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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克:“就这些再没有了吗?”
吸血鬼:“是的。”
李浩克:“内容太多,我记不住,你能否重复个十遍八遍?”
吸血鬼:“没必要,这张纸上都写着,还有详细的注释,你只需要在这里签字,然后摁手印就可以,一式四份,每份都要签到。”
李浩克:“不会吧,就是改变一下生活状态和属性而已,用得着这么复杂吗?”
吸血鬼:“说实话,我鄙视你,因为你身上几乎集中了人类的缺点,却没有什么优点存在,我几乎可以肯定,你将来会被血族长老处于放逐或者囚禁的刑罚,甚至直接处死,要不就是让别人打死,总之不可能善终。”
李浩克:“你是来帮我变成吸血鬼的还是来骂我的?”
吸血鬼冷冷地说:“我收了钱,签过协议,当然会完成协议中的内容,但是以后你混成什么样,我也有责任,因为我是引路者。”
李浩克无精打采地接过递来的笔,在每一页签上名字,然后问:“指印真的要摁吗?印泥呢?”
吸血鬼动作飞快地用指甲在他肩膀上弄出一条伤口:“右手大拇指沾血,在名字上方的空白处摁下指印,不够了就再抹。”
李浩克:“好痛,发克,你怎么能这样对待我,你知不知道公子一滴血相当于穷鬼百条命的黄金定律?”
吸血鬼:“再吱吱歪歪我扁你一顿。”
李浩克摁过指印之后问:“待会是不是你要吸我的血,然后再让我吸一点你的血,接下来我就可以变成蝙蝠到处乱飞了?”
吸血鬼:“想得美啊,能够变身的血族几百个当中才有一个。”
李浩克:“我好失望。”
吸血鬼:“你要不想成为血族,现在反悔还来得及,我可以撕毁已经签署的协议,然后返还你的父亲八成的费用,然后就当从来不曾相见过。”
身在阳台上的王子心想,这样最好,今夜就可以把这家伙弄残,搞得简单些,挖掉双眼,打断腰椎,让其一生在黑暗当中坐在轮椅上度过,这样也就可以了,不必太麻烦。
但是,李浩克说:“我现在就要成为吸血鬼。”
吸血鬼:“在组织内,我们称呼自己为血族。”
李浩克:“好,就血族,你说什么就什么。”
吸血鬼:“做好准备,可能会有点难受。”
李浩克:“问一下,我老爸难道也变成血族了?”
吸血鬼:“是的,已经四年了。”
李浩克:“操,我现在才知道。这个转变之后会影响爱爱的表现吗?”
吸血鬼:“你会变得更厉害,只是成功生育后代的可能性非常小。”
第二百一十章 献血()
在病房内,李浩克小声嘀咕:“让你咬哪里比较好呢?你看咬膝盖后面的腿弯处怎么样?这里血管能够看得见,留下伤痕也不容易被发现。”
吸血鬼面无表情冷冷地说:“我喜欢咬脖子。”
李浩克:“我没有与血族婆子干过,待会能不能和你来一次,虽然你长得寒碜了点,可我这人也不太挑食,并且乐意帮助困难者。”
吸血鬼:“我对你这种人渣毫无兴趣。”
李浩克:“我可是江湖人称玉面金枪大种马的公子哥,相貌英俊并且有钱,还有一条非常好使的大屌,不知道有多么美女想勾搭我,你恐怕对我有些偏见吧。”
吸血鬼:“有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我可以慷慨地转告你,如果一个年青人老是倒霉,这只能说明一个事实,这个人绝对是二逼货或者傻瓜。”
李浩克:“我不过就是碰巧受伤了两次罢了,你凭什么认为我是二货?”
吸血鬼:“这个事还用得着讨论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国外留学的时候被三所学校开除,养了两个洋婆,结果被她们的黑帮男友敲诈勒索,嗑药之后开车撞死了人,交了巨额保释金之弃保逃回来,你家财亿万,但是却不知道如何维持一个正常并且体面的生活,你无论在哪里都是闯祸精,你永远就与流氓混混以及淫贱女子为友,公平地看,你是我生平所见最愚蠢的人之一,我厌恶你,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永远都不要见到你。”
李浩克:“我老爸好不容易捞到了许多钱,我如果不胡乱折腾的话,怎么对得起全体地球人。”
吸血鬼:“现在把脖子伸过来,你的血让我感觉到恶心,但是我必须得完成这个使命。”
李浩克:“被你吸血让我感觉吃了大亏,因为我一直不相信什么献血无损健康只需要小小勇气的谎言,如果真的无损健康并且还有好处的话,只需要这旮旯的几千万号称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还有几百万医护人员当中的百分之一出来献血就可以把血库撑爆。”
吸血鬼:“将来你也要喝别人的血,或者动物的血,在食物严重缺乏的日子里,你可能要与别的血族结成伴侣,相互吸对方身上的血,总之,你转变之后,生活将完全不同,对此你必须做好思想准备。”
李浩克:“来吧,我已经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准备迎接新的生活了。”
吸血鬼拿出一只瓶子,从中拿出几只酒精棉球,擦拭脖子上的颈动脉所在的位置,然后满脸厌恶表情,扔掉了棉球,低下头来,用嘴里刚刚变长的尖锐牙齿咬破血管,开始吸血。
李浩克发出尖厉的惨叫,好像印第安人正在剥他的头皮。
吸血鬼忍无可忍,伸手摁住了他的嘴。
稍后,她停止吸血,冷冷地说:“由于血族特有的牙管麻醉素,被咬之后是不痛的,你鬼叫什么?”
李浩克:“我怕得要命,因为我的血在被你吸走,万一发生意外,导致我丧命怎么办。”
第二百一十一章 因为看你不顺眼()
王子的手有些痒痒,很想冲进去,让李浩克的加入血族仪式提前完结,那样的话,世界上就会少一个吸血鬼,同时多了一具丧尸。
但是他没有行动,因为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必胜的把握对付那只雌性吸血鬼,而且还有许多需要遵守的戒律,狼人与血族同为暗夜一族,必须克制,尽可能避免彼此之间冲突发生。
所以他只好继续站在阳台上的暗影当中,悄无声息地留意观察里面的动静。
吸血鬼:“你不会死的,至多就是变成一具什么都不知道就会咬人的丧尸。”
李浩克:“我更害怕了,并且头晕的厉害,快让我喝你的血。”
吸血鬼:“急什么,会让你喝到的。”
李浩克:“快,我等不及了。”
吸血鬼伸手进自己裙子内,若无其事地拿出一片沾了不少血的姨妈巾,慢慢悠悠塞到李浩克嘴里,然后低声说:“好好吸,别浪费了,如果口水干了,就喝点水然后再继续,等这片卫生棉的颜色大致变淡了,就大功告成了。”
李浩克满脸愤怒,却无可奈何,只好努力地吸吮,并且拿起矿泉水瓶子往自己嘴里倒了些水进去。
这家伙此前由于失血而变得苍白的脸更苍白了,甚至有些青灰色,非常的糟糕,如果就这样走出,估计会把胆小的人吓死。
十分钟之后,李浩克仍在吃力地享用那片姨妈巾。
吸血鬼懒洋洋地说:“可以了,你已经是血族了,为什么还不停止,难道你觉得味道美极了想每天都吃一片。”
李浩克吐出嘴里的东西,气愤地说:“为什么非得用这种极端恶心和变态的方式?”
吸血鬼:“因为我看你不顺眼。”
李浩克:“发克,太可恶了。”
吸血鬼:“还以为你喜欢女人下面的那个味。”
李浩克:“但不是这个。”
吸血鬼:“有区别吗?”
李浩克:“区别太大了。”
吸血鬼:“看得出你恨我,但是这没关系,我是你的引路者,你必须永远服从我,否则的话我会让你死得很难看。”
李浩克:“我会告诉爹地,你怎么对待我。”
吸血鬼:“你的爹地在公众眼里是大人物,是成功人士,但是在血族成员看来,就是一个小卒子,当然,还是提款机,我们缺钱花了,只要说一声,他就得乖乖送来,当然,我们也得帮他做点事,比如这个,让你成为血族当中最低级的一员。
李浩克:“切,怎么可能。”
吸血鬼:“否则的话我怎么会吸收你这样的破烂货色进来,长生不老难道不需要付出代价吗?”
李浩克:“为什么你事前没有说话这些事?”
吸血鬼:“你傻逼啊,没脑子吗?都不会自己想想吗?天底下哪有白吃的午餐?”
李浩克:“我以为是有的。”
吸血鬼:“有你妈个洞啊。”
李浩克:“臭婆娘,我讨厌你。”
一记大耳光响亮地发生了,貌似有些华丽,打得李浩克的脖子骨折了,面部完全转回去,下巴正对着脊椎。
当然,这家伙不会死,所有的坏蛋都特别命长,这仿佛已经成为一种规律。
第二百一十二章 如何对付吸血鬼()
王子悄悄离开了医院,没有惊动任何人,到了楼下之后,他躲进黑暗中,幻化成为北极狼的模样,若无其事地往外走了。
一个钟头之后,他回到家中。
林诗儿一直没有入眠,而是玩着游戏等待心爱的人回来,身边摆放着棒球棍和裁纸刀,还有防狼喷雾。
王子告诉她发生的一切。
她:“不会吧,那个坏蛋居然变成了吸血鬼?天啊,为什么这样的好运气没有落到我头上?”
王子:“那个不能算是好运气,至多可以算是一种另类的生存方式,对于李浩克而言,我觉得那更像是一种诅咒。”
她:“暮光之城里那些吸血鬼蛮可爱的,还以为是那样的。”
王子:“其实不是那样,这一族群心理普遍比较阴暗,喜欢在黑暗当中活动,常常会有一些非常奇怪的想法,有时笨得无法形容,有时又精奸似鬼,很难对其做出合适的形容。”
她:“如果你提前下手就好,在他变成吸血鬼之前,你其实可以干掉他。”
王子:“确实如此,我想太多了。”
她:“但是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没用了,现在需要考虑的事就是,未来我们要如何面对那个变成了怪物的坏蛋。”
王子:“没什么好担心的,他不算什么,我们有能力打败他,一次又一次。”
她:“我看过的一些电影里有如何对付吸血鬼的办法,比如浇圣水,喂大蒜,晒太阳,用削尖的木棍钉穿心脏,用带银的子弹或者镀银的刀去刺伤他们,或者斩下脑袋什么的。”
王子:“听着容易,做起来好像挺难,而且传说的那些办法是否有用还真不好说。”
她:“我觉得只要成功斩首,应该就没啥问题了,这样的处理方法绝对有效,如果还怕不行的话,再让被砍下的脑袋去晒太阳。”
王子:“我想明白了一个事,其实我们没必要在乎你这份好工作,也没有必要非得按谁指定的方向去生活,我们可以自由些,想去哪里就去,喜欢住在什么地方都可以。“
她:“听起来像是咱俩要跑路了似的,可是我们有跑路所需要的钱吗?”
王子:“没说要跑,只是我们可以生活得更轻松也更自由些,不必再工作,而去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
她:“听着不错,我曾经梦想过,要做一名玉米地守望者,把在里面迷路的小孩领出来,就像那本《麦田里的守望者》当中的男猪脚想要做的事差不多。”
王子:“那样的话,你就得每天守在玉米地里,可是,等玉米收光了之后,你岂不是就没事可干了,据我所知,玉米每年只栽种一季,从播种到成熟一般只需要不足三个月。”
她:“谁说我要一年到头守在玉米田里,我只是想在心血来潮的时候去待一会,然后就走开。”
王子:“这样我就放心了,还以为你想去种玉米。”
她:“我想永生不死,但是李浩克做到了,我却做不到,感觉好无奈。”
王子:“没有谁能够永生,那个坏蛋或许可以比你多活些年头,但是至多两百来年,他还是会死。”
第二百一十三章 贫穷是一种病()
林诗儿是女生,天性就有比较理智和冷静的一面,听到王子的提议,颇有些不以为然,觉得没什么道理。
因为她觉得,如果像他所说的那样放弃工作,过自己喜欢的生活,首先经济问题就是无法逾越的一道坎。
她是这么想的,现在自己还欠银行一大笔贷款,未来十五年每个月都必须得还账,如今有住房公积金,再拿出一部分工资填进去就够了,若是不上班,如何还贷款?
而且目前的工作好处还不止这些,过几年之后,估计会有机会参加单位的集资房或者特惠版本的团购房,到那时就算自己不想住新房,也可以转让名额,赚上一笔钱。
还有别的许多好处,比如稳定的收入,种种名目繁多的福利,频繁的公费吃喝玩乐和外出旅游等等,就算将来死掉了,也有一笔数额不错的抚恤金留给家人,总的看来,若是放弃这样的工作,绝对是不明智的。
当然,之所以这样想,真正的原因是没错。
如果王子是富家子弟,她当然会兴高采烈地应他之邀放弃工作,然后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去。
真正的问题在于缺钱。
贫穷是一种糟糕和可怕的病症,它让人无法过自己向往的生活,让人被束缚在乏味的工作当中,日复一日消耗青春和生命,无路可走,没得选择,最终由于完蛋。
王子平静地说:“我认为可以这样,我的眼力超乎寻常地强,我完全可以去赌场里赢到钱,而且我能够肯定,年满十岁之后,我将会能够自如地控制我的超能力,到那时,我觉得弄个赌神什么的身份估计一点不难。”
林诗儿:“用超能力去赢钱?如果是从前,我会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但是现在,我不这样看,是你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常人不知道和不理解的神秘力量存在,我想,如果你用了超能力去赌场里弄钱,必定惹来天大麻烦。”
王子:“现在你怎么开始怕事了,我还以为你无所畏惧。”
“凭什么这样认为?”
“我俩杀了人,而你一直若无其事,连噩梦都不会做,吃得好,睡得香,这个心理素质可不一般,简直可以说是一种天赋。”
“我爱你,所以不希望你做任何危险的事,我不要你受伤,不希望你跟人打架,除非自卫,我之所以希望你弄死李浩克,是因为我知道这家伙肯定会跟咱们没完。”
“你真好,我爱你,我希望你能够永远快乐,而我看得出你对于工作并不愉快,所以我希望你可以不必去上班。”
“那个工作确实不怎么好,但是在我俩拥有很多钱之前,我只能继续上班,这是没办法的事,因为我俩确实没有选择。”
“你对我真的那么没有信心吗?”
“不,我对你有足够的信心,你很强,将来还可以自如地控制你的超能力,可以断言,你前程远大,但是现在,你似乎还没有那么强,你需要时间来成长,在你变得超级强大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