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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又是一阵沉默,半天才响起脚步声,沈斐背着身子推开门,将布包给她。
    “不知道你要哪种,我都买了。”他轻咳一声,“底下还有东西,不要忘了用。”
    ???
    什么东西?
    朝曦将门关上,打开看了看,底下居然是亵裤,难怪沈斐跑去了这么久没回来,居然还贴心的给她买了亵裤。
    男子一向视这些为污秽,碰都不碰,甚至有人说,沾了往后要倒霉。
    沈斐读的是圣贤书,又出身皇室,从小便有人教,不可能不知道,知道还给她买,这是真爱啦。
    不过他沾了污秽之物,下半辈子会不会发不了财?升不了官?
    现在就是摄政王,要权有权,要钱也有钱,发不了升不了又如何,光是现有的败光也要点时间吧?
    朝曦又在里面待了一会儿,出来时背上背着包裹,扶着膝盖站在门口许久没有起身的打算。
    沈斐问她,“怎么了?”
    “腿麻。”
    沈斐摇摇头,蹲在她面前,“上来吧,我背你。”
    其实就一点路,而且腿麻一会儿就好,不过他愿意背,朝曦也不客气,当即爬上他的背。
    上马车时沈斐踩着踏椅,歪了一把,叫朝曦好是担心,赶忙搂紧了他。
    沈斐稳稳进了马车,将人搁在小榻上,顺手倒了些茶水浸湿手帕,给朝曦擦手。
    朝曦心里憋着事,刚刚就想问,但是刚刚她不知道怎么回事,头昏眼花,身子不舒服,去了趟茅房人才好受许多。
    “沈斐,你白天送画是什么意思?”景仲王要是不解释还好,反正朝曦看不懂,就以为是单纯的送画,乐呵呵看完便是。
    谁知景仲王非要给她解释一把,关键他自己也看得云里雾里,导致朝曦一知半解,这种感觉就像有只猫在她心口抓了一把似的,难受得紧。
    “我去边疆太久,朝廷无法兼顾,太后肯定趁这段时间发展了不少势力,就等我回来好对付我。”沈斐将帕子在外头拧干,又倒了些茶水继续给朝曦擦手,“我那副画送过去,朝廷最少能安宁大半个月。”
    难怪呢,他明明知道‘指鹿为马’很多人都晓得,还是要用。
    沈斐的心思与大家相反,正是因为大家都知道,都懂,所以才要用,这样太后的人就会以为他要对付他们,然后自个儿老实下来,怕被他抓住把柄。
    如此一来沈斐的目的便达到了。
    他这是一箭双雕。
    ‘指鹿为马’试探出了太后的人,虽然肯定有误,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故事,所以只一部分人站出来。
    第二雕就是让太后的人安静半个月,他好做自己的事。
    “还有一个原因。”沈斐对她丝毫不隐瞒,“我与皇上终究差了些血脉关系。”
    他叹气,“别看皇上现在跟我更亲,那是因为他与太后之间有隔阂,母子俩哪有隔夜仇,一旦这个隔阂消失,便会一致对外。”
    那个‘外’,就是他。
    ???
    朝曦蹙眉,“这两者之间有关联?”
    “自然有。”沈斐将小帕子挂在窗前吹风,“你不懂‘指鹿为马’,是谁教你的?”
    朝曦瘪嘴,“你怎么知道我不懂?”
    沈斐直接忽略这个问题,道,“是景仲王吧?”
    朝曦瞪他,“就你最厉害。”
    这是反话,沈斐正着听,“元浱也不懂,谁会教他?”
    元浱是小皇帝的名讳,小皇帝的师傅是沈斐,沈斐不教的话只能他的母后教,他母后就是太后。
    太后教他肯定会添油加醋,胡乱说一把,总归不离往沈斐身上泼脏水,道他以送画的名义想对付她,结果沈斐什么都没做,小皇帝对他母后什么想法?
    你又骗我?
    这隔阂自然而然更大。
    小皇帝只有两个人最亲,跟太后不亲,本能便会靠近沈斐,第一是为了气母后,第二是有个靠山。
    小孩子对大人十分依赖,身边没有人会不安,太后和沈斐,怎么样他都会选一个,只有他俩与他沾亲带故,有血缘关系,可以依靠。
    朝曦洗了手,安心将手插进袖子里,“沈斐,你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沈斐半靠在榻上,翘着二郎腿,姿势悠哉。
    “无论如何都不要教坏小皇帝。”朝曦加了一句,“也不要利用他。”
    沈斐沉吟半刻说,“我尽量吧。”
    这种事他不能保证,因为意外很多。
    “你要教他做一个正直的君王。”朝曦想了想道,“跟你一样为国鞠躬尽瘁。”
    沈斐别的事都爱偷懒,尤其是自己的私事,简直懒得动,能让他勤奋的也只有国家大事了。
    希望小皇帝以后也能跟他一样,别的事如何不管,但是在国家大事上,一定要严谨对待。
    沈斐失笑,“朝曦,你听过指鹿为马之后,有什么感想?”
    “傀儡皇帝好可怜,宰相好可恶。”
    “如果情况换过来呢?”
    “额……”朝曦懵了一下。
    情况换过来,就是宰相为鱼为肉,皇帝掌握生死。
    “情况换过来,宰相比皇帝可怜百倍,随时都要担心项上人头。”
    换言之就是说,一旦小皇帝真的长大,握了权,沈斐的处境就会跟宰相一样。
    “还好你是个没有梦想的咸鱼。”朝曦有些庆幸,“你这么懒,连自己的事都不肯管,更何况那些国家大事,其实心里烦得要死,不得不管而已对不对?”
    沈斐挑眉,“你了解我?”
    “我当然了解啦。”朝曦叉腰,“你把小皇帝教的这么好,肯定不是为了让他当傀儡皇帝的。”
    朝曦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想法对,沈斐就是小皇帝的师傅,小皇帝越是草包,对沈斐越好,但是从小皇帝的一举一动中能看得出来,他聪明,懂事,饱读诗书,一看就受过良好的教养。
    这与沈斐想扶持傀儡皇帝的目的完全不符合,所以朝曦猜测,他肯定是想认真教导小皇帝,等小皇帝功成名就之时,自个儿隐退江湖。
    肯定是这样的!
    要不然解释不通,他又想坐稳摄政王的位子,又认真教导小皇帝,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嫌无聊,教出一个对手来玩玩?”沈斐似笑非笑看她。
    朝曦不信,“你像是有精力干那么多事的人吗?”
    沈斐哈哈大笑,“说得也是。”
    他确实不是一个有闲情雅致,花大量功夫培养一个对手的人。
    “以后你就懂了。”
    沈斐没有解释,朝曦也没有问,只是为以后的生活稍稍提起了些干劲。
    如果她的猜测没错的话,后半辈子,沈斐可以跟她一起去浪迹天涯。
    “沈斐,我们做个约定好不好?”
    沈斐回头问她,“什么约定?”
    “前半辈子我陪你,后半辈子你陪我。”
    
111、御用抓蛐() 
前半辈子她陪沈斐; 直到沈斐将这边的事处理完; 再用下半辈子陪她,一起浪迹天涯; 以天为盖地为庐; 过自由自在潇洒的日子。
    “那我太吃亏了。”沈斐那双好看的眼睛笑成一条黑缝; “下半辈子还很长呢。”
    “嗯?”朝曦挥拳。
    “吃亏就吃亏点吧。”沈斐当即变了口风。
    朝曦满足了; “你还吃亏,我还吃亏呢; 你看看你这日子过得; 整天提心吊胆,就怕哪天嗝屁了; 跟着我去浪迹天涯多好; 什么都不用操心; 饿不着也渴不着你,还不用担心有人害你; 你卖画,我看病,有好看的地方停下来多住几天,没好看的早点离开; 多潇洒?”
    “雨天煮茶论酒,晴天你晒太阳我看书,倒也别有一番风味。”沈斐补充道。
    “是吧。”朝曦画大饼,“要是累了,咱们就安定下来; 买个宅院,一半给你养花,一半给我种菜。”
    花是沈斐的爱好,不能光顾着自己,也要为沈斐想想,菜是朝曦想要的,绝对不能缺,所以一人一半正好。
    沈斐轻笑,“好啊。”
    “那就这么约定啦。”
    朝曦话音刚落,肚子突然咕噜一声,又疼了起来。
    她猛地站起来,急匆匆要下车。
    沈斐蹙眉,“怎么了?”
    “我又想上茅房了!”
    本来以为是意外,谁料她跑了一次又一次,没过多久又跑了一次,连续不断的蹲坑,整个腿都是麻的。
    “是不是吃坏了肚子?”
    到家时朝曦已经虚脱,全靠沈斐将她背回来。
    “我也不知道。”朝曦自个儿也很无奈。
    也许是中午没吃饭,下午吃太多,撑坏了肚子。
    可能还是种类太杂,很多东西同吃,出现了拉肚子,食物中毒之类的迹象。
    等等,食物中毒?
    朝曦突然想到自己来的目的,是担心太后对沈斐下手,所以才急急奔去,想保护沈斐。
    庆功宴上都是人,在座的又全是武将,沈斐自己身手也不凡,动武几乎没多少几率能杀死他,暗器也不成,沈斐挑的地方特殊,只有正面才能对他甩暗器。
    正面甩暗器就不叫暗器了,叫明器。
    所以那种时候对付沈斐只有一个办法,下毒,偏偏沈斐手里拿的碗筷和酒杯都是银制,有毒不可能瞒得过银,除非单吃没毒,合吃才会中毒。
    沈斐自个儿对这些不感兴趣,吃吃喝喝几乎没碰,反倒是朝曦,几乎将桌上的东西尽数扫光,全进了她的肚子……
    贪吃误事啊!
    还好她常年吃药,身体有抗体,这要是沈斐那个病秧子,八成已经病倒,朝曦就闹了几回肚子,已经算谢天谢地。
    可能也是因为沈斐太谨慎,用了银碗银筷,太后不好下毒,食物相克少量的话一般致不了命,太后也没那么蠢,将菜全部做成相克的,那不是告诉别人我动了手脚吗?
    她只能碰运气,两道菜相克,其它无碍,沈斐吃到算他倒霉,只有两道菜,即便沈斐知道有问题,庆功宴上也不能扫了大家的兴,只能假装是巧合,自己吃个哑巴亏,将这事揭过去。
    其实如果是他自个儿的话,中毒的几率很小,相克能中毒,说明两种材料不是极阳,就是极阴,比如说羊腿和深海鱼,恰好都不是沈斐爱吃的,沈斐爱吃温性的食物,几乎没有中毒的可能。
    这也是恰好遇到了朝曦,生冷不忌,一股脑全吃了,要不然也不会中毒。
    因为吃下的先后顺序不一样,加上中间搞不好有解毒的食材,所以朝曦只是拉了几回肚子,回去后吃些药,泡泡脚,暖暖肚子,马上又生龙活虎。
    顾着葵水不敢乱来,老老实实躺在床上,逗了一会儿平安,沈斐出去喊人的功夫,回来就见她靠在枕头上睡去,一只手挂在床边,供平安玩耍。
    他叫的人过来,跪在门口,“王爷。”
    “把平安带下去吧。”沈斐拿了帕子坐在床边,给朝曦擦了擦被平安啃过的手,搁在被子里。
    两个驯兽师领命,用食物将平安引出去,还这里一片安宁。
    沈斐准备准备,也上床睡去。
    一夜无梦,第二天一大早,朝曦起来时旁边已经凉了,沈斐老早去上了早朝,朝曦啥事没有,不用起那么早,又睡了一会儿,太阳晒屁股才不情不愿爬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上食物中毒,还是葵水来了,今个儿一天都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
    她在府上闲逛了一会儿,正好瞧见镜花姐姐和水月姐姐在摘梅花,院里种了几颗梅花树,一到冬天开满了花儿,远远瞧着粉红一片,格外喜人。
    沈斐最喜欢这些玩意,搞了好几个院子专门种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花,每年都有花开,一到季节便搬去那个季节花开的院子。
    如今是冬季,住的院子也是冬院,院里除了梅花,还有一些旁的花,朝曦只认识梅花而已。
    梅花是十大名花之首,与兰花、竹子、菊花一起列为“四君子”,与松、竹并称为“岁寒三友”。
    这些都是虚名,它还很实在,炒着可以吃,煮着也可以吃,做梅花糕,梅花莲子羹,泡茶喝也是极好。
    像这种好东西,朝曦便不会阻止沈斐种,甚至觉得种的越多越好,吃也行,喝也行,实在用不完还能泡澡,好多。
    朝曦走过去,问,“这是干嘛?”
    她脑子一转,想到了做胭脂水粉,用梅花做的胭脂水粉可以美容养颜。
    “摘一些存着,晒干了给公子泡茶喝。”镜花回答的很随意。
    朝曦点头,“我帮你。”
    镜花失笑,“你知道怎么采吗?”
    “自然知道。”不就是采个花吗?还能有啥难的?
    “只要最嫩的地方,旁的不要。”镜花已经摘了小半个篮子,水月那边也收获颇丰。
    “这个倒是简单。”不过沈斐这王八蛋居然这么奢侈,只喝最嫩的部分,不知道浪费了多少花瓣。
    她用药都没这么挑剔。
    明明大麦茶都能喝的人,怎么就不能喝不嫩的花瓣了?
    而且花瓣有不嫩的吗?在朝曦看来都嫩。
    她可没镜花和水月那么贴心,尽数全摘了下来,沈斐爱喝不喝,不喝渴死他。
    花瓣摘完一股脑的塞进镜花姐姐的篮子里,顺便搅了搅,叫她分辨不出。
    镜花眼不瞎,确实不好挑,不过能看出来,“朝曦姑娘……”
    朝曦望天,“沈斐没你们想的那么娇弱,喝习惯就好。”
    沈斐是个给他白开水他会喝,给他绿茶他会喝,给他大麦茶他也会喝的人,挑的人不是他,是镜花和水月。
    沈斐其实不怎么在乎价钱和细嫩,只在乎口感。
    镜花叹口气,“好吧,我重新摘就是了。”
    她将手里的篮子交给水月,让水月拿去厨房做桂花糕,自己拿了她的篮子继续摘。
    “水月走了,朝曦姑娘有话可以说了吧?”
    镜花姐姐果然聪明,一眼看出她有话说。
    “镜花姐姐,你喜欢沈斐的事我知道了。”朝曦直言道。
    镜花摘花瓣的手顿住,“你听谁乱说的?”
    是不是乱说她还能不知道。
    “我决定了,三年之内不成亲,如果在这三年内,沈斐接受了镜花姐姐,我甘愿退出。”朝曦想了很久,最终想出了这么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假装没看见是不行的,看见了肯定要做出回应,不能将镜花姐姐赶出去,也不可能警告她,只能公开给她个机会,将这个艰难的选择交给沈斐。
    沈斐选了她,那他俩拜拜,沈斐不选她,朝曦三年后结婚,镜花姐姐彻底死心。
    如此最好不过。
    镜花苦笑,“十几年都没有暖透他的心,还需要机会吗?”
    她这是承认了。
    “朝曦,你不用给我机会,只要给我点时间,让我死心就好。”
    朝曦一时沉默。
    镜花看她,“总算明白公子为什么喜欢你了,朝曦,你身上有我没有的东西。”
    如果是她,绝对不会提出给别的女人机会。
    沈斐为什么喜欢她,其实朝曦自己也不懂。
    想来想去只能归功于沈斐眼瞎了吧?
    “朝曦,你能告诉我吗?”镜花问她,“为什么我为公子掏心掏肺十几年公子都不选我,你只与公子待了大半年,公子便爱你爱的死去活来?”
    死去活来?有吗?
    朝曦瞧了瞧梅花,“大概是你把他当成神,觉得只有最好的东西才