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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儿不是沈银冰苦心安排的洞房,有着一张舒适大炕的洞房,在套间内,这儿是客厅,身子下面只是一张沙发而已。
但两个人都没在乎,更没有谁提出要到套间里去,就在沙发上看似激烈的对抗着,当某个男人的身子猛地往下一压时——始终没有说话的沈银冰,眉梢猛地一皱,伸长秀美的脖子,终于发出了一声好像天鹅般的低鸣。
被高飞搁在肩膀上的右脚脚尖,也猛地绷紧,但在下一刻就迅速舒展了开来。
今晚跟昨晚大雾弥漫不同,天色很好,好像水银般的月光洒在大地上,带着说不出的安宁。
夜深了,很深。
起风了,风不小,吹动了树梢。
树梢下面的枝杈处,有一个鸟巢,好像是被风声惊醒那样,陷在温柔乡内的鸟儿,忽然发出一阵婉转的叫声:“咻、咻——咕!”
鸟儿的叫声,吸引了杜道长的目光,他抬头看去,看到了摇曳的树枝,忽然间明白了。
第1754章 老公,老公!()
在鸟儿被风惊醒后发出婉转的鸣叫声之前,杜道长站在如水的月光下,始终在考虑一个问题。
百思不得其解:高飞,是怎么脱出三才鬼见愁大阵的?
白云观后山精舍中的这个三才鬼见愁迷阵,到现在已经存在数百年了。
社会动荡不堪时,鬼见愁大阵起到的主要作用,就是来抵抗那些胆敢冒犯道观观主的肖小之辈,历经数代观主的苦心经营,大阵具备了恐怖的杀伤力。
三才鬼见愁大阵从形成的那一天开始,已经历经了数十次考验,但无论来敌是谁,有多么牛比,被困在大阵中后的唯一下场,就是个死。
死了,也走不出迷阵。
由此可以看出,三才鬼见愁大阵,是多么的玄妙,而可怕了。
但历史上那么多牛人,都没有走出去的大阵,却没有困住高飞!
这怎么可能?
杜道长对此,真的是百思不得其解。
此前他就对高飞有过详细的研究了,知道这小子除了脸皮厚,为了女人敢拼命,运气特别好之外,对于奇门遁甲之术,绝对是个弱智儿。
但就这样一个连乾坤等八卦术语都不怎么明白的家伙,竟然闯出了鬼见愁大阵,杜道长能不惊讶吗?
哦,不,是震惊。
当然了,因为杜道长只是想困住高飞,并没有打算干掉他,所以在发动三才鬼见愁大阵后,并没有是使出那些让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陷阱,仅仅是想困住他罢了。
可就算是这样,杜道长也不敢相信,高飞能破阵而去。
尤其是在昨晚时,山上还有了漫天漫地的大雾,这在无形中,更平添了破阵的难度。
震惊,不解,杜道长一整天,外加大半夜了,始终被这两个字牢牢困惑着,直到鸟叫声响起后,他才猛地意识到了什么,随即苦笑:“原来是这样。”
高飞昨晚被困三才鬼见愁大阵中后,诚然就像是没头苍蝇那样四处乱转,窜高伏低的,妄想突出大阵不成后,铁定会愤怒,失望,继而绝望。
但同时他也不会像那些熟知阴阳八卦、奇门遁甲的人那样,苦心思索该怎么破阵,而是逼着他自己彻底静下心来,用无数次生死换回来的冷静,静心思考脱身的方法。
在浓浓的白雾中,高飞感受到了风,很强劲的夜风,就像是今晚一样。
本来,风是无形的,而且某人被困1鬼见愁大阵中后,眼睛也会出现错觉,要想凭借风向来判断方向,那是很难的。 '小说'
可昨晚偏偏有浓雾——三才鬼见愁大阵启动后,或许让风向变得更飘忽不定起来(这只是被困之人的错觉,实际上风向始终没改),但风势却不会让本来就弥漫了整个世界的浓雾,也能给人那种错觉。
浓雾,本来就是世间能蒙蔽所有眼睛的最大错觉之物了。
大自然的实力,可不是小小的鬼见愁迷阵能干涉的:于是,强劲的北风吹来时,形成了风道,吹动了浓雾。
虽然浓雾被吹走后的瞬间,马上就有新的浓雾补过来,就像有人用水桶从河面上取水,水被取走后,后面的水马上就会弥补被取走的那一点亏空那样,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但高飞就抓主了浓雾被风吹动时、出现的这点几乎完全被忽略的动向,在新的浓雾补充过来之前,确定了浓雾被吹走的方向。
北风南吹——事实上,也唯有后面就是山谷的后山,才会出现这么强势的北风,这是高飞在踏进精舍院落中时,就习惯性的观察到的。
风吹去的地方,就是精舍院落的门口方向。
高飞不需要再观察什么,只需紧紧追随浓雾被风卷起的瞬间方向走,就能走到精舍院墙下。
大自然是不会骗人的,高飞跟着浓雾指出的风向,终于走到了精舍院墙前。
找到了围墙,高飞要是还离不开鬼见愁大阵的话,那他可以去死了——杜道长苦笑着闭上眼,随着风势的方向前行,几分钟会就来到了院墙前。
他再次睁开眼后抬头,就看到了高飞在翻墙头离开时,留下的痕迹了。
杜道长一心想困住高飞,不想让他回到冀南,参加沈银冰的婚礼,为此还特意启动了好多年都没有启动的三才鬼见愁大阵。
可对破阵没有丁点希望的高飞,却偏偏借着风势,成功离开了精舍。
难道说,这一切都是天注定?
杜道长抬头,看着天上那轮明月,很久都没有动一下。
当风势终于变小时,天也亮了。
当风势变得微乎其微时,已经是接近中午的十一点半了,冀南的气温,重新从夜间的十几度,上升到了三十多度。
每到深秋季节,冀南就会迎来‘枣核’天气。
这是当地老百姓的一种说法:深秋季节的气温,夜间跟早晚比较低,晚上睡觉得盖被子,早晚得穿厚点的衣服,但到了中午时,就会让你见识到什么是秋老虎。
当气温重新回升,街头上的女孩子果露着两条白生生的腿子,招摇过市时,高飞醒了过来。
昨晚跟沈银冰玩浪漫玩到几点,他不记得了,正如俩人到底是疯狂了多久。
他知道到了最后他终于不愿意再动弹时,沈银冰早就昏睡过去了。
再次跟沈狼主合为一体的感觉,对于高飞来说是那样的熟悉,却又是那样的陌生,刺激,这种复杂的心情,促使他有些‘挥霍无度’,所以才会一觉睡到这个时候reads;。
沈银冰的洞房内,仍旧响着轻缓的音乐声,太阳光透过淡蓝色的窗帘,很清淡的洒在案几上,四个墙角花架上的红烛,早就只剩下没有烧到的斑斑珠泪了。
中午醒来后的音乐声,显得世界越发的静悄悄了,甚至都让高飞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却独独没有感受到新娘的存在。
地毯上,昨晚俩人疯狂之前脱下的衣服,落了一地:黑色的西装、红色的嫁衣相互辉映,竟然显得很协调。
他翻身,从厚厚的羊毛地毯上坐了起来,随手扯过一件衣服披在身上时,才发现沙发上,放着一整套的新衣服,从里到外,从头到脚。
“沈银冰,沈银冰?”
高飞喊了两声,没有听到沈银冰的回答声,站起来打开套间的房门,里面的所有东西,包括大红锦被上铺着的大红喜字(红纸剪成),都带着没人动过的迹象。
卫生间内,也没有人。
十几分钟后,高飞洗漱完毕,弯腰伸手拿起了沈银冰为他特意准备的衣服。
这是一身臧黑色的立领中山装,很板正,很潇洒,绝对是华夏男人出席正式场合中,最适合穿的,要比西装感觉好上太多。
高飞打开了叠起的衣服,几张张信纸从里面飘落了下来。
不用去看上面写的什么,高飞也能猜出。
“唉,既然我们夫妻一体了,那就共同应对困难就是了,又何必非得独自去面对呢,难道你不知道彼此的牵挂,会对人造成心烦的影响?”
高飞轻轻叹了口气,拿起了信纸:老公。
沈银冰留下的信纸开头,就是这个看似俗不可耐的称呼,按照她昨晚的浪漫表现,按说该称呼相公才对。
老公,想到终于可以心安理得的这样称呼你,老婆就有种好像在做梦的不真实感,因为这是我日夜苦盼良久的。
我知道,你在看到这个抬头称呼后,肯定会笑我俗不可耐。
但你知道吗,我绝对唯有这个称呼,才能表达出,我对你是多么的依恋,多么的喜欢,多么的不能失去。
老公,昨晚你在要我之前,我真的好想问你一个更俗的问题:你有没有想到王晨?
王晨跟陈果果不同,那可是你们高家明媒正娶的媳妇,是受到所有豪门世家一致认可的,她的离开,都是被我所逼的,但我没有任何愧疚之心,因为你本来就是我的,你跟她结婚,那是我借给他的。
是的,就像我只能是你的一样,你只能是我的,不管你身边有多少女人,不管你曾经送给谁或浪漫、或排场的婚礼,你都只能是我的。
我始终都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昨晚我才能忍住,没有向你问王晨,问任何女人的事reads;。
解红颜,你可以放心了。
因为我的人已经打探到,她去了地下楼兰,有莫邪征东,有陈果果护着她,就算是一九七三的武道中人,也不能把她怎么着的。
那个漂亮又可怜的女人,最终却能像秦城城那样,居住在世外桃源,这是非常让我羡慕的,我多想有那么一天,我也能去那个地方。
当然了,这个希望是永远都不会实现的。
至于是谁救走了解红颜,我不知道,也没兴趣去知道,最多也就是能推断出那个人很厉害,能够指使老实和尚打下手的人,要是不厉害才怪。
但我相信,你知道那个人是谁——你知道的事情,就当是我知道了。
好吧,我估计你肯定会不屑一顾,毕竟每个人对某件事、某个人的认识都是不同的,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告诉你,昨天来婚礼上捣乱的杨雪,来自海峡那边。
飓风。
我想,你应该知道这两个字代表了什么。
可你肯定不知道,飓风为什么会跟号称正义的一九七三武道,联合对付我们呢?
难道说,我们两口子真到了神鬼憎厌的地步?
差不多吧,最起码我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我们以后得小心了,因为他们都是来自一个非常强大的世界。
不过我对你有信心,因为我从你一个人对付高三他们的表现中看出,你又走某种****运了。
或许,你本身就属于那个世界。
强者的世界。
我是这样看待那些人的。
我知道,你有莫邪征东在背后撑腰,肯定不会惧怕那些人,也能给予我最大的保护。
但我不想像尘世间那些普通女人那样,永远藏在你的翅膀下。
因为你老婆我,现在也是个强大的女人了——看到这儿后,高飞轻轻叹了口气:“唉,你既然这样强大了,为什么不留下来帮我?”
第1755章 她要去放火了!()
正如沈银冰自己所说的那样,她现在也算是很强大了。
手下有八大金刚,四大美人,就相当于拥有了六个陈果果的力量,再加上沈银冰特殊的‘毒瘤’身份,不敢让华夏把她怎么着,哪怕是一九七三要想动她,也得三思而后行。
如果没有飓风出现的话,沈银冰不会走。
绝不会离开高飞。
飓风不属于华夏大陆,它是来自海峡对岸的狂风,它才不会因为刮倒某个东西,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它只管像一首歌内唱的那样:尽情的吹,无拘无束。
也就是说,飓风才不会在乎沈银冰生死,当他们觉得该干掉她时,随时就能干掉。
而且,依着飓风强大的实力,也有这个本事。
飓风,竟然很可笑的,变成了沈银冰的克星,正如她在留给高飞的信里所说的那样:我虽然强大,算得上世界上最强大的女人之一,可我没信心跟飓风正面做对,那样就只能庇护在你的羽翼下。
你是我亲亲的老公,我是你亲亲的老婆,不管是出自哪个方面,你都不会允许别人欺负我,这是肯定的,是让我骄傲的,却也是让我担心的。
在杨雪走后不久,我忽然明白了:飓风之所以会在时隔数十年后,重新登陆,就是为对付我来的。
他们不会把你怎么样,只是为了对付我,这也是一九七三为了对付我,所想到的办法。
不能不说,这是个好办法。
因为由飓风出面来对付我,可以不用忌惮任何事(人家才不会在意,老婆我死后,会有多少人受连累。最多,到时候大陆这边有人站出来,强烈谴责那些人一番,做做样子罢了,毕竟他们早就不耐烦我的存在了,早就下了不管牺牲多大,都必须让我死的决心)。
这是个好办法。
我得承认。
如果我再留在你身边,被你所保护,那么势必会把你牵扯到同时对付一九七三、飓风的大漩涡中,这可不是我想看到的。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你老婆现在已经不再是那种被人欺负,就只能干瞪眼的女人了,他们既然赶来大陆上挑衅我,那我为什么不去他们老家门口祸乱一番?
你老婆,可从来都不信‘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个道理。
所以呢,我得走,必须得走,去飓风的发源地,告诉他们我沈银冰,可不是那种任人捏索的软柿子。
我走后,你不要主动招惹飓风,那他们就没理由对你怎么样——对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我还相信他们有着最起码的高手素质reads;。( 广告)
当然了,我或许会死在那边。
但这有什么呢?
因为我现在已经是你高飞的老婆了,我最终击败了陈果果、王晨等无数美女,成功成为了你的唯一,不管是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你的老婆。
你要是敢赖帐,我就是在阴间也不会放过你的。
老公,我走了。
第一次,我走的这样潇洒,却是这样的罗嗦,是不是就像一个长舌妇啊,罗里罗嗦的没完没了讨人厌?
你不要去找我,因为你找不到我。
你只需知道,老婆无论在什么地方,心里都会装着你就好了。
写到好了,就真的好了,你是不是再亲我一下?
嗯,还是算了,你睡得好像死猪那样,嘴角还淌出了恶心的哈喇子,我亲你好了。
无法用语言文字来形容到底有多么爱你的老婆沈银冰,留笔。
看完最后一个字后,高飞抬手莫了莫嘴唇,仿佛还能感受到沈银冰那软软的唇。
他很细心的把几张信纸叠了起来,脸色平静的放进了口袋中,然后穿上了沈银冰为他量身定做的立领中山装。
当系上最后一个扣子时,高飞忽然有了种强烈的感觉:这衣服,就是沈银冰,无论他脱下多少次,最终还是要穿着,直到他生命中的最后。
高飞乘坐电梯,来到了一楼大厅内。
大厅内已经被收拾的很整洁了,数十个人围坐在墙角的桌子前,看到高飞出来后,都齐刷刷的站了起来。
这些人,是天涯集团所有的中高层干部。
昨晚,在高先生跟沈狼主欢度洞房花烛夜时,他们就已经齐聚在这儿,召开了紧急会议,并在今天早上八点,正式下达了高飞昨晚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