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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马走日这个时候呢,沉浸销售苦恼中,把这三毛孩给忘了。
苦逼啊。
正在这个时候,嘎吱一声,一辆车子在三人跟前停住了。
是一辆白色的宝马,窗子滑下来,里面是个女子,大约三十三四岁年纪了,大脸,大眼睛,微有些丰腴,不是特别好看,但很有气质,一看就不是那种平民女子。
她脖子上挂了一个翡翠吊坠,更映得她肌肤胜似雪。
马走日一眼看见,心中就闪过一个想法:“红姐要是带这么一个吊坠,肯定好看。”
“小姨娘。”
一看到这女子,那个寸头就喊出声来,声音里已经带着哭腔了。
“怎么回事?”
那女子问了一声,开门下车,马走日一眼看见,稍微喝了一声彩。
她穿的是一条改良版的绿色中长旗袍,肉色丝袜,加白色的高跟鞋,个子并不是很高,但身材非常好,合体的旗袍下,前突后翘。
而惹引马走日注意的是,她身体比较丰满,但又不显得胖,这样的体形穿旗袍,实际上是最好看的,要是太瘦了,穿旗袍就撑不起来。
她穿旗袍,体现出来的,就不单单是妩媚,还有一种大气,一眼看上去,就给人一种花开富贵的感觉。
寸头虽然哭喊,可却是不敢站起来,旗袍女子拐过车头,秀眉微锁:“怎么了山子?”
她目光转到马走日脸上,又转回头。
没得动怒,也没得象一般女人那么喊起来,只稍微皱着眉,显示出良好的气度和波澜不惊的心态。
只一个出场,就可以看得出,她不是普通的女子,非富既贵,而且应该是见惯大场面,碰上任何事情,都不会慌张。
马走日第一眼认为她有些象汤红娥,还想着汤红娥挂她脖子上那个吊坠好看,但多看一眼就晓得了,汤红娥完全不能跟她比,真能跟她比的,得是吴英。
吴英就和她不相上下,任何时候,都带着一种高雅贵气,遇上任何事都不惊慌,冷静,沉着,自信。
马走日想要帮汤红娥撑起来,说真的,不容易,就没得那种气场啊。
不过马走日一时没想这么多,几个小痞子,给他们点教训,不过家里大人来了,也就得给个面子,便道:“起来吧,记住今天的教训,免得以后蹲牢。”
他发了话,寸头三个才站起来,那金项链跪得狠了,站起来还啊呀一声,跄了一下,差点又跌一跤。
旗袍女子看了看寸头三个,好象没得什么伤,又瞄一眼马走日。
马走日也冷眼看着她。
这样的贵妇,若之前的马走日,立马会不自信,朝后缩,要笑也是呵呵的,但这三年,他变化比较大,家里一堆妖精呢,早训练出来了。
加上还有佛珠上数代佛门高僧的加持,清净寂灭,见帝王不拜,何况她只是一个女人。
所以马走日也淡淡的看着这旗袍女子,到看她有什么反应。
原认为,这旗袍女子肯定会诘问他,或者是喊人啊,或者是打妖妖零报警啊,肯定给寸头找回场子,因为听寸头的喊声,她是寸头的小姨娘啊,侄子受了欺负,她怎么可能不出头。
然而出乎马走日意料,旗袍女子就看他一眼,竟什么都没说,转身就上了车。
马走日既有些意外,又因为她的腰段,就看直了眼。
旗袍女子气质不丑,但要说到相貌,跟姚红娟她们还有一截距离,姚红娟那种妖孽,从来都不是很多的。
然而那旗袍女人的婀娜背影,或者说,屁股影形,却要强于姚红娟,更汤红娥有得一拼。
汤红娥强于姚红娟她们的,就是生过孩子,独特的一种少妇的圆润,特别是那个丰硕的臀,是马走日的大爱。
而这旗袍女子就有着跟汤红娥同样的臀,甚至更吸引人,也许是因为旗袍,也许是因为,她走路的摇曳姿势。
大部分女子都欢喜高跟鞋,但同样的,大部分女孩子都穿不好高跟鞋,衬不出那种气质。
而这旗袍女子却不一样,高跟鞋就好象是为她私人定制的,配上旗袍,那个婀娜背影,特别是腰臀之间,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妙曼。
然而又不显得风骚,有些女子,走起路来风摆杨柳,把个屁股摇得骚气四散,但这旗袍女子身上,感受到的,却是一种稍微收敛的贵气。
非富既贵。
正如牡丹,花中之首,摇曳生姿,却不可轻辱。
旗袍女子上了车,寸头三个立马也上去了,车子随后启动,就这么不声不响的开走了,从头到尾,旗袍女子没得跟马走日说过一句话。
这倒真是让马走日有些懵圈了。
不是他皮痒,非得给女人骂一顿才舒服,也不是他看见美女就走不动路。
着实是因为,旗袍女子这个举动,太不合常理。
而马走日的脑子嘛,不是那种特灵活的,因此呆了半天,不得要领,眼看着天黑下来,只好先回去。
路过小区旁边的超市,还买了点菜,酒销不出,饭还是要吃的,汤红娥晓得他跟汤红梅同住,已经说了,要汤红梅弄饭菜呢,不过马走日估计,这仙姑靠不住。
果真,他回去,做好饭菜了,汤红梅才回来,一闻到饭菜香味,立马就喜笑颜开:“香,香,有什么菜,哇,糖醋排骨,鸡翅香菇,姐夫,爱死你了。”
说着,竟然凑过唇,在马走日脸上嗒的亲了一下,把马走日亲得满脸懵。
她却捻了一个排骨,吃吃笑着边吃边走向卫生间,一嘴浪尼郎:“我先洗个澡啊,一身汗,马上就好。”
第560节 桨声灯影林媚开()
女孩子事多,洗澡都坑坑洼洼的难洗,马走日只好等着,然而要命的是,汤红梅洗了澡,却把睡衣穿上了,比早上的稍长了一点,但离着膝盖还是天长地远,也是吊带式的。
最要亲命的是,她里面还是没戴罩罩。
这下马走日就受罪了,根本不好抬头,而低头也要命,这死小姨子坐下来,两条大花腿呢。
汤红梅却一点走光的害羞没得,反而问:“姐夫,怎么样,拉到单子没?”
“没得。”马走日摇头,说到正事,他倒是分开了心思:“我们这酒,一点名气没得,真有些难。”
“我早说了。”汤红梅吧唧着嘴,小排骨一口就撕一块肉:“这城里的,不是喝高度烈酒,就是装逼喝他娘洋酒,正宗的好酒他们反而不识,不过姐夫你不要急,慢慢来。”
“嗯。”马走日点头:“我不急的。”
汤红梅看着他,水汪汪的大眼珠子咕噜的一转:“姐夫,要不你找个人帮帮忙呗。”
“找谁啊。”马走日摇头:“我这边不认得生意场上的朋友啊。”
“不一定非要生意场上的朋友啊。”汤红梅眼珠子又转了两转,这小姨子好看,眼睛大,眸子黑白分明,不过这么转呀转的,就有些象小狐狸。
“姐夫,姐说你认得姚红娟姚副市长,是不是啊?”
“是。”马走日因为不好盯着她看,低头吃菜,没留意她转眼珠子。
“那你让姚副市长帮你打个招呼啊。”
“这个,不大好吧。”
马走日摇了摇头,如果要姚红娟帮忙,还不如找陈俊义或者宋时雨他们呢,红日酒这件事,他是绝不会找姚红娟她们的。
“有什么好不好的啊。”汤红梅挖好了坑,既然马走日不缩回去,她直接就朝坑里拽了:“不是说,姚副市长是你的情人吗?”
马走日这下晓得了,抬眼看她:“你听谁说的?”
汤红梅是什么人?是售楼的女人啊,那心思得多灵活啊,立马补一句:“我姐说的啊。”
虽然她只套了一件薄的睡衣,里面还没戴胸衣,可女人心,海底针,马走日哪里能猜到她的鬼心思,实际上只是试探,还真以为是汤红娥说的呢,立马就有些尴尬了。
他不好承认,也不好否认,只说了一句:“那不好。”
就低头吃菜,都不敢看汤红梅了。
因为他认为有些对不起汤红梅,他有了她姐,却又还有其她女人,可他不晓得,汤红梅这个时候心中生出的,不是气忿,而是震惊,和满脑子的八卦。
那是谁,那是姚红娟,江州市里著名的蛇精,无论男女,人人侧目的人物,可竟然真的就是这个憨头巴脑的男人的情妇,太神乎其神了啊。
“是真的,竟然是真的,怎么可能,他怎么做到的,姚红娟怎么会欢喜他。”
汤红梅一时半会脑洞大开:“小强,拍了照片,或者有什么小尾巴在他手里?要不就是,他那个特别大,所以姚副市长会欢喜。”
一时半会思绪万千,甚至都忘了接着朝下问。
而马走日也就怕了她问,三下五除二扒完一碗饭就不吃了,躲进了自己房里。
第二天一早,汤红梅吃了早饭去上班了,马走日也就背了包,接着去满城瞎逛的搞推销。
汤红梅给了他一个消息,汉东市的酒类,有几个大经销商,其中一个,差不多占了汉东市酒水市场的一半份额,也就是说,汉东市一半的酒,是从这个人手里拿的货。
这个人,是个女人,名叫林媚。
这个女人是个牛皮人物,汤红梅没得见过她,只给马走日提供了一点八卦。
说林媚的名字,出自古诗的一句话:春林花多媚,春鸟意多哀。
汤红梅出门时,跟马走日开玩笑:“姐夫,你要想和她打交道,可以从这首诗里想想办法。”
马走日都呆了。
你要他治个什么毛病可以,诗?要命了,他哪里懂诗啊,会背的倒是有几句,比如:闲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想姑娘。
哦,不对,是低头思故乡,实际上大概是没得错的,那些睡不着而想故乡的人,真的没得想姑娘的多,还有想五姑娘的的更多。
拽远了,但说真的,要从什么诗上去想办法和那个林媚打交道,那是不可能的。
但不可能,也要去试一试。
林媚在南巽路,开了家会所,喊桨声灯影,兼营酒类批发的。
马走日自己开了车来的,开车过去,会所很大,有南北两个门,南门会客,北门发货。
马走日到北门前,停了车。
车刚停下,后面一辆车突兀开过来,砰一下撞在他车上。
马走日骇一跳,下车一看,撞上他车的,是一辆白色的宝马。
这车好象眼熟啊。
马走日发愣之际,宝马车门打开,下来一个女子,却是昨天的那个叫小山小姨娘的旗袍女子。
这女子今天穿的也是旗袍,不过换了白色的,画了一支水墨丹青,给人一种很高雅的感觉。
不过旗袍女子这个时候却是满脸慌张,她看到马走日,也愣了一下,显然也认出来了,没想到这么巧,不过她只愣了一下,就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请你帮我拨打120。”
她说着,绕到车后,拉开车门。
随着车门打开,一个人钻了出来,是个外国人,高大而胖,满脸的胡子,不过这个时候手按着胸前,满脸难过。
“乔治先生,你还好吧。”
旗袍女子连忙抱住那个老外,但这个喊乔治的老外个子太大,旗袍女子根本抱不住,带着她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原来这个乔治因为过于难过,身子倒下,脚还在抽搐着朝前蹬,他近一米九的身高,又这么粗奘,这样的一个巨汉蹬起腿来,旗袍女子怎么可能抱得住。
但旗袍女子跌坐在地上,依旧抱着不松手,显然是害怕乔治脑袋撞地上。
眼见马走日发愣,她急喊:“快拨120啊。”
第561节 巧遇林媚因治病()
这个时候马走日已经走近了,一米九左右,气场就生出感应,实际上气这个东西,说白了就是一种波,跟扫瞄仪差不多的。
真正的气功高手诊病,就像扫瞄仪扫描,气扫里去,反射回来,就晓得病情,相比于传统中医的望闻问切,要略高级一点。
马走日是通过仁义佛珠,继承的千年数代高僧的经验,所以一扫,立马晓得乔治是心绞疼,而且非常严重。
见马走日始终没拿手机,旗袍女子发急了:“打120啊,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打120不要钱的。”
马走日样子土气,象个农民工,她以为马走日是舍不得电话费。
“打120来不及了。”
马走日这个时候已经症断出了乔治的病情,对旗袍女子道:“你抱着他脑袋不要动。”
说着,左手抬起,微握成空心拳,只竖起小指,朝乔治心脏部位,连弹六下,那情形,好像他跟前有一架无形的小提琴,他在以小指勾弦一般。
旗袍女子不晓得他在发功啊,可就火冒三丈:“你神经病啊你。”
她是气质美女,可发怒起来,凤目圆瞪,却是别有一通风韵。
眼见马走日不靠谱,她想要放开乔治脑袋,自己掏手机打电话,但乔治身子太过沉重,她又差不多是给压着坐在了地下,丰腴的胸,给压得完全变了形状。
这个时候挣扎着想要把乔治身子移开,没成功,自己却反而漏了光。
原来她没得穿裤袜,旗袍又是那种紧身款的,抱着人坐下去就会朝上缩,再一挣扎,漏光当然免不了。
马走日一眼瞟到,倒是心中轻叹一声:“红色的,她外面雅致,里面看来也有一团火。”
马走日只瞟了一眼,没得多看,而这个时候乔治啊的一声喊,一口血喷出来,随后睁开眼睛。
看到他吐血,旗袍女子唬到了,急喊:“乔治先生,你还好吗?”
“我……我还好……。”这个乔治说的竟然是中文,而且是纯熟的普通话,相比于马走日那种塑料普通话,还要小强两分。
说着话,他晓得了情势,就想要支起身子。
“不要动。”
马走日忙阻止住他,小指接着发气,这个时候不是急弹了,而是轻轻的朝上勾,就好像勾着一根无形的琴弦,勾起来一般。
他这“不要动”三字里,有着无上气功,得道高僧看病,通常以声先灌体,振动病人气脉,这是一种很高明的方法。
乔治果真就不动了,迷惑的看着马走日。
旗袍女子却急了,瞪着马走日:“你什么意思你?”
她不晓得马走日是在发气,而且马走日姿势诡秘,以小指对着乔治,这是污辱人的手势啊,所以她更怒。
她却不晓得,人手十指,连着浑身经脉,左手小指通心脉,而乔治是心脏病,马走日以心问心,连接心气,正是治乔治这病的无上妙法。
“你这是在发气功吗?”
马走日没解释,乔治却喊了起来:“你是在用气功给我治病,啊,真神奇。”
原来乔治是个荷兰人,来华夏很多年了,是个华夏通,特别欢喜华夏文化,说老实话,要说文化底子,马走日这纯种的华夏人,还根本不能跟他比。
而乔治最着迷的,却是太极拳跟气功,而且因为胸前感受到了凉爽的气息,所以喊了起来。
“气功,治病。”
他这一喊,旗袍女子迷惑了。
“是是是。”乔治肯定了:“我现在胸前很舒爽,是他发的气功,偶买噶的,太奇妙了。”
他喊得夸张,因为他在华夏这么多年,也跟了几个老师,学了几套招式,练过几种气功,却真的什么也没练出来,更没体验过真正的气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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