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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南多少有些玩票的意思,所以一开始枪械厂的规模很小,后来接到了美国陆军的订单后才扩大规模,不过不是很大,整个一战才生产出20000枝步枪,战后还差点倒闭。
第25章点到即止的谈话()
人生的机遇啊,真是难以预料!有些人生于贫穷,一辈子都要为生计奔波苦,却有些人因为家庭的原因或者自身的努力获得常人无法想象的财富,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不公平!
司徒南的内心却是孤独的!夜阑人静的时候,忘掉日渐的忙碌,心灵重获自由,窥视自己的内心,才发现自己终究跟旁人有些不同的。
虽然每个人内心深处总有无法与人分享的秘密,但本质上,人与人之间却没有太多的不同。
我们都在为衣食住行奔波劳碌,同样也会有着相似的喜怒哀乐。
从这点看,司徒南也只是个普通人,一个幸运的普通人,没有神灵无所不能的伟力,因此也只能做符合他所处的环境的事。为了生计,他不远万里地从东部跑到偏僻的西部去找油田。
发了财之后又想赚更多的钱,就好像身在一股洪流里面,无论你愿意与否,都会被推着往前走。
半洋人的身份开始让司徒南觉得尴尬,但这不是他能选择的,但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就好像当初自己睁开眼就进入了泰坦尼克号的时候一样,迷茫过一阵子后,还不是要继续顽强地生存着?
一个来自百年后的灵魂跟这个世界多少有点格格不入,就好像我们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然后慢慢地“入戏”一样。
人不是生活在真空里,想改变周围的环境,首先得成为其中的一份子,等到自己实力强大了,才有让事情趋向自己所想的方向的可能。
“半洋人就半洋人吧!”司徒南自嘲道,“至少我要做一个出色的半洋人!”
反正自己只是个普通人,一个或许能把生意做得不错的普通人,远不是什么将才伟人,改变世界,拯救地球的活还是让给超人吧!
一个普通人突然回到了过去,除了保留前世的记忆外,估计穿越不会为他的灵魂身体里一下子注入“王侯将相”的激素吧?
就算是,估计那人也受不了,就像范进进举一样,一下子心境变化太大,最后走火入魔了。
还是赚钱吧,赚多多的钱,说不准钱赚得多了,也能对这个蛋疼的历史做个小小的修改?
司徒南心里暗暗告诫自己,不要再迷恋过去了,不要妄想天开,还是好好地做个有钱途的半洋人吧!历史可不是小小的你可以随意涂改的。
······
“老何,你有什么梦想吗?或者你最想做的是什么事?”司徒南突然问何文秀。
今天何文秀难得回到司徒南的别墅庄园,平时他管理着保安公司也挺忙了,所以两人有阵子没见了。
温饱思**,现在过了几天逍遥日子后,司徒南又开始叨念起那个已经被无数人祭奠的东西——梦想了。
何文秀神色一黯,但还是坚定地说道:“找到我妹!还有那该死的白人不瞧不起我们华人就好了。”
司徒南就知道这个答案,可惜茫茫人海,大海捞针,谈何容易啊?
至于第二个愿望,在司徒南看来,唉,也够歇菜的!暂时是不大可能现实的,一个种族的不仅需要一群人做出巨大的努力和牺牲,而且还需要漫长的时间。
“吉人自有天相,我相信你们兄妹总有相聚的一天的!”司徒南拍了拍何文秀的肩膀,同病相怜,他也希望老何能找到那个不幸的姑娘。
“老何啊,我跟你说,这个世界终究是实力为尊的世界,人家可能心情好给你面子,但脸面却要靠自己去争取的。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拼命地赚钱吗?因为在这个国家,金钱意味着实力,他会让人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和关心自己身边的人。
说起来我们华人也真够倒霉的,不过怨天尤人于事无补,我们还是先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将来事将来了,或许到时有契机说不准?”
司徒南语重心长地说道。
何文秀点点头,接着问道:“对了,旧金山那帮人,你怎么看啊?”
前几天居然有个叫林毅夫的革命党跑来洛杉矶见司徒南,目的很简单,既是化缘也是拉拢。
司徒南在洛杉矶的工厂招了不少华人,一些老实勤劳的华人青年在司徒南这里得到了重用,他的产业日渐庞大,也瞒不过一些有心人!
这样的大金主落入别人的眼里也很正常,不过司徒南没有和对方深谈。
毕竟双方不是一路人,商人很忌讳参与到这些革命政治事件中去的,不过既然连自己穿越这样狗血的事情都发生了,说不准别人的革命也会成功呢?
怀着一点微乎其微的奢想,司徒南倒是为了“革命”出了一点“血”,捐了一笔钱让对方满意地回去了。
不过这事可一不可再,如果事有不佳,这些革命党还是像原来的历史那样无所作为的话,司徒南也只好绝了这个念头,不会再对他们有一点点的奢望了。
毕竟自己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与其被人拿去参加军阀混战,还不如在洛杉矶建座华文学校?
想到这里,司徒南笑道:“他们啊,怎么说呢?和我们是两路人,他们的成功是我所乐见的,但也不会报太多希望。
再说对方有帮派背景,我的身份也不好过多地参与。不过有机会和他们做生意到也不会拒绝。”
想到华人帮派和大陆千丝万缕的关系,说不准也是一条不错的贸易渠道。至于其他的,敬而远之吧!司徒南心想。
“嗯。”何文秀心有同感地点点头,却突然听到司徒南说了一句——“老何,不如等我们实力强大了,到时候去南洋威风一把吧?”
“嗯?你说什么?”何文秀惊愕地看着司徒南。
“没说什么,你可能听错了。”司徒南微微一笑,不理会这个家伙,转身离开——
“啊!快放手,捉疼我肩膀了,我说了还不行吗?”
司徒南白了何文秀一眼,却被这个家伙拉下来一说就是半天,从房间出来的时候嘴皮都麻了。
(我终于还是把这章给阉割掉了,既然你们不喜欢看我吐槽,也只好如大伙的意了。)
第26章初见司徒美登()
果然是有一就有二。前面说到司徒南打发完了那个叫林毅夫的革命党后,美国华人帮派头目,致公堂的总瓢把子司徒美登没过几天也从旧金山跑了洛杉矶来了。
开始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司徒南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就释怀了。见吧见吧,什么牛鬼蛇神都要见识一番。
话说他见的名人也不少了,洛克菲勒的儿子小洛克菲勒司徒南在德克萨斯州的时候都见过了,洛杉矶的市长也跟自己暗中合伙做生意,多一个帮派头目也没什么的。
唯一特别的地方就是他头上还贴着一个“北美华人”这样的标签,毕竟对方也是代表着一群人。
前些日子,司徒南的黑水安全顾问公司扩大了不少,从开始时的“十几个人,七八条枪”整出个加强连来了,人数也有了两三百人。
招来的人不仅有无所事事的西部牛仔,身体强壮的黑人,还有部分华人。有几个棒棒的华人青年可能觉得吃香喝辣的保安公司比混帮派要强了,所以跑到这边来了。
他是来兴师问罪的吗?还是难道这个瓢把子可能真的跟自己有什么渊源?
司徒南心里暗暗念道。
他想起了自己这副身体的便宜老爸,前任留下来的记忆里,他的便宜老子以前好像从广东某个沿海地方年轻的时候跑了出来,本打算下南洋做苦工,后来又被海盗掠夺上船,跟着一个头目叫红胡子的英国海盗在东南亚做过一阵子无本的买卖。
他倒也混得不错,后来还跑到英国开餐馆,还娶了当地一个寡妇生了司徒南。
虽然没有见过老司徒,但前任给司徒南留下的记忆里可有不少老司徒的记忆。当然了还有不少当时前任曾经做过的荒唐事。
子欲养而亲不待。不管怎么说,记忆里老司徒南对司徒南这个儿子还是不错的。可惜现在司徒南除了一个表嫂和表侄就没有一个亲人了。
嗯,倒是把表嫂弄得更亲近了。实际上如果不是在泰坦尼克号上的表哥穆,司徒南对着娘俩还真的毫无感情。
谁知道竟然发生了荒唐事,加上相处久了,感情也会积累下来,司徒南和玛丽母子现在也亲如一家了。
歌里也有唱:爱需要及时,千万不要爱得太迟。尽管司徒南不大清楚这些到底是不是爱,但既然发生了,就自然有它的原因,这个故事自然有它的继续,没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某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惠风和畅,正是出游的好日子。
“我们今天要去骑马嘛?”小汤姆坐在司徒南的怀里问道,天真的眼神看着司徒南,上面写满了渴望。
孩子就是这样,不会掩饰自己,眼神总是很清澈,很漂亮。
“是的。今天我们的汤姆要做一个勇敢的骑士。”司徒南笑道。他正打算带着小汤姆出去打猎的时候,保卫队长韩刚进来报告说,司徒美登上门了。
司徒南有些扫兴,他回头遗憾地对已经整装待发的小汤姆说:“我很抱歉,汤姆。现在有事了,不能和你去打猎了,去找玛丽好吗?”
小汤姆显然有些失落,不过他很懂事,知道司徒南有事要做了,所以很乖巧地点点头就去找妈妈玛丽了。
偌大的庄园就他一个小孩子,平时大人各有各的事,除了妈妈玛丽,司徒南平时能陪她玩的时间不多。
还好他有一整屋子的玩具,小孩子总能找到自己自娱自乐的方式。
小汤姆离开一会儿,在客厅,司徒南终于见到了闻名已久的司徒美登了。
“老板,这位就是纽约安良堂的总理司徒美登先生,司徒美登先生,这位是我的老板司徒南。”
何文秀领着一个四五十岁,一脸胡子的男人进来,介绍说。
“司徒先生果然风采不凡啊!请,里面请做!”司徒南笑道。
他打量了面前一袭长衫的司徒美登,中年大叔的面相,轮廓有些粗矿,但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嗯,太阳穴微微凸起,貌似身手了得。
豪气,有些派头!这是司徒美登给司徒南的第一印象。
司徒美登看了司徒南眼,心里有些感叹:好年轻啊!眼前的年轻人身材高大,轮廓鲜明,明显有洋人的血统。
同时那黑发黑瞳加上一口地道的白话,很明显他又是个中国人。司徒美登心想。
他自从十七岁爬上美**舰到处跑了几十年,见得人多了,黑的白的黄的棕色还有混血的都见过不少。
司徒南的混血的帅样还不足让他惊异,而是司徒南那深邃的眼睛,英俊的轮廓,自有一股英气!
“哈哈!小司徒先生你也不差啊,年轻有为,年轻有为啊!”司徒美登大嘴一咧,声如洪钟,随后大步迈了进来。
两人的初次交锋说起来话长,其实也就是瞬间的事。客厅里的一大一小两个狐狸发现对方都在仔细地打量自己,彼此闪过一丝笑意。
司徒南的房子即像别墅又像是一个小小的城堡,里面的房间很多,装修挺豪华的。
司徒美登发现不少家具都是中国式的,同时也有着西方的特色,不中不洋的,跟唐人街的一些建筑一样,这种感觉司徒美登很熟悉,只不过没有司徒南这里那么豪华罢了。
司徒南毕竟是主人,不好怠慢客人,他指着茶几上的热茶说道,“基赞先生,请喝茶!不知道合不合你口味?”
“不错。很地道。想不到小司徒先生也爱喝茶啊!”司徒美登呷了一口茶,赞道。
司徒南笑了笑,他对茶没有太多研究。他平时习惯喝咖啡,不过有闲情的时候也会喝口茶,只是换换口味罢了。
在美国想买到茶很容易,市面上有各种的红茶,都是英国人从印度运过来的,不过想找到地道的中国绿茶可不容易。
这茶可能真不错,是前些日子那个革命党上门拜访的时候送来的。
司徒南有些不习惯用小司徒先生来称呼自己,感觉真的好小一样,于是笑道:“基赞先生,说起来真是有缘啊,大家都姓司徒,你叫我阿南或者史东尼就可以了。”
基赞是司徒美登的字,好像这个时代的华人比较流行这个,不过司徒南跟华人这边打交道的不多,应该说是大部分都是底层的华工,他们可不流行取字这样的斯文货,实际上很多华工识字的不多。司徒南还没有自己的字呢,不过这不妨碍他附雅一番。
“那老夫就托大了!”司徒美登道,他正想说什么,却看见进来一个穿着得体,身材丰满的洋婆子。
“史东尼,我听说家里来客人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玛丽和悦的笑道,一副主妇的样子。
“玛丽,这个唐人街来的司徒美登先生。”司徒南对玛丽说道。
对于这个被自己吃得一干二净的女人,他不反感对方一副主妇的样子,事实好像也是如此。
“你好,美登先生,我是玛丽。”玛丽用蹩脚的汉语问候道。
“你好!”司徒美登答道。他看见一个美貌女人出来招呼自己,有些敢不清楚这个番婆子什么具体身份,也不好开口相问,只好热情地回了两个字。
“玛丽,我和这个先生还有些事情要谈,你先出去吧!对了,中午叫厨房准备中餐吧!”司徒南吩咐玛丽,很明显这个女人出现在这里有些多余。
“好,我听你的。中午让你尝尝我刚学会的白切鸡!”玛丽点点头,礼貌地离去。
宛如一阵香风飘走,司徒美登抚了把胡子,笑道“夫人还会做白切鸡,真是不简单啊!老夫有口福咯。已经好多年没尝过白切鸡了!”
司徒美登有些感慨,乡音未改鬓毛衰,转眼自己从一个懵懂的青年变成现在的半百之身了
司徒南有心反驳,但跟对方不熟,好像也没必要解释自己跟玛丽的关系啊?
现在招呼打了,茶也喝了,接下来该进入正事了吧?司徒南心想,于是他笑着问道,“今日,不止老先生到访所谓何事啊?”
“哈哈!”司徒美登大气一笑,说道“前段时间我在旧金山听说洛杉矶有个不错的老板,他的工厂招了不少华人工人,对华人白人一视同仁,还给洛杉矶的唐人街建了间学校,让华人小孩子有书可读,可谓善举。所以心里很是佩服,想来拜访一下。却没想到对方是个年轻才俊,真是后生可谓啊!”
“老先生过奖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教育在我看来是最大的善举!”司徒南司徒南谦虚地笑道。
有一次他经过洛杉矶的唐人街的时候,看见不少华人小孩在街上打闹,没去上学,觉得痛惜。
他后来才知道,这小孩子的大人们忙着工作,没法管他们,而且这里华人地位问题和缺乏师资,华人二代的教育很成问题。
于是便动了恻隐之心,捐建了一所学校,让这些小孩子有书可读。不过司徒南不喜欢那种文言文,三字经之类的死板教育,因此这所学校按照美国的教育制度来教学,不过多了门必修的汉语课程。
尽管华人才美国受到歧视,但教育是一大善举,学校建成很顺利,没有受到来自官方的干涉。
实际上,学校的老师,除了叫汉语的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