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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人说,建奴三路大军加一起都快三十万了,如今正将扬州围得水泄不通。这江淮的州县都已经完全陷落,也就咱们淮安和扬州城还在手头。你说,这兵荒马乱的,若是逃了,左右不也是一个死字。”
“命苦啊!”
……
下面起了一层低微的骚动,就好象归巢的蜜蜂。
刘春还好,立在他身边的郝肖仁心中一阵发凉,早就听说过山东军烂,却不想烂成这样,战斗还没打响,这些士卒就想着朝哪里逃跑。未战先怯,这仗还怎么打呀!
在进淮安之前他就看出刘春的不对劲,毕竟刘春和刘泽清是亲父子,别看平日里一说起父亲就痛恨到无以复加,可真到了地头却犹豫反复了。
如果以这种状态进城,说不好刘泽清只要吼上一声,刘春就缴械投降了。
为了逼刘春尽快拿到山东军指挥权,控制住淮安,郝肖仁也急了眼。他早已经预防着刘春临阵退缩,先一步就联络上了侦缉厂淮安交通站,在刘春一行人刚到淮安知府衙门的时候,抢先动手,一口气杀了刘泽清两个儿子。
最后,刘泽清更是死在刘春手下的排枪之下。还好,刘泽清不是死于自己之手,否则,以刘春的性子,只怕自己还真看不到明天的日出了。
不过,内心之中郝肖仁也知道刘春是恨他入骨,几欲将自己挫骨扬灰。之所以还留他郝大人一条命,那是因为刘春日后要想在山东军在淮安立足,必须依靠侯爷。如果没有宁乡军的扶植,只需朝廷一道圣旨下来,将刘春弑父的罪名公布于众,刘少将军立即就会众叛亲离。无论是舆论,还是山东军,也只有侯爷压得住。
但是,如果今夜山东军兵败,淮安陷落,刘春对于侯爷来说也没有使用价值,刘少将军也没有将来。到那个时候,刘春第一个要杀的只怕就是他郝肖仁。
“以山东军现在的情形……难道,难道真要败了……难道今天真要死在这里……”
想到这里,郝肖仁的身体开始剧烈地颤抖起来。
“是,想死还不容易。”这个时候,身边的刘春低低地冷笑一声,突然抽出侍卫的腰刀塞到郝肖仁手头:“往脖子上一抹,容易得很。”
“我……我……”
刘春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不过,郝大人,就算是死,我们也要拉一个建奴垫背不是,不然岂不是太亏。”
“是是是……少……少将军说得是……”郝肖仁牙关打颤,感觉手中刀重约千斤。
“我们山东军现在的情形又如何?”刘春淡淡道:“是啊,士气低落,一个个畏敌如虎,没得叫人耻笑。不过,这才是真正的山东军,这才是普通的大明朝的军队。如宁乡军那样的虎贲之师,世上能有几只。但这却不是我等不抵抗的借口,建奴一来,无论你害怕与否,都要死。与其这样,还不如奋起一搏,说不好真的赢了呢?”
郝肖仁终于承受不住精神压力,指着身后那群面容苍白的士卒,尖声叫道:“怎么赢,就凭他们,就凭这群懦夫,垃圾垃圾,还没见到敌人,自己的腿儿先软了。他娘的,就是一群待宰的羔羊。”
“住口!”刘春的声音大起来,他回头看着手下的士卒,大声道:“都是胯带卵身上有胆的汉子,谁也不是生下来就是胆小鬼。我山东军以前之所以不堪使用,被世人耻笑,责任不在你们,山东历来出好汉出豪杰,咱们齐鲁汉子水也不肯叫别人看轻。之所以变成现在这样,那是因为军官实在太弱,都他娘的是软蛋。”
“一遇到战斗,弟兄们摩拳擦掌想要杀敌立功,可军官们却先怕了,逃了。遇到这样的官长,你们还会替他们卖命吗?会吗,会吗?”
刘春的怒吼声在旷野上回荡。
没有人回答,先前那阵低低的骚动停了下来,一片死一般的寂静。
“换我,我也是不会的。”刘春大吼道:“我们山东军在建奴入寇的时候,没有放一箭就全部逃到了江北,任由敌**害咱们的家乡,杀戮我们的亲族,如今已经成为世人的笑柄,今天,我们将要面对的就是侵略我们山东的奴酋准塔,只要打败他,就能替自己正名,告诉所有人,咱们山东人是好汉。各位将士,我答应你,此战,某当冲在最前头。若真要战死沙场,刘春第一个死。”
“从现在起,只要你们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就能得到提拔。你们今天虽然只是普通一兵,可只要斩获足够,你们就能做管队,做操守,做守备,做游击将军,甚至总兵。如以前那样,只要你姓刘就能做官的事情,滚他娘的蛋。山东军姓齐,姓鲁,而是是姓刘。咱们是齐鲁大地的好汉,咱们只为自己作战,杀!”
还是没有人说话,一片沉默。
但刘春还是高举着手中大斧,目光炯炯地看着他们,继续大喊:“杀,杀,杀!”
一声,两声,三声……十声。
终于,有人大吼:“愿追随总兵官,杀!”
“杀!”
“杀!”
五千条汉子同时高喊,直喊得心血沸腾。
打仗嘛,肯定会死人,可不能死得总是咱们这些大头兵,而你们军官只顾着升官发财吧!
既然少将军答应他要第一个死在战场上,没啥说的,我等拼就是了。我山东好汉,不能叫敌人看扁了。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天开始朦胧的亮开,远方的地平线变成了淡蓝色。
一线亮光如同长蛇绵延而来。
“火把,建奴来了,建奴来了!”有人喊。
刘春挥了一下手中的斧子:“将鼓擂起来,告诉建奴,山东军在这里,让他们过来送死!”
没错,猜对了,攻占清江浦的不过是建奴的小股部队,从对面的火把来看,人数超不过一千。
第1028章 真正的第一枪()
鼓擂起来,一声声,远远传开去,在黎明时分的寂静中如此响亮,想必不但前方的建奴,就连身后整个淮安城的军民也听到了。
擂鼓而进,鸣金收兵,这是最基本的军令,就算是再不懂军事的人也知道这声音意味着什么。
此刻,鼓声告诉对面的建奴,在风雨如晦的末世有这么一支部队不愿意做异族人的奴才,即便力量是这般的微弱,也要分起抗击。告诉后面的百姓,军队正在守护着他们和自己的家园。
我大明朝已经不大了,半壁河山已经沦落敌手,我们已经无路可退。
今日的山东军已经不是以前那支只知道逃跑的懦夫,我们的血液还滚烫着。
对面的建奴相必早已经发现刘春他们点起的火把,如今听到鼓声,走得更快了。
一支响箭带着嚣张的呼啸腾上半空,箭头上还带着燃烧的火苗慢慢腾空,拖曳出长长的烟雾轨迹,在升到最高处停住了,似乎是一只血红色的眼睛,正好奇地俯瞰着这五千不愿意做奴隶的人们。
仿佛是点燃了一盆火油,整个原野瞬间炸开,对面的建奴同时加快马速奔来。再拿下清江浦之后,里面的战马和大量物资也落入了准塔之手,部队得到了武装。
顷刻,马蹄声占据了整个天与地,真震得人骨子发酥。
那一线火把飞快摇晃,长长的火龙在远方分散、合拢,然后又分开,转眼就推进了大约两里路,建奴竟不顾惜马力。显然,敌人也意识到必须尽快拿下淮安,用雷霆万钧之力打掉山东军,打掉淮安人的最后一丝胆气。
他们的人实在太少,总数不过千人,拿下清浦之后有在那里耽搁的一天。如果等淮安的秩序平稳下来,山东军轻易就能征招几万百姓守城。真到那个时候,激烈的城市攻防战将旷日持久。真到那个时候,他们满州八旗要想征服这座淮上名都,只能拿命来填。
就算是十条汉人的命来换一个建州人,也轻易就能将建奴的所有人马耗光。
这一点,准塔知道,刘春也知道。刘春的问题是必须先抵挡住敌人这一波攻势,以一场胜利为自己正名,以胜利唤醒山东军和百姓的血性,告诉大家,建奴并不是不可战胜的。只要你能够经受住残酷的牺牲,能够坚定心志。
时间对于大家来说都是如此珍贵,因此,双方都决定在这淮安城下来一场硬碰硬的较量。
狭路相逢,勇者胜。
虽说刚才刘春在仓促之间答应手下以军功做为提拔士卒和犒赏的标准,答应他们自己和军官们将冲在最前面,可建奴这二十多年在辽东辽西和北方战场上屡战屡胜的积威尤在。而山东军从来就是遇敌先溃,此刻所有人的面上还是下意识地露出仓皇之色。
显然,建奴并不将眼前这五千明军放在眼里。很快,敌的骑兵集群中就分出三骑斥候,一纵马率先冲了过来。
这三骑斥候都是一人双马,身上穿着白色铁甲。他们同时抽出背上的反曲弓,泼风也似地冲刺。
“三骑人马就要来冲我大阵,嘿嘿,建奴真是狂到没边了!”刘春冷冷地笑了起来。实际上这种战法在边不罕见,建奴在对上明军主力时,一般都会派出几个精锐勇士摸摸敌人的深浅。
这样的战法表面上看起来狂妄到极处,可明朝军实在太烂,有的时候还是产生了出人意料的效果。比如在辽西战场上,就曾经出现过一个巴牙喇军勇士冲阵时,以连珠箭一口气射杀了十几个名军,将一个几千人大阵射崩的事情。
“弓手,弓手,射死他们!”旁边,刘孔和大声下令。
作为现在山东军资格最老的将领,若非是他率先跪拜刘春,并带着新任的山东军统帅招抚乱军,刘春也不可能轻易地收拢这么多部队,成为一城之主。刘春正位之后,刘孔和就保持了沉默,从他眉宇之间可以明显地看出强烈的悲伤和抑郁。
“不用,弓手不动。”刘春提着大斧猛地一夹马腹,朝前冲去,大声喝道:“建奴狂妄,看我取这三人的头颅!”
来的三个建奴的主要目的是试探山东军的深浅,他们又不是笨蛋,一旦发现对面有大量的弓兵严阵以待,绝对不可能过来送死。,只怕会在弓箭的射程之外就扭头退了回去。而且,就算有羽箭侥幸射到他们身上,以建奴斥候所披的铁甲,估计也不过是挠痒痒,强弩之末,势不能入鲁缟。
任由敌人的斥候在自己阵前来去自如,是可忍孰不能忍。
而且,刘春也看得出来,手下的五千士卒以前因为没打过恶仗血仗,对于建奴有着极强的畏惧,这一仗打下去,只怕未必能赢。如今,只要自己斩这三人于马下,自可击破金人不满万,满万天下无敌的神话。
山东军太需要见到敌人的血,太需要一个勇猛的统帅激励士气了。
“啊!”所有人都叫出声来:“少将军,少将军!”
“少将军,快回来!”
这个时候,刘孔和突然用尽全身力气大吼:“安静,所有人守好本位,若是动摇我军阵势,军法从事。”敌人不过才三骑,侄儿的武艺他最是清楚,那是在山东军只排在第一位的。不过,敌人是骑兵,刘春能胜吗?
刘孔和也不知道,他只紧紧地握着武器。
听到这一声暴喝,众人安静下来。
看到刘春冲过来,三个建奴斥候显然都是一呆,下意识地拉了一下缰绳,战马慢了下来。
刘春一边猛冲,一边大吼:“前面的建奴听着,某乃山东总兵,可敢与我一战?”
三个建奴斥候见刘春冲出来,同时哇哇大叫:“刘泽清,刘泽清!”叫声中满是兴奋。显然,他们将刘春当成了东平侯刘泽清,这可是一条大鱼啊!
叫声还未落下,三骑阵形同时一边,变成一个倒三角。正面一骑落在后面,另外两骑朝两边分开,猛地一冲,左右包抄而来。
与此同时,三人拉开了强弓,身体随着战马的颠簸上下起伏。
能够被选做斥候的,都是军中一等一个猛士,弓马最是了得,比如九边明军的夜不收,建奴的白甲。再比如北宋时西夏的铁鹞子,这些斥候是统军大将军的眼睛和耳朵。刘春也知道这三人都不是善茬/,说不准都是百步穿杨的好手。
因为在三人同时张弓搭箭的时候,他的目光就锁定了三人的肩膀。
四人相隔五六丈,这点距离对于都在奔驰的双方来说瞬间可至,所以,敌人的射击就在下一刻。
战马上下颠簸,骑射的准头最不好取。一般来说,骑兵会在战马颠簸到最高处的时候射击。
这个时候,刘春看到三人的身体同时一怂:“就是现在!”
他将头一低,手中大斧横着挥出。
感觉三支羽箭从头顶划过,响亮的破风声震得耳朵里嗡嗡着响。
建奴好生歹毒,大约是看到刘春身着重铠,知道射在身上毫无用处,三箭头直取刘春的面门。若非刘春提前做动作,这三箭已将他的脑浆子射出来了。
与此同时,刘春感觉自己手中的大斧劈中一物。大斧、刘春的全身力气,加上奔驰的战马,力量何等之大。这一斧砍中人体的声音也非常诡异。“蓬”一声,眼前就是无边的红色。
那建奴瞬间被刘春劈成了两段,不,应该说是被砸成了两截。洒上长空的不但有人血,还是雨点一般的碎肉。
骑战和步战的不同是双方都是高速冲锋,真正接触只是一瞬间,在这一刹那就要分出生死。这样的战斗没有任何花架子,一刀就是一刀,一枪就是一枪。
转眼刘春就杀了一个建奴,如同狂风刮过,转眼就已经冲出去好几丈,又拨转马头冲来。
这个时候,血雨才纷纷撒下,半截人体落地。
左右两个建奴都被刘春的架势吓住了,他们是打老了仗的人,一生中不知道杀过多少人,只需要看上一眼就能称出刘春的斤量。知道遇到强大的对手,这人的武艺比自己要强上不止一筹。
在一箭落空的同时,他们同时扔掉手中的弓,手一翻,有一人取下挂在马脖子旁边的大棒,另外一人抽低了下身体抽出背在背上的长刀。一催战马,一左一右夹击刘春。
这个战法他们配合已久,今日使出,麻利异常。
换成普通人,定然血溅尘埃。
可惜刘春转头杀来的动作实在太快,两人只看到一道黑影,大斧就砍到使长刀那人的面门上,“喀嚓”声中,半片脑袋,半片头盔带着红红白白之物跃上半空。
又一个同伴战死,唯一活着的那个使大棒的建奴斥候不但不惊,心中却莫名地欢喜。因为他知道敌人的势已经尽了,现在已经没有机会再回过斧来。
而且,大家的战马都在高速冲锋。骑战有很多技巧,比如你若是使刀,得将刀平放在侧面,让马力带着刀口划过地人的身体,而不是迎头猛砍。如果那样你就算顺利砍中敌人,使用刀的手也会被战马的冲击力震断,人也会被震落战马。若是是枪,在枪尖刺中敌人身体的一瞬间,就得松手。
很明显,刘春这一斧是正面劈中,他受了很重的反震之力,身体也猛地朝好一仰,大斧脱手。
“就是现在!”那建奴手中大棒微微弯腰,借着战马冲刺之力,将棒尖上所包的铁头朝刘春腰上刺来。
两马之力如此之大,即便刘春身上穿着铁甲,若是被刺中,脊椎骨也会因为承受不了这样的巨力断掉。
在大棒刺中刘春的瞬间,那建奴将棒子一松。
可就在这个时候,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刘春的身体突然如面条般的一旋,侧到一边,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