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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离小草,春风又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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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龊萌思摇�

    “这么多天都没找着,别找了,咱们老三命硬,天生天养,说到底是跟咱们老林家没缘分。”林父划了根火柴,点了刚卷好的旱烟,烟云遮住了林父凝重的脸。“也许吧,咱们老三啊,是最享福的。”眼泪顺着脸颊滴落,那是林母对女儿的思念。

    书凤带着二妹洗着三妹的枕皮、被罩,她相信总有一天,妹妹会回来的,只要怀着这样的念想,妹妹就会回来的,虽说这样盼着,她又有些羡慕三妹,离开这个家,未尝不是一种解脱,无需背负着因生病而连累家人的愧疚,应该也会过得开心些,只是不知道三妹离开家以后还能否按时吃药,生病的时候身旁没有人照顾该怎么办,天气渐凉,如果不能添件衣服,恐怕要冻坏。书凤不敢往下想了,只得更用力地搓洗分散自己的精神。

    而此时的三妹,正躺在一个小镇诊所的病床上,旁边一位陌生的爷爷照顾着她。“喝口粥吧,小姑娘,我给你拿了身旧衣服,是我大孙女穿的,我大孙女要是还活着估计该找婆家啦,行啦,凑合着穿吧,待会换完衣服,爷爷带你去找警察叔叔,找你的爸爸妈妈好不好。”爷爷抖落着衣服笑着说道。

    “我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你,爷爷。”老三喏喏的说到,喝着手里捧着的粥。她忘记了从哪里来,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如今,眼前的爷爷成了她唯一的亲人。

    从那一夜出走之后,老三一个人沿着火车道走了很远,很远,很远,远到周围的事物完全是陌生的,远到忘记了起点。也许是太饿了吧,就在一位捡空瓶的爷爷面前晕倒了,爷爷觉得面前的孩子太可怜了,赶紧将孩子送到了附近的诊所,直到老三醒来。

    这位老爷爷原本也是捡着瓶子才来到这个镇子上,结果遇到了这个小姑娘,这个孩子让他想起了几年前因事故去世的孙女,那次事故让姚爷爷成为了孤寡老人,也许这是老天爷给他的补偿,既然孩子是个孤儿,不如带回去养着,省的孩子流落街头,还能跟自己做个伴,这样想着,叔叔带着捡到的孩子回了老家,还给她取了个名字:姚大梅,那是爷爷去世的孙女曾经的名字。

    夜半,书凤突然坐了起来,脸颊上的水分不清是吓出的冷汗还是泪水,她梦见了三妹,梦中的三妹奄奄一息,嘴里呻吟着“姐姐,姐姐,救救我”,而梦里的书风想要拼命抓住妹妹,妹妹却陷入了一片白色。定了定神,书凤做出了一个决定,她要相亲,要嫁出去,如果遇到一个家庭条件好一些、老实善良的丈夫,她就有机会找到妹妹,为妹妹治病,供妹妹上学。

第3章 遇见杏色() 
隔壁村的长辈家办寿酒,杀鸡宰猪,虽说是农村里再普通不过的流水席,但只得一样,寿宴上的槽子糕和白面点心必不可少,而且是最受欢迎的,此外就是葵花籽了,入席前,桌上摆上一碟葵花籽,抓上一把花生,邻里乡亲聚坐在一起闲话家常。其实林家和摆酒席的没有什么实在亲戚关系,不过祖辈的村邻,农村里,尤其是有长寿长辈的家族,逢年过节,做寿请酒,总是最聚人气,情分最浓的。

    林母在家里照顾孩子,其实也是因为没有什么心情参加寿宴,说到底,都是随分子的事儿。林父去了镇上的派出所,办理手续,所谓的手续,不过是一纸老三的死亡证明。书凤代替父母参加寿宴,给做寿的太爷爷行了礼,祝了寿便静静坐在角落的一张桌旁,听着同桌的几位大妈议论着包产到户以后的庄稼收成、谈笑着谁家的小伙子去参加高考没有考上,失去了可以进城的机会,直呼可惜。书凤并不怎么在意,她一心盼着寿宴早些结束,可以回家继续自己的活计,给小弟做的棉袄只差一个袖子还没有缝好。

    忽然,现场一片慌乱,大家都跑向了前边第一桌,不知什么缘故,做寿的太爷爷晕倒了,大家七手八脚把老人家扶到一个小伙子的背上,只见那个年轻人背起老人小跑奔向诊所,老人家80大寿,在农村,80岁算得上一个大关,乡亲们纷纷猜测,老人家这关怕是不好过了,酒席也随之提前结束,留下了一片杯盘狼藉和人们的唏嘘。

    书凤回到家里,母亲正缝着小弟的棉袄袖子。

    “妈,我回来了。”

    “大丫头回来啦,哎,寿宴怎么这么早结束了,我以为得闹腾一上午呢。”林母搭着话。书凤将寿宴的情形说给了母亲,林母只叹了口气,生命无常,命运难测,心里难免想起了老三。

    “哦对了,头前儿你张婶儿来坐了一会,我们老姐们唠着唠着就唠到你了,你也老大不小了,也不能总这么耽误着,张婶儿说她认识一个年轻的小伙儿,家里养猪的,家底厚实,听说那小伙子还能干,长得可能普通些,过日子嘛不能光看长相,不当饭吃,要真是个好人家,嫁过去我跟你爸也放心。”

    “咋地都行,我听你们的。”

    “那就行,改明儿我去回了张婶儿,看着啥时候合适,两下见见面。见面之前,妈再给你做身新衣裳,瞅着鲜亮。”林母缝了最后几针,掐了线,抖落着老四的新棉袄。

    “行!妈我去做饭了,我爸约摸着也快回来了。”书凤穿起旧围裙,忙活了起来。

    那是1987年,春节刚过,冬雪厚重,踩上去吱吱作响,鸡鸭在院子的角落里蜷缩着,转眼到了见面那天,按照农村的规矩,双方见面第一次约在了书凤家,这天的书凤是家里的主角,她静静地坐在炕边,轻倚着身后放被子的柜,红地的花袄是林母特意给做的,配着绿色麻布的围巾,脸蛋冻得红扑扑,低着头,脚上的棉鞋还是去年的,鞋边的线已经磨掉了一些,听到外边的喧闹,知道那个人来了。媒人领着小伙子被簇拥进了屋,书凤慢起身抬头看着眼前的这个人,有些面熟,却也不想冒然搭话。

    “小周过来,你看,这就是我跟你说的林家大丫头书凤,怎么样长得俊吧。”张婶拉过小伙子,介绍了起来。

    “书凤,你好,我叫周正,我是上岗村的。”周正伸出手想要和书凤握手,但书凤只是点了点头,便再次坐了下来。周正也随着坐在了炕边,一双旧了的棉皮鞋,一身青色,一头爽快的短发,浓眉大眼,笑起来两个酒窝。书凤打量着周正,在这滚土堆的村子里,眼前的这个人还算干净,说话的声音也很温暖,心下是中意的。而周正也不是看着书凤,对面这个轻轻咬着嘴唇的害羞姑娘,贤惠能干,安稳持家的性子也是惯有耳闻的,如今见了真人,除了家境差了些,长得倒也不俗。

    屋里屋外热闹极了,书凤的母亲和一些老姐妹在厨房忙活着包饺子,不住地说笑着,媒人和亲戚们站满了屋子,议论着这对郎才女貌,小弟小妹正屋里屋外的闹着跑着,书凤的父亲坐在客厅的桌子旁和几个老哥们盘算着来年种地的年成。只有13岁的二妹书阳乖乖站在书凤身边,不肯离去,俏皮地搭着姐姐。

    媒人凭借多年专业经验断定这单能成,笑着说:“书凤啊是我们村里数一数二的好姑娘,小周这孩子,那更是劳动能手,你们要是能在一起,将来这日子肯定过得红红火火,哈哈哈哈哈。”周围的人也跟着附和着笑了起来。

    “咱们呐,让俩孩子自己唠唠,大家伙儿都出去吧,咱们老哥老姐们儿也坐一块好好唠唠家常。”媒人撺掇着屋子里的人在西屋说说笑笑,等席儿。家里人都觉得两个孩子般配。

    “听张姨说,你对弟弟妹妹特别好,当姐挺不容易的吧,我也有弟弟妹妹。”周正打开了话题。

    “嗯,我是大姐,照顾他们是应该的。····我听说,你考过大学··”书凤的语气里充满好奇并有些敬佩和赞扬。“嗯,但是没考上,现在帮着家里经营猪场呢,我其实之前也听说过你,长得好看,性格和顺,品质好,你要是到了我们家,我···我,我们全家保证会对你好的。”

    “我也没有你说的那么好”书凤腼腆的笑了笑。初次见面,彼此心生好感,媒婆看在眼里,喜上眉梢。

    接下来是会亲家,周家老两口赶着马车带着彩礼,彩礼是一对绑了红布的猪崽,一台老式收音机,和给媳妇的一只祖传金戒指,虽然东西不多,但在方圆的村子里也是数一数二的了。

    “你家大丫头真是命好,那么大的金戒指我还从来没见过呢”“以后啊,你们两口子的日子肯定越来越红火”“看这小猪崽子长得就是招人稀罕”“书凤有福啊,摊上这么个好人家。”“周家也不赖,娶了这么好的儿媳妇。”邻里乡亲们站在林家院子里看热闹,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林家两口子更是乐得合不拢嘴,两家就这样定了亲。

    “书凤,这是我上次进城给你捎的,我看城里人时兴带这个,你要是不嫌弃就带上吧,你带上肯定好看。”周正说着,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条杏色的丝巾,递给了书凤。

    “这大冷天的,给我买这个干啥,花着钱还不实用。”书凤嘴上一丝埋怨的语气,可心里还是美滋滋的,将丝巾拿在胸前比量着,然后小心翼翼的叠起来放在了胸口的口袋里。周正见状也十分的高兴“马上就入春了,可以戴在脖子里,挡风。”听了周正的话,书凤噗嗤笑出了声,自从定亲以后,这还是周正第一次给她买礼物,从此杏色成为了大丫头最喜欢的颜色,那是爱情的颜色,是幸运的颜色。

    “那我就先走了,还得赶紧回去帮我爸干活儿,过两天我再来看你,天还不算暖和,赶紧进屋吧。”周正说着,向门口走去,书凤往前跟了两步便停了下来,瞧着周正离去,正待转身的时候,瞥见大门口的角上放着什么东西。

    书凤好奇地走过去拿起来,是一个袋子,袋子里放着一把口琴,书凤皱起眉,思忖着是谁把口琴放在了这里,翻过口琴的另一面,她泪水盈眶,我进了口琴冲出大门,可是却什么也没看见。

    口琴上刻着一个字:源。

    原来,就在书凤定亲那天,李源从北京回来了。当他听说书凤定亲的时候,心里虽然有些不舒服,但确信那一定不是书凤自愿的,他愿意带着书凤离开这里,虽然在北京那么多年吃了不少苦,但如今至少稳定了下来,在北京有了自己的房子,在北京话剧院做演员,虽说不是什么名爵,至少能够生活的不错,他也攒了一些积蓄,准备给书凤更好的生活条件,对于李源来说,一切都准备好了。

    然而,就在他信心满满地准备向书凤诉说衷肠的时候,却看到了周正送丝巾的一幕,那一刻书凤的笑意里渗出蜜似的甜,这股甜蜜的气息却深深刺痛了李源,他扶着栅栏杆,心口一阵刺痛,顺手放下了准备已久的袋子,默然转过身离开了。

    夜里,书凤辗转难眠,她知道,李源真的回来了,而且是来找她的,他没有失约。第二天一大早,书凤不顾一切的跑向李源的家,打算问个清楚,至少有个了断。

    “书凤来啦,进屋坐啊。”李大婶身体已经不太利索了,声音还是清亮的,“大婶,我就不进屋了,听说你家李源回来啦。”“回来好几天了,但是昨天下午匆匆忙忙就走了,说是呀单位有什么急事,这孩子也是,工作忙,回来也顾不上跟乡亲们打个照面。”

    张大婶说着,书凤却没有听到后边的话,“他走了,他走了···”书凤此刻心如刀绞,失了魂魄,与其遗憾的擦肩而过,倒不如从未相识。也好,至少再也不必执着儿时的痴念,所有的怀恋化作一缕云烟,就此散去,各自两相欢。

第4章 土味红嫁衣() 
林家嫁女,自然是头等喜事,邻里乡亲们挤满了院子,一边等着开席,一边等着林家新姑爷的到来,想要知道是什么样的孩子有这么好的福气娶了林家大丫头。

    屋里,林母为书凤盘起了头发,发间插了一朵红色的假花,一件大红小袄是周正买给她的礼物,红袄将她的脸也映得红扑扑的,一双黑底红帮的棉布鞋是二妹做给姐姐的结婚礼物,书凤坐在炕上,眼睛里满是幸福和期待,替书凤梳了头,林母便去厨房准备“上车面”,面上再放两个荷包蛋,希望女儿女婿长长久久,百年好合。

    “大姐,你是要嫁人了吗,你还会回来吗。”小弟书宇拽着姐姐的衣角撒着娇,“大姐,你放心,我会照顾好爸妈的,要是那边有人欺负你,就跟老妹说,我给你报仇去。”二妹一向是豪爽倔强的性子,所以书凤相信二妹能够照顾好这个家。“你们呀,要乖乖听爸妈话,别老惹爸妈生气,啊。”大姐,抚着小弟的头笑着嘱咐。

    这时,外边的鞭炮噼里啪啦地想起来,院门口顿时烟雾缭绕,火药的味道飘到了屋子里,一辆挂满红绸的马车停在了院门口,周正放下马鞭子,整了整胸前的大红花,走进了院子,林父领着新姑爷进到屋里,看到书凤,周正脸红了起来,按照习俗,林父林母坐在北炕上,周正向二老分别鞠了躬,喊了爸妈,算是改口了,随后周正往炕上撒了一袋子高粱和一些零钱,由书凤捧一些带走,剩下的留在炕上,按照农村的说法,娘家留的越多,说明女儿留给娘家的福气和财气越丰厚。

    在孩子们的起哄声中,周正将书凤背上了马车,书凤的二妹和老姨将准备好的包袱和脸盆放上了马车,包袱里裹满了书凤的衣服,脸盆中放满了香皂、木梳等女儿家的生活用品,林父林母站在马车旁看着女儿终于出嫁了,满心的欣慰和不舍,林母不禁涕泪纵横。

    书凤回过头看着父母,看了看住了19年的家,看着二妹和小弟,从前书凤一直盼着有一天能够离开这个家,事到如今,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真的到了离巢的时候,书凤泪如雨下。乡亲们送别了马车,林父一声“开席”,顿时再次热闹了起来,喜气洋洋的开了席。

    周家和林家隔了一个村子,说起来并不是很远,但毕竟是土路,坑坑洼洼总是有的,路途有些颠簸,书凤却不觉得累,周正挥着鞭子赶着马车,不时回过头来看她一眼,并安慰一句“快到了,你再忍一会儿”,书凤感觉暖洋洋的,抬起头阳光照进了书凤的心里。

    “哎···,新娘子到喽···”周家门口响起了噼噼啪啪的鞭炮,请来的乐队开始吹吹打打起来,农村所谓的乐队,基本上由鼓、锣、钹、唢呐组成,专门承接各种红白喜事,曲调比较单一固定,有钱人家的再请一场戏,算是大操办。

    踩着锣鼓唢呐喜庆的节奏,书凤下了马车,媒婆领着书凤跨过事先备好的炭火盆,再喊一句“小两口日子红红火火”,书凤踩一脚高粱袋子,媒婆再喊一句“步步登高”,接着书凤来到公婆面前为公婆带上两朵红花,在喊上一句“爸”“妈”,公婆答应了,算是礼成,接下来便是开席,新郎带着新娘问候每一桌的亲戚朋友,敬酒的是新郎,新娘只要跟着招呼一下即可。

    闹腾了大半天,酒席散去,公婆一家开始收拾残局,正房分东西屋,公婆和小姑子住西屋,新房是东屋,偏房住着周正的两个弟弟,周正的大姐已经出嫁了。小姑子陪着新娘说着话,新房贴满了喜字,炕边撒了些红枣和花生,炕里放着崭新的红被子和枕头,地上的立柜也是新买的,黄色的漆泛着亮光,窗台上摆着两盆君子兰,翠生生的叶子十分惹人喜爱。周家在村子里首先盖起了砖瓦房,房子的气派自不用说,单说那透明的玻璃窗格外干净,显得屋内敞亮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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