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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飞,来自冀南,暮涵的朋友。”
对这种脾气大咧咧的女孩子,高飞很对胃口,伸手和她落落大方的握了一下,才抬头打量起了大厅内。
江南风酒吧的大厅不大,两百多平米的样子,除了酒吧工作人员外,或站或坐了二十多人,都是差不多的年龄,手里端着酒杯、冷饮等向这边看来。
一眼扫过,高飞就看出酒吧今晚被包场了,在场的都是张暮涵的高中同学,没有认识自己的,心里总算松了口气。
“暮涵,你好。”
“暮涵,这里!”
周林闪到一旁去后,其他同学都热情的向张暮涵打招呼,但在看向高飞时,几乎所有人都在审视高飞,心里琢磨着这背着个帆布包的土鳖,到底是走了什么****运,才能泡到张暮涵这个上学时眼睛始终朝天看的校花。
甚至,高飞都能感觉出几道带有敌意的目光,心中苦笑,觉得索然无味。
很牛比很低调的男猪脚,在陪着明艳照人的女主参加类似聚会时,总会有自以为的帅哥站出来发难,最终却被男猪脚给搞的满眼星星乱闪,狼狈退却——这种老掉牙的狗血桥段,早就在小说了被写烂了,实在没意思。
他希望今晚,现场别出现那样的傻洞青年,需知道他真的很牛叉,打人脸时很少留情的。
张暮涵在高中时,就是眼界高的离谱的校花,越是这种傲慢的女孩子,自然越能受到男孩子的追捧:说好听点,男人追求高档次的强势美女,就是希望能通过征服她来彰显自己的能力,说难听点呢,就是犯贱。
人世间,最不缺少的就是爱犯贱的人了,比方余晖先生。
余晖高中时就和张暮涵一个班级,也是班长,学习成绩很牛叉,人长的又帅气,被誉为某高中成立以来最招摇的校草,想做他女朋友的女孩子,可以说是犹如过江之鲫。
不过余晖却谁也看不上,只喜欢张暮涵,觉得唯有好像白天鹅一般的女孩子,才能配得上他。
尽管张暮涵出身一般(高中时,张大小姐对外说她老子就是政府机关的小科员,这是圈子里的大少小姐在求学时,惯用的说法,唯有那种不知好歹的傻洞,才会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爸姓李。)
在高中时,余晖无数次向张暮涵表达了爱慕,可惜不管他的追求过程有多浪漫,都被人家以‘当前我只想好好学习’的借口给拒绝了。
高中毕业时,余晖还想考一所和张暮涵同样的大学,结果人家却出国了,从此后就失去了消息——这成为余晖先生永远的遗憾,找女朋友时,也是以张暮涵为标杆的。
说起来,余晖现在的女朋友也可以了,在教育部门工作,长的虽说不如张暮涵,不过却很高傲,人家老子是她单位的二把手,母亲是某外企公司副总,从小就特优越的环境,培养成了她类似于张暮涵的性格。
也正是这种目中无人的性格,让余晖把她当做了张暮涵的替身,心甘情愿的被她奴役。
“她就是张暮涵?呵,这就是你在高中时就苦恋的马子吧?我看也一般嘛。最起码,找男人的眼光很一般,也好意思带着个土鳖来参加这种聚会。”
看出余晖看高飞时不经意间露出的敌意后,潘玲玲撇了撇红艳艳的嘴,轻嗤了一声。
余晖这才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赶紧笑了笑:“玲玲,你说什么呢,我就是看看罢了,没别的意思。”
“你再看,眼珠子就粘在人家身上下不来了。”
潘玲玲冷冷的说了句,端起酒杯向张暮涵那边走了过去。
余晖立即意识到事情不对劲,赶紧追上:“玲玲,你要做什么呢?”
潘玲玲扭头横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
余晖却打了个冷颤,缩回了伸出去的手,心里叫苦不迭:早知道这样的话,就不带她来了,唉!
余晖很清楚潘玲玲的性格,知道她不但傲气,还特别爱吃醋,张暮涵没有来时,她是酒吧内的核心,大家都对她恭维有加的。
现在张暮涵出场后,大家都围在了她身边,潘玲玲就觉得很不爽了,要用她做事的方式,把风头抢回来。
第1224章 一个亿,做我丈夫!()
可能是觉得自己彬彬有礼的笑容,让那几道含有敌意的目光消失后,高飞总算是放下了心。
实际上,高飞比张暮涵等人大不了几岁,但在他看起来,这种同学聚会只有不成熟的人才喜欢组织,参加。
一般来说,同学聚会都是那些成功者向昔日同学炫耀的舞台:收入、地位甚至男女朋友,都是用来炫耀的东西,尤其是那种在混得不好的同学面前,叫嚣着以后跟丫混时的嘴脸,更是恨不得让人踩一脚。
幸好,张暮涵的这些同学,不像是有那么弱智的人,尽管高先生能看出大家都在盯着他肩膀上的那个帆布包偷偷撇嘴。
但这有什么呢?
哥们只是为了应付张暮涵才来这儿的好不好?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人都鄙视高飞走了****运,比方周林几个就很真诚,问高飞有没有兴趣来京华发展,她们可以帮帮忙。
对这种真诚的关怀,高飞还是要感激的,委婉表示自己目前在冀南发展的还可以,目前暂时没有来京华的意愿。
客气话说了片刻后,周林请大家坐下端起酒杯,要为今晚同学齐聚一场而干杯。
喝酒对高飞来说倒没什么难度,陪着张暮涵逛了半天街,也的确有些渴了。
就在他端起酒杯要喝酒时,一个穿着很有品位的女人走到了他面前。
捏捏的,到底是没逃过这些狗血的麻烦。
高飞马上意识到了什么,心里骂了句看向了张暮涵:今晚他只是个陪衬,有什么事还是得张暮涵出面应付。
“我叫潘玲玲,余晖的女朋友。”
潘玲玲很傲气,也很直接,上来就开门见山的对张暮涵说:“我曾经听余晖说起过,他在高中时追求过你,却失败了。很早,我就想看看你到底有多么优秀,今儿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说真的,我比不上你,所以我决定,我要和余晖分手。”
潘玲玲这番话音落下后,现场一片寂静,包括组织人周林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至于余晖更是尴尬的要命,却不敢当众对潘玲玲发火。
没办法,他能留在京华工作,这还得多亏了潘家,从来都不敢违逆潘玲玲,更别说在当前这种环境下了,只能任由她玩耍。
对忽然杀出来的潘玲玲,张暮涵也有些奇怪,扫了眼她身后的余晖,淡淡笑道:“潘小姐,事情没你说的那样严重吧?我在高中时,的确有很多男生追求过我的。假如那些男生的女朋友都像你这样,因为比不上我就和男朋友分手,那我却不是成为了拆散别人的凶手?呵呵,不过说实在的,我不怎么在意这些。没办法,谁让我这么优秀呢?”
张暮涵认识高飞后,才改变了她嚣张跋扈的脾气,不过这才多久啊,满打满算的才半年,马上就被潘玲玲这番话给重新激活了:姑奶奶我就是比你优秀,你就该自惭形秽,因为比不上我要和余晖分手,关我啥事!
张暮涵这番话,可以说是字字诛心,别说是潘玲玲了,就是别人也受不了。
潘玲玲的脸,马上就蓦地红了下,却依旧死死盯着张暮涵,看了足有几十秒才冷笑道:“对,你说的很对,你是很优秀,也不用在意这些。”
张暮涵莞尔一笑,不再搭理她,挽起高飞的手就要走向那边沙发。
潘玲玲却拦住了她。
张暮涵黛眉皱起:“怎么,还有事?”
“没你的事,是你男朋友的事。”
潘玲玲轻轻咬了下嘴唇,从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递向了高飞:“高飞是吧?”
“是,我是叫高飞。”
高飞有些奇怪的看着潘玲玲,不明白她忽然给自己银行卡干嘛,难道自己已经帅到已经让美女掏钱的地步了?
“这里面是一百万。”
潘玲玲脸上露出甜甜的笑:“你跟张暮涵分手,这一百万就是你的了……”
“哇噻,这也太酷了吧?”
“吓,这不是损人不利己吗?为了拆散别人,自个儿掏出一百万!”
“哎哟,老婆,你说她怎么不给我一百万,让我跟你分手呢?我肯定会答应,等拿到钱后,咱们再求和——哎哟,我的脚丫子哦!”
现场立马响起了纷纷的赞叹声。
一百万虽然不是很多,但现场大部分可都是打工一族,每个月就几千块的薪水,房租、吃喝后剩不下几个铜板,自然是羡慕的要命了:啧啧,这才是有钱人啊,任性,我喜欢!
高飞一脸心动的样子,慢慢的抬起手接过了那张银行卡。
现场马上再次响起一片议论声,不过全是鄙夷:“靠,这哥们吃相也太难看了吧?就算为了一百万和张暮涵分手,可孬好你也得懂得一点矜持啊。”
“余晖,你、你……唉!”
组织本次同学聚会的周林,脸色一变,厌恶的看了眼高飞,又看向了张暮涵,想安慰她一下时却发现,张大小姐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不但不介意,好像还一脸看好戏的样子。
有人送上门来的肉骨头要是不啃,那就是傻洞——这也是高先生无数条座右铭之一。
接过银行卡,反正看了几眼,高飞小心翼翼的样子问道:“这里面,真有一百万?”
“你可以在那边的剖司机上刷一下。”
潘玲玲矜持的笑道。
“我相信你。”
高飞咋吧了下嘴巴,又说:“一百万,就想让我和暮涵分手,这也好像太便宜了吧?我承认,一百万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是个天文数字,不过为了这笔钱就失去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未免有些亏。”
听出高飞话中全是讨价还价的意思后,大家都恨的咬牙:老天爷,咋不来个霹雳,把这个土鳖给收走呢?
“我刚才的话还没有说完。”
潘玲玲瞥了眼脸色终于变了的张暮涵,心中更加得意,大声说道:“高飞,只要你跟张暮涵分手,我不但给你一百万的赔偿,而且,我还答应做你的女朋友!”
现场登时再次打乱:“沃曹,这是赤果果的挖墙脚,打余晖的脸啊,这女人也太嚣张了吧?”
“就是,就是,就因为报复余晖曾经追求过暮涵,就拿一百万和自己当武器来砸那个土鳖,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这种好事,咋不落在我头上——哎哟,俺的个脚丫子啊!”
“怎么样,高飞,你答应,还是不答应?痛快点,给个话!”
潘玲玲才不管别人议论什么,只是为余晖和张暮涵俩人的难看脸色而得意,好想高歌一曲啊!
高飞看了眼咬牙强忍着怒气的余晖,又看了眼紧紧抿着嘴唇的张暮涵,这才一发狠:“好,我同意!这可是你自己说的,给我一百万,再给我当女朋友,还请大家给作证。”
“我给你一个亿,来做我丈夫!”
就在高飞激动的浑身发抖,把银行卡往口袋中装了几次都没有装进去时,一个带有沙哑的女声,却从酒吧门口响了起来。
“啥?”
“一个亿?冥币吧?”
“天呀,这小子到底走了啥****运了,引无数美女竞折腰!”
众说纷纭中,大家齐刷刷的扭头看向了酒吧门口,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套裙的女孩子站在门口,左手扶着玻璃门的门框,脸色通红的看着高飞。
女孩子的后面,还跟着几个人,有男有女,有戴眼镜的有不戴的,不过看样子都是体质中人,一个四旬多的中年男人,脸色尴尬的看着潘玲玲。
看到门口这女孩子后,高飞立即就在心里大叫:草,还真是关门掩着鸟,真特么的好巧啊,哥们最怕今晚碰到她了,怎么就在倾情演戏时真碰到她了!?
这个明显喝多了的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刚和高飞离婚没多久的王晨。
“哈,还有人要我和争男人,你特么谁呀你——爸,你、你怎么也来了?”
正在把高飞俩人玩的不亦乐乎的潘玲玲,很不满王晨的忽然出现,正要讥笑她时,却忽然发现她老子潘昌海,正恶狠狠的看着她,登时就觉得不好了。
“王、王主任,我、我……”
潘昌海很想和王晨解释几句,却不知道该怎么说。
潘玲玲不知道高飞是何许人,可潘昌海却在王晨这段时间内,搞清楚了她的身份,和那段短暂的婚姻史,知道她刚和高飞离婚。
事实上,高飞和王晨结婚时的排场那么隆重,只要稍微有点消息来源的就听说过了,自然知道高飞的身份,那是绝对牛比的。
可是现在,自己的宝贝女儿,竟然叫嚣着拿出一百万,来收买高飞做她男朋友。
尤其是喝大了的王晨高声喊出一个亿的‘竞拍’价格后,潘昌海从中听出了明显的愤怒和哀伤,开始后悔。
今晚干嘛要提议外出喝酒啊,不就是想给王主任留点好印象吗?
喝酒后干嘛不让王主任回家,干嘛非得提议去那边歌城放松一下啊?
去歌城放松就放松吧,干嘛非得提议再来这酒吧喝一杯啊?
这下好了,谁能想到玲玲在这儿胡闹啊?
喝多了的王晨,才不管潘昌海现在有多么的懊悔,站在那儿打了个酒嗝后,迈着飘浮的步子走进了酒吧,一直来到高飞面前,仰首看着他好像傻瓜那样咯咯一笑,重复道:“高飞,我出一个亿,做我丈夫,行不行?”
如果王晨不是喝了太多的酒,如果不是看到张暮涵就挽着高飞的胳膊,她绝不会说出这番话,因为没有谁比她更明白,高飞为啥跟她离婚了。
“唉。”
叹了口气,高飞抬手把挡在王晨脸上的发丝,轻轻拢在了脑后,低声说:“王晨,你喝多了。”
“我知道我喝多了,我要是没喝多的话,我也不会说出这些话!”
王晨抚住高飞的手,泪如雨下:“高飞,回答我,行不行?一个亿不够,十个亿,行不行?”
看着王晨那凄惨的脸色,高飞摇了摇头:“不行。”
第1225章 真正的混蛋!()
为了稳住沈银冰这颗随时都会失控的炸弹,高飞才被迫和王晨离婚,主动献身的。
沈银冰自然很清楚,也不在乎,她只在乎高飞会不会在她身边,乖乖的听她招呼。
所以就算她知道王晨很想和高飞‘破镜重圆’,最多只是晒然一笑罢了。
沈总确定,既然高飞已经决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那么无论王晨多么不甘,也是白搭,高飞也不会冲动的重新和她在一起。
沈总没有猜错——就算高飞真不忍心王晨这样痛苦,在她酒后把心都掏出来给他看时,仍旧只能狠心的摇头,说:“不行。”
周林等人自然不相信王晨能拿出那么多钱来,就为得到高飞,却能看出人家刚才接过潘玲玲的银行卡,只是耍着那可怜孩子玩儿罢了。
大家终于正视起了高飞,开始琢磨这厮到底是何方神圣,会受到几个美女的青睐。
“高飞!”
看到高飞缓慢但很坚决的摇头后,王晨的嘴唇上猛地有血丝淌下。
她太痛苦了,不知不觉间咬破了嘴唇。
“他不要你,我要你!”
就在大家都傻乎乎看着高飞俩人时,忽然有人跳了出来,大声的对王晨说:“我不要你给我一个亿,只要你能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