下动作,松开了狼狈不堪的他,他顿时瘫软的靠在墓碑上,气喘吁吁,满脸是血,闭上了双眼,他快被我撞的昏过去了。
而我,呆呆的看着浑身的血,模糊的看不清了,这场拼命,简直就像老天的戏弄一般。
生生死死这么多人,不过是一场宿命的闹剧,我们的死,什么都改变不了,坏人依旧长命。好人依旧艰难,这世界什么都变不了。
即使今晚三教传人两人身亡,依旧不会得到三教的一滴眼泪,一丝同情,三传人没了,可以再找。
“凌霄,累吗”我看不清眼前的人,只有一道模糊的身影,在气喘吁吁。
“哥,我好累。”
他声音颤抖,他哭了。
累了,就该结束了,我摸着腹部的半截剑,心一横,咬住牙,一把拔了出来,顿时浑身抽搐,血流不止,好像血已经喷出去了,呵呵,我居然疼的麻木了。
手握半截剑,我寻着模糊的视线,对准了他的心脏,他闭着双眼,什么都看不见。
“哥,下手吧。”
他突然平静的笑了。
这算是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默契了解吗他闭着眼睛,却知道我要做什么,静静的等待。
“凌霄,这辈子,咱活得太累,什么都看透了,还有什么意思呢哥送你最后一程,一会,我也下去见你了,下辈子,咱哥俩,最好活得糊涂点。”我哽咽流泪,无奈的痛哭了。
他同样哭着,又笑着:“哥,你说的对,下辈子,活的糊涂点吧,当个傻子也行,我一直都爱听你的话,我啊”
话没说完。利刃已经狠狠的刺入胸膛,毫无留情,即使视线模糊,我还是能找准人最致命的要害,不差分毫。
凌霄,我怕你死的太疼太害怕,既然要走,咱就走的痛快点。
凌霄,弟弟,再见了,累了就睡吧。
我深深的在坟前,磕了三个头,我一生中,死了三个亲人。
姐,我好想你。
师兄。我替你报仇了。
凌霄,哥一会陪你去。
疲惫的瘫软在地,我颤抖的掏出兜里的烟,血战一场,这东西居然还在,舒服的抽上一口,我居然感觉不那么疼了,脱下外套我包在了伤口处,冬天的血太冻人,我可不想被冻死。
一切归于平静,死亡的代价过于沉重,我闭上双眼,因为眼前有些看不清了,头撞坏了。
掏出大衣兜里的电话,我却不知道该打给谁,安妮,我不忍心跟你说遗言,我好想用一生去爱你。
算了,问问那边的情况吧。
“你还活着”神父疲倦的惊讶道。
“快死了,你们怎么样,谁死了”我无力的喘息着。
“岳江愁被我亲手杀了,其他人稍微伤了点。”
“五个打七个都能赢嗑药了”我喘息说笑道,他沉吟了一会,说道:“来了一个人,蒙面背着一个长长的布包,非常厉害。”
“原来如此。”
我惨笑道,缓缓站起身来,因为天色渐渐黎明,这场血斗,居然打了一夜。
“你真的杀了三传人”
我平静的叹息道:“这一代三教传人。两人死亡,仅存一人。”
“你估计还得整容,身份已经暴露了,尽快来找我们”
神父的话还没说完,我已经丢掉电话,我太累了,已经闭上了眼睛,耳边也传来了缓缓的脚步声,是谁来我已经无所谓了。
“林小暖陆从安”声音温文有礼。
“秦师兄果然洞察了一切,来杀我的吗”我平静的笑着。
“儒门迟迟不出手,是在避免有心人造成的三教内斗,可惜,查出这一切,阻止已经晚了,内斗避免不了,你的死活又有什么意义”他给我披上了一件外套。
“原来占领江门的大楼,是想从中查出线索,我还是看的浅薄了,可我就是一个俗人,能看的多远我就想普普通通一辈子,真难啊。”我无力的叹息着,就好像这无力的一生。
“你以为,普通人的生活,就很容易吗”他淡淡一笑,随后平静的说道:“我最后送你一程吧。”
“好啊,谢成全。”
我想选一个我喜欢的地方,死在那里,让我死后的灵魂,也可以永远留住那,每天看见我想见的人,林小暖的人生,就在一切开始的地方落幕吧。
冬天的早晨,阳光像个温柔的母亲。
街道上却空旷无比,店铺都没有开门,毕竟冬天的早晨不会出来这么多人,北海大学已经放寒假了,大学城显得空旷,何况我现在的样子,浑身是血,可怕的吓人,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
北海大学,一杯时光。
我喜欢这里,我喜欢这里的一切,它给了我太多美好的回忆,既然要告别,我不该执着那些放不下的事,心怀感恩,我记得每一个人,每一个人的好,每一个人的爱,所有的记忆都在丰富了林小暖的人生,谢谢你们,不枉我此生走一遭。
坐在路边的台阶上,我冻得手脚冰凉,默默的点上一支烟,准备迎着阳光,告别这里。
这,是一切开始的地方,我和戴安妮认识的地方,回到原点,就在这里结束吧。
烟抽完了,我居然还没感觉意识模糊,看来老天爷还想让我多看看这里,多抽几只烟。
享受宁静的清晨,我又点上了一支烟,低头看了眼腹部的伤口,居然因为天冷,血凝了,被止住了呵呵。
耳边突然响起清脆悦耳的响声,凭借我一生流氓的嗅觉,我瞬间猜出这是一双高跟鞋,十厘米的高跟鞋,性感的高跟鞋。
死前不忘本色,我觉得下辈子,我还能继续我的老本行。把妹八式不会成为绝唱。
咯噔咯噔的响动越来越近,我居然忘了疼,流氓的本性隐隐悸动,大冬天的,一大早就有人穿高跟鞋出来
顺眼望去,我吓的烟都掉了。
一双性感雪白的长腿,直直的暴露在我眼前,晃得我眼花,刚才还头晕目眩的,怎么一看见这风景,我居然视线清晰了,流氓的本能黑色的短裙,短的遮不住绝对领域,稍微有风起,我保证凭借哥的职业本能,可以完美的窥视风光。
冬天会有人穿短裙高跟鞋呵呵,看来我已经意识模糊了,出现幻觉了,就当是流氓最后一次欣赏吧。
短裙顺着我的方向,越走越近,我下意识的低下头,死前老天爷助我。
风起,裙动。
黑色的短裙停在我眼前,一闪而过,我心中顿时大惊里面没穿
卧槽
“臭流氓你看够了没有”
一声熟悉的娇喊,惊得我瞬间抬头,却迎上了一张熟悉的俏脸,阳光下,她挥起小拳头,嫣然一笑,记忆重现,我仿佛回到了和她的最初相遇,身后闪出一红一白两道倩影。
我愕然长叹,呆呆的笑了。
“没看够。”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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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结局的才叫故事()
整整一年,从构思到完本,我完成了我人生的第一部小说。
敲下“全书完”的瞬间,居然热泪盈眶,原来拼命完成一件事之后,心里不是充实的满足,而是一种无力的落空,好像告别了一段往事。
结局不言而喻,流氓的故事还在继续,小人物无力了一辈子,老天爷总该给他点好运吧。细心一点的书友可以发现,终章最后一幕,最后的对话,其实就是本书第一章的场景再现,故事走向终点,又回到原点。
说说本书的几个彩蛋吧,估计只有我自己懂。小暖为什么会设定为送外卖的,因为我很喜欢周星驰的电影,最喜欢他的《喜剧之王》,而喜剧之王中,他唯一真获得机会表演的角色,正是最后,一个送外卖的,书的最后几章,和学姐擦唇膏的对话,也是致敬电影中,尹天仇和柳飘飘接吻的片段。同理《破坏之王》中,星爷同样演了一个送外卖的屌丝,而且是一个很早的,标准屌丝暗恋女神最后逆袭剧情,有时间的书友,建议去看看。再比如小萝莉若若被绑架的剧情,参考致敬了韩国电影《大叔》。当然,还有很多隐晦的彩蛋,比如门卫大爷老秦老董,比如小暖和素心的初恋,不被允许,暗示的正是校园早恋的禁止和悲剧,比如七邪为什么是七个叛逆的人,大概我本身也是这样的活着吧,比如房东的客串等等,太多了,很多我也未必能想起来。
估计大部分人读这本书,都能够发现,书中大量引种了电影小说歌曲,有一位书友还把书里的歌曲做了一个歌单。大概我骨子里,就是一个爱好文艺的屌丝吧,生活处处离不开这些,很多年了,也正是因为这些爱好积累,才让我顺利的走上了这条路。
我才明白,写这本书,不是偶然。
关于书中人物的原型,很多书友好奇的问过我,艺术源于生活,写出的东西,都是基于生活的影子。
学姐,她毕业后去了北京,失联了,不过学姐的长相,属于江南女孩的清秀,并不是书里的大眼睛小脸蛋。沈玲玉源自我大学追求过的一位女神,名字也叫玲玉,去年九月份,我看到了她的婚纱照,新郎还是她大学的男朋友,就像书里说的,长相那么不放心,人却专一的很。素心代表着无疾而终的初恋,她没有原型,但是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初恋的故事。夏心语算是一个虚构的形象,她可是仙女啊!此女只应天上有!(^)
小胖毕业后当兵去了,去年11月份我去看过他,瘦了,变成瘦小胖了( ̄▽ ̄)。提一个小角色,白倩倩是有原型的,我曾经年少无知的时候,经历了一次绿茶婊重创,事后才惊叹她的深藏不露,可怕╮(╯▽╰)╭
依稀记得,写这本书的开始,天开始转暖,慢慢有了好多书友,开始留言,那时候已经到了炎炎夏日,有一段时间,我还被迫一个星期,天天去网吧码字,顶着德玛西亚的大喊,闻着抠脚大汉的气息,熙熙攘攘,我那时候真是干劲十足,比高考都来劲,最开心的事,就是每天更新完,看见大家的留言。
写这本书,辛苦话咱不多说了,更多的是感谢,更多的是执着,我可以说,拼尽全力的去奉献了我有限的能力有限的文采,一直写到最后,我也觉得脑子有些枯竭了,需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换一换脑子,很遗憾我没做到加更,甚至还欠更不少,真的抱歉,下一本书我会尽力完善自己。
我从来没把这本书当做一个网文写,我只想写出心中的文学性,让人思考记住,这才是小说真正该存在的价值,当然,这本书也许还是我能力不足构思浅薄,没做到出色的文学性,希望在下一本,能写出更出色的文笔和故事。
关于下一本书的考虑,还会是一本都市书,纯粹的都市,不会再有其他元素乱入。不过我说过了,我写字纯粹是爱好和梦想,没指望干这个发财致富,所以,依然不会写什么爽文,不会写什么随波逐流的题材,我希望再次提笔,是一个新的成长,把故事写的更好。
关于这本书的细节疑问,剧情没看懂的地方,都可以在此留言提问,我会一一解答。本书的逻辑性和剧情的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